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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4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3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4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4篇,供大家参考。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4篇

篇一: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级安全培训的时间 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

 (一)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二)项目部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30 学时。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二):项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

 施工单位:新疆华伟新方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水磨沟村榆树沟队土地收储片区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日

 期:

  年

  月

  日【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3、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5、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6、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

 7、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规章制度。

 8、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有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9、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10、经常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季节性、天气变换,节假

 日前后和安全周及安全无事故活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的宣传、方案交底、奖罚处理等。

 11、特殊工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专业技术培训,各种法规制度、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讲座等。

 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变换工种前的操作规程、变换工种后的安全操作规程、技能学习等。

 1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安排

 1)公司安全科对现场职工进行两次安全教育(即工前和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

 2)项目部对现场职工进行 6 次安全教育培训(即构成开工前、土方工程阶段、道路工程阶段、交通工程阶段、绿化灌溉工程阶段、配套市政管网工程阶段)。

 3)班组对现场职工每周一次安全教育。

 4)经常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和班组进行,时间根据教育内容安排。

 5)特殊工种每年两次培训(即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安全教育内容和其他工种一样。

  14、安全培训和建议的步骤

 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公司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文件和组织学习等形式进行教育和培训 — 安全科—通过发送文件、现场检查—现场开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和培训—各项目部----通过宣读文件、现场开会、定期学习、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班组----通过宣传开会、定期学习、安全交底、任务分配、奖罚处理等进行安全教育

 和培训------工人。

 项目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单位的施工生产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2、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施工生产,加班加点采取轮班轮换制度。

 3、本工程施工阶段采用市政道路工程工序进行逐步施工。

 4、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听从带班组长安排,服从厂区安全规定。

 2)在厂区生产车间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4)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械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5)厂区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在无班组长安排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厂区内走动。

 6、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参加施工的个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8、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9、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处,严禁随意走动。

 10、施工作业有危险的处,要有防护栏杆或其他隔离设施,不符

 合要求的,严禁施工。

  11、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厂区负责人同意。

 12、机械操作要束紧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13、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14、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

 15、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三相五线制绝缘良好,固定电线不得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如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6、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7、在输电线路下面工作时,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应停电,不能停电时,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项目级安全培训的时间(三):201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 1 篇:20xx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其它安全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使公司 2015 年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基本思路

 (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同时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领导、公司各部门、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

 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对于新进厂的员工新工人,应严格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考核情况要记录在案,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二、主要的培训内容计划:

 时间主题方式教育目的对象主培人员

 全过程三级安全教育上课加强新员工的安全素质新进厂员工安全员等

 1 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全体员工安全员

 2 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专业知识

 上课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全体员工安全员

 3 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课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车间人员安全员

 4 月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会议、宣传使各岗位人员熟悉其岗位知识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员

 5 月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会议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带头模范作用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员

 6、7 月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夏季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宣传等使员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识

 预防中暑和触电事故全体员工消防保卫员、安全员等

 8 月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宣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全体

 员工安全员

 9 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课确保安全生产全体员工安全员

 10 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上课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电工、焊工、司机等安全员

 11 月劳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宣传、现场指导确保员工清楚穿戴劳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劳保用品全体员工安全员

 12 月 2015 年度安全培训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训计划

 三、要求

 1、具体的培训方案应在培训的前一个月制定出来,并报领导审批,及时通知培训涉及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2、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

 3、不能按期举行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说明举行的具体时间和原因。

 4、年底写好年度培训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提出本年度培训欠缺的方面,和以后教育要注意的方面,并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第 2 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 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 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4、3 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4、4 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 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 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 3 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

篇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及生产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 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 x 局集团有限公司 xxx 项目部。

 第三章

 培训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 项目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安全总监、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各类培训教育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作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管理及培训资料的归档工作。相关业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安质部负责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培训记录。

 第五条 组织项目定期安全培训学习和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学习,做好培训记录待查。

 第四章

 安全 生产 教育 培训要求及内容

 第六条 新进场员工三级(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不少于72 学时。

 一、公司级 (一)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三)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四)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二、项目级 (一)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二)项目部安全制度、办法、细则、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四)有关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工程施工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以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三、班组级 (一)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二)新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

 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五)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凡改变工种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一、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二、新工作岗位 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三、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部位。

 五、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种在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通过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上岗,定期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 二、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害危害防治知识教育。

 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第九条 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培训不得少于 30 学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

 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

 三、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

 四、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保证措施。

 第十条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少于 15 学时。

 第十一条 “三类”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取证教育,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应参加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 季节性安全教育,由于季节变化、环境不同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教育,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教育,事故现场保护方法教育,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等,通过上述教育,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损失扩大,为清理事故现场和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四条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一、项目使用的协作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

 二、协作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规定持证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准上岗作业。

 三、换岗作业必经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

 四、每日上班前,协作队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从业人员,针对当天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和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归档的培训资料必须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审批表)、培训课件、签到表、考试卷、成绩统计单、培训考核评价。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网络远程教育、委外培训、演讲比赛、事故现场分析会、班前班后会、安全座谈会、报刊、音像制品、宣传栏、安全广告、安全技能竞赛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监督

 第十七条 项目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项目安质部在日常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的实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 项目安质部对全员培训教育情况、从事关键工序、特

 殊过程及高危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在执行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办法有更新的,按其更新内容执行。

篇三: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提高施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 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保障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的要求, 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山西磐龙建材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以及各类人员, 对制度中规定的学时, 学习时间只能超过, 不能低于该学时。

 第三条 各部门可根据内部的工种性质及类别, 根据本部门人员的素质情况,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形式, 但培训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第四条 根据本制度的要求, 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并在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下季度培训计划至行政部。

 第二章

 教育和培训时间 第六条 总经理、 副总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第七条 部门经理每年不少于35学时。

 第八条 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外, 每年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

 第九条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第十条 特殊工种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十一条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第十二条 待、 转、 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 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第十三条 新工人在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三章

 教育培训形式 第十四条 常规安全教育培训 1、 新工人必须经公司、 部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

 急措施;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 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 安全装置、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2、 特殊工种: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 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教育。

 3、 采用新工艺、 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 新材料或调换工作岗位时,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管理人员:

 通过公司聘请专家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做好学习笔记。

 5、 对新工人、 特殊工种、 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靠自学和单位管理人员讲课的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 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新知识、 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 特定情况下的教育 1、 季节性, 如冬季、 雨季、 夏季、 汛期作业。

 2、 重大节假日前后。

 3、 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

 4、 工作对象改变。

 5、 工种变换。

 6、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培训内容:

 1、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 检查、 指导、 监督、 评比各部门的培训情况。

 4、 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 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

 5、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部门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作业要求。

 4、 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 包括现场环境、 施工特点、 重大危险因素、 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5、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第十九条 班组培训内容:

 1、 本人所从事工种的性质所必要的安全知识、 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班组安全生产、 文明作业基本要求及劳动纪律。

 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 易发事故部位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要求。

 5、 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 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 的有关规定,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在上岗前进行班前交待, 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 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

 1、 岗前交底 1. 1 当天的作业环境、 气候情况;

 1. 2 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1. 3 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

 1. 4 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

 1. 5 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

 2、 上岗检查 2. 1 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2. 2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3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 牢固、 有效;

 2. 4 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 5 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第五章

 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作业现场出入口的安全纪律牌及有关安全警示牌;

 第二十二条 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 讲座、 报告会、 事故分析会;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 举办安全防护展览;

 第二十四条 印发安全保护简报、 通报, 办安全保护黑板报、 宣传栏;

 第二十五条 张挂安全保护挂图、 宣传画、 安全标志、 标语口号

 第二十六条 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七条 组织家属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卡)

 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 上岗安全培训记录 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事故和事故苗子 安全教育记录表 安全教育会议签到表 班前安全活动、 周讲评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汇总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班组及工种:

 :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 一

  级

  教

  育

 进行安全基础知识、 法制、 法规教育, 主要内容: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2. 安全生产法规、 条例、 标准和法制观念;

 3. 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相关规定;

 4. 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办法;

 5. 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 安全纪律;6. 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7. 发生事故后如何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伤员, 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教育人部门

 签名

 教育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

  级

  教

  育

 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主要内容:

 1. 从事工种的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2. 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制度、 规定及安全常规知识、注意事项;

 3.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高处作业、 机械设备、 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 防火、、 防毒、 防尘、 防爆、 防汛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 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教育人部门

 签名

 教育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

  级

  教

  育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 纪律,主要内容: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班组安全活动、 制度、 纪律;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 工具的安全要求;

 教育人部门

 签名

 教育人签名

 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

 单位名称:

 部门名称:

  编号:

 序号 姓名 工种 年龄性别三级教育日

 期教 育 时 间

 安上证 号

 全岗进厂日期

 离厂日期 备注

  填表人:

  年

 月

 日

  上岗安全培训记录 日期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工种 培训单位 受教育人

  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受考核人 考试内容(应知、 应会)考试成绩 考核日期 考核人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日期 主要事由 奖惩内容 签发

 事故和事故苗子 日期 事故类别 事故主要原因 伤害部位 证人

 安全教育记录表 教育类别:

  教育课时: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受 教 育 人 部门

  主讲人部门

 主讲人

 部门 名称

  人数

 教育内容:

  记录人:

 参加对象(签名)

 注:

 教育类别分:

 新进厂工人的进厂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 操作规程和技能、 经常性、 季节性、 节假日等。

  安全教育会议签到表

 姓名 部门 性别 工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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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汇总表

 部门名称:

 序号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实际发生经费(元)

 日期

篇四: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1997 年 4 月 17 日 建设部建教〔1997〕 83 号)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1997 年 4 月 17 日 建设部建教〔1997〕 83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坚持先培训、 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 建设部主管全国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其所属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还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培训对象、 时间和内容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 30学时;

 (二)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 522 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的要求,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三)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20 学时;

 (四)

 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 焊工、 架子工、 司炉工、 爆破工、 机械操作工、 起重工、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 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

 (五)

 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 15 学时;

 (六)

 企业待岗、 转岗、 换岗的职工, 在重新上岗前, 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 必须接受公司、 项目(或工区、 工程处、施工队, 下同)

 、 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 方能上岗。

 (一)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规、 标准、 规范、 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

 少于 15 学时;

 (二)

 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 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三)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剖析、 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 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应当报建设部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业企业, 经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 可以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其他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 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 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

 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 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

 经建筑安全师资培训合格, 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 应当使用经建设部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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