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十九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工作要点 > 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8篇

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6

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8篇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提示(交纪检监察部门) 浦东新区各纪检监察组织: 一、根据市纪委案管系统升级有关要求,从2014年12月起,各单位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8篇,供大家参考。

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8篇

篇一: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纪检监察室工作提示 (交纪检监察部门)

  浦东新区各纪检监察组织:

 一、 根据市纪委案管系统升级有关要求, 从 2014 年 12月 起, 各单位每月 上报第一纪检监察室的有关材料更新如下:

 1、 反映问题线索情况处置登记表( EXCEL 版电子表格请到纪委监察局网站下载, 且此电子表格不能作任何修改。

 原版本已废止), 并刻录成光盘后每月 20 日 前上报。

 2、 原每月 上报的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表与 初核初查违纪线索统计表无需再上报。

 3、 有关初核初查的表格仍按照原来要求上报, 即( 1)初步核实、 初步审查呈批表( 2)

 初步核实、 初步审查办理情况呈批表( 3)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 关于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 现对原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即拟立案、 初步核实、 暂存、 留存、 了 结五类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将“暂存类”“留存类” 合并为新的“暂存类”; 将原“初步核实类” 中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 请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 党组)

 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具体处置方式划出 , 增设“谈话函询类”; 取消原“初步核实类” 中“侧面

 了 解” 的提法, 其具体办理方式仍保留在“初步核实类” 中。

 调整后的处置方式仍为五类, 即拟立案类、 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 暂存类、 了 结类。

 ( 一)

 拟立案类。

 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 对照党纪政纪条规, 确有违纪事实, 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 包括拟对相关人员 采取“两规” 措施和其他需要立案的线索。

 ( 二)

 初步核实类。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 对照党纪政纪条规, 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

 具体办理方式包括: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 一)( 二)( 三)( 四)( 五)项所规定的直接调查了 解方式; 依照该条第( 八)

 项规定所采取的与被反映人之外的相关人员 谈话、 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了 解情况和查询房产、 档案、 电信、 反洗钱信息等方式。

 ( 三)

 谈话函询类。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 只 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 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 反映问题笼统, 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 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具体办理方式包括:

 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 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室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请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 党组)

 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谈话。

 ( 四)

 暂存类。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 但由于种种原因, 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 一

 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

 比如, 线索具体、 有可查性, 但因其本人、 所在部门、 时机等因素, 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 相关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的; 经初步核实或者谈话函询, 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 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 被反映人年龄过大的; 反映的问题发生年代久远, 且之后没有新问题举报的, 等等。

 ( 五)

 了 结类。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

 比如, 经过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经过谈话函询, 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 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 虽有违纪事实, 但情节轻微, 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已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作出恰当处理的; 被反映人已离休或去世的, 等等。

 联系人:

 区纪委一室 顾艳莹 电

 话:

 68548489 13564586180

篇二: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局机关纪委2021年案件情况通报及2022年廉政工作提醒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力度,现将 2021 年度教育系统违纪违规案件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实际对 2022 年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重点提醒。

 一、1 2021 年度教育系统违纪违规案件及处理情况

 2021 年,教育局机关纪委接到上级转办和本级自办案件共计 70 余件,查实处理 28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23 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 4 人;开除处分 3 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人,记过处分 7 人,警告处分 6 人;给予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 5 人,批评教育 5 人,党内问责诫勉 5 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00 余人次;立案待处 9 人。

 二、2 2022 年风险问题提醒:

 1、2021 年 3 至 5 月教育部分别下发了“五项管理”相关文件,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各校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深刻认清学校在这项工作中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目前部分学校教师还不清楚哈市教育局《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的

 再通知》精神,存在作业量大、给家长布置作业、午休时间给学生布置作业、辅导或补课等问题,个别教师甚至在已经实行课后服务制度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违纪进行有偿补课、有偿看护辅导,针对这些问题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教师补课(包括不收费补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教师违规经营食宿点、小饭桌问题。近几年,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应对检查,规避责任,个别教师采取租房、雇佣人员管理、与学生及家长建立攻守同盟等方式,为学生有偿提供食宿或经营小饭桌,这部分人中班主任老师占绝大部分。学校在师德监管工作中不应只顾留痕不问效果,要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度,把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谁包保的教师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3、教师违规订购教辅资料问题。目前虽然订购资料多是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费选购,但实际上还是教师与经营者沟通后,家长委员会通知家长到指定地点或者统一收费购买。家长委员会成员,学校一定要按程序选用,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监管,不要让家长委员会成为教师违纪违规的保护伞,要明令禁止一切以“家委会”名义的收费。

 4、在职教师在校外办特长班、兼职问题。提醒各学校一定要对本校有特长的教师加强教育和监管,发现苗头性问

 题及时提醒并制止。

 5、教师索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每到三八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就会有家长宴请教师或者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还有个别教师借着选班干部、调座位等机会变相索要家长礼品、礼金,偶尔还会出现以家长委员会名义集资,给老师买纪念品等情况,社会影响极坏。希望各学校在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教师的监管和对家长的教育,及时做好提醒和预防工作。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一段时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是纪委监委对各单位审查重点内容之一,2021年还有个别学校存在此类问题,学校相关领导被给予不同程度的问责。各学校尤其是新建、维修校舍的或涉及人员提拔调整的学校,一定要遵守纪律,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注意保持整改结果。

 7、课后服务费发放,一定要按照文件规定,做到月收月结,账目清晰、分配合规合理。

 8、借学校开展活动乱收费问题。有些学校的班级在开展经典诵读、艺术节、学生才艺展示等活动中出现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排练指导费、服装费、化妆费、组织者辛苦费等现象,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使活动目的出现偏差,社会反响很大,希望各学校在开展各项活动中注意到这个问题,不要把学生德育教育、素质教育、中华传统教育的讲堂

 变成学生、家长相互攀比的舞台。

 9、学生配餐及教师变相经营小饭桌问题。部分实行配餐的学校家长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强制吃、价格高、质量差上面,个别学校还存在教师在校外做好饭再送进班级等变相经营小饭桌问题,经营人基本上都是无证经营,没有卫生、市场等部门的必要监管,安全隐患极大,学生在学校集体用餐出现问题时很容易让学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各学校一定要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10、举办婚宴、丧事、升学宴的问题。各学校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项工作实行的是月报制度,每月 25 日前上报教育局机关纪委;二是升学宴是明令禁止的;三是婚宴需要事前报告、组织提醒,报告人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不要违规,事后再报告相关情况;四是丧事只需要履行组织提醒和事后报告程序即可,绝不能超出文件规定筹办。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规定范围内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各单位要及时自查、整改。

  12、重大事项报告问题。现在干部调整、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的档案审查非常严格,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监管力

 度也不断加强。随着各种信息的微机录入和数据联网,购买房产、股票、基金、经商等各种个人信息都会通过大数据显示出来,各学校在上报调查表格和填报个人信息时要全面准确,有新情况要及时汇报,日常行为要严谨,以免因一时疏忽影响干部成长、进步。

 13、“吃空饷”问题。这是多年来普遍存在的问题,每年都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就会启动问责程序,就可能有相关的责任人被追责。因此,相关部门和各学校都要对这一问题加以重视,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做好各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

 14、校园欺凌问题。校园欺凌现象不只会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败坏学校风纪,还会极大地损害学校甚至是教育行业形象。各学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 XX 教育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校园欺凌现象的治理工作,结合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按照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来自于校内外的校园欺凌现象。

 15、工作作风问题。各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期间人员随意外出、脱岗,严禁在工作时间转发微信朋友圈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提醒并教育本单位职工要遵纪守法,严禁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 XX 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篇三: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目前,我县纪检监察组,覆盖 XX 的部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各单位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干部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管的本质是政治监管,监管重点存在偏差。注重具体的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次,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理解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保持党中央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角度进行监督,没有在监督后的整个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察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岗位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法没有区分。纪律执行变成了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职责履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本该移交机关主要责任部门和纪委的事项,仍在实践的基础上,以指导的名义不同程度地参与,导

 致监督作用的错位。三是认知偏差。干部监督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执纪审查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检建议使用意识不强。对于信访中反映的权力运行问题,仅限于发现问题,不善于通过纪检建议提出防范对策或制度建议。二是利用《四种形态》促进责任主体的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一些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有违纪迹象的问题,未主动提醒警告,也未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约谈,导致对主要责任的执行有所折扣,例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机关干部的纪检能力还存在恐慌。未能掌握准则地区和《条例》的要领,查处纪律案件的证据意识和党纪运用水平较低,发现和处理纪律监督问题线索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二、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首先,要深刻认识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纪检监察组与驻地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

 上,它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要不断提高在工作中的政治地位,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并坚决消除不敢监督,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承担责任的思想顾虑,,执行纪律,公正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特点的交流轮换、晋升、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

 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篇四: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建议是对个人或团体提出的关于未来如何操作某事物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文章 12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

 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

 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

 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 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 XX 市委 XX 部署,推动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

 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 XX 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 2】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

 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

 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

篇五: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对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领导人员及三级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的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央纪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纪委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约谈”是指集团公司纪委针对领导人员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问题, 采取正式谈话的方式予以核实或者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

 第三条 集团公司纪委发现领导人员存在以下事项,根据需要,可以对其进行约谈:

 (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问题不是很具体的; (二)群众反映在工作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集中的; (三)在网络上、社会上有不良传言且有较大影响的; (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必要进行约谈提醒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对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信访约谈。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领导人员可能存在违纪问题,需要采取谈话的方式予以调查核实或者进行警示提醒的,可以对其进行信访约谈。

 (二)廉洁约谈。监督检查、调研、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领导人员存在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其他违纪 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查处的,可以对其进行廉洁约谈。

 (三)履职约谈。日常工作中,发现领导人员在贯彻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履行 “ 一岗双责 ” 、落实 “ 两

  625

 个责任”、推进“三转”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提醒督促改进的, 可以对其进行履职约谈。

 第五条 约谈由集团公司纪委实施。约谈人一般为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或者纪委副书记,进行约谈时,约谈人应当不少于两人。

 第六条 对领导人员进行约谈,须履行审批程序:

 (一)凡须进行约谈的,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 填写《约谈(函询)审批表》 (见附件

 1 )

 ,报纪委副书记审核, 纪委书记审批。

 (二)

 〘约谈(函询)审批表〙报纪委书记批准后,由纪委 办公室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见附件

 2 )

 》 ,告知其约谈 时间、地点及要求。

 (三)由约谈人按照要求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

 第七条 对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应当告知其分管领导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对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约谈人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核实了解的问题; (二)约谈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约谈人针对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提出相应要求。

 第九条 对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应当制作约谈记录,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后,由纪委办公室留存,并建立台账。

 第十条 信访约谈应当在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场所进行。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做好约谈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采取信访约谈方式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发 现所涉问题属实,需要予以立案调查的,按照案件查办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发现所涉问题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了结,并通知约谈对象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纪委对群众反映或者执纪监督中发现领导人员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可用发函的形式将问题摘转给被反映

 626

 人,责成其作出解释说明。

 第十三条 摘转有关问题时,应选择有具体事实且本人能够说明的问题。不准将举报信原件(复印件)和带有人身攻击、侮辱性语言的材料转给本人。

 第十四条 对领导人员实施函询,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对反映领导人员有关违纪问 题的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对须由领导人员本人作出说明或解释 的,填写《约谈(函询)审批表》 ,报经纪委副书记审核和纪委书记批准后,向被反映领导人员下发函询通知(见附件 3)

 。

 (二)

 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的 15 个工作日内,应当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逐一作出书面回复,包括对问题的解释说明、具体整改措施等。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 函询对象应当报经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同意,适当延长回复时间。对未经请示批准,无故不按时回复的,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应当责令其及时回复。

 (三)函询对象对函询问题的书面回复应当经本级党委以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函询对象为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对函询问题的书面回复应当经本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对函询对象回复内容具体清楚的,提出同意函询对象回复、进一步调查了解等处理 意见;对回复内容模糊,问题解释不清楚,或者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可以再次发函询问;对回复内容与集团公司纪委掌握情况不一致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函询及有关回复情况整理归档留存,并建立台帐。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纪委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约谈(函询)

 对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于进行信访约谈和廉洁约谈的约谈对象,发现其确实存在违纪问题,需要予以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

 627

 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二)回复函询问题存在隐瞒、编造、回避、歪曲事实等欺骗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函询对象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

 对于进行履职约谈的约谈对象,发现其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等情形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纪委办公室负责将约谈(函询)结果回告举报人;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纪委办公室负责将约谈(函询)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第十九条 约谈(函询)人应当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一)在约谈前做好谈话准备,并根据反映或发现的问题列出谈话提纲; (二)对约谈(函询)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借机包庇和袒护约谈(函询)对象或者为约谈(函询)对象通风报信; (三)遵守相关程序规定,不得利用约谈(函询)谋取个人利益或者对约谈(函询)对象进行打击报复; (四)约谈(函询)人与约谈(函询)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约谈(函询)对象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二)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8

 附件 1

 约谈(函询)审批表

 拟约谈(函询)对象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约谈方式

 问题来源

 承办纪检室

 反映的 主要 问题

 纪检室意 见

 领导批示 纪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备 注

 填表人:

 年 月 日

  629

 附件 2

  :

 约谈通知书

 集团纪约通字[ ] 号

  同志因存在有关问题,根据〘**纪委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经集团公司纪委主要领导批准, 决定于 年 月

 日对其进行约谈, 约谈地点:

  。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单

 约谈对象所在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约谈对象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约谈对象所在单位留存,另一份签收后附卷。

  附件 3

 函询通知书

 630

 集团纪函通字[ ] 号

 :

 针对

 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根据《**纪委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现将主要问题摘转给你,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作出解释说明。

 附:信访(问题)摘要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单

 函询对象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函询对象本人留存,另一份签收后附卷。

篇六: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关于加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委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委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委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委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委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于纪委工作上的意见建议,我想到了一下两点:

 一、建议要做到充分认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章》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党组)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统筹谋划部署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与机关党的建设,有力推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是,目前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都还未设立机关纪委,机关日常纪检工作缺少组织协同和管理,影响了机关纪检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切实把机关纪委建设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抓实抓好。

 二、建议要准确把握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工作要求。

 1.把握总体要求,抓紧设置成立。总的要求是: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都必须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在 12 月底前设立机关纪委,并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直机关工委。机关纪委委员一般由3—7 人组成,并配备工作人员,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2.遵循基本程序,注重实际效果。按照有关规定,机关纪委由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有条件的部门可配备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同时要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要遵循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一是机关各支部、党员群众根据公布的标准和要求,推荐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机关党委汇总酝酿、征求意见后,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县直机关工委确定候选人;二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三是选举结果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任命。截止到今年年底,我县除一个单位外,都没有到换届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到换届时间的机关党委可以不经选举先行设置成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由机关党委酝酿提名,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准任命,待换届时再与机关党委一并选举。

 3.严格资格条件,选好配优干部。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关键是要选好班子、配好干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把热爱纪检事业,清正廉洁,处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形象的干部配备到机关纪委班子中来。纪委书记一般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政治

 上坚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原则、作风过硬,群众威望高,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三是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工作积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纪委干部队伍的要求,选择那些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具有敬业奉献、坚持原则的干部,来从事机关纪委的具体工作。

 4.明确工作定位,形成工作合力。从实际工作来看,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要重点把握三个关系:一是与机关党委的关系。机关纪委要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机关党委的领导,主动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与直属机关纪工委的关系。机关纪委在接受机关党委领导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直属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主动加强与直属机关纪工委的联系沟通,健全工作汇报制度;三是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派驻纪检组与机关纪委是一种工作指导关系,两者的工作各有侧重。派驻纪检组侧重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侧重对事关部门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涉及部门机关党员队伍的一些日常性、事务性的反腐倡廉工作,包括廉洁自律教育、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收集和检查、一般党纪案件的查处、机关作风建设等,由机关纪委来承担。派驻纪检组要注意加强对机关纪委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定期协商、办案衔接等机制,明确分工,增强合力,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氛围和局面,共同抓好机关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5.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机关纪委主要职责有六项: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三是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是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五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六是承担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级机关纪委设立后,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上来,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机关纪检工作的规律,及时总结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篇七: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纪检工作意见建议

  对纪检工作意见建议

 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书法、摄影、演讲等比赛,陶冶情操,提升素养。下面是对纪检工作意见建议,欢迎阅读参考。

 对纪检工作意见建议

 当前,随着纪检工作体制创新和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来越迫切。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纪检力量不足的压力,同时能够强化纪律监察职能,延伸纪检监察机关视线,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在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的认识上,仍有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抓好业务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无关大局,得过且过;有的认为保持洁身自好,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自己只是“支持、配合纪委的工作”。没有站在党委的高度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问题,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完全建立,导致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被动应付,对监督执纪“四种

 形态”的认识实践不够,在抓监督责任上存在畏难情绪,一怕失面子,二怕捅娄子,三怕丢帽子。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上和落实上存在差距。

  2、工作缺少主动性。由于基层纪检队伍兼职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工作缺乏独立性。乡镇基层纪检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动开展工作。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表优不直接挂钩。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党委在干部任免奖惩中主要还是依据中心工作、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而定。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能安心本职工作,导致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长此以往,乡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成为当前基层纪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3、职责定位不明确。党内法规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导致一些村纪检委员成为“挂名委员”。基层纪检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职责和待遇等问题尚未完全明确。一些纪检委员对相关制度没有完全吃透,在操作上缺乏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导致有效的举措难以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导致基层纪检委员工作没有底气。

  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基层纪检委员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基层纪检委员队伍稳定,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委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放纪检监察业务教材,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集中业务学习、专题辅导授课、交流座谈汇报、廉政警示教育、上派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让基层纪检委员在增强纪检监察业务素质的同时,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守己、监督者必受监督”的遵规守矩意识,全面展示基层纪检委员“公平公正、正直正派、依法依纪、干净干事、尽职尽责”的良好形象。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基层纪检委员,架起密切联系干部群众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促使本地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坚持协作联动。县纪委和乡镇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委员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基层纪检委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通过畅通上传下达的信息沟通渠道,坚持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落实。一是掌握廉情信息。通过定期走访单位党员干部和重点群众,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让党员干部及群众参与到反腐倡

 廉工作中来。二是做好信访接待。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能答复的及时答复,能解决的督导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做好解释工作,对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汇报,由上级组织协调解决。三是协助案件查办。村纪检委员要积极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案件,提供案件有关线索和证据,使案件办理得以顺利进行。

  3、强化责任监督。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监督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抓住关键落实监督责任。开展好事前监督,认真监督本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事项,进行“合规性、合理性”预审查。加强过程监督,强化镇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力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参与决策监督,对党组织党内生活正常开展进行监督,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认真落实。

 对纪检工作意见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是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对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等多项职能,在行使职权的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现笔者结合县局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践与探索,谈

 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充当排头兵,在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中态度坚决,在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基本上都得到了各级党委的肯定。但就其县局级来看,纪检监察干部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同一科室不同分工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不够;三是监督力度不够大、途径不够多、效果不够好;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忽视廉洁纪律,办案时行为不规范,用语不文明,形象不佳,影响极为不好。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被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纪检干部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自己哪里还要接受别人监督,甚至还认为自己是纪检干部,高人一等,手中权力大,想监督谁就监督谁,想处理谁就处理谁,致使纪检监察干部被监督的意识不强。

  (二)同级不敢监督。县局级设有监察审计科、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党群工作科等科室,不同的科室总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监督自己的,根本不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多栽花,少栽刺”,甚至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各个纪检干部认为只要干好

 手中业务,就不管别人的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1]。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业务学习不到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纪检干部不思进取,满足于现有的业务知识,对政策、法规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到位,业务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虽然深知业务学习很重要,但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系统学习,深钻细研,致使业务知识贫乏;部分人对新业务的学习滞后,不注重加强自身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新增业务掌握不透彻,对业务流程理解不深不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近几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基层烟站、点调了一些干部职工来补充,他们因纪检监察业务基础差,一时难以适应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岗位。而老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频繁交替、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网上惩防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应用等新技能跟不上,加上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责任追究日趋严格,规范执纪要求越来越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产生了办案有责任、难办案,不想办案、不敢办案的想法,不愿留在执纪办案岗位,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调到其他部门。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纵向监督。纵向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上级监督下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力度比较大、途径比较多、效果比较好。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干部来说,首先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其次要主动拓展监督途径,细化内部监督制度,做到乐于接受、敢于接受、善于接受内部监督,从而提升自己拒腐防变能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任务交办制度、定期沟通制度、重大事项会议报告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和谈话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所搭建的平台,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强化平行监督。平行监督主要包含同一科室不同分工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两个部分。在同一科室中,由于分工的不同、人手偏紧,彼此对对方分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等并不十分了解,这种情况在县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尤为突出。必须建立起这一层次的内部监督,通过定期例会等形式,就具体分工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由纪检干部定期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在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相互监督,以提升工作效率、质量,保证公正履职。同时,由于其他科室的工作方式方法相差甚远、制度规范要求各不相同,不同科室之间工作运行相对独立,但有着千丝

 万缕的联系。建立其他科室监督纪检监察科室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各项工作监督,才能确保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快落实”、“好落实”,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2]。设置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监督,把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向被查部门和当事人发放办案意见建议反馈单,听取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

  (四)强化廉政监督。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育人于无形”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一是营造廉政监督氛围。将电脑桌面设成廉政桌面,使纪检监察干部一打开电脑,就想到廉政监督的重要性,警醒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二是制作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景观带,积极发挥廉政文化建设“服务”、“监督”功能,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

 政书法、摄影、演讲等比赛,陶冶情操,提升素养。四是家庭助廉。每年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座谈会,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发放《廉政监督倡议书》,常吹廉政风,织密防护网,切实把反腐防线构筑到纪检监察干部家庭。

  (五)强化纪律监督。加强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职工、烟农、消费者的联系,接受他们的纪律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必须严明纪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小处、细微处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体系流程文件,高标准、严要求管好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学习教育。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其入脑入心。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3]。加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力强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敬畏法律,严守底线、守住红线。把讲纪律、守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自己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进一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作风,自觉抵制诱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深入查找纪律作风建设存在

 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扎实进行整改。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坚决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突出重点,着力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腐化堕落和执纪违纪的问题;要突出热点,着力查办服务态度粗暴、办理信访举报案件迟缓、执纪不公、推诿塞责、玩忽职守造成群众投诉、上访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案件,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突出难点,严肃查处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严重问题。

  总之,通过行之有效的纵向监督、平行监督、群众监督、廉政监督、纪律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烟草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

篇八:针对纪委工作提示,可以进行

观察73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纪委工作,不仅加大了基层纪检工作事前预防、事后纠正的力度,而且还对机关纪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机关纪委工作繁琐而复杂,同基层纪检工作有所区别,虽然同样是纪委部门,但承担着监督、执纪和问责的对象和范围不一样。当前,我国机关纪委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不仅在党员的执法监督、执纪和机关工作人员问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自身的建设上也成绩斐然。但由于多方面因素,我国机关纪委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必须要针对机关纪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刀刃向内,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和方法,进一步促进机关纪委工作不断发展。一、当前机关纪委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机关纪委职能定位不准确机关纪委的主要工作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惩治和预防党员腐败,是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然而一些地方机关把机关纪委等同于本单位的内设机构,把一些不相关的工作安排机关纪委去做,导致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大多忙于其他事务,从而湮没了其监督、执纪和问责的主业,没有把机关纪委的作用真正地发挥出来。据调查,当前,很多机关纪委从事的是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主持有关制度的制订以及承担党风廉洁的宣传工作等,而让自己的主业成为偏业。由于职能定位不精准,导致机关纪委的工作出现偏位的现象,机关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能没有得到发挥。(二)纪委工作思想认识有差距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对机关纪委思想不到位,对机关纪委工作认识有偏差,因此在支持机关纪委工作中存在着问题,一些单位主要领导认为机关纪委是专门给单位、自己和同事找麻烦,不愿为机关纪委工作开展提供方便。同时,一些年轻的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是初次从事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不了解,同时机关纪委也缺乏这方面的培训,从而导致他们认为机关纪委工作就是考考勤、打打卡,抓抓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没有把将思想认识与纪检监察的职能转变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相结合,与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起来,导致工作打开不了局面,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作用。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认为局里的纪检机构是专门给单位找问题、找麻烦的,不愿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便利。(三)机关纪委管理机制不通畅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机关部门的纪检机构应受上级纪委的垂直领导。然而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很多机关纪委实际上主要还是对本单位负责,受本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形同一个内设机构,很难进行独自履职和监督,在监督、执法、执纪等受到一定制约。另外,机关纪委的很多办案经费、福利也出自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的依赖性较强,导致机关纪委很难独立地行使职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以及不愿监督的问题。(四)队伍素质和能力整体不高当前,我国不少机关纪委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水平和能力较弱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严重影响到机关纪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众所周知,由于机关纪委人员流动较大,很多业务能力强的老纪检进入到其他部门,而新入的纪检工作人员不是专业人员,因此他们对机关纪委工作很陌生,需要不断的学习来融入纪检工作。同时,机关纪委虽然对在职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是收效一般,没有很好地帮助年轻纪检工作人员提高,因此在实际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中,存在着无从下手或者方式方法粗暴简单,很难开展工作的局面。(五)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不强“要想监督他人,首先要自身硬,不给别人留下话柄”,作为纪检监察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为、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建设,不断增强自己的“自身硬”功夫。然而在实际工作,很多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放弃了对自身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作风差,上班不积极,工作不主动,做事全靠上级安排或领导安排,工作纪律不强,没有很好地管控自己的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在实际纪检监察中存在渎职、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行为,不仅败坏了机关纪委干部的形象,而且对纪检监察工作起到阻碍、干扰的负面作用,使得一些案子无法正常开展,抹黑了公正正义。(六)监督、执法权力保障不力纪检监察工作不同于其他的执法工作,它需要有专门、独立的监督和办案权力,其他单位或其他人不能加以干预。众所周知,监督的前提必须要有必要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然而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机关纪委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难以保障。有些部门在讨论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时不通知机关纪检人员,或者临时开会,让纪检工作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很好地进行监督。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很难保障(下转第75页)当前机关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张恒怡(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00)摘 要:当前,由于多方面因素,我国机关纪委工作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非常严重,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所属单位的机关纪委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不断通畅机关纪委工作管理机制,保证机关纪委监督权力的正常履行。同时机关纪委自身也要不断加强建设和整顿,积极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做好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整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机关纪委工作的正常开展。关键词:机关纪委;

 工作;

 问题;

 对策作者简介:张恒怡(1988— ),女,汉族,四川成都人。主要研究方向:

 纪检工作。。

 。. .。

 。

 管理观察75中是否完全贯彻落实教育目标,是否在教学实践中和理论学习中落实了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是否在学校治理中注重教育公平的发展,这些都是学校治理需要注意的问题。(二)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高需求社会的发展带动人民群众的幸福发展,现下学校治理水平的提高和改革不足以满足人民对学校发展的要求,人民的高需求给学校治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人民对学校的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有学”层面,而是逐渐注重“好学校”层面,这就要求切实推进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构建完善的学校治理体系,优化学校资助贫困学生的程序,让逐步提高学校的治理水平。五、学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策略探讨(一)发挥政府的核心引领作用政府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参与进来有助于构建和谐、合法、合理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稳定教育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发挥政府的引领主导作用,充分的协调资源。具体表现在:一是做好教育治理的后盾,为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协调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制定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的运行规则;三是加强监督,要制定明确各主体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意义的体制。(二)更新主体的观念做好家校合作,家校合作需要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合作,在学校和家庭的合作中,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观念也能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提升,这就需要加强学校、社会的实效互动,更新主体观念,学校教师要经常和家长沟通,及时向家长传达学生近况,教师要从自身做起,教师教学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都需要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提升来实现。(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外部治理能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和学校参与,还要依靠社会的各方力量,学校治理涉及学校内外部的众多因素,学校治理的现代化发展需要离不开内外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可以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创新资源配置,整合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升学校外部治理素质,从而提升外部治理能力。(四)制定合理的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学校制度要紧跟时代潮流,符合时代发展的速度,做到与各方面相适应,制定合理的学校制度,对学校各方面的构造掌握清楚,完善学校治理决策的途径,能够让家长、教师、学生有效参与,从而使得学校决策制度的构成更加的民主、科学和规范,促进学校各方面的创新和发展。六、结语教育的发展需要教育各方面的治理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高,是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一大进步,教育治理技能的提升是教学治理体制现当代化的一大进步,教育治理体系的规范改革,必须要作出完整规划,必须要从多方面完善治理水平。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学校治理能力现当代化的成长,必须政府放权、学校主导、社会参与三者共同协调发展,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和特点需要深刻理解,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教育治理改革的深刻意义,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参考文献:[1]张明,石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特征与路径[J].教学与管理,2015(31):4-7.[2]张乐天.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心与路径[J].复旦教育论坛,2014(06):5-9.(上接第73页)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和问责的权力,他们或出于自身目的以行政命令的口吻敢于机关纪委工作正常监督和办公,直接影响到机关纪委正常履职和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机关纪委工作对策与出路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观念认识。各地方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转变思想观念,要深刻认识机关纪委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而是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便更好地促进本单位的健康发展。机关纪委领导要积极做好与单位领导的沟通协调工作,从服务的角度出发阐明机关纪委的作用,尽最大可能地改变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从而得到单位领导的支持,从而更好地促使机关纪委的工作顺畅开展。其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工作作风和纪律是机关纪委履行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机关纪委要高度重视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纪律整顿,进一步开展痼障顽疾整顿,祛除歪风邪气,净化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敢作敢为、公正廉洁、铁面无私的机关纪委工作队伍。另外,机关纪委要切实管理好本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要学会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积极发挥制度的管理优势。第三,要提高服务意识,搞好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机关纪委也是个服务机构,为单位健康发展大局服务,为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丰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因此在具体工作,机关纪委要在优化服务环境、转变党员工作作风和服务人民等方面要服好务。机关纪委要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解决解决工作人员不务实、资源浪费和监督不力等问题,打造高效廉政的服务环境。第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机关纪委是监督别人的工作,只有自己做的比别人更好,才能有资格监督别人。因此,机关纪委在监督别人的同时首先要监督好自己,做到更好的行使监督权。监管好自己,不仅在于工作纪律和作风,而且更重要的是自身素质和能力,只有较强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机关纪委工作。因此,一方面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利用空闲时间加强自我修养和修炼,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机关纪检要切实落实好培训制度和老带新帮教制度,通过培训快速促进纪检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通过老带新帮教制度快速促进年轻纪检干部的成长,让他们尽快熟悉机关纪委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办事,依规监督。三、结语总之,机关纪委工作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纪委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转变观念,通畅机关纪委工作管理机制,保证机关纪委监督权力的正产履行。同时机关纪委自身也要不断加强建设和整顿,积极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做好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整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机关纪委工作的正常开展。参考文献:[1]吕义斌.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J].政策,2018(04):14.。

 。. .。

 。

推荐访问:针对纪委工作提示 可以进行 纪委 提示 工作

十九范文网 www.ib19.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十九范文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