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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15

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8篇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1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一篇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8篇

篇一: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1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一篇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一篇《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一)加强宣传氛围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开展系列活动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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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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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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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二篇自去年7月1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杜甫路街道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广泛开展各类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由全体机关通知及各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街道宣传贯彻方案,明确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及职责。加强学习成效,为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配备《条例》,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日,由班子成员领学《条例》内容,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二是活动载体丰富。结合周六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城市清洁行动、文化惠民等活动,广泛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不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截止19年3月底,共向市民发放《条例》2200余本,通过各类活动场合,向2万余名群众讲解了《条例》知识。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在街道、背街小巷设置《条例》公益广告版面80余块,定期排查更换破损版面;制作《条例》主题手绘墙100余米,以生动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号召机关干部及各村(社区)广泛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转发《条例》内容,截止目前,参加人数1000人次,转发各类微信群150余个,覆盖人数达万余人,设置沿街门店LED显示屏30余块,全天不间断刊播宣传内容。回顾前阶段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没能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学习时间不能保障;二是宣传贯彻的形式单一,群众接受效果不理想;三是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条例》的深度和力度,改变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形式,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不留“盲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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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文明氛围“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二、创新培训形式引导文明行为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三、打响“楼道革命”保障条例落实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四、存在问题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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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五、下一步打算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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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报告(全文)

  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总结的工作提示》有关要求,现将县审计局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呼应了市社会各界的立法共识,以市民文明阐释城市文明,以城市文明解读市民文明,实现城市和市民同进步、共成长,巩固和深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解决城市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意义。为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条例》作出安排,提升审计干部职工的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二、学懂弄通、从我做起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书记讲法”为引领,组织开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首先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防“节日腐败”,倡导文明祭祖,少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陋习,抑制铺张浪费、抵制封建迷信,确保《条例》取得实效,并向周围群众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文明新风尚。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了精

  神文明创建及文明《条例》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以本次《条例》学习为契机,树立责任意识,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为提升我县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出积极贡献。

  三、以学促用、强化落实县审计局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严格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用、以用督学,将学习宣传融入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着力提升依法从审能力,将依法从审的核心要义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深耕细研审计业务,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篇三: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自《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实施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高标准、实效、创造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三个全面,坚持条例现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配置。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三)全面监督执法,培养习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需要提高。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大众喜欢的在线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不足,大众知识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期机制需要健全。各部门、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需要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期机制尚不健全,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程度。

  三是执法调查的力量必须加大。执法部门的巡逻、执法力还不够,发现一起处理还不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须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是西营。

  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三是严格执法、全速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办、司法所、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合力,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抗拒、阻碍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全力确保《条例》顺利有序实施。

  《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从三个方面报告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构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领导学、原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者形成常态。为了加强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了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共建志愿服务团队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社、绿叶志愿协会、蒲公英爱协会等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留守儿童达800多人的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力项目,创新设计了妇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模式,直接服务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杀者放弃了轻生,70多名想自杀或杀害暴力者杀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树人全面推广。县教育局强调文明校园建设,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评价,帮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钮。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价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大众致富的黄歇口町毕利霞被选为省荆楚模范,被选为中国好人7月候选人的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枣木乡王章林被选为市某某模范的我县4名90后在街头接力,救治心脏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选为某某雷锋。

  3.转移风俗的效果显着。县文明委员会制定《监利县推进移动风俗,确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业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书、广播村响、移动宣传车、门神、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权复盖立体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等媒体推进移动风俗、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支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每村464.5元标准平均支付各村。每个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发行《文明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文明节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广。

  一是开展省、市文明机构评价。组织专业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机构进行中评价,取消评价分数低的机构的评价资格,以优胜劣势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机构和33个市级文明机构。二是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发行了县文明事务所《关于20222022年度县级文明部门、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为止向县文明事务所申报的部门有45个,村(社区)有58个。三是开展新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评价准备。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制定发行《2022年监利县文明指数评价问题清单》通报,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自我调查、逐一整改,认真对照《某某省县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和《监利县建立全国文明县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条例》执行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合联动需要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以工作责任为中心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作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禁烟、乱画、闯红灯、乱放、违法使用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扎根。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强烈推进,也需要长期的行为培养,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逐一细分

  行为培养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标,形成着眼于长期、重视现在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

  (2)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建立条例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入乡村、进入校园,形成社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3)健全机制,长期推广。建立县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部门表彰本部门的文明行为人员,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优惠待遇,引导众多干部群众崇尚、学习、保护、爱护模范。

  (4)加强建设,补充短板。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载力、凝聚力和领导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市福彩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10月23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会上,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深刻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和作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知晓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表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条例》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争做文明市民。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读

  广泛开展《条例》进家庭活动,每名职工都要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宣讲解读《条例》具体内容,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积极推动形成遵守《条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让全民认知认同、自觉践行,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

  三、着力强化实践养成

  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积极推进“烟头不落地·文明跟我行”主题实践活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行动,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要求全体职工要以《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尺,《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条例》倡导的积极践行,让文明成为提升每名职工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劝导身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维护文明形象,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四: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3篇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

  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篇五: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

  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系列活动

  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

  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

  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

  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六: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调研报告

  一、制定条例的合法性。对文明行为促进进行立法虽然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依据,但中央的政策对此已有明确规定。2016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法律法规体现鲜明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

  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一方面,“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2018年5月,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法律,形成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烈士的良好社会风尚。

  探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制定信用方面的法律,健全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二、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市民文明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还需提升,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用语、夏天光膀子、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驾驶员在行使中接打手机等现象时有发生,占道经营比比皆是,新区遍地是狗,栓狗绳者寥寥,自觉清理粪便者更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大额彩礼、婚丧嫁娶攀比成为农民的负担,这些都影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共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引领城市文明风尚,为巩固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制保障显得十分必要。

  三、制定条例的可行性

  2017年12月,*市被省委、省zf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2018年2月,中央文明办确定*市为2018-2020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4年9月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惠民工程,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坚持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绿化美化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城市更加宜居;

  坚持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弘扬凡人善举,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好人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制定出台了《*市道德模范奖励帮扶实施办法》《*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礼遇实施办法》。

  同时,设立了*市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行关帮扶。“好人”们还可以凭礼遇卡免费逛景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挂号等等。完善的礼遇制度,让好人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享关照、社会上受尊重。还持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十个一”(建设一个农家书屋,建设一个广播室,建设一个公共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有乡村文明一条街,有善行义举榜,有乡贤文化骨干队伍,有道德讲堂,有一整套乡规民约制度,每年坚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好公婆”、“好儿媳”、“好家庭”)为抓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四、几点思考

  (一)倾听民声,广纳民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广大市民群众是城市主人,更是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只有拓宽社会共治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文明行动自觉,才能提升文明治理水平。要让文明行为立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立法的过程同时成为法律宣传教育

  的过程,成为文明行为深入人心的过程。采取多种鼓励和支持措施,提高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形成文明行为的社会示范效应。

  立法过程中要大量发出调查问卷,了解市民对立法必要性、应当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应当禁止和处罚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观点看法;要召开立法论证会和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道德模范、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所有意见,都要认真研究讨论,尽可能吸纳到条例之中。

  (二)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由于文明行为的含义和范围十分宽泛,单靠一部地方性法规不可能将所有文明行为规范全部包括在内,只能将当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作为重点在法规中作出规定。因此条例应鼓励基层自治组织、业主大会、行业组织和其他单位制定文明公约、管理规约、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措施、行业文明行为准则,动员居民、业主、职工等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形成社会自律。

  (三)结构简洁,减少移植。对于在治安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在本条例中不宜再行规定。一是这些法律法规位阶更高,将其移植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可能降低其权威性;二是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的事项首先是文明与否的行为,如果已经违法,由已有法规进行约束更有强制力;三是对其他法规已有规定,但未设立处罚,在日常管理中疏于执行或无法执行,而又比较普遍的行为,可以予以规定。

  (四)科学立法,充分论证。科学立法不是口号,而是确有必要。例如,威海市和西安市在立法中放弃对使用电梯扶梯时“左行右立”的倡导,其原因是因为经过与电梯生产制造企业、使用维护单位深入沟通后了解到,“左行右立”长期使电梯一侧增大受力,不利于安全且增加扶梯磨损,因此放弃了这一许多人们已成为习惯的行为倡导。我们在立法中也需要这种精神,既尊重习惯,更讲究科学。

  

篇七: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也属于杂述夹议的典型体裁。也就是说,不必要在文章中大篇幅的抄引原回著,关键在于定调、议论、引述,以及旁征博引用于强化和突出自己的中心思想。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2021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文明氛围“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二、创新培训形式引导文明行为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三、打响“楼道革命”保障条例落实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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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存在问题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五、下一步打算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为了营造学习宣传贯彻《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引导与规范职工群众行为,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质,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福利中心组织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一、全面开展《条例》学习xx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一方面利用闲暇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观看《公益广告宣传短片》,要求干部职工在了解条文的基础上,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另一方面通过领导带头自学《条例》,鼓励广大职工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人人学习、人人宣传。

  二、丰富活动开展形式充分发挥xx“道德讲堂”活动阵地作用,特邀慈济环保教育基地的志工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环保专题知识分享,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现场教授“十指口诀”,切实提升xx干部职工生态文明的意识。创新开展“快闪活动”,以“献礼祖国70周年”为主题,xx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带领中心休养员共同拍摄“快闪”视频,让休养员用实际行动为共筑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

  三、大力做好《条例》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借力xx微信公众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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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群等新媒体,联动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条例》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网上互动氛围。同时做好阵地宣传,xx积极利用部门电子显示屏、廊道,因地制宜播放《条例》公益广告,让职工和休养员时时处处受到熏陶,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地领会《条例》。

  下一步,xx将继续通过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宣传教育,真正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在行,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发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和进步。这标志着我们临沂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内在素质的培育,标志着我们往高水平、大城市的目标又迈了一步,真的倍感欣慰。

  条例内容涉及到了随地吐痰、遛狗不拴绳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这一定是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我觉的咱们市委、市政府时时在为人民群众着想,因为条例的颁发最后受益的还是咱们广大市民。

  这些内容当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平时会看到有很多公民站在道路中央,分发小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扰乱了公共交通,而且对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尤其还有一些”按班值守“的乞讨者,其实在这个地方施善无疑纵容了这种行为,我个人倒不大建议车主在道路中间施善,但看到他们生活艰难,不免也心生恻隐之心,这其实给车主们出了道难题。《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我想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另外,条例中关于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也是特别有必要的。

  

篇八:法院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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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监利县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县委宣传部《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一)加强宣传氛围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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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开展系列活动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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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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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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