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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05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8篇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2017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下面是小编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8篇

篇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中张的积极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镇党委管理的全体党员。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积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量化分值。党员积分制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 7:3 的比例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基准分因素和加分因素,其中基准分因素包括:履行基本义务、发挥带头作用和促进农村发展三个方面;加分因素包括对党员在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行为进行分值量化。基准分因素和加分因素共同组成党员行为积分细则(见附件 1)。

 2、年度评议积分。由各党支部半年或年终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二)积分登记。主要包括逐级记分、公示积分和定期上报三个环节。

 1、逐级记分。各党支部统一制定《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表》(见附件 2)。积分由各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按月依据党员行为积分细则进行初步打分。党小组长积分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书记积分由镇党建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比如帮扶困难群众、参加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实行由党员自己每季度向支部申报、支部核实的办法积分。党员行为初步打分经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党员行为积分。

 2、公示积分。党员行为积分和加、扣分因素上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每季度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公示。以支部为

 单位于每季度首月初 5 日前对上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党员对季度积分及加、扣分因素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3、定期上报。对党员积分情况实行一季一报制度。各党组织于季度公示结束后 3 日内将本党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建办,汇总后于公示当月 20 日前将党员积分情况存入党员档案。

 (三)积分应用。各党支部把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达到 60 分以上的,为合格党员,可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类先进评比;60 分以下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理,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促其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镇党委将于每年1 月 15 日前,将所属党支部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花名册及其积分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成立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实施。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党支部要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党建考核计分。各党支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列为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2017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

 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村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群众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四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70 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年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30 分) ⑴党员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阳光民主议事日”等活动,每缺一次扣 2 分; ⑵党员不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类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每缺一次扣 2 分; ⑶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远程教育等网上学习积分的,扣 2 分;

 ⑷其它情节需要减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扣分。

 2、遵守政治纪律方面(20 分):

 ⑴党员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 2 分,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⑵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⑶党员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扣 5 分; ⑷党员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不参加评先树优; ⑸党员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扣 5 分; ⑹其它情节需要减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扣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20 分):

 ⑴党员完不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每项扣 2分; ⑵党员不做承诺、做出承诺不履行的,本项不得分; ⑶党员做出承诺无特殊原因履行不完的,每项扣 3 分; ⑷党员不执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的,每项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⑸党员不支持项目区、村中心工作的,每次扣 5-20 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⑹党员不执行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扣分。

 (二)党员民主评议积分(20 分)。村党组织每年“七一”前后和春节前各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半年评议积分=(“好”票数×1+“一般”票数×0.6+“差”票数×0.3) ÷总票数×10。

 (三)群众评议积分(10 分)。对党员在遵守廉洁自律规范、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每季度组织全体村民代表、群众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季度评议积分=(“好”票数×1+“一般”票数×0.6+“差”票数×0.3) ÷总票数×2.5。

 (四)贡献加分(最高 20 分)。主要采取党员自主申报和群众提议的方式进行,根据发挥作用情况予以加分。贡献奖励加分每季度组织认定一次,主要有以下方面:

 1、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加 3 分; 2、党员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活动,为村里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每次加 3-5 分; 3、党员帮助党组织积极参与处理、制止化解信访问题或矛盾纠纷的,视效果每次加 3-5 分; 4、党员因工作突出,年内受到项目区、区或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按 2 分、4 分、6 分加分;

 5、在其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加分。

 四、积分程序 (一)积分收集。党员参加村里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由村党组织及时登记并核算积分。党员贡献情况,由村民代表收集、群众提议或由党员本人、群众直接向党组织提出。

 (二)组织审核。村党组织每月结合民主议事学习日活动,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季度认定(程序为基层党组织通报每名党员积分事项、党员进行补充、其他党员和村民代表发表意见、无异议后汇总)。项目区党建指导员负责所包靠村的党员积分制指导,开会时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要将党员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同时报项目区党工委备案。

 (三)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组织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群众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项目区党工委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积分和一贯表现,在项目

 区党工委指导下,村党组织评定出优秀党员(100 分以上,含100 分)、合格党员(80-99 分,含 80 分)、基本合格党员(70-79分,含 70 分)和不合格党员(60 分以下),基础得分低于 60分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党员数量原则上掌握在党员总数的 10%以内。评选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二)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 3、违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 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三)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

 关规定优先发展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进行组织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逐级落实责任。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要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区党工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社区关于落实积分制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党建办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在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时,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责任。

篇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企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 1 二、适用范围 ........................................................................... 2 三、考评领导小组 ................................................................... 2 四、基本原则 ........................................................................... 2 五、内容及方法 ....................................................................... 2 (一)积分构成 .................................................................. 3 (二)积分统计 .................................................................. 3 (三)结果运用 .................................................................. 4 六、具体要求 ........................................................................... 5 (一)加强组织领导。

 ...................................................... 5 (二)广泛宣传动员。

 ...................................................... 5 (三)严格考核奖惩。

 ...................................................... 5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集团公司“两个责任、三化落实”体系落地,结合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建立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进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化、精准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激励广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党员队伍,为推动集团公司建设 XX 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和 XX 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 XX 公司党委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评领导小组 XX 公司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 XXX 同志任组长,XX 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贾荣健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组成。

 四、基本原则 分类指导,量化考评; 标杆引导,底线管理; 奖优罚劣,激励奉献。

 五、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每年“七一”为一个积分周期,主要

 包括积分构成、积分统计、结果运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日常行为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和加减分否定项三部分构成。

 1、日常行为积分(70 分)。以集团公司《党员责任清单》为基础指标,分为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维度,详见《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2、党员民主评议积分(30 分)。党员民主评议从“四个合格”方面进行测评,详见《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

 3、加分项、扣分项、否定项。考核期内,对于获得各层级奖励、自学并通过有关考试、发表文章以及提供合理化建议、为部门做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的加分,上述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未完成中层管理人员附加要求的给予相应的扣分。出现否定项中所述问题的本年度党员积分计零分。

 (二)积分统计

 1、党员自评。

 党员个人根据自身实际表现,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价表》,每一项所示分值为本项封顶分值。

 2、支部审核。

 每季度各党支部结合党员自评情况、《党员政治生活记

 录手册》及相关台账记录,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价表》-附加表格中审核并签字确认。设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可以采取党小组初步审核、党支部复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每半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对积分有异议的,党员个人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3、上报及公示。

 各党支部每半年对汇总并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分数汇总表》,于每年 12 月底前和每年“七一”前夕,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党员半年积分及周期积分结果要通过党建看板、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三)结果运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积分情况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选拔竞聘、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1、党员积分情况是党员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党员积分为 90 分以上的,可推荐参评公司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评比。80 分以上的,可推荐参评部门级优秀共产党员评比。

 党员积分为 60 分以下的,不得参加当年度党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对这些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开展结对帮扶、督促其整改提高。

 2、党员积分情况是干部选拔竞聘的重要参考。

 3、党员积分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六、具体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三化落实”、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党群工作部要结合“两责三化”要求进行督导,组织经验交流,促进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地。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党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广大党员对党员积分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员工做好党外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通过集团公司党群之窗、XX、党群纪检动态等平台或刊物进行宣传。

 (三)严格考核奖惩。公司党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今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进行推广交流;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篇三: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扣 分得分日常行为积分政治合格(20分)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5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的扣 5 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无故不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或会议,扣 2 分/次。3、增强“四个自信”,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5公开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的扣 2分/次。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扣 1 分/次;因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被查实的,扣 2 分/次。执行纪律合格(20分)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 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扣 1 分/次。2、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织生活。5无故缺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织生活,扣 1 分/次。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5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5品德合格(20分)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存在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2 分/次。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口碑好。5 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扣 2 分/次;3、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孝敬父母、爱护子女。5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扣 5分。4、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4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的,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发挥作用合格(20分)1、爱岗敬业,熟悉业务,团结同志,相互配合,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扣 2 分/次;工作拖拉、效率低、推诿扯皮的扣 2 分/次;工作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扣 2 分/次。2、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5不按相关要求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扣 2分;不按要求走访群众,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扣 1 分/次。3、支持参与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帮助教育引导群众,调解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5不支持不参与党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扣 2 分/次;4、践行党员承诺,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敢于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积极奉献。5不参与党支部号召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扣 1 分/次。年 月

 项目内容 计 分 标 准分值加 分奖励积分(10分)1、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31、个人工作、学习(含文体活动)受到表彰的,省级加 3 分,市级加 2 分,县级加1 分,单位加 0.5 分。同一表彰内容按最高分计算,不累加。2、在各级党报党刊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3公开发表党建新闻、信息和文章的,国家级加 3 分/篇,省级报刊加 2 分/篇,市级报刊加 1 分/篇,县级报刊加 0.5 分/篇3、其他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4其他方面包括招商引资、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抗洪救灾等,酌情加 1-3分/次。年度评议积分(20分)评议为优秀:20 分合格:15 分基本合格:10 分不合格:5 分20注:1、扣分项目累计扣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所属计分标准项目的分值。2、以下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侵占集体资产或者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以相关职能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3、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0-69 分(含 60 分)为基本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篇四: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X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 动态量化管理办法XX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 动态量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党员的规范化管理,增加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农村党员实行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

 第二条

 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习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员的条件和标准为依据,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行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要坚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量化管理内容以农村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为主。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行政村党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农村党员划分为 A、B、C、D 等四种类型,即 A 类党员为党员身份的村干部(包括自聘村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和村报账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小组组长等;B 类党员为在家无职党员,

  包括在 XX 市范围的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C 类党员为到 XX 市以外范围长期务工和经商党员;D 类党员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等身体疾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或因患精神疾病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A、B、C 类党员列入积分管理范围,D 类党员不列入积分评议范围。C 类和 D 类党员均需基层党支部认定和镇党委审批后,在村内进行公示。

 第四条

 本办法实行量化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根据每个党员的全年分类累计积分制动态量化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得分,并经支委会讨论认可。党员考核得分情况作为表彰奖励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党员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考核为警示党员等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警示党员的可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等次,对党内评议、群众举报、基层组织反映以及工作落实中掌握的有触及 XX 镇农村党员“十条红线”的党员,由镇党委会同村党支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认定意见,提交镇党委审定。

 第五条

 凡发生在本办法规定之外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违反党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违反政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理,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

 第六条

 各村党支部都要对所属的党员建立《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手册》,并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各村党支部书记是记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所属的党员进行记分管理,也可由党支部书记指定支部内分管组织工作的支委负责记分。

  第七条

 镇组织办负责对各村党支部的党员记分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所在党支部按规定办好手续。镇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发现党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须及时告知镇组织办,镇组织办经核实后通知所在党支部及时给予扣分。

 第八条

 为增强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的可操作性,把农村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细化为学习积分制动态量化、实事积分制动态量化、联户积分制动态量化、奖励积分制动态量化和惩罚积分制动态量化五类(详见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

 各村党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支委在执行本办法中,对违反本办法的党员有意包庇不记分经查实的,扣 10 分。

 第十条

 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事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党员外出 6 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应把组织关系接转至工作所在地党支部。党员长期外出,但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到镇组织办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要经常与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党员未接转组织关系或未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按未外出党员管理。

 第十一条

 外出党员应积极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参加组织生活,并由外出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填写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外出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且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未外出党员管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扣 10-20 分。

  第十二条

 党员累计积分制动态量化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汇总结果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并每季度一次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布每个党员的积分制动态量化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年终各村党支部应及时上报警示党员,并填好《警示党员登记表》,经支委会通过后报镇组织办。

 第十三条

 对初次被考核为警示党员的,由镇党委派人和村党支部书记与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被考核为警示党员等次的,按照《党章》和《XX 市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有同《党章》、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

  XX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性别

 入党时间

 所在支部

 总积分制动态量化

 理论学习 情

 况

 参加实事 活

 动

 联户执行 情

 况

 奖励情况

 惩罚情况

 “一票否决”情

  况

 党支部 意

 见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1:

 XX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 实 施 细 则 XX 镇农村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对象 全镇农村党组织所有在册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 A、B、C、D 四种类型,A 类党员为党员身份的村干部(包括自聘村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和村报账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小组组长等;B 类党员为在家无职党员,包括在 XX 市范围的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C 类党员为到 XX 市以外范围长期务工和经商党员;D 类党员为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等身体疾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或因患精神疾病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C类党员列入积分管理范围,D 类党员不列入积分评议范围)。

 二、量化内容 为增强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的可操作性,把农村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细化为学习积分制动态量化、实事积分制动态量化、联户积分制动态量化、奖励积分制动态量化和惩罚积分制动态量化五类。

 1、学习积分制动态量化。(20 分)

  (1)A、B 类党员每年至少 4 次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集中教育培训(含党小组学习活动),按时参加每次计 5 分,请假的每次计 3 分(连续两次请假的不计分),迟到早退的每次计2 分,未参加的不计分。

 (2)C 类党员必须每年回村参加 1 次由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按时参加的计 8 分,请假的计 4 分(连续两次请假的不计分),迟到早退的计 2 分,未参加的不计分;年内每季度必须向村党组织报告思想工作情况,每次计 2 分,未报告的不计分;C类党员必须加入本村 QQ 交流群或订阅“共产党”微信的计 4 分,未加入的不计分。

 2、实事积分制动态量化。(30 分)

 (1)A、B 类党员每年至少 3 次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实事活动,如七一党员奉献日活动、五水共治活动日、其他义工活动等,按时参加每次计 10 分,请假的每次计 5 分(连续两次请假的不计分),迟到早退的每次计 3 分,未参加的不计分。

 (2)C 类党员每年至少 1 次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实事活动,如七一党员奉献日活动、五水共治活动日、其他义工活动等,按时参加计 30 分,请假的每次计 20 分,迟到早退的每次计 15 分,未参加的不计分。

 3、联户积分制动态量化。(30 分)

 农村党员推行联系农户制度,年内需入户访民情,在走访中应向农户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猪整规、农房改造、清洁

  家园等相关重点工作以及医疗保险、社会养老、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等各种政策,收集对村或对上级党委政府意见和建议,了解农户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具体联户积分制动态量化考核办法为:

 (1)A、B 类党员必须联系农户 15 户,年内走访农户 4 次,走访每户每次计 0.5 分。

 (2)C 类党员须联系农户 10 户,年内走访农户 2 次,走访每户每次计 1.5 分。

 4、奖励积分制动态量化。(封顶 20 分)

 (1)主动配合镇党委、政府征地拆迁、三改一拆、养殖污染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一次奖 5 分。

 (1)为发展本村经济出谋献策,建议切实可行,取得较好效果的,一次奖 5 分。

 (2)积极参加森林防火、抗台救灾的,一次奖 5 分。

 (3)扶贫帮困,得到群众认可,效果明显的,一次奖 5 分。

 (4)积极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的,一次奖 5 分。

 (5)积极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次奖 5 分。

 (6)为集体公益事业出资出力,有实际行动,一次奖 5 分。

 (7)党员所联系的农户获得镇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荣誉奖3 分。

 奖励指标分每季度一次进行奖分。党员在本季度内有以上情

  况的奖分,否则不奖分。

 5、惩罚积分制动态量化。

 (1)损坏公共财物或违反绿化、环保规定的,一次扣 5 分。

 (2)党员及党员直系亲属不配合、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以及不配合村征地拆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清洁家园、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一次扣 10 分。

 (3)遇有急难险重任务,如抗台救灾、森林防火等,接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而故意躲避或临阵脱逃的,一次扣 10 分。

 (4)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一次扣 20 分。

 (5)党组织召开大会进行诸如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内重大决策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在会议中无组织无纪律而中途退出的,每次扣 30 分。

 (6)党员所联系的农户不配合村重点工作或有违法犯罪的,一次扣 3 分。

 惩罚指标每季度一次进行扣分。

 三、实行“一票否决” 农村党员有以下行为的,直接视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3、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和宗派性活动,长期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5、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积极参与甚至故意阻扰新农村建设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或因抵制党委、政府征地拆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养殖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致使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6、存在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醉酒驾驶、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包庇、纵容、放任或工作不力造成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放弃党性原则,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或为无理上访提供资金、交通便利的;

 8、道德败坏,弄虚作假,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检点,未履行“慈孝”义务,追求腐朽落后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的;

 9、信仰宗教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为封建迷信组织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经教育不改的;

 10、存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等不当得利行为,及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的。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

 XX 镇农村党员联系农户制度 实 施 办 法 XX 镇农村党员联系农户制度 实 施 办 法

 以“增进与百姓的感情、增强心中百姓的分量、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全镇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农村基层的反映,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特制定农村党员联系农户制度,具体实施办法为:

 一、联户名单确定 各村党支部按照走访便利、合理划分等原则,确定党员联系农户名单。即 A、B 类党员分配联系农户 15 户; C 类党员分配联系农户 10 户。上述联系农户名单须经支委会讨论确定。

 二、联户工作内容 1、宣传政策法规。农村党员在走访联系农户的过程中(全家外出户可通过手机、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要着重宣传党和政府出台的有关惠民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计生、医疗、建房、教育等政策法规,以及宣传征地拆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猪整规、农房改造、清洁家园等相关重点工作。

 2、掌握民情民意。通过深入走访农户,全面了解掌握、定期分析研究农民生产和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村

  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充分利用党员接触面宽、信息来源广和致富能力强的优势,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的联系农户献计献策。

 3、收集意见建议。在走访农户过程中,要与农户进行认真交谈,及时收集农户对村或对上级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三、联户操作办法 1、记好台帐。每位农村党员联系 10-15 户农户,每年每户走访 2-4 次。建立农村党员走访登记台账,由党员自行记录每次走访具体时间、走访中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帮助联系农户解决困难的具体措施办法等。

 2、定期交流。各村要利用每季召开的党员学习会进行走访情况交流,听取农村党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可共同研究解决。

 3、解决问题。各村...

篇五: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积分量化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业绩,夯实党组织基础,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政策依据,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努力打造全程管理新平台,以促进党员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一)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二)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

 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三)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促进社会和谐。

 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业绩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的一项管理制度。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结合“支部活动日”“党员业绩展示”,着力于展示党员业绩,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工作措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实施范围、分值设置、积分评定、

 积分登记、结果运用五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全体党员中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为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两部分,积分总周期为一年,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按 7:3 的比例进行折算。周期结束,积分清零。

 1.日常积分。

 总分 100 分,分为基础分 30 分、任务分 70 分。另设置奖励分 5 分,不作比例折算,直接计入总积分。

 2.评议积分。

 总分 100 分,每季度和年底开展,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开展评议。

 (三)积分评定 积分评定采取“月申报、季评议、年总结”的形式开展积分评定。

 1.每月积分评定。

 每月党员填写基础评分表交所在支部,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进行打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进行公示。

 2.季度积分评定。

 每季度由支部开展一次评议,按照:(三个月平均积分 X 70%)+(评议积分 X 30%)=季度积分。评分在 90 分以上的评为“星级党员”并进行公示。

 3.年度积分评议。

 每年年底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总评,按照:(季度平均积分×70%)+(季度平均评议积分 X 30%)=年度积分。

 (四)积分登记。

 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建立“党员积分榜”进行集中展示;将党员积分计入“党员业绩档案”中,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五)结果运用 积分结果运用概括为“选优评星、建档设库、鞭策后进”。

 1.评先选优。

 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 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2.星级党员评定。

 每季度评定以后,对积分在 90 分以上的,授予季度“星级”党员称号,四个季度连续获得“星级党员”称号、并在年底总评议获得 90 分以上的,获得“五星级”党员称号。星级授予人数不限。

 3.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结合“业绩展示”将党员获得积分详细情况记录到“党员业绩档案”中,使党员业绩“有迹可查”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4.建立“优秀党员库”。

 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优秀党员库”和党员个人积分档案,

 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5.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年度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一切参加评先选优资格,并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六)操作流程 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10 个步骤,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1.制定积分细则。

 各党支部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积分评定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加分扣分办法内容。该细则应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党员申请。

 党员每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开展基础分自评,报所在支部由组织委员登记。

 3.“支部活动日”初评。

 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评定党员每月基础得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公示。

 4.季度评定“星级党员”。

 每季度,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三月积分初步意见,评定“星级党员”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5.年底评议。

 每年年底,由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党员年终积分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

 6.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支部要给每位党员建立“党员业绩档案”将党员积分情况记录其中。

 7.评定等次。

 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等次。

 8.建立“优秀党员库”。

 根据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建立“优秀党员库”。

 9.积分核查。

 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党委的积分核查。

 10.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五、工作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

 党务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建立起“党员业绩档案”和“党员积分榜”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集中展示,要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

 集团党委要不定期对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好的典型在全集团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集团通报批评。

 (四)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结合。

 以“支部活动日”为统揽,加强对党员的积分评议,强化对做合格党员的倒逼机制,同时,助推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同时要建立全面的“党员业绩档案”,要以“党员业绩榜”和“星级党员”称号来体现积分成效,促进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和营造“争比进位”良好氛围。

篇六: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作用,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分(60 分)、先锋分(40 分)和扣分三项。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件 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一)基本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 。

 (二)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

 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

 )

 (三)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

 四、积分流程 积分通过个人申报、党支部(小组)初评、支委会审定等途径进行积分申报和审定。基本分由党支部(小组)根据每名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先锋分通过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等途径形成;扣分通过支委会商议、党员评议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形成。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活动、进社区服务等集中性活动,原则上应实时登记;因故未能及时登记的,由党员本人提出并由两名党员证明,待下次参加活动时补录。积分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小组)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党小组初评。各党支部(小组)明确一名记分员,依据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的内容对本组党员进行积分,党支部(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根据党员个人申报、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和先锋分项目相加后减去扣分项目,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支委会评定。党支部明确一名核分员,对党支部(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支委会每半年召开,在党小组初评的基础上,经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党员积

 分,支委会委员签字认可,最终党支部书记签字决定方可作为党员积分。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按照“年度积分=年度基本得分+年度先锋得分-年度扣分”的方式计算党员年度积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五、积分运用 )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考核 2 次,6月30日前核准上半年积分,12月30日前将全年积分加总,形成全年综合积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年度积分自动清零。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 10%的党员,在基本分无扣分的前提下,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绩效考核、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 10%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五)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委员,要严以律己,恪尽职

 守,担当进取,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做好示范引领。

 六、工作要求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支委会成员和各党小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到实处,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 ( 二) ) 强化督导检查。**党委将不定期对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 三) ) 严格考核奖惩。**党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2.**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3.**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附件 1:

 **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项目 积分(扣分)内容 分值 基 础 分 占 60分 1.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每次 3 分 2.按照《党章》规定,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每月 2 分 3.通过参加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政策法规,认真记录学习笔记。

 每年 1-12 分 4.积极参加单位、机关支部和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每次 3 分 5.根据机关支部安排,积极撰写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等,并及时交党支部存档。

 每次 3 分

 6.积极参加单位安排的脱贫攻坚活动,蹲点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每次 5 分 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每次 5 分 8.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公益或集体事业,捐款捐物。

 每次 5 分 先 锋 分 占 40分

 9.积极参加支部和工会安排的交流发言、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每次加 5 分。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加5 分。

 每次 5 分 10.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被党组织采纳。

 每次 5 分 11.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本单位加 5 分、市级加 7 分、省级加 10 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称职等次的加 5 分、获优秀加 10 分。

 每次 5-10 分 12.带头到党校、所在支部、联系点等基层单位讲党课。

 每次 5 分 13.积极参与党支部安排的日常工作。

 每次 5 分 14.其他加分情形(党员申报后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扣 分 项 1.无正当理由缺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次扣 5 分。学习笔记不认真、不完整每次 3 分。年度考核不称职扣 5 分,基本称职扣 3 分。

 每次 3-5 分 2.工作中出现失误,并受到提醒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情形。

 每次 3 分 3.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问责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或参与不法活动等不良行为。

 每次 10 分 4.其他扣分情形(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 2: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党支部

 年度

 党员姓名:

 序号 积分内容 登记日期 积

 分 管理员 签字

 合计:

 分

  党支部书记签字(签章):

  日期:

 附件 3:

 -----年度**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机关党支部

  年

 月

 日

 姓名 是否参加 (打“√”或签字)

 基本分 先锋分 扣分 纪实情况 如:王×× √

 3 4

 交流发言

  讲党课

  心得体会

  党支部(党小组)管理员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字:

篇七: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1 -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性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着力解决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

 2、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量化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在党员“亮身份、做好事、比奉献、当先锋”、党员家庭户挂牌、党员联户帮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积极营造党组织、

  - 2 -

 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常态化教育和管理,积极搭建党员学习活动平台,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确保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党员管理工作水平。

 三、内容及方式 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等类别。

 (二)分值设置。党员年度积分共设置分值 100 分,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构成。

 1 1 、 日常行为积分,共设置 0 70 分。

 思想政治方面(20 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

  - 3 -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

 履行职责方面(20 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得失;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

 发挥作用方面(10 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开展方法,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等工作。

 遵纪守法方面(10 分):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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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则、率先垂范;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道德品行方面(10 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观念强、工作作风实,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

 2 2 、 年度评议积分,共设置 置 0 20 分。

 按照《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章组通〔2015〕11 号)文件要求,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3 3 、 突出事迹加分,共设置 0 10 分。

 一是在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拆违拆临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项和分值;二是荣获区级以上荣誉的计 10 分,荣获街道荣誉的计 8 分。

 (三)积分登记。积分制考核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 1 、 “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就日常行为经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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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签字确认后,向党支部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各党小组长每季度将《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汇总交党支部,党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季度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党员进行年度民主评议。

 2 2 、 “两审”: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积分都须经党支部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审定。

 3 3 、 “一公开”:党支部要将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得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党员年度考核积分为日常考评得分的平均分与年底评议积分、突出事迹加分之和。

 (四)积分应用。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得分在70 分(含 7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由各党支部按照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工委对得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按照基本合格党员交由所在党支部对其重点管理帮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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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积分考核细则,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书记在抓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积分制分类考核,发挥表率作用。

 2、严格把握程序。各总支、支部要认真了解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工作步骤,熟悉积分内容,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好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相互衔接,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要抓好积分程序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激发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量化考核,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帮教力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总结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要结合党员分类等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台账。

 3、强化督促检查。党工委把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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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每位党员熟知党员积分制分类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党员对分类管理、积分考核的知晓率。党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3、两新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4、党员日常行为季度公示表 5、农村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6、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7、两新组织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8、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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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年老体弱党员的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参加积分制管理,发挥作用。对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公示,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根据民主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党支部应指定党员定期联系走访,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工作单位有支部的和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参加村居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则上要将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外出半年以上却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采用网络、微信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参加组织学习,每次学习后,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要单独建立学习档案。对外出党员的考核,流动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支持集体公益事业,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每月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及表现情况。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党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取 4个季度平均分为日常行为得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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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组织生活(15 分):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分;请假者,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党支部批评教育不改正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0 20 分)

 1、岗位认领(5 分):结合村居和自身实际,认领适合自己的岗位,(如:环境卫生监督岗、文明行为(红白事等)劝导岗、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岗、绿化苗木维护岗、精准扶贫联系岗等)无故不认领者,不得分。

 2、履行岗位职责(10 分):按照自身认领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员群众提出意见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工作完成情况(5 分):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完成分配的工作。计 5 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三)发挥作用方面(0 10 分)

 1、联系群众(3 分):发挥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策和村居事务的宣传员,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帮助群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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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2、参加公益性活动(5 分):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3、为群众服务(2 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遵纪守法方面(0 10 分)

 1、遵守法律法规(3 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加强自律。出现违纪问题的不得分。

 2、缴纳党费(5 分)。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者,每次扣 1 分,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执行。

 3、矛盾调解(2 分)。协助党支部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村级稳定,无越级访、缠访、闹访。有越级访、缠访、闹访等情形,此项不得分。

 (五)道德品行方面(0 10 分)

 1、社会公德方面(3 分)。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群众提出意见并核实的,每次扣 1 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规处理。

 2、家风建设(3 分)。注重形成良好家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由于自身原因和邻里群众闹矛盾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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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移风易俗(4 分)。带头遵守红白理事会规定,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出现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二、年终评议(20 分):年终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三、突出事迹加分(10 分):一是指在拆违拆临、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分值;二是荣获各级党委表彰的,区级及以上记 10 分,街道记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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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四个季度取平均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1、政治坚定(5 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

篇八: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16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

  【2016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 】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党员管理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精细分类,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社区居民党员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管理对象划分

  本方案所称社区党员指社区党委所属的全体居民党员,不含社区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和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中的党员。根据年龄、职务、身份、居住状况、身体状况的不同,将社区党员划分为A、B、C、D 四个类别进行管理,即党支部书记为 A 类(也可将党小组长包括在 A 类中);离退休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退伍军人、毕业

 大学生、在家无职的居民党员为 B 类;长期在包头市以外务工、经商、居住的流动党员为 C 类;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等身体疾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或因患精神疾病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志的特殊党员为 D 类。C 类党员列入积分评议范围,D 类党员不列入积分评议范围。C 类和 D 类党员均需基层党支部认定和街镇党(工)委审批后,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分值包括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党组织评定积分三部分,分别按 6:2:2 的比例加权确定。

  1. 日常行为积分。日常行为积分为 60 分,分为基础项目和加分项目。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每季度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登记,每年底进行一次汇总。加分项目为额外加分,在 100分以外额外加分,不计入总分。详见《青山区社区居民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1)。

  2. 民主评议积分。民主评议积分为 20 分。每年底由社区居民区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民主评议大会党员

 到会人数为应到会党员人数的 80%,群众代表人数为到会党员人数的50%。评议积分由评议合格票得票率×100×20%得出。

  3. 党组织评定积分。党组织评定积分为 20 分。每年底由支委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结合党员的日常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

  (二)积分登记

  各支部为每个党员建立《积分台账》,定期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作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各支部每季度在社区党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支委会成员进行汇总计分,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需在社区党委的参与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党组织评定积分需在社区党委的参与指导下,由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党员最终年度积分要经支委会会议研究后报社区党委审批、街镇党(工)委审核通过,面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支委会反映,所在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或可直接向社区党委、街镇党(工)委反映,由社区党委、街镇党(工)委派人调查核实并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反馈调查结果。

  (三)积分应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1. 将积分在 60 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党员,60—69 为基本合格党员,70 分及 70 分以上者认定为合格党员。对积分达不到 60 分的党员,按照相关程序由党支部给予“谈话告诫、限期改正、劝告退党和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并报社区党委审议、街镇党(工)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审核,形成纯洁社区居民党员队伍的长效机制。

  2. 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上年度积分评定必须至少达到 90 分;被推荐为街镇级优秀共产党员的,上年度积分评定必须至少达到 85分;D 类党员原则上不推荐为优秀党员。加分情况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对 A 类党员,积分评定结果与工作补贴发放挂钩。年度积分低于 80 分的,下浮 50%;年度积分低于 70 分的,由社区党委按规定程序对其免职,停发工作补贴。

  4. 党员因私出境,出境定居,公派出国工作、学习或劳务输出等三个月以上者,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可不计入党员积分评议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党员实行分类量化式的“积分制”管理,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街镇党(工)委、社区党委及

 所属的各居民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大胆创新探索,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做好组织管理和考勤登记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同时,要充分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积极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树立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督查。各街镇党(工)委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督查的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对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

  【

  【2016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 】

  为深化县直机关“五好”党员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决定在县直机关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

 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3、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促进社会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适用范围和积分内容

  (一)适用范围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适用于县直机关在职在岗的党员。

  (二)积分内容

  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 3:1 的权重构成 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岗位实际,区分不同层面党员特点,详细制定积分量化标准。

  1、日常行为积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原则上掌握在 75 分,各单位积分分值权重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实际自行调整。日常行为积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带头学习提高(15 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所在

 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15 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15 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

  (4)带头遵纪守法(15 分)。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15 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年度评议积分。年度评议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积分掌握在 25 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 23-25 分;“合格”等次的,得 15-22 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 14 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各单位党组织每年“七一”之前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并确定得分。

  3、贡献积分。主要根据党员岗位和工作实际,以其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创新创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给予相应积分。贡献积分设定范围和对应分值,由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讨论确定,并报单位班子会议审核把关。党员的贡献积分分值设定最高不超过 10 分。

  四、方法步骤、结果运用

  (一)方法步骤

  党员积分管理由各单位党(总)支书记负总责,以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 月上旬)。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本实施办法,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量化积分标准(4 月中下旬-5 月上旬)。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因地制宜、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参照积分内容,分别制定党员量化积分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能被党员接受,经全体党员讨论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真正把组织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

  第三阶段,开展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5 月上旬-12 月下旬)。各单位要根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量化积分考评小组,专门负责量化积分考核评议工作。考评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对党员“五带头”等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根据党员评议情况,赋予相应分值。积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年终进行,根据每一名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分值,计算党员全年总得分,党员得分情况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布。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向所在党支部考评小组提出,对考评小组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复议。

 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制定“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表”,由积分考评小组进行跟踪记录。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由党员个人向支部申报,由支部核实后进行积分。

  (二)积分运用

  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下的,取消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推荐资格;得分在 70 分(含 7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60 分)的,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员本人认识不到位、不改进或者连续两次年度考评积分低于60 分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凡是党员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五、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各单位党组织要统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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