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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10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1

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10篇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5篇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1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站在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10篇,供大家参考。

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10篇

篇一: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5 篇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1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站在新发展阶段,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作出的重大决策。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这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的战略之举、务实之策,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应变之道,是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制胜之法,是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的根本保障。

  发展是硬道理,平安也是硬道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两者互为条件、互相支撑。四川省情较为复杂,加之地形地貌多样,一些区域自然灾害频发,需要统筹做好经济、社会、网络、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的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为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现代化建设营造安全的发展环境,尤其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保障,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四川跨越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开创治蜀兴川更加广阔的发展图景。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必须打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要准确理解建

 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的丰富内涵,正确把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的主要原则,创新完善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的工作路径,切实增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好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和平安四川的各项任务。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夯基础、建机制、提能力、强治理,构建与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体系。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治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以适应四川发展的新需要,让群众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生活更舒心。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民心民愿作为第一信号、把安民利民作为第一选择、把百姓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让法治像阳光一样温暖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使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得到有效回应,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护航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2

  荡涤污垢,方能保一方平安

  日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受表彰、受嘉奖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这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的最高礼遇。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

 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三年来,专项斗争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集中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行业领域乱象,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疾恶如仇、冲锋在前,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名字熠熠生辉,他们的功勋彪炳史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胜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中,党心民心高度凝聚,各部门齐心协力,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了针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实践证明,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能直面矛盾、较真碰硬、善作善成;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和参与,汇聚成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成就令人鼓舞,征途未有穷期。“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这为根治黑恶顽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要运用好宝贵经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打早打小、消除后患,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不让任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在把握规律、精准督导上下功夫,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高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荡涤污垢,方能保一方平安。踏上新征程,我们仍然要剑不入鞘、鞭不离手,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3

  政法官员向律师泼开水,好大的官威

 针对“广西梧州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向律师泼开水、谩骂”一事,7月 13 日晚,记者从岑溪市委官方人士获悉,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停职接受组织审查。(7 月 14 日澎湃新闻)

  这名政法官员在协调解决和帮助农民工讨薪等问题时,竟然向律师泼开水\谩骂,导致律师烧伤入院治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作为政法官员更应该遵纪守法,如此耍官威伤害他人,可谓知法犯法,不可轻饶。帮助讨薪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对这名政法官员依法严厉惩罚,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起事件显然不是普通故意伤害,一方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一名政法官员,另一方是涉事公司代理律师高鹏,双发发生冲突的地方,在当地政府大楼市委政法委会议室里。据冼宏伟介绍,万宝公司存在拖欠工程款项、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很多市民信访举报,当时约定好签协议解决前述问题,高鹏说可以代表公司签协议,但与政府部门协商几小时后,其又说自己签不了。因此,他就骂了高鹏并且泼了热水。这种说法,政法官员像是为了农民工讨薪,一怒之下而“行侠仗义”,并非在耍官威。但当时情形,平头百姓在政府部门的“地盘上”,谁敢有如此暴力行为?可见,政法官员向律师泼开水、谩骂,就是在大耍官威。

  政法官员“一言不合”就伤人,大耍官威背后暴露其法治意识淡薄,既突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又是践踏法律的“法盲”行为,与政法官员职务格格不入。事情曝光后,岑溪市委决定对冼宏伟停职接受组织审查,属于咎由自取。或许,这名政法官员感到非常冤枉,自己为帮助农民工讨薪一时性急,才对律师做出泼开水、谩骂等鲁莽行为,应当情有可原、从轻发落。然而,帮助讨薪不是违法犯罪“挡箭牌”,对这名政法官员故意伤害他人,必须依法严惩,不仅要给予严肃党纪政纪处分,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对当事律师造成的伤害,构成轻微

 伤及以上伤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让其耍官威付出惨痛代价,才能以儆效尤。

  耍官威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耍官威的官员一般法治意识淡薄,潜意识里总认为自己大小是个官儿,加上特权思想膨胀,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把别人依法办事,也视作是对其个人的冒犯,于是大动干戈,以官威来压制对方,并用暴力手段试图让对方屈服。殊不知,官威耍得越厉害,官员自身社会形象败坏得越糟糕。而官员作为政府部门代言人,耍官威也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可想而知,如果政府官员没有丝毫法治观念,自己不去遵纪守法,而是带头破坏政纪法规,其辖区或主管部门遵纪守法能蔚然成风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笔者认为,耍官威现象应该好好刹一刹,各地各级政府部门不仅要教育好大小官员严格自律,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防患于未然;还应对耍官威和违法乱纪的官员,予以最严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养奸。这样,类似耍官威的官员就会越来越少,政府部门的权威和良好社会形象才能树起来。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4

  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4 月 2 日,中央第十四督导组进驻四川省见面沟通会在成都召开。中央督导组组长李佳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通报督导任务安排并讲话。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更要有新作为。在全国上下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

 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四川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折不扣、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顿任务。

  四川省委书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在表态发言中指出,中央第十四督导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导指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四川政法工作的重视关心,对于我们进一步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凡事有部署,就要有督查,部署和督查都是推动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督查,决定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更是检验干部为民务实担当的重要举措。中央第十四督导组进驻四川开展蹲点督导指导,既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也是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恳接受中央督导组的督导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

  教育整顿要弘扬敢于斗争的精神,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件一件抓落实见成效。要全力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诚恳接受意见,推动全省教育整顿思想认识上再提高、任务措施上再完善、工作责任上再压实。要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抓住中央督导组来川督导指导的契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细做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四川政法铁军,以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广大政法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

 上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毅力,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新征程中再立新功。

  干警政法队伍督导整顿教育心得体会 5

  司法鉴定岂能成贩婴的帮凶?社会纵议

  近日,广东广州。澎湃新闻和打拐志愿者暗访虚假 DNA 亲子鉴定黑链,未提供指纹血样,仅提供签名和照片,通过中介拿到一份某鉴定中心“正规可查”的亲子鉴定书,最终有关人员凭借亲子鉴定书成功把“从兰州抱来的女孩”完成入户。针对某鉴定中心涉嫌伪造亲子鉴定,当地司法部门通报介入调查。

  基于其技术性和不可或缺性,司法鉴定作为确认事实、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是辅助司法的重要一环。但是,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涉嫌帮助相关人员做虚假 DNA 鉴定的情况,极有可能成为贩婴链上一个“合法”而又可恶的帮凶。

  提供虚假亲子关系,调换血样,就可以把不是亲子关系者通过鉴定确认为亲子关系。而记者调查中,相关中介表示,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并非单独作案,与全国其他省份相关机构存在业务合作,甚至还有警察从中进行业务沟通,这样的业务合作,恐怕更为危险。

  借助司法鉴定这个合法外衣,鉴定的结果就被披上了铁定的事实和合法的确认,如果没有其他事实和证明,这一司法鉴定就铁定支持寻求司法鉴定人的需求。其他人想寻求真相,因为有司法鉴定的“合法保护”,其困难程度和成本会更大。

  涉嫌提供虚假司法鉴定,如果被确认其为贩婴者提供虚假鉴定,或者存在更为恶劣的产业链,其罪恶程度将更为深重。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沦为贩婴犯罪链条的一环,将直接自毁生路。

  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广东华医大鉴定中心的鉴定业务都有涉猎,并且

 被查出来的情况仍未出现,可见其司法鉴定对洗白贩婴作用的“贡献度”。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虚假鉴定到底有多少案底,涉及鉴定家庭数量和地域的情况如何,广东司法部门目前已经启动了对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虚假 DNA 鉴定案的调查,结果如何,如何处理,公众迫切期待。

  司法鉴定代表着公正、公益,尽管经过机构改革,一些社会机构加入到司法鉴定中来,但司法鉴定的司法属性仍然不能被扭曲。在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相关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目的在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公正性、合法性。

  对于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一事,客观公正地一查到底,事关华医大的责任,也事关被鉴定作假的亲子关系和相关婴儿的权益,更事关整个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运作。广东华医大虚假鉴定,为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规范运营提供了一个重要整治切口,还有多少家司法鉴定机构沦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成为罪恶产业链上的一环,有待调查和后续处理。

篇二: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XX 学校督学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三篇

 篇一:

 2022 年《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充分证明 XX省政府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一名幼儿园督学来说是鼓励、是鞭策、是春风、是工作的动力。在当前新形势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热爱幼儿教育,热爱教育督导工作 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认真领会《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的方针政策高度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用英雄事迹激励自己。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查时,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指导幼儿园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园基本活动,寓教于乐,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比如“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是今年的学前宣传月主题,幼小科学衔接越来越受到重视。考虑到疫情大班组发放了线上关于幼小衔接的调查问卷,了解家长的顾虑与担忧。为此幼儿园召开了家长、小学、幼儿园三方联合会议,切实落实小幼联合教研。重视与幼儿双向奔赴、与家园共同携手,让幼儿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使其在身体、情感、

 社会性适应等方面得到良好的发展。小幼科学衔接,我们一直在行动。

 在幼儿园督学工作中,结合《条例》精神,通过查看幼儿园环境,设施设备、查看资料、推门听课、园长介绍,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对幼儿园保教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给幼儿园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二、学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养和督导实践能力 学习法律、法规是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名 XX 市 XX 区幼儿园督学,我深刻的认知到:只有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才能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以推动 XX 市 XX 区幼儿教育的发展。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区里举办的《XX 省教育督条例》的培训,听取了局领导和区领导对督导评估的专项指导报告,以及对《条例》的深层次的解读,领悟《条例》的内涵,学习用政策武装头脑。不仅要学会《条例》还要学以致用,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理论保证。坚持幼儿园保教并重

 的原则,坚持幼儿园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督导的首要位置。

 三、坚持督导原则,廉洁自律

  作为 XX 区幼儿园的督导工作者,在幼儿园督导工作中,不仅要秉公督导,同时还要能够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规程》等纲领性文件。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廉洁自律,在幼儿园督导时,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以督导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以评价调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通过学习《条例》,我深深体会到要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幼儿教育理论知识服务幼儿园、服务幼儿、服务家长,用幼儿教育理论和智慧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出色完成幼儿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篇二:

 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督学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符合时代需要的业务素质,才能做好督导工作,保证教育督导应有的效果。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兼职督学,结合《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谈谈我的督学上的一些做法与感悟。

 一、读书为本 力学为先 加强履职学习是《教育督导条例》《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每一位督学做出的义务性规定,也是我们做好督学工作的必然要求。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成为 XX 区第三届兼职督学的一员来,加强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就列入了我的学习计划中,除了参加 XX 区督导办举行的各类培训学习外,我还认真研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督导政策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督导;理解国家的教育宗旨,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熟悉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业务和教育教学工作,发扬奉献精神,克尽督导之责。

 特别是通过对《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监督、落实立德树人是督导的根本任务,教育督导更应该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对政府的督导与对学校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五项原则;明晰了学校实施的教育督导的内容;懂得作为督学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给与科学合理的解决建议;《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还明确了督导机构、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

 二、躬行实践 处实而效功 致知力行,知行相须,不可偏废。经验不能转移,督导技能还需要在督导工作实践中获得。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业之道。

 我对自己的督导工作一直有一份敬畏之心。加强岗位职责意识,静下心,沉下身、钻进去,想方设法完成好督学这项神圣而又艰巨的工作。

 X 年来,我积极参加区督导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坚持每月至少督导一次。本着“为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的督导理念,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每次督导前,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主动联系学校,落实好督导时间、地点、主要工作方式等,督导中尽量多做些务实工作。

 (1)督学形式多种多样。《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第 X 条就要求督学形式多种多样。督导工作中,我通过巡视校园、查看台帐资料、听课评课、与师生交谈、进行问卷等方式,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并为学校建言献策。在日常督导过程中,能严格遵守督导流程,挂牌进校,首先巡视校园,查看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日常管理;听取学校领导介绍近期学校工作特点及成绩,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处理情况;随机访谈学生,了解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及学校办学特色等;最后形成督导报告,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教育督导网站。特别是条例第 X 条提出,“XXXXXXXXX。”这也是《XX 教育督导条例》鲜明时代特征的体现。疫情不稳定期间,被督导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模式,我们就尝试了网上督导,采用网上问卷形式,开展线上督导工作。

 (2)督学沟通耐心细致。一次接到一通电话,来电接通,

 对方称呼都未打,扯着嗓子先一通抱怨,听的我一头雾水,弄不清状况。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才了解到对方是我督导学校的一位家长,质疑学校一些费用的收取程序及班主任的一些建议。约他到学校面谈,不愿意。我只好一面和学校了解情况,一面和家长从各个方面进行沟通,连续两周,无数次次长达几小时的电话,还及时添加微信,针对他提供的微信截图,不厌其烦的与其交流,引导家长从另一个方面看问题,才慢慢平息了家长的怨气。

 (3)为校服务,促校发展。服务是一种理念,是一种境界,也是一项能力,作为督学应该树立服务学校的思想。服务学校,督学就要做学校的推介者。带着欣赏的眼光,将学校的学校的闪光之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学校特色。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督导平台等方式对学校的亮点进行宣传。服务学校,开展校际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服务学校,要做学校工作需要的支持者,开展问题导向的专项督导,帮助学校推进工作。

 (4)监督职能 敢于直言。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在督导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直言。《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中第九条提到的四个方面的回避,就是希望督学秉公办事,直道而行。要站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高度,敢于直言,立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态度明确,及时制止。我相信,只有敞开心扉,抛开情面,才能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督学工作!抱有一颗诚意,将督导工作做到被督导学校的心坎上,扮演好学校发展服务者的角色,用

 诚意赢得信任和尊重。

 致知力行,履践致远!随着《XX 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教育督导职能会不断强化,我们督学必须不断学习,悟透内容,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当然,督导工作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我将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观,用全新的教育督导理念和创新工作精神去支撑自己的督学行为,解决问题,才能拥有智慧!

 督学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光荣,是教育改革征途中不可缺少的最绚烂的一笔,愿与同行者,携行并肩,砥砺前行,激扬勉慰,取得更好成绩!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制度,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2022 年 X 月 X 日,XX 省第 X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X 次会议通过《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自 2022 年 X月 X 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督学,我们应该学深悟透内容,扎实贯彻执行,与时俱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后的一些体会:

 一、 坚持学深悟透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二条,在第一章总则里讲到了在怎样的背景下为何制定本条例,该条例政策性准,能结合本省实际,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讲到了教育督导所包含的内容、任务和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和

 对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管理及参与。在第二章中指出了各地督学配备的规定任职条件及任职期限,对督导机构和督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督学考核激励机制。在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中明确了督导的具体事项和任务,特别在本章十三条中对学校实施的督导内容详实而完整,给我们督学工作者指明了应当依法督导的各项工作情况,要求督导机构建立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完善评估的监测标准和规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要采用经常性督导、专项性督导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形式,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督导责任区并向社会公布。在第四章督导结果运用中,提出了督学要敢于谏言,敢于长牙齿,不断巩固督导成效,为教育教学尽职尽责。第五章中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严明了纪律要求,明确要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并贯彻实施。

 二、扎实贯彻执行 作为一名基层督学工作者,要在公众微信平台宣传推送《XX省教育督导条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教育干部和学校的教师更直观的了解条例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实施的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通过召开督学、校长及教师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形和无形的传送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注意收集各学校、各责任区督学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做法和反馈,适时解读并报道。我们责任督学要积极对照条例,逐项逐条理清思路,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到督导工作中去,制定实施办法、

 切实增强运用《XX 省教育督导条例》进行指导工作。督导办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责任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有成效。

 通过学习《XX 省教育督导条例》,作为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服务基层学校意识。要不断对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重大问题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督学工作者要有奉献教育的精神,要依法依规去履行职责,科学运用程序规范的操作,处理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每次督导的学校要经常深入课堂,贴近学生和教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强和他们的沟通和交流,去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另外督学工作者要有担当精神,讲真话干实事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廉洁自律,真正做到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督导任务。

 《XX 省教育督导条例》是为全省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保驾护航,我们督学必须学深悟透内容,扎实宣传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育督导实践中创新督导新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篇三: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 体会

 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我们今后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桂梅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

 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

 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篇四: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9 月 1 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我国一些“老大难”教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原因在于,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克扣、拖欠教师工资,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去年 9 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同时,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发布了《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这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据了解,2020 年,全国 2846 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问题可见,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规范办学、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才能维护教育秩序,构建健康教育生态。今年是落实“双减”的第一年,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推进教

 师交流轮岗,等等。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否则,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难以落地。

篇五: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四篇)

 篇一

 2021 年 7 月 20 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即将施行。《问责办法》 的颁布与实施, 使督导“问责有形、 问责有法、 问责有序” ,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

 一、

 学深悟透要义

 《问责办法》 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教育法》 和《教育督导条例》,政策依据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问责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些总体要求, 是依法行政、 依法督导的法律依据, 也是纪律规矩。

 督政不忘政治、 督法不忘方法、 督学不忘学习、督事不忘求是。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敢担当作为。

 二、

 抓住关键较真

 《问责办法》 专门对“问责” 制度进行了 系统化、 规范化、 具体化落实, 进一步细化了 谁来问责、 什么情况下要问责、 问责情形有哪些等内容, 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

 在开展督导问责时, 有法可依, 有据可考, 有章可循, 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 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

 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 组织处理、处分五级处理方式。

 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六、

 善抓落实碰硬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从自身做起, 做到心存敬畏, 做有依据, 行有法度。《问责办法》 对进

 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权威性不够、 教育督导结果使用不充分等问题, 提供了 重要的保障, 是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系,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将落实《问责办法》 的出发点、 着力点、 落脚点放在推进区域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建设上, 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 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

 重点是全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履行教育主体职责、 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在目 前就是要围绕“双减” 政策的落地、 落实、 落细, “五项管理” 的深化、 教育评价改革等, 既督又导, 侧重于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补足薄弱环节。

 切实通过《问责办法》 的落地, 有力地推动督导结果使用, 引导各级政府、 各类学校, 牢记初心使命、 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篇二

 十次督导, 不如一次问责。

 长期以来, 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

 让督导“长牙齿” 真正落地, 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

 9 月 1 日,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实施,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 规范学校办学, 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 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我国一些“老大难” 教育问题, 长期得不到解决, 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

 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 , 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 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

 ” 可是, 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 原因在于, 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 克扣、 拖欠教师工资, 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去年 9 月 , 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落实情况, 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

 同时, 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 发布了 《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

 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 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

 这

 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 。

 据了解, 2020 年, 全国 2846 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 问题可见, 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 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不规范办学、 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 才能维护教育秩序, 构建健康教育生态。

 今年是落实“双减” 的第一年, 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 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要推进教师交流轮岗, 等等。

 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 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

 否则, 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 难以落地。

 篇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近日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 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据统计:

 《办法》 全文中, “人民” 一共出现了

 56 次,

 “教育” 一共出现了 121 次, “督导” 一共出现了

 108 次,

 “问责”

 一共出现了

 78 次。

 由此可见, 一线教育督导工作应当毫不犹豫地服务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将“督导并举、 问责同行” 的大旗扛在肩 上, 履

 行立德树人的职责担当, 切实做到“讲大局, 有方法; 讲使命, 有作为; 讲责任, 有担当” 。

 一是

 “实起来”

 ,

 坚决摒弃“督而不导”

 的形式主义“督导” , 既包括了 “督” , 更强调了 “导” 。

 这个“导” , 是疏导, 是指导, 亦是劝导。

 《办法》 在“总则”中指出, 教育督导问责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 , 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办法》 的过程中, 一旦发现被督导对象可能或即将出现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时, 要能及时劝导、 有效疏导、 准确指导。

 防范于未然, 将问题“扼杀” 在摇篮里,或是将潜在的危机转化为发展的契机。

 二是“沉下去”

 ,

 绝不留存“问而不责”

 的好人思想《办法》 自第二章起, 进一步明确了 问责的相关情形, 具体条款很细致、 很全面, 操作性和针对性都很强。

 然而,如果我们教育督导人员不能下到一线、 不能下到被督导对象的实际工作岗位上去, 是很难“找出病根、 查出病灶” 的。“问” , 不是简单的过问。

 首先, 要问到点子上; 其次, 要问到骨子里。

 “蜻蜓点水” 、 “雷声大雨点小” , 皆不可取。如果遇到了 一些确实需要“责” 的人、 事、 情况、 案例时,怎么办? 当然是坚守底线, 坚

 持原则, 一责到底, 绝不应该存有“老好人” 思想。

 三是“守得住”

 ,

 始终坚持“有法必依”

 的问责策略早在战国时期,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派就大力主张 和推崇以法治国的思想。

 其有曰:

 “抱法处势则治, 背法去势则乱。

 ” 在我们看来, 若使其推衍至教育督导的工作, 就是“问必有法, 责必依法” 。

 《办法》 在第三章中细致阐述了问责的方式, 在第四章中强调了 问责的程序。

 这就给我们的具体工作提供了 方向和指南。

 在这两部分内容中, 第十四条提及这样一句话, 让我们印象深刻:

 “应当以书面方式为主, 听取被问责对象的陈述申辩” , 可以这么说, 与此类似的条文在《办法》 中还有多处, 这些内容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保障被问责对象可以有效行使辩护权, 这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的积极体现。

 四是“学不止”

 ,

 努力追求“打铁自硬”

 的工作信念

 《办法》 不只是用来约束被督导对象的, 它也对教育督导人员提出了更高、 更明确、 更为严格的要求。

 因此, 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必须知晓“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 的人之常理, 必须始终抱守“率先垂范、 敢为人先、 干在实处” 的工作情操、 节气和态度, 必须不停地研习《办法》 细则, 必

 须坚持做到读原著、学原文、 悟原理。

 让自己强起来, 才能让被督导对象好起来;让自己硬起来, 才能让被督导对象立起来。

 征途路漫漫, 奋斗砺初心。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出台后, 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强化督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 提升督导权威性, 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必将促使全体督导人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奠定工作基础, 我们将“择高处而立, 就平处而坐, 往宽处而行” , 充分把握新的历史方位, 积极实践, 努力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篇四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 是法律制度健全的要素和激发责任担当的利器, 让制度保障更有力,让督导更有权威, 让督导增强威慑力。

 学习贯彻《办法》 是督学的重要任务, 只有突出责任, 才能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使强化问责成为推进教育督导的制度保证。

 学习《办法》, 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反思督导工作, 反省督导历程,收获匪浅。

 一是学深悟透核心要义,

 把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学深悟透, 把《办法》 纳入“四史” 学习教育, 与学习关于

 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 精研细读, 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坚持带着问题学, 把《办法》 规定与当前存在于督导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习研究, 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 敢担当作为。

 二是狠抓制度执行,

 将真管严管落到实处。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办法》 能否真正起到“利器” 作用, 关键在于我们敢不敢较真, 能不能碰硬, 有没有战斗力。

 因此, 确保问责办法发挥实效, 必须强化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让铁规发力。尤其对执行制度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 敢于亮剑, 坚决做到执纪必严, 失责必究。

 三是夯实专业本领,

 打造过硬业务能力。

 虽然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都有督导方案和要求, 但要把这份工作做好并非易事。

 责任督学要不断提升素养, 在履行督导职责中, 要始终将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法规、 教育管理、 信息素养, 增强督导专业本领, 更好地服务学校, 助推学校稳步发展。

 四是规范督导行为,

 服务督导学校。

 作为责任督学要始终牢记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坚持持证上岗, 主动出示督学证,依法督导, 采取校园巡视、 座谈走访、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等形式, 总结亮点及时宣传, 关注特色助力发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学校的办学行为,

 实现学校内涵健康稳步发展。

 对学校在依法办学、 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 在下一次督导时, 对本次问题与不足进行回访跟踪, 助推学校发展。

 学习《办法》 , 更新观念、 增长规矩、 增强信心。

 一名合格的督学, 就要结合工作实际, 不断学习《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指导自己、 约束自己。

 做到心中明责, 行中有责, 以问责办法为“镜” 更好地开展工作。

篇六: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篇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 1

 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

 为教育督导问责提供了 全面、 系统、操作性强的制度框架, 也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向深入, 打通督导结果运用最后一公里, 促进督导长牙齿提供了 更为科学、 健全的政策依据和制度设计。

 一、 强化学习, 深刻领会《问责办法》 的核心要义《问责办法》 高度凝练、 操作可行, 凸显教育督导特色,系统回答了 “谁来问责” “谁被问责” “责任何在” “怎样问责” 等一系列问题, 体现了 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理论结晶和实践创新成果, 对于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进一步明确督导问责的战略地位, 规范和优化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的实践, 具有突破性的现实意义。

 《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 以整改为路径、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处分五级处理方式。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二、 结果导向, 多措并举促进督导结果 有效运用在中办、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 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和问责手段, 提出了 报告、 反馈、 整改、 复查、 激励、 约谈、 通报、 问责等八项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 由此形成教育督导问责不仅是“责任追究” , 还包括明确各方责任、 责任监督以及责任追究在内的一整套问责体系。

 在教育督导实践中, 要正确处理好教育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关系, 既要重视制度建设, 敢于“亮剑” 问责, 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 , 切实推进教育履职落地。

 为此, 首先, 要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强督导必先强队伍, 督导队伍理念的先进性、 实践的专业性对督导结果的权威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作为督学, 要与时俱进深度学习, 不断提升政策把握水平和督导专业水平, 成为教育督导的行家里手。

 其次, 督导问责要有底气, 督导结果就需保证专业

 科学。

 一是报告要高质。

 确保报告经得起公示, 接受不同受众质疑, 尤其是问题诊断要精准, 要把握督导的“关键问题”和“真问题” 。

 二是反馈要及时。

 有督必反馈, 而且反馈具有时效性,失去了 反馈的时效必然导致督导效能大大降低。

 三是整改要到位。

 教育是个缓变量, 对于诊断出的问题,如果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 必然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四是复查要严格。

 对督导整改的复查要严格, 复查不能走过场, 要切中肯綮, 尤其还要注意防止问题反弹, 要形成从问题到复查的督导闭环。

 五是激励要有效。

 一子落而满盘活, 有效的激励制度能立典型、 树标竿, 充分调动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 并产生持续的内驱力。

 六是约谈要严肃。

 确保约谈过程记录完整, 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 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 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是通报要有力。

 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 政府和上级部门, 要把通报结果与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 评优评先、 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硬挂钩。

 八是问责要精准。

 要紧扣主体责任, 实施精准问责, 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简单化。

 无论是常态督导反馈的报告, 还是给予督导问责, 都体现着教育督导的工作权威性,检验着督学把

 握政策的水平, 最终目 的是解决教育履职不担当、 乱担当, 不作为、 乱作为的问题, 把全面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传导下去。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深化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下一步, 我区将在积极学习、 贯彻《问责办法》 的基础上, 深入推进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

 督政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 积极对接国家对省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中 对区政府教育履职的要求, 做好迎接区政府教育履职的综合督政准备工作。

 同时,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 的教育同级督政模式, 依法健全对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

 督学方面, 要进一步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完善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 凸显区域教育发展特色, 把区域学校党政融合式发展性督导品牌做强。

 在重点工作方面, 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 用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五项管理”“双减”等专项督导工作落实落地, 深化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 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 树立教育督导的权威,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2 根据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 特

 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进行了 深入细致的学习研究, 我认为,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政治举措, 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提供了 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 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一、 目标明确教育督导问责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 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 存在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 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 分级实施、 程序规范、 公开透明的原则。

 被督导单位、 有关人员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 需要进行问责的, 适用 本办法。

 二、 重点突出强化问责, 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

 点, 也是督导“长牙齿” 的有力保障。

 为此, 被督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 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予以问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 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 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 履行规划、 建设、投入、 人员编制、 待遇保障、 监督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 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

 (二)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 教育结构失衡、 侵犯学校合法权益、 群众满意度低。

 (三)

 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 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目 标任务。

 (四)

 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 应对不力、 群众反映强烈。

 (五)

 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 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

 件。

 (六)

 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推诿扯皮、 不作为等导致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七)

 下级人民政府、 所辖(属)

 学校和行政区域内其他教育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出现严重反弹。

 (八)

 阻挠、 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提供虚假信息, 威胁恐吓、 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

 措施有力《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中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进

 行了 详细的介绍 (一)

 公开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 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予以点名 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

 约谈。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

 督导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

 资源调整。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要求对被督导问责单位依照职权进行限制或调减。

 1、通过《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的出台再加上问责机制进一步的完善, 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一定能进一步强化督政、督学、 评估监测职能, 强化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 及时发现问题、 诊断问题、 督促整改, 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2.、《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学习心得(乔妍)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于近日 颁布, 该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 起施行。办法指出, 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 应

 对不力、 处置失当等情形, 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 的出台,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

 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 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 存在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 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 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 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 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 督学、 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 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予以问责。

 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 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 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 督导检查工作中 未达到合格(通过)

 标准。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招生入学、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 等。

 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 主要通过公开批评、 约谈、 督导通报、 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

 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 主要通过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 组织处理、 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

 制改革的意见》 , 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 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 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 作用。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3 2021 年 7 月 20 日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

 ,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即将施行。

 《问责办法》 的颁布与实施, 使督导“问责有形、 问责有法、 问责有序” , 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

 一、 学深悟透要义《问责办法》 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教育法》 和《教育督导条例》 , 政策依据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问责目 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些总体要求, 是依法行政、 依法督导的法律依据, 也是纪律规矩。

 督政不忘政治、 督法不忘方法、督学不忘学习、 督事不忘求是。

 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好履责尽责, 敢担当作为。

 二、 抓住关键较真《问责办法》 专门对“问责” 制度进行了 系统化、 规范化、 具体化落实, 进一步细化了 谁来问责、什么情况下要问责、 问责情形有哪些等内容, 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问责时, 有法可依, 有据可考, 有章可循,且有很强的可操

 作性。

 《问责办法》 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 规范问责方式, 实施以履职为目 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 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 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

 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 同体问责主体, 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 异体问责主体,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

 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 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 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

 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 都要被问责。

 四是明确问责方式。

 分为责令检查、 约谈、 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处分五级处理方式。

 五是确立问责程序。

 明确了 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 步骤、 顺序与时限。

 六、 善抓落实碰硬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各级...

篇七: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我们今后做好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桂梅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

 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于近日颁布,该办法自 2021 年 9月 1 日起施行。办法指出,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处置失当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督导检查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

 过)标准。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等。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主要通过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主要通过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作用。

篇八: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心得体会

 一、 、 《问责办法》倒逼督导制度的完善性

 督政、督学、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三大职责。当前来看,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在这三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要求,在“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方面尚存在不平衡的现象,还有许多可以拓展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督政、评估监测方面督导制度的健全,需要进一步建立“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复查制度、激励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等问责制度,需要完整地、系统地架构好督导方面的制度。只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职能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才能为督导建立明确的标准与要求,当与这些要求不一致时,才能真正用好问责的利器,彰显问责的威力。

 二、 、 《问责办法》倒逼履行职责的全面性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通过督导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督导部门如果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

 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要进行问责,对此《问责办法》列出了有关问责情形,分别列出了 9、7、6 条,即三张负面清单。这反过来就是要求相关部门、学校、人员要全面、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压实责任,敢于担当,必须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必须避免出现负面清单所列出的情况,反之,则必定受到问责。

 三、 、 《问责办法》倒逼督导队伍的专业性

 《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的实施主体,就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而县级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教育局,由专职督学具体落实,这就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对督学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专职督学的自身专业素质,尤其是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业务,熟悉问责的具体内容,才能在日常的教育督导过程中,及时敏锐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才能在发现问责情形时启动必要的问责。

 四、 、《问责办法》倒逼督导结果的权威性 无论是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还是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给被督导部门或单位下发督导意见书。意见书在肯定经验与成绩的同时,必须提出问题,给出建议,而要使督导意见书完全被督导对象所接受,则意见书必须有足够的权威

 性和公正性,如果督导意见书缺乏权威性,那么督导意见就会打折扣,甚至被“束之高阁”。因此,倒逼督导结果必须具有权威性,使其真正长出“牙齿”。其权威性除了来自于督导本身具有的法定权利外,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教育督导过程的规范,严格按照督导流程、督导方式进行;来自于教育督导的公正,严格按照督导指标、客观真实进行;来自于督导团队的专业,严格遴选督导人员、专业特长清晰;来自于督导问责的跟进,严格落实问责办法、形成震慑氛围。

 《问责办法》于今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顶层架构已形成闭环。问责仅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共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在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制度,提升专业能力,全面履行职能,用好《问责办法》这个利器,最大程度彰显督导的效能,为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保驾护航。

篇九: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意见》心得体会

  日前,某市教育系统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谈认识、谈感想,撰写心得,广泛参与到学习《意见》精神座谈讨论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析发言。明确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新形势下,要做好学习《意见》精神,就是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掌握意见要点;扎实行动、强化督导,融入中心工作;明确重点、认真落实,确保实施到位。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掌握意见要点

  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提高站位,引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抓好学习《意见》精神。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把教育督导工作作为提升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做好教育 督导工作,切实做到市委市政府、全市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大中小学校和本市校外培训机构切实担负起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担当,重点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督导有责,督导担责,督导尽责,掌握好《意见》要求,运用好《意见》规定,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广大师生。要坚决贯彻学习宣传《意见》的要求,坚持把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果断决策、迅速行动,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实落地。

 二要扎实行动、强化督导,融入中心工作

  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对照《意见》七大方面二十八条规定,细化措施,增强新时代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行动自觉,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明确《意见》要求重点,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做到手中有方案、心中有信心、脑中有计划、腿上见行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督导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意见》实施情况,积极采取理论研究、探讨分析、头脑风暴等灵活学习方式,在全力贯彻落实各项《意见》措施的基础上,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重点任务落实工作。

 三要精学细读,把握精神,提出改革举措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全市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做好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 的落实;强化责任,及时调整、充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出台实施细则,落细落好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注重实效,创新督导方式,有计划地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强化对督导结果的运用,推动南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督导意见》是党中央出台的一个教育督导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总指导和总遵循。

 《督导意见》中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问责机制改革、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保障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阐述。他要求全体督导室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督导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继续深化“三位一体、四级联动”的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督学责

 任区管理,配齐配强督学人员队伍、创新督导方式、注重督导结果运用,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要立足实际,面向发展,提升督导水平 要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督导的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贡献。要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准确把握深化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聚焦解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要研究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可操作、可督查的实施方案。

 结合教育实际,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研究制定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修订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各项制度和指标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中心任务,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篇十:教育督导工作心得体会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为教育督导问责提供了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制度框架,也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向深入,打通督导结果运用最后一公里,促进督导长牙齿提供了更为科学、健全的政策依据和制度设计。

 一、强化学习,深刻领会《问责办法》的核心要义 《问责办法》高度凝练、操作可行,凸显教育督导特色,系统回答了“谁来问责”“谁被问责”“责任何在”“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问题,体现了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理论结晶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于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明确督导问责的战略地位,规范和优化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的实践,具有突破性的现实意义。

 《问责办法》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规范问责方式,实施以履职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是明确问责主体。兼具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主体,同体问责主体,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者由其牵头相关部门来实施。异体问责主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来实施。

 二是明晰问责客体。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督导工作人员等对象,均可成为问责客体。

 三是细化问责原由。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等具体化问题,都要被问责。

 四是明确问责方式。分为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五级处理方式。

 五是确立问责程序。明确了在教育督导问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顺序与时限。

 二、结果导向,多措并举促进督导结果有效运用 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和问责手段,提出了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八项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由此形成教育督导问责不仅是“责任追究”,还包括明确各方责任、责任监督以及责任追究在内的一整套问责体系。

 在教育督导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教育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关系,既要重视制度建设,敢于“亮剑”问责,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切实推进教育履职落地。为此,首先,要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强督导必先强队伍,督导队伍理念的先进性、实践的专业性对督导结果的权威性具有决定性作用。作为督学,要与时俱进深度学习,不断提升政策把握水平和督导专业水平,成为教育督导的行家里手。其次,督导问责要有底气,督导结果就需保证专业科学。

 一是报告要高质。确保报告经得起公示,接受不同受众质疑,尤其是问题诊断要精准,要把握督导的“关键问题”和“真问题”。

 二是反馈要及时。有督必反馈,而且反馈具有时效性,失去了反馈的时效必然导致督导效能大大降低。

 三是整改要到位。教育是个缓变量,对于诊断出的问题,如果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必然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四是复查要严格。对督导整改的复查要严格,复查不能走过场,要切中肯緊,尤其还要注意防止问题反弹,要形成从问题到复查的督导闭环。

 五是激励要有效。一子落而满盘活,有效的激励制度能立典型、树标竿,充分调动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并产生持续的内驱力。

 六是约谈要严肃。确保约谈过程记录完整,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是通报要有力。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把通报结果与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硬挂钩。

 八是问责要精准。要紧扣主体责任,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无论是常态督导反馈的报告,还是给予督导问责,都体现着教育督导的工作权威性,检验着督学把握政策的水平,最终目的是解决教育履职不担当、乱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把全面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传导下去。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化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下一步,我区将在积极学习、贯彻《问责办法》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督政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对省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中对区政府教育履职的要求,做好迎接区政府教育履职的综合督政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的教育同级督政模式,依法健全对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街道镇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督学方面,要进一步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完善区域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凸显区域教育发展特也,把区域学校党政融合式发展性督导品牌做强。在重点工作方面,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用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五项管理”“双减”等专项督导工作落实落地,深化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树立教育督导的权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驾护航。

 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根据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特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研究,我认为,《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政治举措,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目标明确

 教育督导问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被督导单位、有关人员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的,适用本办法。

 二、重点突出

 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为此,被督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履行规划、建设、投入、人员编制、待遇

 保障、监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

 (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教育结构失衡、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低。

 (三)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四)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

 (五)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

 (六)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等导致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七)下级人民政府、所辖(属)学校和行政区域内其他教育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出现严重反弹。

 (八)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提供虚假信息,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

 措施有力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一)公开批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予以点名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约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督导通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教育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资源调整。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被督导问责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对被督导问责单位依照职权进行限制或调减。

 通过《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出台再加上问责机制进一步的完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一定能进一步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强化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2.《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心得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于近日颁布,该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指出,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处置失当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问责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该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主要问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

 其中,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评估监测、督导检查工作中未达到合格(通过)标准。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等。

 对被督导单位的问责,主要通过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等方式进行。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主要通过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等方式进行。

 《问责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教育督导结果的科学运用,增强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发挥教育督导的“助推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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