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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2

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篇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 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篇,供大家参考。

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篇

篇一: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dash; 2 —

 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总体方案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相互促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坚持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理,分类别、分步骤推进企业复工,尽快实现高水平复产,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

 二、明确各阶段疫情防控要求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 5 月 21 日,集中恢复产业链供应链。

 1.复工申请。复工复产企业执行现行复工报备程序,复工证申请和管理措施。

 2.人员管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点式复工、定期轮换。企业员工按相关要求持复工证返岗、轮换回小区或点式复工,各街镇、园区或楼宇、各居村委应按规定予以放行。要求企业做到出入口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即“数字哨兵”)全覆盖,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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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通出行。根据市域交通恢复情况,企业安排专车或者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社会面清零的金山、奉贤、崇明等非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相关镇域的企业员工,可以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在本区域内通勤。

 4.核酸及抗原检测。所有企业员工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筛查。与社会面接触的企业员工,每日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大型工厂每日组织 1 次抗原检测和 1 次核酸检测。5000 人以上的大型工厂要设置内部固定采样点,其他大型工厂要在企业内部或周边设置采样点。

 5.静默期管理。对于返岗人员及新上岗人员,实施 2-3 天静默期管理。其中,来自管控区、封控区人员静默 3 天,其他人员静默 2 天。

 6.外来人员管理。企业外来人员必须实施预约制管理,并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落实“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第二阶段:5 月 22 日至 5 月 31 日,扩大复工复产。

 1.复工申请。简化复工报备程序,加快复工证申请和发放;有条件的区域逐步取消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管理要求。

 2.人员管理。企业实施闭环管理,无疫情风险的企业与居住地点间实施两点一线通行;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社区推进点式复工。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及时监测进出人员健康信息。

 3.交通出行。根据市域交通恢复情况,可通过公共交通方式通勤。

 4.核酸及抗原检测。企业要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

 — 4 — 酸筛查,并每日加做 1 次全员抗原检测。与社会面接触的企业员工,每日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大型工厂每日进行 1 次抗原检测,每 2 日开展 1 次核酸检测。

 5.静默期管理。对于来自管控区、封控区等地区的返岗人员及新上岗人员,实施 2-3 天静默期管理。

 6.外来人员管理。提倡企业外来人员预约制管理,企业外来人员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开展“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第三阶段:6 月 1 日以后加快全面复工复产。

 1.复工申请。加快企业、园区、楼宇等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企业向所在街镇、园区或楼宇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即可复工;鼓励有条件的区取消报备制度。终止施行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制度。

 2.人员管理。无疫情风险区域内企业与小区间正常通行;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小区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者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及时监测发现异常人员信息,并加强处置。

 3.交通出行。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企业员工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

 4.核酸及抗原检测。原则上所有企业员工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对于大型工厂,要求 6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全员每日 1 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 1 次核酸检测;6 月 11 日以后,全员每日 1 次抗原检测,每周 2 次核酸检测。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应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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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

 5.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继续开展“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各区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属地企业制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的“一企一方案”,及时部署各阶段工作要求,并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各阶段安商稳商、服务企业工作。

 2.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大型工厂管理名单,对于名单内企业,各区、各相关企业要执行异常人员每日零报告制度。区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清名单内企业日常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3.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员工及各类在企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第三针接种率。加强中药干预,提高员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定期开展员工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舆情。

 4.员工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员工要严格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按要求佩戴口罩等。进出办公场所,按要求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对因故意隐瞒等导致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6 — 四、加强服务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托市经济运行与供应链维护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各区建立联络员网络、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机制,定期将复工复产进度、问题等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如发生突发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协调机制报告。在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落实的前提下,各区不得擅自增加、提高复工复产标准。

 2.明确指导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等防控指导标准,制定实施大型工厂疫情防控方案等。加强大型工厂员工和封闭生产人员的心理疏导。对于过渡阶段暂不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企业,做好解释工作,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创造条件复工复产。

 3.做好服务保障。按照全市防控要求和各区管控实际,各区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和人员的车辆通行证、物资运输、人员返岗等服务和保障。各区须明确本区企业复工申请和管理要求、管理部门和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区,提前开展下阶段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探索。

 4.做好运行监测。各区要开展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的数据分析,加强重点企业的运行状态、疫情防控状态的跟踪监测,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重要功能性产业的及时恢复和高水平运转。相关部门要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各区应制定并指导实施复工复产企业感染人员转运、防反弹、防外溢等应急处置方案。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强化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置。要求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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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开展复工前专项消杀和生产安全检查,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市区相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大走访”活动等,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全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方案同步有效。

  附件: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8 — 附件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集中恢复产业链供应链 扩大复工复产 加快全面复工复产 即日起-5 月 21 日 5 月 22 日-5 月 31 日 6 月 1 日后 复工申请 复工复产企业执行现行复工报备程序,复工证申请和管理措施。

 简化复工报备程序,加快复工证申请和发放;有条件的区域逐步取消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管理要求。

 加快企业、园区、楼宇等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企业向所在街镇、园区或楼宇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即可复工;鼓励有条件的区取消报备制度。终止施行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制度。

 人员管理 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点式复工、定期轮换。企业员工按相关要求持复工证返岗、轮换回小区或点式复工。各街镇、园区或楼宇,各居村委应按规定予以放行。要求企业做到出入口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全覆盖,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企业实施闭环管理,无疫情风险的企业与居住地点间实施两点一线通行;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社区推进点式复工。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及时监测进出人员健康信息。

 无疫情风险区域内企业与小区间正常通行;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小区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者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及时监测发现异常人员信息,并加强处置。

 交通出行 根据市域交通恢复情况,企业安排专车或者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社会面清零的金山、奉贤、崇明等非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相关镇域的企业员工,可以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在本区域内通勤。

 根据市域交通恢复情况,可通过公共交通方式通勤。

 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企业员工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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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酸及抗原 检测 所有企业员工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筛查。与社会面接触的企业员工,每日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大型工厂每日组织 1 次抗原检测和 1 次核酸检测。5000 人以上的大型工厂要设置内部固定采样点,其他大型工厂要在企业内部或周边设置采样点。

 企业要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筛查,并每日加测 1 次全员抗原检测。与社会面接触的企业员工,每日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大型工厂每日进行 1 次抗原检测,每 2 日开展 1次核酸检测。

 原则上所有企业员工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对于大型工厂,要求 6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全员每日 1 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 1 次核酸检测;6 月 11 日以后,全员每日 1 次抗原检测,每周 2 次核酸检测。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应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

 静默期管理 对于返岗人员及新上岗人员,实施 2-3 天静默期管理。其中,来自管控区、封控区人员静默 3天,其他人员静默 2 天。

 对于来自管控区、封控区等地区的返岗人员及新上岗人员,实施 2-3 天静默期管理。

 —— 外来人员 管理 企业外来人员必须实施预约制管理,并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落实“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提倡企业外来人员预约制管理,企业外来人员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开展“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出示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证明,须现场测试抗原为阴性。对第三方物流人员继续开展“现场抗原+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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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 控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2 年 5 月 20 日印发

篇二:出租车疫情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 年 XX 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兼顾社会的正常运转。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企业有序复工和劳务流动安全“三有一可”机制操作规范的通知》(XX 防指[2020]XX 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成立服务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开业工作专班的通知》(XX 防指[2020]XX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为做好我县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实施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运输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企业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 各运输企业要尽快制定恢复营运工作方案,运输企业复工后,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一是所有复工上岗职工要严格按照《XX县外出务工和人群密集场所复工开工健康核查检查指南》(XX 县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十八号公告)规定的内容出具健康证明;二是对上岗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做到每日上下班各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职工在岗情况要及时调度调配并实行日报告制度;三是要对生产场地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四是要严格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如有可疑,及时劝返并进行上报追踪;五是对可以实行封闭管理的企业,企业职工上班必须在封闭区域内,时间和空间上要合理调配,严禁人员不必要聚集。

 (一)客运及公交 1、严格落实站内消毒防控措施。各客运站必须对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及放置消毒公示牌,公共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并在入站口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并设置应急区域,对进出站旅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 37.3℃的旅客引导至应急区域暂时隔离,并及时向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办公室进行上报。

 2、加强运营车辆消毒、通风。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进行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建立消毒台帐并张贴“本车内已消毒”字样公示牌。车辆返回场站后,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

 3、进站旅客消毒、登记进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在车辆进、出站口安排专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在汽车站设置检疫区域,要做好进出站旅客体温测量登记,对“疑似”病人进行隔离,做好防疫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二)出租车方面

 每车每位驾驶员必须配备口罩、消毒酒精喷壶及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做到每日至少消毒两到三次,交班必须消毒;对上车乘客主动要求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等不良情况及时报告,对不戴口罩和不配合测量体温的人员可以拒载。

 (三)货运方面 1、按照 XX 防控办[2020]XX 号文件要求,运管部门要协助运输企业办理应急运输通行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车辆、司机管理。

 2、确保货运车辆的通风、消毒等措施的落实,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3、加大民生商品物流保障,运送符合检疫等相关要求的活禽、种苗、饲料等生活物资要优先保障。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 各道路运输企业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对客车驾驶员、乘务员、站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业务培训,要求驾驶员及乘务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熟练使用检测仪及消毒剂、适时更换防控口罩及自身消毒。认真做好旅客信息登记,对每位乘车人建立体温台帐,要做到“一趟一档”。培训内容包括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体温检测等。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信息报送 各道路运输企业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要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 16:00 前报告主管业务科室,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运输企业开复工的条件 1、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 XX 疫情状况,全县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原则上在 2020 年 2 月 24 日之前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2、2 月 24 日后企业开复工时,必须成立由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3、各运输企业必须制订详细的开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包括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方案要细化落实到场地、车辆、司乘人员并明确专人负责。

 4、各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前应采购、储备 75%酒精、口罩、84 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用于日常防护和消毒工作。还须储备一周以上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和相关设施,厂区内有宣传标语。

 四、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要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检查,要加大对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的督导和监管,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要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各运输企业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要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 16:00 前报告主管业务部门,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3、对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的企业、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因违规开复工,防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XX 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流程 2、XX 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开业备案申请表 3、XX 县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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