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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4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5

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4篇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 XX镇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撂荒土地的利用效率,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4篇

篇一: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

镇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撂荒土地的利用效率,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中央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 XX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 《中共 XX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撂荒”及“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核实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问题,稳定农村生产经营。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新增耕地撂荒。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有序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使全镇弃耕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2.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存量撂荒耕地 XXX 亩治理工作。

 三、工作责任

 村社集体组织:作为耕地所有人,是实施撂荒耕地治理、

 监督主体。一是对耕地承包人的承包经营行为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在不违背耕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剥离或中止经营权等形式,开展撂荒耕地治理。

 耕地承包人:是撂荒耕地治理的主体,履行对承包耕地的经营保护责任,对其承包经营耕地造成撂荒、损毁时,承担恢复耕种和损毁修复责任。

 四、奖励支持

 县级政策支持:

 1.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

 2.支持村社按法定程序合理流转不履行撂荒耕地治理义务的耕地承包人对该地块的经营权。

 3.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模化经营,参与撂荒耕地治理。

 4.对通过治理撂荒耕地,规模化经营种植粮食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为村社和撂荒耕地参与提供司法支持,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保护治理人合法权益。

 6.停发耕地撂荒一年及以上承包人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县级奖励支持:

 1.对县内撂荒耕地实际复耕复种粮油主体展开补贴。补贴

 标准:1-5(不含)亩补贴 100 元/亩;5-30(不含)亩补贴 150元/亩;30 亩及以上补贴 200 元/亩。

 2.聘请专业服务组织,进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整合涉农资金,采购种子、肥料等农业物资,优先对复耕复种的主体发放。

 五、治理方式

 结合 XX 镇实际,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治理主体,组织和发动本村撂荒耕地治理和“非粮化”“非农化”治理,整合涉农资金,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物资,全面完成存量治理任务。

 1.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人员、资金、种子、农药、肥料、机械、机具统一治理,主要是对成片撂荒,二台土以上撂荒。

 2.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调、组织、发动,亲朋邻里代耕代种治理,主要是对零星撂荒,甩尖掉角撂荒。

 为加强对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成员:(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自然资源办工作人员)

 驻村干部及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一是召开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二是村委会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方设法将政策宣传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对撂荒土地复耕的支持力度。

 (二)调查摸底阶段(3 月 16 日至 4 月 15 日)。各村委会要深入各村民小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于 4 月 18 日前将撂荒摸底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和整治工作方案上报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清理阶段(4 月 18 日至 10 月 30 日)。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下发

 复耕通知书并限期复耕;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要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及长期撂荒的耕地,要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民小组签定协议,委托管理或进行流转;对损毁耕地的农户,责令其限期恢复原貌。

 (四)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在开展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中,各村委会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对撂荒土地复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村委会给予表扬奖励。

篇二: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

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序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XX 镇积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XX 镇耕地撂荒复耕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镇村干部职工会,学习撂荒地整治文件政策,成立撂荒地整治领导小组,压实“包村领导+农技人员+包组干部+村干部”四级干部包保包户包地块责任体系。

 广泛动员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五到组微信群”“书香 XX”微信公众号、入户走访、群众会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有序复耕复种。截至目前,XX 镇共悬挂横幅 36 条,张贴宣传标语 60 余张,发放宣传资料 1500 余份,组织镇村干部 80 余名,开展入户走访宣传 900 余次。

 全面开展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全镇撂荒地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摸,对撂荒地的位置、承包关系、面积、撂荒原因、撂荒年限、土地现状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工作台账,摸清撂荒地底数,为整治撂荒地打牢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全镇共排查核实撂荒地面积 1584.8 亩,涉及行政村(居)10 个、农户 1030 户。

 分类实施整治。各村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区域和目标任务,根据撂荒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农户动员其自行复耕复种,对整户外出、无劳动力户及弃耕农户引导其委托亲友或者邻近农户代为耕种,或通过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方式进行复耕复种,用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把撂荒地变为“金土地”。截至目前,全镇共整治撂荒地 687 亩,计划用于种植高粱、大豆、玉米等农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正在有序推进中。

篇三: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

1 -

 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根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 2021 年度耕地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三调数据成果,2020 年初耕地面积 36.8834 万亩,2021年初耕地面积36.8734万亩。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成果显示,2022 年初耕地面积 36.8438 万亩,比上年度耕地面积净减少 295.50 亩。

 二、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遏制

  - 2 - 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结合 2021 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过程中的流出问题,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限时整改,并将整改到位的情况纳入到国土变更调查中,确保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7 月 15 日-22 日)

 县自然资源局分乡(镇)做好排查表,建立排查台账,将排查图斑切片,在调查云 APP 中将排查图斑同时分发至各乡(镇)。

 (二)集中整改阶段(7 月 23 日-31 日)

 1.明确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压实乡(镇)包村挂点领导和村、组责任,确保 7 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2.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国土调查云 APP 及时举证上传;

  - 3 -

 3.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图斑,逐一图斑制定整改方案,对一般耕地流出无法整改图斑,由各乡(镇)分别制定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4.将整改台账及时上报县整改办。

 (三)考核督察阶段(8 月 1 日-7 日)

 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面积较大的乡(镇),社会影响较广的图斑,将严肃追责问责,达到刑案标准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为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需要整改图斑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整改要求,对确实无法整改的,从三调地类耕地后备资源中标注为“即可恢复”地块数量中整改补足,实现乡镇区域内耕地总量自行平衡,坚决防止“简单化” “一刀切”,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 4 - (二)县自然资源局:为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负责汇总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核定整改结果,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上报。

 (三)县农业农村局:为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耕地流出到园地及农业设施用地的图斑,抛荒耕地成林、成草和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整改的技术指导,督促对已恢复耕种条件的地块,落实耕种晚稻或四季作物。

 (四)县林业局:负责核定耕地变更为林地地块是否符合退耕还林政策,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技术指导,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地块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复垦工作。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定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 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 5 米)技术指导。

 (六)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超标准在河渠两

  - 5 - 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图斑技术指导,对已恢复耕种条件地块完善配套水利设施。

 五、排查整改

 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排查整改要求。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分类排查核实,区分情况进行整改。自然资源部门前期在内业判断和外业核实后,制作了 2021年度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流向其他农用地分析表,2021 年度变更调查一般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分析表。

 (一)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2021 年新发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除以下情形外,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1.2020 年底前栽种的林(苗)林、果树;

 2.在不稳定耕地上实施生态退耕,并符合国家退耕计划和要求的;①25 度以上坡耕地;②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③陡坡梯田;④严重沙漠化耕地;⑤严重污染耕地。

 3.2021 年 11 月 27 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

  - 6 - 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由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

 4.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

 (二)一般耕地流失问题。2021 年新发生的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1.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

 2.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

 3.超标准在公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 3 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 5 米);

 4.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

  - 7 - 的;

 5.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

 6.撂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

 (三)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存在的问题。

 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可通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足。但属于上述“一般耕地流失问题 5”所列情形的,应限期恢复整改为耕地,不得以“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 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对各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排

  - 8 - 查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

 (二)加强部门配合。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各类图斑,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提出排查整改意见,共同督促相关乡(镇)切实整改到位。

 (三)严格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流出要求的,严肃整改。对符合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证材料,对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要研究决定。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四)强化督导考核。国家对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措施越来越实。因此,要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日常监测监管;建立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肃执法问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考核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不到位的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重的,要予以追究问责。

篇四:2022年撂荒地由那些文件支撑

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2 篇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

 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22 年 8 月底前,基本完成 11 个乡镇 186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xx 年 11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

 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xx 年 12 月底前)。

 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

 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22 年 6 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

 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22 年 7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22 年 8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

 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可供参考 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供借鉴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民政局关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 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望组通〔20xx〕20 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有:“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抓好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准入制度和减负增效清单;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化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等方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在 XX 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我局担当作为,积极做好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一是与县委组织部组成多个调研组,于 20xx 年7 月至 8 月,深入我县 8 个社区开展了 2 次调研工作,重点了解社情民意、人选储备、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指导各街道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向各街道各社区发放换届选举宣传资料、

 指导手册等。三是于 20xx 年 11 月 1 日,组织各街道召开了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会议。四是指导各街道依法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个环节都下发了工作提示,并积极指导各街道解决好每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截止目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依法完成“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推选居民组长和居民代表、选民登记及名册公告、制定并印发参选证”等环节的工作,正在开展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工作。

  (二)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构设置。对在居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服务中心、警务室、计生服务站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加挂的其他标识牌的规范设置工作。

  二是推进社区机构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在全县 8 个城市社区中,除城北社区、河东社区未实行规范化建设外,其他 6 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每百户 30 平方米,并配有标准的服务台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基本满足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文化、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需要;同时,设立有民政、人社、计生、文化、综治等服务窗口,确保有效开展矛盾化解、养老托育、助残、安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并在合适位置设置了党建宣传栏、居务公开栏等设施,以便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各社区居委会班子配备齐全,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社区至少有一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综合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配备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负责社区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指导社区建立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居民自治制度,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在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置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能力。

  (三)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在切实履行 XX 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职能,统筹指导全县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社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了《XX 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XX 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清单”,明确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力作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清单。制定了《XX 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XX 县社区代办政务指导目录》“两目录”,从服务项目、法律依据、服务内容和政策规定、责任部门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其

 中,《XX 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有 39 项事务,《XX 县社区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有 22 项代办政务服务,涉及有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文化、体育、教育服务,人居环境服务六大类的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准入退出监管制度。明确社区居委会“两项清单”中的工作职责,对有关部门未纳入“两项清单”内容,又确实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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