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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度6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1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6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一、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本支部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6篇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制度 一、 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本支部工作大局通盘考虑, 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并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二、 健全工作机构。

 乡 党务工作机构为乡 党建办公室; 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机构, 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 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同时, 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 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 任务、 措施、 责任人和时限。

 四、 建立专题议事制度。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针对本乡 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 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

 化、 公开化、 规范化。

 各村支部每月向乡 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 支部班子换届。

 由群众和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 3 年。

 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 各支部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的, 党务工作情况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 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 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 参与活动情况、 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 新党员发展公示、 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党员尽义务及为公益事业献爱心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 各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履行职责, 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 及时解答群众和职工的疑问和要求。

 四、 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 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

 同时乡 党建办公室将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 及时作为各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就党总支、 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作如下规定:

 一、 党总支、 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 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支部既要向党总支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 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总支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 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所有请示和报告要进行书面记录。

 二、 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 工作作风、 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总支反馈情况, 了解信息, 加强民主监督。

 三、 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除涉及保密的事项外, 一般情况要向支部进行结果通报或征求意见。

 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的意见、 自查的问题、 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 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四、 各支部情况反映和通报, 要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 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扬党内民主, 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党外监督,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 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二重一大” 即:

 重大问题决策、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申请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 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 本村发展规划;

 2、 项目建设;

 3、 村庄规划;

 4、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 村内制度建设;

 6、 土地调整;

 7、 本村重大的经费开支、 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 党务、 村务公开工作;

 9、 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 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走群众路线, 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本单位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的制定, 让村两委工作更透明、 更公开。

 1、 沟通信息渠道, 各村支部采取设立信箱、 个别谈心、 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对本支部和本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是在本单位重大决定形成之前, 要几上几下,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 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广泛性、 参与性。

 2、 各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议, 适时通报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3、 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 设立村务公开专栏, 及时公布村务、 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 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 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 对其中不合法、 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

 工作, 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 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 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 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 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 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 在实施过程中, 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乡 党建办公室要及时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每个党支部和党员、 尤其是党支部成员的议论行为, 使党员和党支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更好发挥党员、 党支部的作用, 特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每半年由党内外群众对支部班子、 党员进行一次评议。

 二、 制定群众举报制度, 在村委会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 由专人负责。

 三、 制定信访制度。

 以村为单位, 成立信访接待室, 明确专人负责, 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支部、 党员的检举、 控告,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 建立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

 五、 对于群众在评议、 举报、 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 党支部要定期研究、 认真归纳整理, 对号入座, 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同时, 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 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 要表扬和鼓励, 对压制民主、 打击报复的行为, 将由乡 党委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三会一课” 制度 “三会一课” 是指党员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和党课。

 按照党章要求, 各支部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 制度。

 一、 党员大会

  1、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

 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 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 对讨论决议事项, 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决议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二、 党支部委员会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本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分析党员、 群众的思想状况, 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 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问题, 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并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5、 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

 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党支部会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 党委汇报。

 三、 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

 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议, 研究落实措施;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 预备党员的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 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 作风和廉洁勤政、 学习、 工作情况汇报; 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 党课

  1—2 个月上一次党课, 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内容根据乡 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

 要结合中心工作,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 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 强化党课效果。

 党课要有教案、 党员学习记录、 点名册等文字资料。

 建立使用好“五簿一册” , 即支部会议

 记录簿、 党员大会记录簿、 党费收缴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 党课记录簿和党员活动点名册, 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

 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 具体翔实,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 与会人员、 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 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是乡 党建办公室依据党员标准, 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 工作、 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

 各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 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党员,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 评议要按照《党章》 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 对党员履行义务、 行使权利、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

 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

 向乡 党委报告评议结果;(5)

 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树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

 定改进措施。

 五、 评议结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

 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正确区分政策界限, 不能简单地“ 以 票取人” 。

 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 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 在认真调查核实, 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 审批、 宣布和教育转化。

 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暂缓作出结论。

 提出的处置意见, 提交支部大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 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促其转化。

 对不合格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 采取限期改正、 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 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 纯洁党的组织, 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 将支部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 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特制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 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 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副书记或支部书记指定某个支部委员报告。

 三、 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 报告工作之前, 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报告结束后, 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 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有利措

 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以便了解党的工作, 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 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 , 特制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 实行公示制度, 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张榜公示, 广泛听取意见, 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对拟发展对象, 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 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 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 在预备期满,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进行公示。

 三、 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工作表现、 政治表现、 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

 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包括:

 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院总支对全院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医院党总支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党支部、党小组,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院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提供保障。

 7、医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重大事项的范围

 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②医院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

 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④医院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⑤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等。

 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

 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

 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①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

  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2、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4、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

  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医院干部职工、党员、患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

  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

  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

  3、医院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

  4、医院党办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

  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

  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医院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负责接待。

  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

  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险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

  1、述职述廉述险的对象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述职述廉述险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3、述职述廉述险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

  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医院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医院实行人事管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2、凡拟担任医院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3、与医院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医院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 3 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4、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终或“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

  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 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批准,建立医院党总支部,总支部下设 3 个支部,支部可设立相应党小组。

  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

  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 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医院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

 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党组织活动一般定于每月 25 日(党员固定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后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

 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

 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总支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 1 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 1 至 2个党建调研专题。

  ...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一):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

 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2013 年 5 月 15 日)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甘南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组织设置

 ■支部机构设臵

 (一)支部委员会:中心小学和仁多玛小学均设党支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务,并由其组成支部委员会(共五人)。

 (二)党小组:支部按专业、年级组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设小组长(视情况设副小组长)。支委会委员及党小组长均由正式党员担

 任,视情况可由预备党员担任副小组长。

 职能职责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随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校党建工作在乡党委和局党委的指导下实施。

 ■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党支部的责任

  第四条

 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臵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七)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关心干部成长。定期向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支部委员的责任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第六条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

 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四)配合全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重要计划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本支部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好人好事等工作。

 第四章

 党小组的责任

 第八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2015 党建工作制度

 第 1 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 2 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 400 元(含 400 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

 的 0、5%,400 元以上至 600 元(含 600 元)者,交纳 1%,600 元以上至 800 元(含 800元)者,交纳 1、5%,800 元以上(税后)至 1500 元(含 1500 元)者,交纳 2%,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 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沙坡头区党建工作,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规定, 结合沙坡头区党建工作实际, 制定沙坡头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加强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和制度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方针, 对党员 和党员 干部进行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 严格监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建工作与基层工作相结合; 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内容, 定期进行考核, 努力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二、 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 , 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做到党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部署、 落实、 检查、 考核、 总结。

 ( 一)

 党委

  1. 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 定期研

 究, 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 建立党委成员 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委成员 按工作分管范围, 负责指导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和“三个” 文明建设工作。

 3.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 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 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 党委成员 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自 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 坚持精干、 高效的原则, 抓好组织建设, 努力为我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二)

 党委书记

  1.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 身建设。

 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自 觉维护党的权威, 保证政令畅通。

 2. 带头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带头思考分析, 带头写心得体会

 3. 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加强班子团结, 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 带头密切联系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每年召开 1 至 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 适时提出工作要求, 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 三)

 党委成员

 1.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对分管单位( 部门)

 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 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 同检查、 同落实。

 2. 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负责了 解、 检查、 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 部门)的落实情况。

 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 1 至 2 次, 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 四)

 党支部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 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 队伍, 健全好的党建制度, 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要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党员 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 特别是党员 干部的监督职能。

 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凝心聚力, 务求实效。

 ( 五)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 常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 ,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动员 、 组织广大党员 干部求真务实、 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

 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 标管理, 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科学化、 制度化, 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

 ( 六)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 在支部委员 会集体领导下, 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自 我修养, 严守纪律, 发挥表率作用。

 ( 七)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 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 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 物力、 财力保障。

 三、 责任考核

  1. 党委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其他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 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考核结果做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 奖励处分、 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党委成员 、 支部书记和委员 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接受党员 的监督和评议。

 四、 工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 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由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总责; 分管领导、 党支部书记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党委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 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确定工作任务、 重点和措施。

  2. 深入调查研究。

 要及时调查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注意广开言路, 积极倾听普通党员 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每年确定 1 项专题, 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 提出对策建议。

  3. 开展特色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学习活动,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大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构建党员 知识更新的平台和机制, 以请进来、 走出去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学习交流, 提高广大党员 的实践能力。

 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尤其要针对年青同志, 富有热情、 富有激情的特点,活动中既要吸引 年青同志积极参加, 又要努力发挥青年的优势为党组织工作服务。

  4. 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

 根据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目 标要求, 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 活动, 细心挖掘身边的优秀党员 , 树立先进典型, 使大家从先进典型身上看到自 身存在的差距, 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5. 强化考核评价。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 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把党建工作本单位重点工作, 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下达、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七日

篇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总支、 支部)

 抓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履

 行

 职

 责

 情

 况

  30 分 1 党委(总支、 支部)

 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以文件形式制定党委(总支、 支部)

 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 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职责, 形成党建工作责任明确、 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3 查有关文件资料和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 党委(总支、 支部)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总支委员会、支委会)

 , 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制定各级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下发; 每年初召开一次综合性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基层党建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 措施要求和奖惩措施。

 6 查有关会议通知、记录和领导讲话,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等资料

 3 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 并正常开展工作; 每年召开 2次以上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析情况, 研究问题, 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 查有关文件、 会议记录等资料

 4 党委(总支、 支部)

 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每年定期主持召开会议, 研究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 认真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 部署、 检查与重大典型的培育和推广; 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每年形成 1 篇以上对本单位、部门党建工作指导性较强的调研文章。

 4 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 调研文章等资料, 实地查看典型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5 党委(总支、 支部)

 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 按照上级精神和本级党委的要求, 结合实际, 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思路; 协调各方力量, 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各项计划和工作落实, 培育、 选树各类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动态, 研究问题, 提出解决办法, 为党委决策提供主导性意见, 每年形成 1 篇以上能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文章。

 3 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 调研文章等资料, 实地查看典型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6 党委(总支、 支部)

 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把基层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中; 及时向党委(总支、 支部)

 提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设性意见。2 查有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履 行 职 责 情 况

 30 分 7 党委(总支、 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 每人建立 1-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 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 2 次; 坚持每年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 作形势报告;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不少于 1——2 个月。

 3 查有关文件、 调研及联系点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查看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

 8 党委(总支、 支部)

 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 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 查有关文件、 党建工作检查和考核资料等

 9 党委(总支、 支部)

 每年向上级书面报告履行抓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党委(总支、 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抓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林业局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 查党委(党组) 书面报告、 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向全委会的党建工作报告、 会议记录等资料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25 分 10 按照林管局党委(林业局党委)

 统一部署, 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和措施, 按要求完成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取得实际成效。4 查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调查

 11 党委(总支、 支部)

 针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结合本单位党建创新创优项目, 每年确定 1-2 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总结推广经验, 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切合实际、 富于创新的对策措施, 形成创新创优成果。

 4 查调研提纲、 调研报告、 党建创新创优项目 及成果等资料

 12 创新党建活动载体,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 等党建主题活动, 定期评选、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及时发现、 培育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建立各类党建工作示范基地, 定期召开现场会, 总结推广党建工作先进经验。5 查有关文件、 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查看示范基地、 先进典型

 13 通过报纸、 电视、 广播、 网络等形式, 及时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 每年有 2 个以上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被林业局、林管局级或以上新闻媒体宣传、 推广。

 4 查各类宣传资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措 施 落 实 情 况

 25 分 14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机制, 保证党员教育经费投入有效落实; 切实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 设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 阵地、 设施建设达到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 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切实落实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治、 经济待遇, 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

 6 查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实地检查党组织活动阵地、 设施及工作经费情况, 与基层干部座谈, 了解待遇保障情况

 15 加强党建带工建、 团建工作, 基层工、 团组织建立健全, 党建与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密切配合, 互推互促。

 2 查党群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活动情况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30 分 16 党委(总支、 支部)

 高度重视党建工作, 本级及基层单位党务工作机构健全, 党务干部配备充足, 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4 查机构设置、 干部配备等文件资料,实地座谈了解

 17 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 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 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开展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组建工作; 党组织设置合理, 隶属关系明确, 并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 采取有效措施, 大力整顿转化软弱涣散、 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 查有关文件、 档案、 整顿工作资料, 座谈走访, 实地检查

 18 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目 标管理制度, 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并结合实际有所创新; “三会一课” 、党委(总支、 支部)

 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项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 并正常规范地开展活动。

 3 查有关文件、 制度、 学习笔记及会议、 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检查

 19 采取两推一选、 竞争上岗、 公开招聘、 民主选举等办法,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尤其是党组织书记, 班子知识、 文化、 年龄结构不断优化, 团结和谐, 战斗力强; 着力建设培育后备干部队伍, 党组织建设后备人才充足。

 4 查有关文件、 活动资料, 党组织书记和后备干部档案等

 20 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 发展党员的数量、 速度、 结构和比例协调, 抓好生产、 工作一线职工和知识分子、 女职工和少数民族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 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

 3 查发展党员 有关材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30 分 21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员培训工作,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累计不少于 12 天, 离退休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 每 3 年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林业局或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党委、 总支、 支部建立健全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并定期开展活动。

 4 查有关文件、 制度、 学习和培训计划、 学习笔记、 活动记录、 民评材料等资料

 22 党员管理机制健全, 结对帮扶、 设岗定责等党员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 的发放、 使用和查验, 基层党组织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活动证》 , 及时将外来流入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 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组织部门每年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4 查有关文件、 制度、 活动情况记录、 流动党员信息库等资料, 座谈走访党员 职工群众情况

 23 结合实际, 实行各种类型的党务、 厂务、 事务公开; 积极开展为职工办好事、 办实事活动, 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职工群众意愿, 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职工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在 85%以上。

 4 查公开栏及档案资料, 办实事项目, 座谈走访, 群众测评

 创新创优情况

 15 分 24 党委(总支、 支部)

 设立党组织建设创新创优基金, 认真关注研究和大力扶持鼓励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创优工作。

 5 查有关文件资 料、 基金建立和使用情况

 25 基层党建改革创新工作思路明确, 措施落实, 成效明显, 改革创新成果在自治区、 林管局、 林业局有一定影响。

 10查有关文件资 料、 创新创优工作项目, 创新成果受自治区、 林管局、林业局表彰情况 总 分

  100

篇六: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2、廉政谈话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

  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

 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

 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基层群众、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 1 次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 12 天。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

 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效果等。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要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要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每项承诺一般都要落实到具体事务,努力使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党员承诺必须高于一般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做到,防止把服务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服务承诺形式主要有: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

 四、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五、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要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六、每个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服务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党支部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执行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党员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本单位办公室建立便民服务室,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要求有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结合“城乡互联、百村共建、千户帮扶”活动,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别联系 1-3 名基层群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支部定期听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群系服务群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广,对行动好的党员给予表彰。

 六、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局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人务员,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党支部建设情况。6、本单位经济发展情况.7、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2、本部门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3、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4、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5、管理权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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