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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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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8篇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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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一个共产党员,模范遵守《条例》,就是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百姓也 债 常说,火车出轨,人亡 训 车毁。所以,主动遵守 粥 《条例》,这既是对组 漫 织负责,更是对自己个 秧 人的负责,对自己的家 嫡 庭负责。

  一是要摆 惶 正心态,让群众以监督 息 的名誉,为自己“打打 堪 预防针”。《条例》恰 练 似一面镜子,每一个党 溺 员干部都应当勇敢地站 媒 在它的面前,照一照, 钠 看一看,思一思。如果 锁 你的行为符合《条例》 坷 的规定,那么你就应该 曼 继续坚持,哪怕是吃一 陇 点亏,受一点委屈,也 套 该坚持不懈,因为你是 篷 共产党员;反之,如果 噪你的行为与《条例》背 中 道而驰,那么就应该立 构 即停止,哪怕这种行为 页 会给你个人、家庭带来 熙 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也 索 该停止,因为你是一个 怂 纯粹的共产党员。党的 张 十八以来,中纪委打了 依 不少老虎。其实,很多 擞 老虎并不是一开始就想 声 犯错误,而是被家人、 腿 亲友和所谓的朋友所累 肢 。究其原因,不少的老 唾 虎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 跃 约束,从而让身边的人 巡 钻了空子,还得自己身 息 败名裂,得不偿失。作 婶 为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 翼 ,就不敢顾忌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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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要秉 合 公办事,让群众用雪亮 余 的眼睛,为照亮自己人 健 生的前途。一个好干部 锰 ,应该到群众中去锻炼 穴 ,去结合《条例》的要 鸭 求,进行理论与实践的 堂 再结合。古人云,“宰 就 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 敏 发于卒伍”。领导干部 拢 与普通群众的血肉联系 椒 ,是靠共同奋斗、共同 轧 生活培养起来的。光滔 翟 滔不绝地背诵《条例》 报 ,是难以深入到脑海化 啸 为个人内在素质的。同 秤 样,群众既不了解你的 衙 能力,也不了解你的思 宿 想动态,普通群众也就 姐 不会主动接近你,你就 烁 无法跟老百姓打成一片 分 。结合《条例》精神, 伸 在基层摸爬滚打过的干 奇 部,才能深刻地了解《 享 条例》的内涵,才会对 稚 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 癸 才有基础成长为一名自 入 觉执政为民的干部。焦 拒 裕禄、孔繁森、郑培民 潘 、王伯祥等,这些人民 断 群众衷心爱戴的好干部 眺 ,都是在基层这个熔炉 豪 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因 讯 此,每一个党员干部, 科 都要有到基层、到群众 哟 中去淬火的心理准备和 鸭 具体行动。

  三是要 束 勤于思考,让群众以挑 冈 剔的尺度,鼓励自己快 茫 速成长。毛泽东同志所 瑶 指出的:“因为我们是 蜘 为人民服务的,所以, 皂 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 神 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 往 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 绰 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 拖 ,我们就改正。你说的 辽 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 凑 们就照你说的办。”老 野 百姓爱说,严是爱,宽 幻 是害。群众对你越是苛 越 刻,你的进步就越大。

 泻 所谓严师出高徒,就是 友 这个道理。对待群众意 病 见,必须以《条例》为 沿 尺度,对的就要接受, 拇 错的也要依据《条例》 爬 给群众解释清楚,不能 醚跟群众打肚皮官司,不 骗 能给群众搞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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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问答合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一个共产党员,模范遵守《条例》,就是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百姓也常说,火车出轨,人亡车毁。所以,主动遵守《条例》,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自己个人的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

 一是要摆正心态,让群众以监督的名誉,为自己“打打预防针”。《条例》恰似一面镜子,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勇敢地站在它的面前,照一照,看一看,思一思。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条例》的规定,那么你就应该继续坚持,哪怕是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也该坚持不懈,因为你是共产党员;反之,如果你的行为与《条例》背道而驰,那么就应该立即停止,哪怕这种行为会给你个人、家庭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也该停止,因为你是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党的十八以来,中纪委打了不少老虎。其实,很多老虎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犯错误,而是被家人、亲友和所谓的朋友所累。究其原因,不少的老虎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从而让身边的人钻了空子,还得自己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作为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就不敢顾忌群众的监督,而应欢迎他们的真诚帮助。

 二是要秉公办事,让群众用雪亮的眼睛,为照亮自己人生的前途。一个好干部,应该到群众中去锻炼,去结合《条例》的要求,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再结合。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靠共同

 奋斗、共同生活培养起来的。光滔滔不绝地背诵《条例》,是难以深入到脑海化为个人内在素质的。同样,群众既不了解你的能力,也不了解你的思想动态,普通群众也就不会主动接近你,你就无法跟老百姓打成一片。结合《条例》精神,在基层摸爬滚打过的干部,才能深刻地了解《条例》的内涵,才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才有基础成长为一名自觉执政为民的干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王伯祥等,这些人民群众衷心爱戴的好干部,都是在基层这个熔炉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有到基层、到群众中去淬火的心理准备和具体行动。

 三是要勤于思考,让群众以挑剔的尺度,鼓励自己快速成长。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说的办。”老百姓爱说,严是爱,宽是害。群众对你越是苛刻,你的进步就越大。所谓严师出高徒,就是这个道理。对待群众意见,必须以《条例》为尺度,对的就要接受,错的也要依据《条例》给群众解释清楚,不能跟群众打肚皮官司,不能给群众搞模糊。

 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以百姓心为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说改的地方抓紧改,说治的病抓紧治”,对照《条例》,以虚心纳谏的态度和认真纠错的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问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问答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问:《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修订这部党内法规?答: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 20**年 12 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其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工作的主要过程?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 7 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历史沿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20 多个专题进行研究,总结党史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创新

 实践,梳理《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中的深刻反思,提炼行之有效的实招,形成 10 本研究材料。后来,党中央统筹考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 3 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今年 3 月 1 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文件起草的重大意义、重大问题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的要求等发表重要讲话,为文件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在 8 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至六中全会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 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 2 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 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作出重要修改。可以说,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全党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反映各界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典范。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问:《条例》修订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答: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

 (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

 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

 问: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为什么要这样修改?答:这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在体例上改变了以前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分别规定的做法,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以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以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四是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等。

 五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

 六是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倒逼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倒逼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专章规定中央组织的监督,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问:《条例》专辟一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如何理解作出这样的规定?答:《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重要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列专章,全面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这是对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和细化。

 第二,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自上而下监督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在党内监督中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好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高度统一,始终做到“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第三,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对全党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中央组织在领导监督、开展监督的同时,本身也要接受监督,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首先要做到。对此,《条例》分别对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身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从近年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不力的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重损害中央权威,教训极其深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越大、影响越大,越要自警自律,越要自觉接受监督。

 问:《条例》第二章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这一规定的意义是什么?答: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少数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20**年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上海、广东等地推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能够发挥引领示范和标杆榜样作用。党的...

篇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16 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2016 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分为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分则;第三编 附则,共十一章130 条。《条例》说明了其指导思、原则和适用范围,对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所应受到的处分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

 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曾几何时,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务实干事,直接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为此,从党的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党纪国法面前没有铁帽子王”的魄力,在全党范围内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面前无禁区,随着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为代表的党内腐败分子落马,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也逐渐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会从根本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

 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作为教师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作为党员要服务群众,作为教师要服务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2016 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一、抓住关键,切实提高"一个认识"。

 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党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业之帅,在领导全局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权威、形象和战斗力,决定着一个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效,影响着党风和社会风气。如果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就能为整个班子树立好的榜样,增强班子团结和提高战斗力,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上下形成合力。反之,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组织上又不注重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就可能造成一言堂,影响班子团结和班子整体形象,降低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我们必须站在推动整个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保护党的宝贵财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日益增快,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推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更需加强对自身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学习与提高,从而带领群众去开拓创新。如果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既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党的事业的损失。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对领导干部本人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保护党的财富,健全党的肢体,

 推动党的事业的需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还处在初级阶段,各种法规和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和健全;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政策,迫使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必须集中于经济建设,需要同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加上一把手领导干部位高权重,一些人往往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拉拢和引诱领导干部,寻求自己的保护伞和谋求不正当利益。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和诱惑,就会产生以权谋私。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政机关人权、事权、财权密集的部门逐渐成为腐败攻击的主要对象,这些部门的一把手则成为腐败分子轮番进攻的重中之重。泰山脚下的胡建学,官至市委书记(泰安市,地厅级)之后,竟然有了"一览众山小"的感慨,他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江西的胡长清,能够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而纵情声色,竟然有了"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喻牛栏缝隙之大)的感悟。沈阳"慕马案"中 17个党政部门一把手集体腐败更令人触目惊心。据中央纪委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交报告中的数据统计,1992-1997 年、1998-20xx 年的两个 5 年间,全国处分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 1673 和 2422 人,增加 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

 为 78 和 98 人,增加 25.6。在受处分的干部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和受重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的比例。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呈较大上升趋势,既表明了这一问题的严肃性,也从反面证明了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迫切性。

  二、以身作则,正确处理"两层关系"。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作为铅山县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如何做好监督和被监督的表率,我谈点个人心得。我认为领导干部首当其冲要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谁让掌权、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指出,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决定了权力的服务对象也是人民。"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防范权力风险,增强宗旨意识,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干群关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领

 导干部在用权时一定要讲政治。权为民用,权为发展而用。要防范权力风险,领导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奉献责任。掌权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绝没有为个人捞好处的权利;领导干部拥有了权力,就必须奉献。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明人悟空写的一首《万空歌》云:"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权也空,名也空,转眼荒郊土一封。"这首诗就是奉劝为官者认清人生价值,权力、虚名、财富都是身外物,做官就要做好官,做人就要做好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掌权者应该约束自己。正确对待权力,需经历一个由外在他律向内在自律的转化过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机制。自律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一旦丧失自律,极易走向腐败。纪律是外在的条件,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

 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要拿出共产党人的气度和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三、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决策实施中处于指挥地位和督导地位。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其运权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和纠偏,确保他们行得正、走得端,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事前控制"机制。就是在某一名干部行使一把手权力之前,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做到关口前移,把监督的起点定位在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使用干部,同时完善荐才失察追究责任制,被推荐的党政一把手出了问题,推荐者要负连带责任。同时配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高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与一把手朝夕相处,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而且对一把手监督也是每个班子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应从大局出发,从关心同志出发,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互相监督的责任,做到防范在先。二是"事中约束"机制。就是在一把手正在行使权力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坚持民主

 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领导班子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各部门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使诸多部门的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整体效能,使一把手的领导行为处于监督约束之下。三是"事后追究"机制。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者。江泽民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如果管不住,后果不堪设想"。而要实现党要管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从严治党,首先必须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不仅是由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责任所确定的,而且也是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现象增多的新情况、新特点所决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可以提高一把手的廉洁意识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其主动地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而且能使其本人受到约束和限制,"

 管好自己",不敢为所欲为。其次,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四、养身修德,着重培育"四种意识"。

  胡锦涛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四种意识"。一是民主意识。民主意识要求为官者以民为本,要察民性、顺民情,知民、爱民、为民、利民、富民。今天,我们提倡以民为本,是为人民服务这一核心的重要体现,是评价领导干部道德意识的重要标准。是否视民为本,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首要解

 决的问题。邓小平曾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以民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

篇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列解读:主体责任是关键合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一个共产党员,模范遵守《条例》,就是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百姓也常说,火车出轨,人亡车毁。所以,主动遵守《条例》,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自己个人的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

 一是要摆正心态,让群众以监督的名誉,为自己‚打打预防针‛。《条例》恰似一面镜子,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勇敢地站在它的面前,照一照,看一看,思一思。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条例》的规定,那么你就应该继续坚持,哪怕是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也该坚持不懈,因为你是共产党员;反之,如果你的行为与《条例》背道而驰,那么就应该立即停止,哪怕这种行为会给你个人、家庭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也该停止,因为你是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党的十八以来,中纪委打了不少老虎。其实,很多老虎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犯错误,而是被家人、亲友和所谓的朋友所累。究其原因,不少的老虎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从而让身边的人钻了空子,还得自己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作为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就不敢顾忌群众的监督,而应欢迎他们的真诚帮助。

 二是要秉公办事,让群众用雪亮的眼睛,为照亮自己人生的前途。一个好干部,应该到群众中去锻炼,去结合《条例》的要求,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再结合。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靠共同

 奋斗、共同生活培养起来的。光滔滔不绝地背诵《条例》,是难以深入到脑海化为个人内在素质的。同样,群众既不了解你的能力,也不了解你的思想动态,普通群众也就不会主动接近你,你就无法跟老百姓打成一片。结合《条例》精神,在基层摸爬滚打过的干部,才能深刻地了解《条例》的内涵,才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才有基础成长为一名自觉执政为民的干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王伯祥等,这些人民群众衷心爱戴的好干部,都是在基层这个熔炉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有到基层、到群众中去淬火的心理准备和具体行动。

 三是要勤于思考,让群众以挑剔的尺度,鼓励自己快速成长。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说的办。‛老百姓爱说,严是爱,宽是害。群众对你越是苛刻,你的进步就越大。所谓严师出高徒,就是这个道理。对待群众意见,必须以《条例》为尺度,对的就要接受,错的也要依据《条例》给群众解释清楚,不能跟群众打肚皮官司,不能给群众搞模糊。

 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以百姓心为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说改的地方抓紧改,说治的病抓紧治‛,对照《条例》,以虚心纳谏的态度和认真纠错的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列解读:主体责任是关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列解读:主体责任是关键

  因所在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且影响恶劣,北京市西城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西城区纪委近日通报的一个案例。

 章卫受处分的原因在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尤其是作为一把手未能有效地监督干部队伍。从各地通报情况看,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专章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任务,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明责是尽责的前提。《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这是党内法规首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

 ‚强化党内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内监督第一位的是谁?是党委(党组)的监督。‛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表示,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

 如何自上而下地开展监督?《条例》具体规定了 4 项监督职责,对党委(党组)履职作出规范。记者注意到,这 4 项职责既源自党章这个根本遵循,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以第一项职责‚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为例,党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方的工作‛;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党委(党组)在各地区、部门和单位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作为领导核心,就必须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领导好其中至关重要的党内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上率下,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但仍有一些党委(党组)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好人主义盛行;有的只挂帅不出征,甘当‚甩手掌柜‛,使监督成为纪委(纪检组)一家之事;更有甚者,直接插手干涉纪委(纪检组)工作。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里,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就承认,几个市厅级领导干部在他所谓的‚把握‛之下‚没有抓‛。

 在规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同时,《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如,第九条将‚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监督体系一个方面,第十六条则对‚职能监督‛予以细化。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也是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组织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在干部监督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安徽省灵璧县委组织部部长朱新华认为,组织部门在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应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

 ‚如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事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查清存疑和信访问题等,严防‘带病提拔’。‛朱新华告诉记者。

 《条例》第十八条至二十五条,用较大篇幅围绕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巡视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明确监督职责和措施,提供路径和方法。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看,这些方面都是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

 例如,巡视监督尊崇党章,从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了‚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作用。巡视工作由党委(党组)领导,巡视组由党委(党组)派出,抓好巡视监督、发挥好利剑作用成为党委(党组)义不容辞的责任。

 再如,各级党委(党组)通过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以红脸出汗的形式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教育和挽救干部的目的。红脸出汗的背后,便是党委(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的责任担当。

 责任越具体,落实越有效。对于各级党委(党组)而言,《条例》已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任务、提供了路径,务必按照《条例》规定,把党内监督摆到重要位置来抓,推动实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这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

 (瞿芃)

篇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时代意义合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一个共产党员,模范遵守《条例》,就是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百姓也常说,火车出轨,人亡车毁。所以,主动遵守《条例》,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自己个人的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

 一是要摆正心态,让群众以监督的名誉,为自己“打打预防针”。《条例》恰似一面镜子,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勇敢地站在它的面前,照一照,看一看,思一思。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条例》的规定,那么你就应该继续坚持,哪怕是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也该坚持不懈,因为你是共产党员;反之,如果你的行为与《条例》背道而驰,那么就应该立即停止,哪怕这种行为会给你个人、家庭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也该停止,因为你是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党的十八以来,中纪委打了不少老虎。其实,很多老虎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犯错误,而是被家人、亲友和所谓的朋友所累。究其原因,不少的老虎就是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从而让身边的人钻了空子,还得自己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作为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就不敢顾忌群众的监督,而应欢迎他们的真诚帮助。

 二是要秉公办事,让群众用雪亮的眼睛,为照亮自己人生的前途。一个好干部,应该到群众中去锻炼,去结合《条例》的要求,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再结合。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靠共同

 奋斗、共同生活培养起来的。光滔滔不绝地背诵《条例》,是难以深入到脑海化为个人内在素质的。同样,群众既不了解你的能力,也不了解你的思想动态,普通群众也就不会主动接近你,你就无法跟老百姓打成一片。结合《条例》精神,在基层摸爬滚打过的干部,才能深刻地了解《条例》的内涵,才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才有基础成长为一名自觉执政为民的干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王伯祥等,这些人民群众衷心爱戴的好干部,都是在基层这个熔炉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有到基层、到群众中去淬火的心理准备和具体行动。

 三是要勤于思考,让群众以挑剔的尺度,鼓励自己快速成长。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说的办。”老百姓爱说,严是爱,宽是害。群众对你越是苛刻,你的进步就越大。所谓严师出高徒,就是这个道理。对待群众意见,必须以《条例》为尺度,对的就要接受,错的也要依据《条例》给群众解释清楚,不能跟群众打肚皮官司,不能给群众搞模糊。

 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以百姓心为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说改的地方抓紧改,说治的病抓紧治”,对照《条例》,以虚心纳谏的态度和认真纠错的行为,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时代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时代意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时代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保了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任务越艰巨,挑战越严峻,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修订条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破解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了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重新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

 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了党内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制定并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引领全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这些创新实践,深化了党内监督内涵,丰富了党内监督形式,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条例,及时将这些成果固化为制度,既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必然要求。

篇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读书笔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读书笔记 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过硬成果。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高度自觉扛在肩上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复杂而尖锐的,“赶考”永远在路上。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

 落实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实践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实管好干部,严明纪律正风肃纪,重拳出击惩治腐败,推动了党内正气上升、党风好转、社

 会风气上扬。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复杂,党员队伍构成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因素复杂,一些党员干部信念动摇、宗旨淡薄、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甚至腐败堕落。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就会动摇和瓦解。落实主体责任,是解决党内突出矛盾问题的有效途径。

 主体责任是分内之责,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就是要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全面落实,就是要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近年来,我省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周恩来精神和“雨花英烈”精神、铁军精神,积极宣传吴仁宝、赵亚夫等先进典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的思想自觉。

 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抓好干部选任,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我省制定出台了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抓好日常管理,我省制定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指示的若干规定,重点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推动形成了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抓好作用发挥,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党内政治生活是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和纯洁党风的“净化器”。要严格遵循和认真落实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充分发挥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管党治党方面的重要作用。

 把挺纪在前作为关键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标准和依据就是党的纪律。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要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抓早就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

 形态”,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抓小就是要从小处小节入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窟窿”。

 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有效保证。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了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要紧紧围绕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党内监督,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监督之网,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主体责任是刚性之责,必须切实做到尽责负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要知责明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队伍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洁建设的党建工作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并把责任压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相关部门、压给下级书记,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要尽责负责。履行主体责任,考验的是党性、体现的是担当。各级党组织要以对党负责的赤诚之心,种好“责任田”,做到敢抓敢管。党

 组织书记要带头抓,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上做在先、走在前;主动抓,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严格抓,把严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要考责问责,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问责的倒逼作用,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由“软约束”真正变成“硬任务”。第二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读书笔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读书笔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学习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一共五章,包括总则,监督执政,监督制度,监督保障和附置,一共是 47 条,6600 字。条例关于主体,义务,如何监督,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具体说一下。第一章总则,一共是五条。这一章里面分别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以及党内监督的方式等五个问题。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强调一个问题,我们制定党内监督条例,要看到制度上强化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反腐倡廉的重要目的。但是这次的条例不仅仅是反腐败,而是要认识到他对坚持我们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我们党能够真正做到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目的。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和指导思想,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

 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重要的意义。二是关于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问题。指导思想延用了党章所规定的指导思想,这个没有变化。制定党的条例的原则加了三条,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因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主要将党内发挥确定党内监督的对象。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我们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权利如果失去监督就会走向腐败。权利有他的两重性,有他的复杂性,有他的有利性。权利扩张到什么程度,碰到前面没有路走了才能回来。所以,权利的运用是我们监督的核心问题。所以,我们这次监督条例确定的重点对象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理论,根据党内的实际提出来的。关于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党内过去文件做起步,比如十三届六中全会和十四届四中全会都讲过,但是突出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一把手这是第一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班子当中处于核心问题,无论对决策还是决策执行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特殊地方和影响力决定他们必须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之中。这是我们党内监督条例很重要的特点。四是规定了党内监督七项重要内容。这是执政党必须做到的,又是广大群众经常关注的比较薄弱的环节。比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腐败的党员干部无一不是违规了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在贯彻指示当中走偏了方向。尤其是依法执政的问题,有些部门的工作存在着大量的错位的观念,为一时利益所趋势,不能够自觉的遵守法规法律。再比如说有些地方和少数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这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当中,没有人真正重视。党

 内监督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可以说是带动了党内监督,以及党的建设当中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好,其他的方面都会顺利进行。五是规定了党内监督的方式是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从党内监督条例来讲,主要是讲党内监督,没有更多的讲外部监督的事情。应该看到党内监督和政治有效必须同党外监督相结合。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利的运用进行监督,涵盖广泛的内容。包括组织监督,方向及上级组织对下组组织的监督,党员之间,领导班子之间互相监督,党的专职机构,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等等,归根到底,党内监督是一个至上而下的基础,这样一个监督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使他们互相配合,虽大的合力,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整体效益。所以说,党内监督制度要同党内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讲监督的体制,一共是 6 条。首先是讲监督的主体,谁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主体赋予什么样的资制权力和义务。这里有列举的方法规定六个监督的主体,就是各级党委,党委委员,各级纪委和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别叙述了他们的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明确规定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成绩如何以及监督的平衡原则。这里面有一点,各界党的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监督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过去没有规定。过去我们开了党代表会以后,党代表的作用也有规定。所以人们感到党代会涉及到代表常任制的问题。我想 党内监督,党代表在党的会议期间的监督,这个对党代会常任制问题开起了一个新路。推进党代表的常任制的问题希望积极的促进。对于

 上面六个主体的监督,总体来讲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了各主体在党内监督中应当例行的权力,有利于各个主体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二是各个主体实施监督,明确依据,可以有效的避免各种干扰。三是明确了主体和使用和相应的关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负其责,进行有序的工作。四是有利于保护监督的合法权益。保护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监督条例里面,赋予监督什么权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能做,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章关于监督制度。监督制度就是监督条例的重点,监督条例核心的部分,从整个条例来看一共是 47 条,监督制度占了 28 条,所以这是一个核心部分。因为我们讲监督,根本上来讲是制度的监督,讲监督体系就讲制度的体系。没有制度为载体,我们讲民主是靠不住,没有民主作为载体讲监督,监督是难认的。构建党内的监督体系实际上是构建党内的制度体系。所以把监督的制度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作为党内监督的核心内容,这在我们学习当中应当紧紧抓住制度建设的问题,这十项制度分为十级,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情况处理以及罢免撤换处理的思想等都做到具体的规定,这些制度应该说总结了党内的历史经验,立足于当前党内监督迫切需要解决的信任问题。比如对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制的规定,目的是保持和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个人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目的是为了使监督有知情权,这是保证党内和人民群众能够实施知情权的重要制度。这里的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是上下的,上级对下级要做报告,下级对上级也要报告,这是双向的,

 互相之间知道情况。只有情况才以明才能监督,只有知情权才能监督。述职述廉的制度,主要是充分保障和发挥各级党的委员会的成员,对同级党委成员的主要领导的监督责任。这是党内成员,党委会向全委会报工作。民主生活会的规定主要是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组织的作用,信访处理制度规定目的保障和发挥党员群众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各级党委和纪委重视人民群众,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他们来信来访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把人民的监督和党内的监督统一起来,把人民的呼声和监督转变化党内的监督。关于谈话和诫免等问题都是从制度规定的。所以十项制度应当是学习的重点,是本条例的重点,要按照制度去做,监督就是要以制度为依据。紧紧抓住制度的环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读书笔记 第四章就是监督的保障体制。这一章的五条主要是讲了如何保证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问题。这一章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自制,如...

篇七: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2017-02-16 浏览:分享人:姜昭楠手机版

  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从严治党问题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有了进一步认识,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有关党内监督的制度规范、心理、观念与思想体系等方面的总和。它对加强党内监督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全面从严治党务必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文化的重要作用。

  党内监督文化夯实党内监督的思想基础

 确立思想基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所包含的党内监督

 文化精髓,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思想基础与行动指南。

 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主要包括民主选举制度、党内专门监督机制与党内最高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是无产阶级政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思想理论来源。列宁的党内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增强党代会的民主监督功能、扩大党内监督力量、确保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与确立法律监督等方面,开创了党内法律监督的先河。

 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党内监督思想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对党内监督思想进行了新的探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监督思想的内容。毛泽东认为应从党的纪律监督、党组织内部的制度监督、纪律检查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党的舆论监督等四个方面来加强党内监督。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提高党内的监督意识、健全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与加快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党内监督思想。江泽民党内监督思想主要包括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与机构监督的作用与注重将制度建设、思想教育与党员自律的有机结合等内容。胡锦涛认为党内监督主要包括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完善与创新党内监督的体制与机制、重视道德监督、健全党内监督的保障性机制与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内监督思想,强调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

 党内监督体系,整合问责制度,落实巡视制度,加强纪委监督,抓住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

 党内监督文化规范党内监督的具体行为

 规范具体行为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行为就是为了实现党内监督的目标。党内监督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的前提下,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众所周知,文化对人的行为具有规范和引导作用,党内监督文化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具体行为同样具有较强的规约功能。因此,要在党内监督目标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文化的作用,规范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行为。

 具体而言,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首先,要用党内监督的思想与观念促使党的各级组织加强党内监督,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和党内谈话制度,着重抓好加强党内监督的检查督促工作,从而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其次,要用党内

 监督文化的精髓武装全体党员,促使全体党员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党内监督活动,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具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素质和基本能力。最后,要用党的监督思想与观念、党的纪律来教育、培养及从严约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思想先进、信念坚定和廉洁为民,从而确保党的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做事干净与敢于担当。

 党内监督文化营造党内监督的良好环境

 营造良好环境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对一个具有 8800万党员的执政党而言,加强党内监督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能否应对和经受住“四大考验”、化解和战胜“四大危险”。必须充分释放党内监督文化的功能作用,营造加强党内监督的学习环境、心理环境、制度环境与舆论环境。

 第一,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学习环境。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契机,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中加大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监督规章制度力度,促使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内容。

 第二,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心理环境。要运用党内监督的心理、理念与思想来引导、教育、培养及

 从严约束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引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民主监督、专责监督和日常监督,着力增强自我净化的能力。另一方面要促进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自我约束,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纪律。

 第三,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环境。要完善加强党内监督的运行制度,更好地规范加强党内监督的工作流程,减少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相互监督的掣肘因素,尤其是要消除自下而上监督存在的困境,理顺加强党内监督各项具体工作的流程,推进加强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四,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舆论环境。要将党内监督的观念与思想,注入加强党内监督的舆论宣传之中,引导新闻媒体准确把握加强党内监督舆论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提高加强党内监督舆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营造加强党内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当前,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文化的功能作用,为加强党内监督确立思想基础、规范具体行为和营造良好环境,真正实现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

 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按照多数的意见做出的决定,但居于少数者在执行决定的同时,仍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选举和议事的民主原则的两个侧面,党内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数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倾听实践的呼声,才能检验决定是否完善,使决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考察,腐败的根源主要在于绝对的权力。因此,要铲除腐败所由以产生的基础,就需要实现政治民主、权力制衡。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政治权力制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三权分立,它的原则对党内和全国范

 围内都是适用的。在党内,立法、执行、监督三权应当保持平衡,相互制约,克服目前执行一权独大的状况。《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这实际上仍然因循过去的领导体制。虽然《监督条例》同时也规定各级纪委可以对同级党委常委、委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但领导体制的现行格局使上述规定很难见效。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一权独大的状态,保持三权的大体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和正确领导。

 总之,两个条例是治标的法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三权分立,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实现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这是异常困难的进程,但这是一个民族迈向进步和政治现代化所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不能长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门外。党中央颁发两个条例,说明他们对当前局势的严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政,还政于民,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实现党内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在新的世纪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

 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

篇八: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1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围绕开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从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把全会文件制定好,到聚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制度建设,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体现了对症下药、强基固本的政治智慧,为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注入强大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纯洁性,核心的是政治修养,最根本的是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种政治信仰和精神追求,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反映和体现。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立身之本,是共产党员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和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因此,就必须自觉地将党的崇高理想内化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

 我们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的政治立场是党员最基本

 的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是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就是模范遵守党的纲领、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一名党员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没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各行其是、我行我素,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得到贯彻落实。因此,每名共产党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不断地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斗堡垒。只有政治立场坚定,才能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广大党员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从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而党内监督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是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居于首位的最基本的监督形式。

 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领导干部,抓好抓实这些“关键少数”,就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就要求领导干部们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起到标杆作用、带头作用、示范作用,让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共同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是每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克服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旗帜鲜明地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019 年 1 月 20

 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2 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 学准则、学条例,使我 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 xx 工作中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二、通过学学守则、学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

 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

 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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