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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士官请示9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1

选取士官请示9篇选取士官请示 选取士官请示 述职报告是群众评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述职干部的重要文字依据,不仅有利于述职者进一步明确职责,总结经验、吸取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选取士官请示9篇,供大家参考。

选取士官请示9篇

篇一:选取士官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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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选取士官请示

报告是群众评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述职干部的重要文字依据,不仅有利于述职者进一步明确职责,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素质、改进工作,还有利于增强民主监督的良好风气。写述职报告时应认真总结出限定时期的工作特点,抓精华,找典型,以这段时期工作中突出而富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来反映一般,抓住主要矛盾,写出这一段工作的特色,这样的述职报告才不会造成千篇一律的面孔,才会确实具有指导意义。本篇文章是为您整理的《2020 年部队士官个人述职报告(10 篇)》,供大家阅读。

 【篇一】2020 年部队士官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一年就快过去了,时间如流水飞快流逝,自转改士官以来,在工作中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但始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践着自己申请入党的誓言,默默无闻,尽职尽责的奉献着。正是平凡的工作岗位锻造了自己吃苦肯干的品格,过硬的素质,严谨的作风。始终跟着组织走,在组织的关怀中、培养中,使我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中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本职工作,爱连如家,甘愿奉献。现将我一年来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一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了日常后勤保障工作。

 2、完成了 xx 活动临时性勤务后勤保障任务。

 3、做好了“xxx”时期后勤保障工作。

 4、搞好了新兵下连、重大节假日时期的伙食保障。

 5、完成了部队演习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社会飞速发展,现代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平面进一步拓宽,并且相互渗透,互相作用,这就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更高的标准,素质亟需得到提高已显得刻不容缓。作为司务长,我深知不但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而且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爱岗敬业,以队为家,牢固树立为兵服务、当好贴心人的思想。

 后勤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务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部队全面建设的水平。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做到把岗位当作事业干,始终坚持业精于勤这个道理,明确自己肩负的重要责任,从不小视自己的工作。并且牢固树立以队为家,为兵服务的思想,对事关官兵利益的事情,我总是思虑再三,想方设法帮助士兵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多注重士兵思想动态,尤其是勤杂兵在想什么、干什么、有什么困难,总是主动靠上去做好思想转化和教育鼓动工作,激发他们热爱中队,安心工作,积极向上的热情。在对待有疾病的战士上,我总是想全想细,定期去看望他们,做做病号饭,并主动将饭菜送到他们手中,使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当好助手勤持家,坚持原则严治家

 司务长工作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的,脱离了组织就什么也干不成。在工作中,我总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请示汇报,尽量争取中队主官对后勤工作的支持。积极配合中队长、指导员开展工作。通过辛勤劳动,为官兵服务,我发现在一定条件下,后勤保障所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比如,在官兵生病、饥渴、疲劳等情况下,搞好服务保障,更能够融洽、密切内部关系。在服务保障上,我总是注重精打细算,时刻告诉自己要增强节俭办事的观念,真正做到能干的自己干,省下一点是一点;能修的自己修,多用一天是一天,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止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发生;在治家上,我总是严而有度,坚持按后勤工作的标准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真正做到敢管、公正、廉洁。

 (四)落实制度,增强经费开支透明度。

 凡是后勤工作干的好,成绩蒸蒸日上的单位,首当其冲是落实制度。在今年的工作中,我狠抓了后勤各项制度的落实,坚决不让其放松。特别是在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上,更是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去抓,总是亲自督促、亲自过问、亲自检查。教育后勤人员和其他官兵在落实制度上来不得半点虚假。比如在伙食账目公布制度的落实中,每天督促给养员认真填写,如实公布,在经费的开支上,不搞暗箱操作,每月实行财务公开,每天公布经费开支情况,很好地增强了经费开支的透明度。

 (五)围绕中心抓红晕,立足条件搞保障。

 后勤工作事关各项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基层所有工作没有后勤工作,再谈也是一句空话,吃不饱,穿不暖,而要想官兵干好工作那也只是夸夸其谈,更主要的是它还会影响到部队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在今年的后勤保障工作中,我总是从部队建设出发,精心调剂好伙食,心系官兵衣、食、住、行,每天保证官兵吃到可口的饭菜,真正使官兵有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体力去从事部队工作。当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给后勤保障提出了考验。比如,部队在外训练期间,由于炉灶经常出现问题,加上后勤人员懂这方面的人少,给保障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我没有气馁,总是心平气和地去对待,想方设法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客观困难,尽量保证官兵吃饱吃好,真正做到不影响部队工作。

 (六)加强后勤人员管理,强化后勤人员作风建设。

 由于后勤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在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难度,但只要用心去抓、去管,就不会出现问题。在对后勤人员的管理过程中,我始终做到严而不过火,使他们既安心工作又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在培养后勤人员的作风建设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教育为先,摸实情,讲实话,不让他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一是培养他们艰苦奋斗的作风,二是抓好他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将每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年的工作即将过去,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认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在对后勤人员的教育管理,了解官兵困难上做的还不够。

 (二)后勤人员工作时,秩序还不够正规,总是有迁就的思想作怪。

 (三)对发现出来的问题在改进、落实上不坚决,存在等靠思想,没能很好地做到跟踪解决。

 (四)在自身学习上,还存在时冷时热的现象,惰性思想有时还较为突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知道自己存在的问题而不采取改进措施那就更可怕,明年的工作已全面铺开,如何使明年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我个人订措施如下:

 (一)继续抓好自身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始终以上级的指示精神统揽自己后期工作。

 (二)抓好后勤人员管理,正规后勤工作秩序,始终保证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

 (三)坚持不懈地落实标准、制度这根生命线,使工作不打“擦边球”。

 (四)深入官兵,积极参加中队举行的每一项教育活动。

 经过一年来的教育与学习、分析与总结,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党员我是合格的,作为一名士官我是称职的。

 以上是我对一年来的工作、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的一个述职,不足之处望领导、战友们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篇二】2020 年部队士官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叫 xxx,20xx 年被选举为士官,自上任以来,我时刻不忘自身职责,不忘中队领导的栽培和信任,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士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以高度的责任心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下面就我这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士官,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巧,更需要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要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我积极参加支队、中队组织的政治学习,跟着党的脚步走,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严明的政治纪律,在工作中牢记自身职责,任劳任怨,发挥好骨干的带头作用,遵守好一日生活次序,团结同志,逐渐使自己认识问题的能力有所增强,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巧,努力学习相关理论,提高业务保障能力,经常查阅有关营养方面书籍,以保证中队伙食营养,尽量让领导和战友们达到满意!

 三、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提高军事素质

 在军事训练中,自己不会因为是后勤人员就对自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平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自觉主动参加集体科目训练,自加压力,刻苦认真,向战斗班好的同志看齐。

 四、加强一日生活制度落实,提高自身养成

 在平时生活中,能够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来要求自己,保持军人良好形象,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积极的参加中队的各项工作,为中队全面建设、创先进中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存在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不断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

 (2)条令条例意思淡薄,对学习重视不够,不是非常积极。

 六、下步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首先加强业务技能的钻研,虚心向好的同志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加强对自身职责的学习。

 (2)加强理论的条令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保持和发扬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向好的战友学习,弥补自身不足,为中队的建设做贡献。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不足之处请领导和战友们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篇三】2020 年部队士官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党支部:

 您好,到今年底,我的服役期已满,到了退出现役或者转改士官的时间。通过在部队两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留队转取士官,为祖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部队不仅是打击外敌入侵、保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

 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短短两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指战员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连队党支部对我的培养和连队官兵热情的关心、帮助。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的要求对于我们青年人来说也越来越高。部队是准备打仗的,是为国家的建设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安居生活做保障的。随着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适应未来世界军事新变革的发展要求,军委作出重大决定,今年部队实施体制编制改革,在“九五”期间裁减员额 50 万的基础上再裁减 20 万。这也意味着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留队转取士官,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市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强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针对这次的士官选取,我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积极服从组织的安排。如果我被选取士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骄不躁,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连队、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竞风流。请组织接受我的申请。

 【篇四】2020 年部队士官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自转改士官以来,我严格自身要求,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留守工作,认真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个人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一名士官的作用,现将本人今年来的工作情况向领导和战友们述职如下: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革命军人应该努力的方向。平时注重对政治理论的积累,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和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并坚持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加强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坚定了献身国防、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

 参加营区留守工作以来,我思想大致保持稳定,能够端正思想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安排,自觉投身到分队的各项工作中。在担任副班长一职以来,我主抓内务卫生和后勤生产,同时配合班长开展工作,致力于建设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班集体。在分队长的领导和班长的帮助下,我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原则,严于律己,虚心请教,努力工作,和班里人员一起较好地完成了各级赋予的新营房修建、营房粉刷、营产营具维修维护和平时对营区周边环境、内务卫生的清理整治及公差勤务等各项任务。同时,我充分发挥思想骨干作用,认真做好班里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了人员思想稳定,班全年安全无事故。此外,我还带头参加分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第二课堂生活。

  三、积极参加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军事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士官,我能积极参加分队组织的各种军事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军事素质,在队列、擒敌、射击、体能等训练中从严从难摔打自己,磨炼了自己不怕苦累的意志,针对自己相对较弱的擒敌拳、应急棍术等技能课目,我能在训练中认真刻苦,勤动脑筋,课后自我加压,努力钻研,在师团组织的半年军事考核中,我以总评优秀的成绩全部通过。

 四、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一年以来,我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守纪标准,严...

篇三:选取士官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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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2000 年投入使用的武警学院统编教材《公安武警应用写作》,与以往类似教材相比,体例新颖,通用性强,容更加贴近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工作实际,使用中受到学员的普遍欢迎与好评。该教材除用于武警学院本科、专科各专业以及函授教学外,还被公安边防、消防多所指挥学校、公安部以及基层部队有关的干部培训班选为教材,用量很大,影响很广。

 《新编公安武警应用写作》,是在《公安武警应用写作》的基础上,根据武警学院“应用写作”课程教学大纲重新编写的。编写过程中,在保留原有特点的基础上做了适当修订。《新编公安武警应用写作》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注意系统性。本书将“应用写作基本理论”与“应用文撰写方法”作为两大组成部分,既有理论介绍,又有具体写法讲解,结构合理,系统性强,便于学员学习。

 二、体现一致性。“应用文撰写方法”部分,突破原有体例,各文体按“文种含义、特征及分类”、“写作方法指要”、“重点注意问题”、“例文及简评”四个方面进行介绍,体例统一,结构层次简洁、清晰,重点突出。

 三、兼顾通用性。根据使用对象的实际情况,本书重点介绍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不同警种机关通用文书;公文格式上,兼顾党、政、军不同系统,兼顾部队与公安两个方面;例文例尽量照顾到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等不同警种。

 四、注重前沿性。整体容、学术观点与文种介绍上,反映了应用写作学科发展的前沿情况;机关公文部分以党、政、军有关最新法规性文件为依据进行阐释;除典文章外,例文尽量用新不用旧。

 五、突出可操作性。应用写作是一门技能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加强学员实际写作能力的培养,书中基本理论介绍只占少部分篇幅,并且力求精辟,贴近写作实际;写作方法与例文介绍占绝大部分篇幅,并且力求详细,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基本理论与写作方法、例文互为渗透,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用性。

 本书除用于武警学院本科、专科各专业应用写作课的主教材外,还可用于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各层次的函授教学及公安现役部队公文写作的短期培训。

 本书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军外的一些优秀应用写作教材,引用了一些公开发表的文章,得到了有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以及武警学院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在此向有关作者和部门表示衷心的感。

 由于编写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04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应用文概述

 第二章

 机关公文

 第一节 公文概述 第二节 命 令 第三节 通 令 第四节 决 定 第五节 指 示 第六节 通 知 第七节 通 报 第八节 报 告 第九节 请 示 第十节 批 复 第十一节 函 第十二节 通告 布告 第十三节 会议纪要 第三章

 机关一般事务文书

 第一节 简 报 第二节 计 划 第三节 总 结 第四节 调查报告

 附录一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附录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应用文概述

 一、应用文的含义、特点及作用

 (一)应用文的含义

  应用文指的是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具有明确实用目的、直接的实用价值和某些惯用格式的一类文章的总称。

 (二)应用文的特点

  应用文作为一种独立文体,与其他文体相比有其明显的特点:

  1.直接的实用性

  应用文具有最直接的实用价值。具体体现为:

 第一,应用文是为解决特定的问题而写的,是直接用来办理各种事情的。

 第二,应用文有特定的受文对象。

  第三,应用文的容要求绝对真实。

  第四,应用文有很强的时限要求。

 2.应用的广泛性

 应用的广泛性,是应用文使用上的突出特点。部队官兵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事的办理,私事的解决……,应用文无所不在。离开了应用文,人们的工作将受到影响,交往将受到限制,社会的各行各业将无常工作。

  3.格式的规性 格式的规性,是应用文形式上的突出特点。在长期的写作实践中,各类应用文形成了自己比较固定的格式和规的样式,应用文的格式一般不宜随意改动。

 (三)应用文的作用

 应用文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教育作用

  2.组织领导作用

  3.交流信息的作用

  4.依据凭证作用

 二、公安武警应用 文种类及特点 (一)

 公安武警应用文的种类

  1.机关公文

  2.机关一般事务文书

  3.专业文书

  4.日常应用文

  (二)公安武警应用文的特点

  1.政治性、政策性强

  2.时间性强

 3.性强

 第二章

 机关公文

 第一节

 公文概述

 一、公文的含义、特点及作用

 公文,即公务文书。是各级机关在处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的统称。

 公文除具有一般应用文的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第一,公文具有法定的作者。

 第二,公文具有规的体式和法定的制发程序。

 第三,公文具有法定效力。

  二、公文的法规依据

 公文,作为各级机关行使职能,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基本手段,它在形成、办理、归档和销毁处理的全过程中,在格式和容要求上,在行文关系的处理上,都必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以及部队,多次颁布有关公文处理的条例与规定,对公文的发展与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以及军队颁布的公文处理的法规文件有:

 1、中共中央办公厅 1996 年 5 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 号”,规定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为 14 种,即: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2、国务院办公厅 2003 年 8 月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 号”,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为 13 种,即:命令、决定、公告、指示、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3、中央军委办公厅 2005 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为 12 类,即:命令、通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通告、会议纪要。

  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用途

 (一) 命令 用于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部署军事行动,调动部队,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调配武器装备,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选取士官,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通令

  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宣布奖惩事项(不包括授予荣誉称号); (三)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或者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指示

 用于向下级布置工作,明确工作原则和要求;

 (五)通知

 用于传达需要下级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办理的事项,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重要情况;

  (七)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回复询问;

  (八)请示

 用于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事项; (九)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

  (十)函

  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商洽上作,询问、答复问题,通报情况;

  (十一)通告

 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四、公文格式

 (一)军队机关公文发文机关标识有两种,一种为文种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一种为固定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文件”字样。

 (二)密级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围》等有关规定确定;涉密公文标明密级和份号。

 (三)标明文种的公文, 发文字号标明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固定格式的公文和会议纪要的的发文字号标明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一个发文字号。

  (四)上报的公文标明签发人,根据需要标明已阅人。

 (五)标题应当准确概括公文容,根据需要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种类。

 (六)主送机关应当是公文的受理机关;抄送机关应当是需要知晓公文容的其他机关;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化统称、简称。

 (七)正文应当准确表达公文容,有附件的标明附件序号、名称。

  (八)机关署名署全称或规化简称,首长署名署职务和名章(签名章);联合发文由各联署机关并按照发文机关标识中的序列排列 ;署名机关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应当署公文审批签发完毕的日期或者会议通过的日期,特殊情况下署公文印发日期。

 (十)主题词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用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规则》标引。

 五、公文的行文规则

 (一)军队机关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和各自的职权围行文。

  (二)行文一般不得越级,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除首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下级机关不得直接向上级首长行文。

 (三)本级机关可以行文的事项,不得请求上级机关行文。需要上级机关行文的,应当在请示中说明理由并附带拟稿。

 (四)请示主送上级主管机关,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机关,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请示应一文一事,不得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主送需要执行的机关,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重要行文还应当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通常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一个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七)军队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军队机关也可以与相应的地方党政机关联合行文。

 (八)行文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围事项的,主办机关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后行文;经协商未取得一致且又需要行文的,应当列明各方理由,提出意见,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者

 裁定。

 第二节

 命

 令

 一、命令的含义、特点及分类

  (一)命令的含义及特点 命令用于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部署军事行动,调动部队,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调配武器装备,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选取士官,授予荣誉称号等的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公文。

 命令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指挥性公文,它的突出特点是:

  第一,明显的强制性。

 第二,突出的权威性。

 (二)命令的分类 根据用途,命令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命令;

 2.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的命令;

 3.部署军事行动的命令;

 4.调动部队的命令;

 5.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的命令;

 6.调配武器装备的命令;

 7.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的命令。

 8 8 、选取士官的命令。

 9、授予荣誉称号的命令。

 二、写作方法指要

  (一)标题写法

  命令的标题通常有以下几种写法:

 1.发文机关 + 事由 + 命令。如: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2.事由 + 命令。如: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3.只标出事由,如:

 《XX 等任职、晋衔》

  (二)正文结构及写法 命令这种公文用途较多,类型也较多。命令的类型不同,具体容与写法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何种命令,其基本容一般为三大方面,即:

 命令的依据与前提(根据什么或为什么要发布此命令); 命令的事项(命令主体的具体容); 执行命令的要求。

 除上述三大方面基本容之外,命令最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以“此令”二字作结。

 几种常用命令的具体写法分述如下:

  1. 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命令 这类命令用于颁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例如颁发条令、条例等,多用于较高层机关。这类命令的容和结构都比较简单,一般只需写清经什么会议决定或通过,经哪一机构或组织批准,所颁布文件的名称,开始执行的时间等。

 2、授予荣誉称号的命令 授予荣誉称号是最高的奖励等级,用命令来宣布。这类命令容较多,篇幅较长,其结构一般为:先简要介绍受奖者相关的自然情况及受奖集体或个人的先进事迹,然后写清决定授予的具体称号,最后对受命单位及个人提出要求,并号召向先进学习。

 3.任免干部的命令 这类命令用于宣布人事任免事项。它的容单一,结构简单,主要写经哪一级组织批准或决定,受命人员的原来单位、职务,及新任单位、职务。免职命令只写清免去谁的什么职务即可。

 4.授予警官警衔的命令 授衔的命令,写清被授衔警官所在单位、职务、和所授予的警衔。

 (三)署名写法

 命令与由首长署名,在公安边、消、警部队,命令由军政首长共同署名。

 三、重点注意问题

  (一)要按权限规定行文 (二)语气庄重、行文简洁有力

  四、例文及简评

  [ [ 例文 1]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和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和平协定,已被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和平协定 8 条 24 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

篇四:选取士官请示

士官后决心

 篇一:士官留队申请书

 士官留队申请书

  申请书一:

  尊敬的连队党支部:

  您们好!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 xx 第一纵队这个团结向上的大家庭里度过了第一纵队这个团结向上的大家庭里度过了 8 年时光。

 这 这 8 年来,我一直勤勤恳恳的奋斗在自己的职位中,通过在部队的磨练与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我誓为部队、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年来,我一直勤勤恳恳的奋斗在自己的职位中,通过在部队的磨练与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我誓为部队、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8 年兵满,随着服役时间的加深,我对部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部队的留恋也与日俱增。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组织申请晋升三级士官继续留队服役。年兵满,随着服役时间的加深,我对部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部队的留恋也与日俱增。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组织申请晋升三级士官继续留队服役。

  通过在部队的成长学习,我对士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深怀巨大的崇拜和仰慕之情,从士官制度可以知道,要晋升高一级的士官必需要具备以下的几点条件:通过在部队的成长学习,我对士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深怀巨大的崇拜和仰慕之情,从士官制度可以知道,要晋升高一级的士官必需要具备以下的几点条件:

 一是自愿献身部队事业;

  二是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三是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四是有健康的体魄,端正的品行。四是有健康的体魄,端正的品行。

  审视自己在广西部队军分区的这 8 年成长磨练和表现,我已经具备这些必要条件。同时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年成长磨练和表现,我已经具备这些必要条件。同时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继续留队服役,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市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强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三级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想继续留队服役,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市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强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三级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xx 第一纵队是我成长的地方,这片沃土培育了我养育了我,我感谢这里给予我的一切。如果我被选取三级士官,我都将一如既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服从组织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力争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塑造自己,在拼搏奋斗中奉献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三级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将服从组织的安第一纵队是我成长的地方,这片沃土培育了我养育了我,我感谢这里给予我的一切。如果我被选取三级士官,我都将一如既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服从组织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力争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塑造自己,在拼搏奋斗中奉献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三级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将服从组织的安

  排,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再塑军人品质。排,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再塑军人品质。

 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予批准!投身军营,献身国防,终身无悔投身军营,献身国防,终身无悔!

 敬礼!

 申请人:xxx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

 申请书二:

  尊敬的党支部:

  我志愿选取为 x 级士官,并忠实履行士官义务,尽职尽责,为站的全面建设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级士官,并忠实履行士官义务,尽职尽责,为站的全面建设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当兵两年来,部队把我从一名社会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当兵两年来,部队把我从一名社会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我成熟了,我进步了,这一切都是归公于部队的教育和连队领导谆谆教诲的结我成熟了,我进步了,这一切都是归公于部队的教育和连队领导谆谆教诲的结

  果,连队就是我的家,战友们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在这里我找到了和家里一样温馨感觉。我愿留选取果,连队就是我的家,战友们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在这里我找到了和家里一样温馨感觉。我愿留选取 x 级士官再次成为这个蒸蒸日上级士官再次成为这个蒸蒸日上“ 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连队多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在各项工作中士官和骨干起到顶梁柱的作用。训练场上有士官和骨干身先士卒的口号,机房值班有士官和骨干精益求精的专业技术,生活作风上有士官兄长对我严格要求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士官这身影、口号、精湛的技术、严谨的作风影响着我,鼓舞着我,鞭策着我,更震憾着我再次选取士官的决心。中的一员。我们连队多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在各项工作中士官和骨干起到顶梁柱的作用。训练场上有士官和骨干身先士卒的口号,机房值班有士官和骨干精益求精的专业技术,生活作风上有士官兄长对我严格要求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士官这身影、口号、精湛的技术、严谨的作风影响着我,鼓舞着我,鞭策着我,更震憾着我再次选取士官的决心。

  我要向士官骨干学习、靠拢,并且要成为光荣士官队伍中的一员。回顾自己两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发现自己真的是我要向士官骨干学习、靠拢,并且要成为光荣士官队伍中的一员。回顾自己两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发现自己真的是

  所学甚少,与士官班长相比真是微不足道。我申请再次选取士官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一心只想多学知识,练好军事本领,钻研专业技术,来报答部队对我的培养,报答领导对我的关心,为我们自动化站这个所学甚少,与士官班长相比真是微不足道。我申请再次选取士官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一心只想多学知识,练好军事本领,钻研专业技术,来报答部队对我的培养,报答领导对我的关心,为我们自动化站这个“ 家”贡献自己的一切。领导、战友们:士官是部队的骨干,担任着基层连队训练、管理、技术等重要的工作,其责任重大,作用明显,是伟大的,神圣的。再部队继续选取士官一直是我的梦想,也是父母心愿。如果党组织批准了我的要求,让我的梦想成真了,我会加倍工作,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刻苦训练过硬的军事本领,向优秀士官看齐,不辜负部队领导的希望,不违背自己誓言,脚踏实地贡献自己的一切。领导、战友们:士官是部队的骨干,担任着基层连队训练、管理、技术等重要的工作,其责任重大,作用明显,是伟大的,神圣的。再部队继续选取士官一直是我的梦想,也是父母心愿。如果党组织批准了我的要求,让我的梦想成真了,我会加倍工作,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刻苦训练过硬的军事本领,向优秀士官看齐,不辜负部队领导的希望,不违背自己誓言,脚踏实地,创一流成绩。我会更加珍惜自己有限的军旅生涯,利用有效创一流成绩。我会更加珍惜自己有限的军旅生涯,利用有效( 限)的时间在部队多学点知识,争取回到社会上再创辉煌。最后,敬请站党支部考验我吧,我一颗红星两手准备,坚决服从站党支部的各项决议。的时间在部队多学点知识,争取回到社会上再创辉煌。最后,敬请站党支部考验我吧,我一颗红星两手准备,坚决服从站党支部的各项决议。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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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正必看—— 转正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2006 年 年 X 月 月 X 日党组织接收我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到今天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现在我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下面,我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我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请支部大会讨论。日党组织接收我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到今天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现在我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下面,我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我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请支部大会讨论。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场伟大的实践中,一年来,我严格按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场伟大的实践中,一年来,我严格按照" 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实践中按照党员标准去努力,严格把自己锻炼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的共产党员。的要求,在实践中按照党员标准去努力,严格把自己锻炼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按照党章规定和新时期的特点,我特别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按照党章规定和新时期的特点,我特别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首先,讲学习。讲学习当然是全面的学习,但对一名中共党员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真正按照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首先,讲学习。讲学习当然是全面的学习,但对一名中共党员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真正按照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坚定自己的信仰、志向,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坚定自己的信仰、志向,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一年来,我不断认真学习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自然科学知识,用理论、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坚持不懈地努力。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了观察事物的科学方法,增强了分辨理论是非、政治是非的能力,提高了运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自然科学知识,用理论、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坚持不懈地努力。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了观察事物的科学方法,增强了分辨理论是非、政治是非的能力,提高了运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其次,讲政治。我知道,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一定要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只有在前进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科学的认识、坚定的信念,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我始终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坚定地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积极认真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时刻提醒自己要矢志不移、孜孜不倦地为党工作,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入党要求是真诚的,对党的事业是忠诚的。在这一点上,我自己从来不敢有丝毫松懈和马虎,始终坚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并为党的事业作出实际贡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其次,讲政治。我知道,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一定要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只有在前进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科学的认识、坚定的信念,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我始终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坚定地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积极认真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时刻提醒自己要矢志不移、孜孜不倦地为党工作,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入党要求是真诚的,对党的事业是忠诚的。在这一点上,我自己从来不敢有丝毫松懈和马虎,始终坚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并为党的事业作出实际贡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三,讲正气。江泽民同志指出:"讲政治,必然要体现在讲正气上。讲正气,就是要坚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与革命气节讲政治,必然要体现在讲正气上。讲正气,就是要坚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与革命气节" 。讲正气,是中国

  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做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始终遵循江总书记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她诞生之...

篇五:选取士官请示

02 年 6 月 26 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确保以防火灭火为中心各项任务的完成,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及规章、 四总部《士官管理规定》 和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 , 结合我省消防部队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士官实行分级、 分期服役制度。

 士官编配数量为士兵编制总数的 59%。

 一期、 二期士官为初级士官, 三期、 四期士官为中级士官, 五期、 六期士官为高级士官。

 第三条:

 士官管理应当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 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 专业技术精湛, 纪律作风严明, 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

 第四条:

 各级司令部门主管士官管理工作。

 司、 政、 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

 (一)

 司令部门负责士官的编配、 选取、 培训、 调配、 警衔的授予与晋升、 处分、 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等工作。

 (二)

 政治部门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 政治待遇、 奖励、 婚姻、 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 抚恤待遇以及劳动教养、 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

 后勤部门负责士官的工资、 津(补)

 贴、 伙食、 被装、 住房、 生活福利、 卫生医疗、 劳动保护和评残、 保险以及家庭医疗等工作。

 (四)

 各级党委、 领导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 必须加强领导, 统筹规划, 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第二章 士官的选取、 晋升 第五条:

 士官选取、 晋升应当坚持依法办事、 注重素质、 发扬民主、 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 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确保士官素质。

 第六条:

 选取士官的计划, 由支队司令部门依据士官编制和现有情况在每年的六月中旬前拟制完成, 经总队审核汇总后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士官选取计划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

 士官选取要严格按照总队下达的选取指标和岗位进行, 严禁超指标选取, 确保士官队伍结构比例搭配合理, 防止超编。

 第八条:

 士官选取的条件:

 (一)

 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二)

 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

 身体健康;

 (五)

 经支队级以上单位的相应训练机构、 学校或参加地方专业技术培训的;

 (六)

 选取为高一期士官的, 必须在本期各年度考评中达到称职(含)

 以上标准;

 (七)

 选取高级士官的, 必须在专业技术上有发明创造, 达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四等以上奖励。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并经过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上有发明创造; 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以及担任过班长、 副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 连年被评为优秀士兵和立功受奖并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 应当优先选取。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不能选取:

 (一)

 本专业技术岗位超编的;

 (二)

 从事非所任命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连续半年以上、 累计超过一年以上的;

 (三)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 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

 违反部队纪律, 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

 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六)

 未经基层党支部推荐的;

 (七)

 体检不合格的。

 第十条:

 选取士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每年的十月份前,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

 (二)

 由基层党支部召开军人大会进行评议。

 群众评议时, 支部应当向士兵公布士官选取、 晋升的名额、 条件和标准, 并按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三)

 基层党支部结合群众评议的结论, 根据本单位士官缺额、 选取条件和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等提出预选对象, 填写《党支部推荐意见表》 , 连同本人申请、 民主评议的原始材料一并上报。

  (四)

 总队、 支队司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对选取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和体格检查, 结合日常的考察, 择优提出拟选取人员名单, 提交党委研究。

 (五)

 党委根据司令部门提出的士官选取方案, 集体讨论下达选取事项。

 属于本级审批选取的士官, 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选取命令; 属于上级审批选取的士官, 以本级党委的名义写出书面请示,报经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党委审批, 并下达选取命令。

 (六)

 符合选取条件的, 须填写公安部政治部统一制发的《士官选取报告表》 , 并装入本人档案。

 选取批准时间统一填写当年 12 月 1 日。

 第十一条:

 士官选取的批准权限为:

  (一)

 第一、 二期由支队批准; 第三、 四期由总队批准; 第五、 六期由公安部消防局批准。

 (二)

 总队机关直属单位士官的选取, 由司令部门归口办理。

 第十二条:

 选取士官应当与当年义务兵退伍工作结合进行, 在退伍教育展开前完成。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 士官每年的一月一日自然晋升一个本衔级工资档次, 中级以下士官晋升工资档次由支队级单位审批, 高级士官由总队审批, 以通知的形式公布, 同时报上一级司令机关备案; 士官晋升本衔级工资档次, 必须在本年度考评中达到称职以上标准。

 第三章

 士官的培训 第十四条:

 士官选取前必须进行培训, 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5 天; 重要技术岗位士官每年应普遍轮训一次; 专业技术特别复杂或部队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士官岗位, 要适时委托地方代训;要有计划地组织士官在岗培训。

 第十五条:

 士官的培训工作在党委领导下, 由司令部门牵头, 政、 后、 防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具体分工:

 (一)

 培训的计划、 技术兵的挑选、 录取、 分配等工作由司令部门负责;

 (二)

 培训内容、 教材供应、 专业技术指导、 技术考核等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三)

 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由政治部门负责;

 (四)

 培训所需的各种物资、 器材和经费由后勤部门按照培训计划、 供应标准予以保障。

 第十六条:

 士官的培训, 以总队制定的《士官培训大纲》 为依据, 由具有选取权限的单位组织实施, 采取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重要技术岗位士官的轮训, 由总队、 支队组织。

 第十八条:

 士官委托地方培训, 必须经过党委研究,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士官的在岗培训, 由支队司令部依据《士官培训大纲》 结合部队实际在每年 3 月份前下达年度士官培训计划, 并做好检查指导, 各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做到有计划、 有部署、 有检查、 有总结验收。

 第二十条:

 士官所在单位要努力为士官在岗培训提供时间、 器材、 场地、 教员等便利条件, 以确保在岗培训效果。

 第二十一条:

 要利用函授、 电大、 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 组织士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使初级士官达到中专(中技)

 以上水平, 中、 高级士官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第四章

 士官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士官考核分为平时抽考、 选取前的考核和年度考核, 按照士官选取的条件和所任(拟任)

 职务、 工作岗位的要求进行。

 考核结果应当区分为优秀、 称职、 不称职, 作为实施奖惩或者选取士官的基本依据, 并装入本人档案。

 对士官的考核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第二十三条:

 士官考核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 由司令部门牵头, 司、 政、 后、 防有关业务部门组成考核机构, 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对士官的抽考内容以体能、 专业理论、 条令条例为主, 初、 中级士官的抽考由各支队司令部具体组织实施, 高级士官的抽考由总队司令部组织实施。

 抽考采取不定时间、 不定人员,到士官所在单位考核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五条:

 选取前的考核一般在选取前培训的基础上进行, 选取初级士官的培训与考核由支队组织, 选取中、 高级士官的培训与考核由总队组织, 考核内容包括体能、 队列、 条令条例、 业务基础理论、 专业理论、 专业技术操作等。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工作由支队组织,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按照本人述职、 民主评议、综合考评、 组织鉴定的程序, 全面考核士官的现实表现, 做出考核结论, 并以适当方式同本人见面。

 第二十七条:

 未经考核、 考核不及格或考评不称职的不得选取为士官或晋升警衔工资档次。

  第五章

 士官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八条:

 士官应当认真履行士兵职责,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令和部队的条令条例、 规章制度, 刻苦钻研本职业务, 尊重领导, 服从管理, 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积极协助警官做好工作,为义务兵做好表率。

 第二十九条:

 建立士官定期述职制度、 群众评议制度和检查分析制度。

 支队每半年应组织士官在一定范围内汇报履行职责情况, 通常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基层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士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群众评议; 支队应当每年对士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总结经验, 纠正问题。

 第三十条:

 适时开展士官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每年 3 月份, 支队要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 时间不少于一个周。

 重点解决士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增强士官兵的意识和奉献意识。

 第三十一条:

 士官不准单独居住。

 基层中队的士官必须住建制班。

 在机关工作的士官, 必须相对集中居住, 统一管理, 专人负责, 工作期间由使用单位管理, 非工作期间由管理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士官原则上不得调回“家门口” 部队服役。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100 公里以内)

 和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孤儿、 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 30 周岁且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 应当从严掌握, 报总队审批。

 士官原则上不得将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 子女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在部队驻地为其购置户口。

 士官不得参与地方交“笔友” “网友” 和“空中交友” 等活动。

 第三十三条:

 士官提出结婚申请, 必须经司令部门严格审查, 并出据意见后, 由政治部门办理手续。

 不经司令部门同意, 不准办理手续。

 第三十四条:

 士官除家属临时来队期间外, 必须在本单位食宿。

 经组织批准家属随军的, 按家属随军的警官留营住宿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士官必须与义务兵同吃、 同住、 同执勤、 同操课、 同劳动、 同娱乐, 必须按规定着装, 在营区内不准着便服。

 第三十六条:

 士官档案由相应批准权限单位的司令部门统一管理, 专人负责。

 士官档案材料的转递、 借阅必须手续完备, 符合规定。

 第三十七条:

 士官的探亲休假:

 (一)

 未婚士官同父母分居两地的或者已婚士官夫妻分居两地的, 第一期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 每次假期 20 天。

 (二)

 第二期以上士官, 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 已婚的假期 40 天, 未婚的假期 30 天; 第二期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 第二年增加探亲假 15 天。

 (三)

 高级士官夫妻在一地、 父母在异地的, 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假一次, 假期 20 天; 家属随军的每年休假一次, 服现役不满 20 年的假期 20 天, 满二十年的假期 30 天。

 (四)

 实行晚婚晚育的士官, 结婚当年享受一次晚婚假, 假期 7 天; 符合晚婚规定、 夫妻分居两地享受探亲假的第二期以上士官, 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 增加探亲假 15 天。

  士官的探亲休假是士官的合法权益, 应根据季节和任务的需要, 统筹规划, 合理安排, 切实保证士官应享受的探亲休假时间落到实处。

  第六章

 士官的奖惩 第三十八条:

 士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经有相应批准权限单位的主官批准, 其衔级工资档次从实施奖励的下月起, 可提前增加一个本衔级工资档次(已达到最高工资档次的不再增加)

 。

 (一)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二)

 选取为士官后累积荣立三等功两次的;

 (三)

 被公安部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士官的;

 (四)

 所领导的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五)

 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四等奖或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以上奖励的。

 第三十九条:

 士官获得符合提前增加本衔级工资档次奖励的, 支队要及时提出书面申请连同有关奖励材料报总队司令部。

 第四十条:

 提前增加衔级工资档次的, 初级和中级士官, 由总队司令部审批, 高级士官由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第四十一条:

 士官的福利发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评办法, 与士官的现实表现挂钩, 调动士官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 经支队批准士官可以代理排长职务, 代理排长职务期间, 按规定享受职务津贴。

 士官代理排长职务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 以支队正式文件公布命令, 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

 对现实表现优秀, 管理能力强, 因部队需要长期留队而又无专业技能的士官, 应在适当时机安排其选学一门专业技术。

 第四十四条:

 士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经有相应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主官批准, 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 暂缓提高工资档次 3—6 个月, 取消士官年度奖励工资。

 第四十五条:

 士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经有选取批准权限单位批准, 其警衔级别工资从翌年 1 月起停止定期增资 1 年, 并取消当年奖励工资:

 (一)

 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受党(团)

 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二)

 违反纪律, 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六条:

 士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经有选取权限单位 批准, 从批准的下月起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担任职务或享受岗位津贴的士官, 取消其职务和岗位津贴, 时间为 6 个月(有本条第五款情况的士官同时调离原单位)

 , 并取消当年奖励工资:

 (一)

 无故不参加工作、 学习和操课, 情节比较严重的;

 (二)

 违反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制度、 规定, 情节严重的;

 (三)

 发生一般事故, 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四)

 配偶、 直系亲属及非直系亲属来队超出规定的留住时间, 以及私自将外地的配偶及子女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在驻地附近落户, 或者租房安排配偶在部队驻地做工, 经动员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

 违反规定私自在部队驻地和部队内部找对象的;

 (六)

 考核连续 2 次达不到标准的。

 ...

篇六:选取士官请示

公文写作应把握好“五种关系” 军队各级机关参谋人员撰写军用公文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参谋人员要圆满完成这项任务,必须认识和掌握军用公文写作的一般规律,把握好“五种关系”。

  一、把握好起草意图与首长意图相符合的关系

  军用公文是军队各级首长行使指挥权力的重要手段,参谋人员受命撰写军用公文,其公文起草意图必须与首长意图相符合,不允许掺杂起草者个人意见,如此,才能保证军用公文的质量。参谋人员在写作中对首长的指示和要求,要清楚明白,不能似懂非懂;要全面把握,不能片面理解;要深刻领会,不能浅尝辄止。

  首先参谋人员对公文的行文名义、目的、对象、内容、要求、时间等要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在办理文件过程中容易出现对首长意图的理解偏差;其次要善于把能够反映首长意图的讲话、指示、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有机、完整地结合起来全面分析,对公文中所涉及的事项应着眼全局去考虑,而不是限制在一个局部狭小的范围就事论事,否则就容易断章取义、曲解首长指示精神,不能完全反映首长意图;第三对公文中所涉及事项的关键环节,如原则、方针、核心内容等一定要严格按党委决定、首长交待的指示精神去拟制文件,客观公正地做出科学判断,从而符合实际地制定政策、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起草意图与首长意图相符合。

  二、把握好行文名义与公文内容相符合的关系

  军队各级行文有三种经常使用的行文名义:以党委或纪委名义行

 文、以部队名义行文、以机关名义行文。行文名义必须符合公文所反映的内容,才能够发挥军用公文的法定效力,体现军用公文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更好地实现行文目的。

  中央军委对各级部队及其机关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规定,在这方面首先要把握的是公文内容是否在职权范围之内,这是确定行文名义的基本依据。通常情况,凡是在本级机关职权范围之内的事项,以机关名义行文,而不以部队名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战时或特殊情况下才以部队名义行文;以党委、纪委名义制发的公文,在公文内容上往往侧重部队党委、纪委业务,在公文文种上使用“决定”、“通报”、“通知”等文种较多。其次要把握的是以部队名义制发的公文,其内容大多涉及全局或重大事项,且具有指令性,这类公文通常要由部队首长签发,必要时还应经首长办公会或部队党委集体研究通过;而以部队机关名义制发的公文,则通常只涉及局部,且业务性较强,属于业务部门办理的范畴之内;以党委纪委名义行文的文件,其使用时机与以部队机关名义制发的公文比较类似,即使是部队的党委也不能使用“命令”、“通令”等文种。第三要把握的是公文内容的规格等级也与行文名义密切相关,以部队党委或部队名义制发的公文,其公文规格上要明显高于以部队机关名义和纪委名义制发的公文,在部队实际行文当中,即使是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三大机关联合行文,其内容规格也不能与以部队名义制发的公文相等同。

  三、把握好公文内容与部队实际相符合的关系

  军用公文内容与部队实际相符合,不仅是公文处理条例的要求,

 也是作战需要对军用公文的强制性措施,因而起草者必须保证军用公文内容的真实性、所提措施的可行性,不允许有半点虚构和夸张。写请示和报告等上行文,要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否则,上级就不能了解真实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写决定、通知、通报、指示等下行文,必须符合执行单位的实际,否则,下级接到文件无法执行与落实。

  这就要求参谋人员在起草公文前,首先对公文中所涉及事项,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确保言之有据;下命令、作指示、做规定,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上级的指示精神和科学技术的成果作为理由和依据。其次要对公文中所涉及事项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确保言之有理;拟制首长讲话稿、调查报告、通报等文种,应该用典型材料、对比性材料、数字、典故等说明问题、分析问题,夹叙夹议、事理结合,把叙事与明理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公文质量。第三要制定科学可行的措施,确保言之有策;写背景、找原因、定措施,要从受文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具体的事实反映观点,少写情况分析,多写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对策、办法和规定,才能增强军用公文的执行性与可操作性。

  四、把握好公文语言与行文关系相符合的关系

  军用公文是以书面语言为表达形式的指挥与交流工具,它的语言区别于文学作品与地方行政公文的语言,既具有明白、平实、简洁、规范等特点,又要符合行文双方的隶属关系,根据行文关系选择公文用语。例如,“报告”、“请示”是上行文,在公文用语上必须体现出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尊重、礼貌,多用陈述性语气;“决定”、“指

 示”等是下行文,在公文用语上必须体现出坚定、果断,多用祈使性语气;“函”是平行文,在公文用语上必须体现出尊重、平和、谦恭,多用商量的语气。这种特定的语句、语气和语词,都是由行文双方的隶属关系决定的。遵循这一规律,就能实现公文表达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实现行文目的。这就要求公文起草人员在撰写公文时,一定要根据行文双方的关系选择恰当的语言和语气,否则,就有失体统,不合规范。

  对军用公文语言的运用,首先要做到表述准确,无论是命令、指示、决定等下行的指挥性文书,还是请示、报告等上行的报告性文书,语言的表述含义要准确明白、用词要恰当得体、提法要有根有据,否则就有可能起到误导的作用,给部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要做到内涵丰富,如指示、通报、报告等大中型文书,不仅要有针对性,还要有思想性,因而在起草公文时,语言运用应避免浅薄、记流水账,而要十分注重语言的高度概括和凝炼;第三要做到语言规范,新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以下简称《军语》)是拟制军用公文的法规性用语,使用《军语》语言拟制军用文书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明确要求,但使用《军语》并不是呆板,也不是要千篇一律,郭沫若曾经说过:“就语言方面讲,要求字眼总要用得适如其量。这样,表现的概念才会准确,也才会使人感到鲜明”。一篇好的军用公文应该语言规范、道理透彻、论述明白。所以,把《军语》语言同其他语言有机地结合是军用公文追求的目标。

  五、把握好行文格式与行文目的相符合的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对各种公文的格式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是为了充分体现军用公文的法定权威性和约束力,从而更好地实现行文目的。每种行文格式各不相同,都与行文目的密切相联。行文目的约束着行文格式,行文格式反映行文目的。例如,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就要选用“命令”的文种和格式;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就要选用“指示”的文种和格式;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就要选用“报告”的文种和格式,文种的选择是由行文目的所决定的。遵循这一原则,就能正确选择公文的文种和格式,明确行文目的,实现公文的效用;违背这一原则,就可能选错文种,用错格式,必然影响公文办理,影响公文作用的发挥,甚至给部队工作造成损失。这就要求公文起草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军队机关公文处理有关条例和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格式撰写公文,不能随心所欲;其次必须根据行文目的和行文关系正确选择文种,采用恰当的表达方式,使所写公文规范适用。

 把握好军用公文写作的“五种关系”,才能体现出一级机关参谋人员基本的素养,提高领导机关威信,确保公文质量与军令畅通。

 军务文书写作 (讲义)

 目的:使同志们了解军务文书写作的一般程序,掌握一定的写作方法,为今后的军务文书写作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内容:

 一、军务文书写作的三个境界 ※二、军务文书写作前的准备 ※三、军务文书的起草 四、军务文书的修改 一、军务文书写作的三个境界 我国清朝著名的国学大师王国维,曾在《人间词话》中引用晏殊、柳永和辛弃疾三位大词人的三句词,来描绘做学问的三种境界,具体内容是:“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晏殊《蝶恋花》)“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柳永《凤栖梧》)“众里寻他千百度,蓦(M0,去声)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辛弃疾《青玉案》)大意:第一境,表示对知识的渴望与执著;第二境,为寻求知识而无怨无悔地付出艰辛劳动;第三境,逢回路转,柳暗花明,终于得到了苦苦追求的知识。

 大连舰艇学院徐向东副教授在《政工写作学》一书中大胆提出了军用文书写作的内在规律:军用文书写作是一种“制作”式的工作型写作(这主要是区别于文学创作型写作来说的),并把军用文书写作分为普及型、行家型和专家型三个层次。这里,我们根据军务文书的写作特点,可将军务文书的写作分为起步、发展与超越三个阶段。

 第一,起步阶段:机械模仿,学会“照葫芦画瓢” 我们都知道,人类的大多行为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如婴儿学走路、学讲话、学写字等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斯多德

 在其《诗学》里指出过:“首先,模仿就是人的一种自然倾向,从小孩时就显出,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就在于人在有生命的东西之中是最善于模仿的,人一开始学习,就通过模仿”。因此,模仿是人类学习的基本方法,是向创新发展的基础。写作的入门,也大多从模仿起步。我们常见的一些有关军用文书写作方面的书籍,如现在比较畅销的《军用文书写作大全》、《军用文书写作的宝葫芦》、《军用文书写作100例》等都是从模仿角度来讲解军用文书写作方法的,书中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优秀范文,通过这种模仿训练,既能节约上路时间,又能从中悟出一定的写作窍门。

 起步阶段的机械模仿主要有两种方法:

 (一)填词法 ⒈许多常用军务文书,其格式和要素是固定的,只要填进所要表达的可变内容就行,主要是命令、通知、请示等文种。如任主任给我们介绍的有关士官选取的请示、命令等都可以通过填词来起草。

 ⒉某些文书的部分内容。某些文书的特定部分可以通过填词法模仿。

 如某师退伍工作总结报告的基本情况 根据集团军的统一部署,我师老兵退伍工作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共退伍士兵××××人,其中义务兵××××人,士官×××人。服役未满者×名,评三等残疾××名。去向××省(市)××县(市)。由于我们严格按照集团军的要求工作,因而,今年退伍工作进行的扎实稳妥,安全顺利,部队不松不散,实现了师党委提

 出的“××××”目标。

 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个会议总结报告的框架,主要是为了说明填词法在公文写作中的应用。内容如下:

 同志们:

 □□□□□□□□□□工作会议胜利完成了预定的议程,会议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作了重要讲话。讲话贯彻落实了中央军委□□□□□□□□的精神和□□□□□□□□□的要求,以及□□□□□□下发的《□□□□□□□□□》,从□□□□□□□的高度,分析了我□□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进一步明确了×××××××××××××××,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的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副□□在报告中,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具体周密的部署,□□□□□□□□□□。会上,××××××、××××××、××××××等××个单位围绕会议中心议题,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首长×××亲自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家的所有领导都参加了这次会议,使与会代表受到巨大鼓舞。会议主题鲜明、求真务实,必将对我师今后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

 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的讲话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当前□□□

 □□□□□□□的形势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的确十分必要、十分及时。这次会议开得紧张而富有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东道主组织严密、服务周到,与会代表普遍反映会议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总而言之开得好。为此,我代表与会全体代表向×××××、×××××表示衷心地感谢!

 „„„„„„

 这次会议是□□□□□□□□□□□□□的重要会议,是实现□□□□□□□□□□。×××的讲话十分重要,是□□□□□□□□□□□,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代表回去之后,要向单位党委汇报会议情况,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制定措施,全面地、认真地、扎扎实实地贯彻会议提出的□□□□□□□□□□□。

 同志们,这次会议□□□□□□□□□□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为□□□□□□□□□□□□努力奋斗!

 我在与咱们队的同志座谈的时候,有位同志曾跟我说起这样一件事:他说他刚到军务科的时候,科长分给的唯一一项任务就是用十天左右时间看文件柜里的文件,看文件的骨架、看汉字一、看扁担(一)、看阿拉伯1、最后看括号阿拉伯(1),通过看文件的框架结构来学习文书的写作。科长教给他的这种方法就是我们下面研究的另一种模仿

 写作方法——仿写法。

 (二)仿写法 仿写法,就是仿效同类文书的思想观点进行写作的一种方法。写文书时,可以把上级、同级或友邻单位的同类文书找出来,仔细看一看,看别人是按什么思想来组织材料的?别人的思想观点是怎样出的?怎样开头、如何结尾...

篇七:选取士官请示

军委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军队机关公文)

 处理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军队机关公文, 是军队机关处理公务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是军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拟制、 办理、 立卷归档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 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求实、 精简、 高效的原则, 做到准确、 及时、 安全、 保密。

  第五条 中央军委办公厅指导全军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总部办公厅(司令部)

 和军区级(含)

 以下单位司令部或者履行相应职能的部门, 指导本级和所属单位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首长、 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 切实做好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各级首长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第七条 军队机关公文种类分为:命令、 通令、 决定、 指示、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函、 通

 告、 会议纪要。

  第八条>

 (一)

 命令用于发布军事法规、 军事规章, 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 部署军事行动, 调动部队, 授予、 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 调配武器装备, 任免干部, 授予和晋升军衔, 选取士官, 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

 通令用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宣布奖惩事项(不含授予荣誉称号);

  (三)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或者安排,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

 指示用于向下级布置工作, 明确工作原则和要求;

  (五)

 通知用于传达需要下级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办理的事项,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六)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 批评错误, 传达重要精神或者重要情况;

  (七)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回复询问;

  (八)

 请示用于请求上级机关指示、 批准事项;

  (九)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

  (十)

 函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 答复问题, 通报情况;

  (十一)

 通告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十二)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第九条 军队机关公文, 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 密级、 份号、 发文字号、 签发人和已阅人、 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和无正文说明、 署名、 成文日期、 印章、 发文(传

 达)

 说明、 主题词、 抄送机关、 印发(承办)

 说明和页码等要素组成。

  第十条 军队机关公文的组成要素应当符合下列格式和要求:

  (一)

 发文机关标识分为文种标识和固定标识, 文种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 固定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文件字样; 固定标识用于军区级以上机关下发重要公文; 发文机关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发文的各联署机关名称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

  (二)

 密级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等有关规定确定; 涉密公文标明密级和份号;

  (三)

 文种标识的公文发文字号标明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 序号; 固定标识的公文和会议纪要的发文字号标明年份、 序号; 联合发文只标明一个发文字号;

  (四)

 上报的公文标明签发人姓名, 根据需要标明已阅人签名;

  (五)

 标题应当准确概括公文内容, 根据需要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种类;

  (六)

 主送机关应当是公文受理机关; 抄送机关应当是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 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统称、 简称;

  (七)

 正文应当准确表达公文内容; 有附件的标明附件序号、名称;

  (八)

 机关署名署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首长署名署职务和名章(签名章); 联合发文由各联署机关署名并按照发文机关标识中的顺序排列; 署名机关应当加盖印章;

  (九)

 成文日期应当署公文审批签发完毕的日期或者会议通过的日期; 特殊情况下署公文印发日期;

  (十)

 主题词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规则》 标引。

  第十一条 军队机关公文各组成要素的具体标识规则和公文用纸规格, 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执行。

  第十二条 军队机关公文使用的汉字、 标点符号、 计量单位、数字和外文字符, 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驻民族自治地方省军区系统的机关公文, 可以根据需要同时使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军队机关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和各自的职权范围行文。

  第十四条 行文一般不得越级; 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除首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 下级机关不得直接向上级首长行文。

  第十五条 本级机关可以行文的事项, 不得请求上级机关行文。需要上级机关行文的, 应当在请示中说明理由并附代拟稿。

  第十六条 请示主送上级主管机关, 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 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应

 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七条 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 主送需要执行的机关,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 重要行文还应当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第十八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 通常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一个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九条 军队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军队机关也可以与相应的地方党政机关联合行文。

  第二十条 行文内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内事项时, 主办机关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后行文; 经协商未取得一致且又需要行文的, 应当列明各方理由, 提出意见, 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包括起草、 审核、 审批签发、 印制、 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二条 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

 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

  (二)

 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 实事求是地提出和解决问题;

  (三)

 重点突出, 条理清晰, 表述准确, 文字精练;

  (四)

 正确使用公文种类, 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第二十三条 收到报送发文机关首长签发的公文文稿, 有关部门应当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

  (一)

 是否确需行文;

  (二)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 是否符合起草公文的其他要求;

  (三)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四)

 是否符合报批程序。

  经审核,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文文稿, 应当商起草部门作出处理, 必要时可以退回起草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公文应当由发文机关首长审批签发。

 联合发文由各联署机关的首长审批签发。

 首长审批签发公文, 应当签署意见、 姓名和日期。

 首长只圈阅或者签名的, 视为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公文交付印制前, 应当检查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 格式是否规范等。

  第二十六条 分发公文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递送。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七条 收文办理是指本机关受理公文的过程, 包括接收、审核、 拟办、 承办、 催办、 审批、 答复等程序。

  第二十八条 接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 核对无误后签收并登记;接收紧急公文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查询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 有关部门应当从下列方面进

 行审核:

  (一)

 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二)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 是否符合起草公文的其他要求;

  (三)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经审核,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文, 应当商发文机关作出处理,必要时可以退回发文机关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对需要办理的公文, 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首长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公文, 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对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三十一条 有关部门对承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

 对紧急公文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确有困难的, 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第三十二条 对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 应当跟踪催办, 并及时向首长报告办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文经首长审批完毕,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答复发文机关, 并根据需要告知有关单位。

  第七章 公文立卷归档

 第三十四条 公文办理完毕, 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根据其相互联系、 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 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 原件由主办机关保存, 其他机

 关保存复制件。

  第三十六条 对需要归档的公文, 应当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

  第三十七条 起草、 修改和签批公文的书写位置、 书写工具和纸张, 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级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文管理的规定, 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文的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 公文的传达范围应当严格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 未经发文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上级机关的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转发, 需要转发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翻印、 汇编涉密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翻印时应当标明翻印机关、 时间、 份数和印发范围。

 复印涉密公文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并加盖复印机关印记。

 复制的公文应当按照原件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 经批准后可以销毁。

 销毁涉密公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机关撤销时, 公文应当及时移交指定的部门。

  首长和机关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 应当将本人暂存、 借用

 的公文及时移交、 清退。

  第四十四条 被撤销的公文自始不发生效力; 被废止的公文自废止之日起终止效力。

  第九章>

 第四十五条 作战文书的处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 的规定执行。

  密码电报、 传真电报的处理, 按照总参谋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事立法方面公文的处理,《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 有特别规定的, 按照其规定执行。

  军队机关内部的呈批件、 呈阅件、 简报、 电话记录、 统计报表等文书的处理, 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 军队机关电子公文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机关公文的处理, 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 0 0 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1 9 9 2年3 月3 0 日中央军委批准、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同时废止。

篇八:选取士官请示

军委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军队机关公文)

 处理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军队机关公文,是军队机关处理公务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军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立卷归档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求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 中央军委办公厅指导全军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总部办公厅(司令部)和军区级(含)以下单位司令部或者履行相应职能的部门,指导本级和所属单位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首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切实做好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各级首长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第七条 军队机关公文种类分为:命令、通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通

 告、会议纪要。

 第八条>

 (一)命令用于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部署军事行动,调动部队,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调配武器装备,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选取士官,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通令用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宣布奖惩事项(不含授予荣誉称号)

 ;

 (三)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或者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指示用于向下级布置工作,明确工作原则和要求;

 (五)通知用于传达需要下级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办理的事项,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重要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回复询问;

 (八)请示用于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事项;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

 (十)函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通报情况;

 (十一)通告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第九条 军队机关公文, 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密级、份号、发文字号、签发人和已阅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无正文说明、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发文(传

 达)说明、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承办)说明和页码等要素组成。

 第十条 军队机关公文的组成要素应当符合下列格式和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识分为文种标识和固定标识,文种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固定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文件字样;固定标识用于军区级以上机关下发重要公文; 发文机关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的各联署机关名称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

 (二)密级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等有关规定确定;涉密公文标明密级和份号;

 (三)文种标识的公文发文字号标明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固定标识的公文和会议纪要的发文字号标明年份、序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一个发文字号;

 (四)上报的公文标明签发人姓名,根据需要标明已阅人签名;

  (五)标题应当准确概括公文内容,根据需要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种类;

 (六)主送机关应当是公文受理机关;抄送机关应当是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统称、简称;

  (七)正文应当准确表达公文内容;有附件的标明附件序号、名称;

 (八)机关署名署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首长署名署职务和名章(签名章)

 ;联合发文由各联署机关署名并按照发文机关标识中的顺序排列;署名机关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应当署公文审批签发完毕的日期或者会议通过的日期;特殊情况下署公文印发日期;

 (十)主题词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规则》标引。

 第十一条 军队机关公文各组成要素的具体标识规则和公文用纸规格,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格式》执行。

 第十二条 军队机关公文使用的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和外文字符,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驻民族自治地方省军区系统的机关公文, 可以根据需要同时使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军队机关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和各自的职权范围行文。

 第十四条 行文一般不得越级;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除首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下级机关不得直接向上级首长行文。

 第十五条 本级机关可以行文的事项, 不得请求上级机关行文。需要上级机关行文的,应当在请示中说明理由并附代拟稿。

  第十六条 请示主送上级主管机关,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请示应

 当一文一事,不得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七条 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主送需要执行的机关,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 重要行文还应当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第十八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通常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一个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九条 军队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军队机关也可以与相应的地方党政机关联合行文。

 第二十条 行文内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内事项时,主办机关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后行文; 经协商未取得一致且又需要行文的,应当列明各方理由,提出意见,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起草、审核、审批签发、印制、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二条 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

 (二)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和解决问题;

  (三)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四)正确使用公文种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第二十三条 收到报送发文机关首长签发的公文文稿,有关部门应当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

 (一)是否确需行文;

 (二)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是否符合起草公文的其他要求;

 (三)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四)是否符合报批程序。

 经审核,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文文稿,应当商起草部门作出处理,必要时可以退回起草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公文应当由发文机关首长审批签发。联合发文由各联署机关的首长审批签发。首长审批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首长只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公文交付印制前, 应当检查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第二十六条 分发公文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递送。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七条 收文办理是指本机关受理公文的过程, 包括接收、审核、拟办、承办、催办、审批、答复等程序。

 第二十八条 接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 核对无误后签收并登记;接收紧急公文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查询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有关部门应当从下列方面进

 行审核:

 (一)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二)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意图,是否符合起草公文的其他要求;

 (三)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经审核,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文,应当商发文机关作出处理,必要时可以退回发文机关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首长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对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三十一条 有关部门对承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对紧急公文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第三十二条 对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跟踪催办,并及时向首长报告办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文经首长审批完毕,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答复发文机关,并根据需要告知有关单位。

 第七章 公文立卷归档

 第三十四条 公文办理完毕,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保存,其他机

 关保存复制件。

 第三十六条 对需要归档的公文,应当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

 第三十七条 起草、修改和签批公文的书写位置、书写工具和纸张,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级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文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文的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 公文的传达范围应当严格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未经发文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上级机关的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转发,需要转发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翻印、汇编涉密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翻印时应当标明翻印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复印涉密公文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加盖复印机关印记。复制的公文应当按照原件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机关撤销时,公文应当及时移交指定的部门。

 首长和机关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

 的公文及时移交、清退。

 第四十四条 被撤销的公文自始不发生效力;被废止的公文自废止之日起终止效力。

 第九章>

 第四十五条 作战文书的处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的规定执行。

 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的处理,按照总参谋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事立法方面公文的处理,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军队机关内部的呈批件、呈阅件、简报、电话记录、统计报表等文书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 军队机关电子公文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机关公文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30日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同时废止。

篇九:选取士官请示

点题-谈谈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读者点题: 谈谈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新闻与写作》 的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校学员。

 2005 年 10 月 8 日,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 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简称“新条例” ),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军施行。1992 年 3 月 30 日中央军委批准、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简称“原条例” )

 同时废止。

 “新条例”和“原条例” 有哪些区别? 我们在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希望请专家给以讲解。

 谢谢!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事学院 张保国

 本刊特请武警学院写作教研室副主任裴仁君副教授撰写文章以飨读者

 “新条例” 对“原条例” 作了较为全面、 细致的修改, 较大的改动至少有 84 处, 条款也由原来的 8 章 44 条扩充为 9 章 48 条。

 “新条例” 提高了发布规格, 把原来由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改为由中央军委主席直接发布, 充分体现了法规的权威性。

  “新条例” 对“原条例” 的修订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增加或修改了必要的定义阐释

 为了体现法规的严密性和具体执行中的可操作性, “新条例” 增加了一些必要的定义阐释。

 在第 1 章总则中, 增加了第 3 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拟制、 办理、 立卷归档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 衔接有序的工作” ; 第 5 章发文办理第 21 条增加了“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包括起草、 审核、 审批签发、 印制、 分发等程序” ; 第 3 章公文种类第 10 条第 6 款将主送机关的定义修改为

 “主送机关应当是公文的受理机关” , 这与 “原条例” 中“主送机关, 是指收受、 办理或执行公文的机关” 有明显不同; 第 6 款还修改了抄送机关的定义:

 “抄送机关应当是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

 ” 而“原条例” 中对抄送机关的解释是:

 “公文除发主送机关外,其它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上级、 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 应在‘抄送机关’ 项目内写明, 标注在主题词下方。

 ”

  二、 调整了公文的种类及其用途

 “原条例” 规定的军队机关公文种类有 12 类 13 种:

 命令, 通令,决定, 指示,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函, 通告、 布告, 会议纪要。

 “新条例” 中的公文种类删除了“布告” , 其余的公文种类与“原条例” 相同。

  “新条例” 还对一些文种的用途作了适当的调整或更恰当的表述。

 如“命令” 的用途, 与“原条例” 比较, 除了表述顺序和个别词语进行了调整和更换外, “新条例”

 中“命令” 的用途还多了两条:一是“授予、 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 , 一是“选取士官” 。

  “决定” 的用途中, “新条例” 增加了“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这一项。

 在“通知” 中, “新条例” 删去了“原条例”

 中“通知” 的“向部属传达上级指示” 这一用途。

 “原条例” 中的“函” , 其用途为“平行或者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 “新条例” 中的“函” 则改为“函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 答复问题, 通报情况” , 增加了“通报情况” 这一用途。

 “原条例” 中“通告” 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向军民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 “新条例” 则修改为“通告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 新条例” 中“会议纪要” 的变动也很大, “原条例” 规定:

 “记载和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 。

 如下发执行, 应加写‘通知’ 。

 ” 而“新条例” 规定: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

 “新条例”删去了“传达” 一词, 并将“主要精神” 改为“主要情况” , 同时删掉了“如下发执行, 应加写‘通知’ ” 这一规定, 笔者认为, 这也就

 意味着“会议纪要”

 已完全获取独立的行文资格, 以后再也不必归类到“通知” 中去行文了。

  三、 规范了公文格式

 与“原条例” 比较, “新条例” 第 3 章公文格式少了 1 项条目、9 个款项。

 在第 10 条公文组成要素的条目中, 把“原条例” 中的“发文机关标识” 进一步明确地分为两种, 一是“文种标识” , 一是“固定标识” 。

 在发文字号的使用方面, “新条例” 特别强调:

 “固定标识的公文和会议纪要的发文字号标明年份、 序号。

 ”

  对于密级、 主题词, 为了使其标注更加规范, “新条例” 规定密级的标注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等有关规定执行; 而主题词则应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规则》 标引。

  修订后的“新条例” 关于公文格式方面的最大亮点是第 11 条:“军队机关公文各组成要素的具体标识规则和公文用纸规格, 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执行。

 ” 这是一条具有实质内容的条目, 它是公文格式规范化的重要依据。

 要想全面知晓军队机关公文格式方面的种种规定, 就必须同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格式》。

 四、 明确了行文规则

 “新条例” 中行文规则由原来的 9 条变成了 8 条, 删掉了“原条例” 中的第 23 条:

 “控制和减少行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经批准在报刊公布和内部出版发行的公文不另行文, 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

 ” “新条例” 第 4 章行文规则的第 15 条为新增条目:

 “本级机关可以行文的事项, 不得请求上级机关行文。

 需要上级机关行文的, 应当在请示中说明理由并附代拟稿。

 ” 这一条规则是“原条例”所没有的。

 “新条例” 还对“请示” 的行文规则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

 “原条例” 第 21 条:

 “请示的公文应逐级上报, 因特殊情

 况必须越级行文时, 应说明理由并抄送越过的机关。

 ‘请示’ 只报上级主管机关, 抄送有关机关, 不得多头上报, 必须报两个以上机关的应同时分送。

 ‘请示’ 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 中附有请示事项。

 ‘请示’ 不得下发。

 ”

 针对该条目, “新条例” 中有两个条目与之相对应。

 “新条例” 第 14 条“行文一般不得越级; 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 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 第 16 条“请示主送上级主管机关, 根据需要抄送其他有关机关, 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

 “新条例” 删掉了“必须报两上以上机关的应同时分送” 这一要求。

  五、 强化了发、 收文办理程序

 发、 收文办理程序方面的有关规定在新旧条例中都集中在第 5、第 6 两章。

 这两章“原条例” 叫做“公文起草和审批签发” 、 “公文办理” , “新条例” 则称为“发文办理” 、 “收文办理” 。

 与“原条例” 相比, 这两章都分别多出 1 个条目, 对发文程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起草、 签发、 审核公文等环节上, 对收文程序的规定则主要集中在接收公文过程中的登记、 审核、 办理等方面。

 这种把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分别加以说明的做法, 使发、 收文的程序更加明确, 操作起来更加规范, 有利于提高办文效率。

 六、 严格了公文管理

  修订后的“新条例” 跟“原条例” 相比, 另一个最大不同就是增加了 第 8 章:

 公文管理。

 这一章对公文传达、 转发、 复印、 销毁、移交、 清退以及撤销、 废止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作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 强化了权限, 明确了责任。

 与公文管理相关的内容还有第 1 章总则、 第 7 章公文立卷归档以及第 9 章附则里面的规定, 它们与第 8 章一道, 为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科学化提供制度保障。

  综观“新条例” 的所有修订之处, 我们发现, 2000 年 8 月 24 日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

 法” )

 是修订“原条例” 的重要参照依据。

 “新条例” 从内容和形式上较多地参照并借鉴了“新办法” , 章节数目、 章节名称不仅与“新办法” 完全一致, 而且其中的许多条款也有明显搬移痕迹, 如新增加的关于“公文处理” 、 “发文办理” 、 “收文办理” 、 “主送机关”等概念的定义阐释, 与“新办法” 基本相同。

 对文种用途的规定与表述也有借鉴“新办法” 的地方, 如“决定” 的新用途“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这一项, “新办法” 里面的“决定” 也是有的。

 又如“通报” , 新旧条例中“通报” 的用途未变, 但表述顺序变了, 而“新条例” 关于“通报” 用途的表述与“新办法” 的表述正好完全一致。

  “新条例” 中参照借鉴“新办法” 的地方还很多, 不便一一列举。但参照归参照, 作为一部用来指导、 规范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 “新条例” 理所当然地显示出军队这一职业领域的特殊性, 它对“新办法” 的参考借鉴不可能亦步亦趋, 完全照搬。

 如“新条例” 并没有像“新办法” 那样取消“指示” 的文种资格, 因为“指示” 在军队中使用频率仍很高, 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又如“函” , “函” 在“新条例” 中有一个“新办法” 所没有的用途――“通报情况” , 之所以要增加这一用途是因为当前军队工作中确实存在需将有关事项向无隶属关系单位告知的情况, 完成这一任务最适宜使用的文种就是“函” 。

  修订后的“新条例” 不仅贴近军队工作实际, 而且非常注重与军队已有相关政策、 法规相衔接, 力争做到规定、 要求上的一致, 如密级的确定、 主题词的标引、 作战文书的处理、 军事立法公文的处理等内容, 因为部队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 “新条例” 就不再另行规定,只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总之, “新条例” 的发布与实施为军队各级机关依法办文、 依法行政, 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新条例”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军施行。

 我们有理由相信, 随着学习、 落实“新条例” 的日益深入, 军队各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将更加规范、 更加科学、 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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