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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4-01-2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县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4年县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XX县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10月12日召开的XX县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决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全县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通过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在2023年12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整治任务。

二、攻坚时间和任务分解

攻坚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共66天,分三个阶段实施。实施攻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截至2023年10月9日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未整改问题数据为总任务,分三个时间阶段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历时16天,完成总任务中的20%。

第二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历时30天,累计完成总任务中的65%。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历时20天,累计完成总任务中的100%。

三、攻坚领域

本方案所指需要推进落实的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分别是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闲置土地处置、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耕地整改恢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森林督察(含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一)违法违规用地整治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2023年度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非农化"违法违规用地须按"月清"要求进行查处整改,并在2024年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尤其是从严从快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迅速降低辖区违法耕地面积和违法占耕比。各镇(街道)须在2023年度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前(即2024年2月10日前),全面消除2023年度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图斑的违法状态。其中,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不纳入地区初始新增违法用地量计算,各镇(街道)具体任务以下发核定属于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图斑为准。截至目前,我县2023年1-8月份卫片执法图斑数据已固化,9月份卫片执法图斑仍在紧张上报,此次攻坚行动所涉整治任务清单以我县2023年1-8月份卫片执法图斑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为准。同时,2023年度全县须至少完成整治30%的2018-2021年卫片执法存量违法用地量,即至少完成整治2353.52亩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任务。攻坚行动期间,须按照阶段性目标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所涉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二)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下简称"新增农房问题")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纳入国家和省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单的图斑(以下简称"月报新增农房问题"),已纳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零行动清单,必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处置到位;
对2023年发生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整改,发现一宗、处置一宗;
对我县自行摸排(以下简称"非月报新增农房问题",不包含卫片执法图斑来源)和2020-2022年期间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我县2023年自然资源硬要求硬任务持续推进整改。集中攻坚行动期间,以清零为目标,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优先整治月报新增农房问题,从严从快整治2023年新发现的新增农房问题,大力整治其余新增农房问题。同时,严防继续发生新增农房问题。此外,对2023年出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XX镇、XX街道、XX镇、XX镇、XX镇、XX镇等6个镇(街道),限期在2023年10月2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闲置土地处置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县2023年纳入"增存挂钩"考核的闲置土地任务基数共42宗面积69.429公顷(含国务院大督查指出未处置的10宗面积26.595公顷闲置土地),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需全部完成处置。同时,2023年新增的闲置土地须同步落实整改,确保新增闲置土地面积不超过完成处置面积。攻坚行动期间,该项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认定闲置、提出处理意见、依规定走有关程序等事宜,属地镇(街道)协助推进整改,10月底前完成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程序,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处置。

(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

2022年至今,自然资源督察我县发现问题78个,其中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5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4个,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2个,其他"非农化"问题4个,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3个。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须在2023年12月底前落实整改到位。攻坚行动期间,须按照阶段性目标完成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治。

(五)耕地整改恢复

我县2023年度耕地整改恢复工作主要有以下两部分:1.按照"以进定出"原则,根据近3年来各县(市、区)耕地流出情况,XX市分解下达我县2023年度预期完成恢复耕地面积为11734亩。2.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问题图斑整改恢复。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套合"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线,显示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共有非耕地80056亩,其中我县涉及27694亩。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抓紧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非耕问题图斑的排查,除依法批准和符合国家退耕计划和要求的外,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全力恢复为耕地(不纳入耕地进出平衡,可用于落实耕地总量平衡),确保"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真实性。为了更好地做好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我县套合林斑,整理出我县二调三调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流向林地、草地图斑面积11141.33亩,作为集中攻坚行动期间耕地整改恢复工作任务。各镇须按照阶段性目标完成11141.33亩耕地整改恢复工作。所涉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目前,我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面积1895.58亩(其中玥珑湖1250亩,滨河新区500亩,XX镇、XX镇和北部湾农产品中心技改项目共145.58亩,批而未供土地96%以上是住宅用地)。按2023年处置率50%考核标准,市级下达处置任务947.79亩,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处置到位。攻坚行动期间,该项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具体事宜,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考核目标。

(七)森林督察(含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治

省要求2013-2017专项行动及2018-2022年森林督查整改率到2023年9月30日前达95%,市要求2023年第一期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率到2023年9月30日前达95%,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第二期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正在整改中,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攻坚行动期间,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森林督察(含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治工作。所涉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按照《XX市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全市要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备案工作。《XX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于2022年11月8日获得自然资源部原备案通过。此项任务我县已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按"县级负责、部门联动、包干到底"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同责共担,县政府对各项工作任务负总责的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然资源领域八大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检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并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任务小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到各自挂点的镇负责督导,协调挂点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攻坚克难,推动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各镇(街)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完成、逐宗销号,标本兼治抓好各类问

题整改。

(二)加强调度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科工贸局、县城综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职责,牵头抓好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的调度推进,定期听取集中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镇(街)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问题销账管理台账,及时协调手续办理。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常态化通报,采取"每日一报"的模式在粤政易工作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推进工作落实。

(三)严肃约谈问责,提升工作质效。按三个阶段时间节点进行任务综合完成率排名,未按时完成任务且任务综合完成率排名在最后两位的两个镇(街道),对其镇长(街道办主任)实行停职检查;
挂点该镇(街道)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要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原因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镇(街)须于2023年10月21日前完成14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其中:XX镇6宗、XX街道3宗、XX镇2宗、XX镇1宗、XX镇1宗、XX镇1宗《已整改》)。上述6个镇(街)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问责,有关问责文件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自然资源局。后续有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且未按时整改到位,则由县纪检部门按规定对相关镇(街)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强集中攻坚行动宣传报道,通过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联合省市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集中攻坚行动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让全社会都参与、支持集中攻坚行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集中攻坚行动的宣传,对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亮点做法进行全面深入报道,重点反映取得成效,全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攻坚成果。各镇(街道)和县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明确村、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中的职责与分工,通过严格考评、严肃问责,压实村、镇(街道)日常巡查管控责任、县级违法用地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保长效。尤其是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从源头管控、源头法理,做到早发现、早劝阻、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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