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4篇银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银行一把手监督自查报告 经过逐项梳理总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及省行《某某省分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4篇,供大家参考。
经过逐项梳理总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及省行《某某省分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总行和省行措施在我行均已落地实施,需持续跟进和长期坚持
关于如何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措施,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具体实践中,某某分行党委、纪委逐步发展形成了“三个正确处理”的思路。
一是正确处理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的关系。强化党委在监督中“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以党内监督统领和带动其他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是正确处理监督“一把手”和监督班子成员的关系。各级班子中,“一把手”是关键,同时每名班子成员也是分管领域、部门和条线的“一把手”,其监督本质是统一的。
三是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更不是制造对立面,而是团结大家围绕共同目标同题共答、同心协力,把中央决策部署、上级行重点工作落实好。特别是在对下监督中,既保持监督力度,又持监督温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尽责者撑腰鼓劲。
近年来,我们的主要作法有:
第一,抓责任履行,压实管党治行政治责任。从党组织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把落实“两个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全行各级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扛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做到与业务管理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警示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班子内部监督。
第二,抓精准监督,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纪行纪检组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做“长牙的老虎”,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对问题易发多发的授信等领域和资源配置权力比较集中的人、财、物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督导协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住根源漏洞。二是紧盯权力。强化对权力配置、使用和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去年以来,驻行纪检组推动相关部门梳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制度清单,不断查找并堵塞廉洁风险点。三是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抓住具体问题,顶住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督。四是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条线专责监督、其他条线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支部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
第三,抓警示教育,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促使干部员工把廉洁
从业各项规定作为思想自觉、行动习惯和价值追求。实施典型引路,大力弘扬遵章守纪、依法合规、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激励,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以2021年为例,在强化警示教育方面,推动党委利用XX等人典型案例及林传伟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问警自省”;落实“XX教育月”活动安排,进行视频学习、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实现机构100%覆盖;组织全辖党员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征集感想体会近40篇。在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清廉文化“进班子、进网点、进岗位、进家庭”,向中层干部发放《家属助廉倡议书》,引导全行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法律意识。
第四,抓制度建设,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不断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将述责述廉、党内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干部廉洁档案,为全面掌握领导干部有关情况提供一张详实“体检表”,让“一把手”亮出“家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2018年以来,每年年初安排下一级“一把手”述职述责述党建,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
第五,抓肃纪执纪,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手段,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用好“四种形态”。特别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干部有问题就批评、教育、处理,常咬耳朵、常扯袖子,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二是监督纪律执行。近年来,对省行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责任人以及其他问题的多名责任人的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近年来,某某分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把政治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铁岭市规划局杨阳
“一把手”在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
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
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
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负心理,放弃自我警觉。
4.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调研中,有少数下级单位“一把手”反映:我们
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固然是组织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众信任的结果,但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们的职务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着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给的,甚至年终的绩效考核测评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工作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能监督一把手。由于下级监督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众不能监督。近年来,虽然采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群众监督,但是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他们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防止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关键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党性修养,使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建议各级组织尤其是上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制定刚性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组织“一把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尤其要认真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同时,要严明纪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随意少参加甚至不参加理论学习等活动。此外,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对主动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不断采取新举措、新办法强化监督的
要积极宣传,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对那些拒绝监督,干扰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制度建设,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向群众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二是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原则上五年要轮岗一次,同时对在同一岗位或在同一地区任职达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也要定期进行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三是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以及重大事项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
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审计制度。在抓好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审计制度,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苗头予以及时教育和纠正,对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推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建议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收编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工作关系、后勤保障、绩效考核、人员编制、干部任用、业务工作等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仍要任该单位党组(委)成员,必须参加所驻单位党组会,但不参与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决策,只是监督审批、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如果发现有问题,直接向党组提醒,重大问题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因监督不力,导致腐败的案件,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对权力监督之中。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通过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等方式,重点考核“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实现用人与管人有机结合。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互补,克服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监督合力。五是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力度。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面进行思想交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坚决克服“批评别人提希望,自我批评谈现象”问题。
2011年8月10日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
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围绕人、财、物对“一把手”监督的办法及对策
(****)2011年9月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把手”“前腐后继”案不时进入人们的视野。按理说,“前车之覆”是“后车之鉴”,可为何仍有这么多领导干部不仅不能“人病我防”,反而变本加厉地大捞特捞,不断“前腐后继”呢?除了这些贪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善于伪装之外,关键是体制和机制上的缺陷无形中助长了这些腐败分子的“胆识”,制造了“前腐后继”滋生的土壤。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前腐后继”案多发生在那些管钱、管物、管人,大权在握的“一把手”身上。尽管这些部门对权力流程图作了认真的“设计”,也出台了不少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但在公共权力不透明、社会监督缺失,相当多的制度被束之高阁难以有效落实的“大气候”下,想不腐败、想不“前腐后继”都有点难!美国学者阿密泰在其著作中谈到:“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臵苹果的筐子。”在当前国情下,要使”一把手”“前腐后继”寿终正寝,必须从源头上根除“病灶”,既要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也要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既要有“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也要建立“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让这些制度互为制约、互为支撑。如果止于见一个、查一个,而不去反思、封堵体制上的漏洞,不去改变“一把手”的权力生态,那么,“前腐后继”就不会是最后的“绝唱”。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
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督导地位,对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全局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对树立“一把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一把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基层单位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这在客观上要求加大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如果监督不力,权力“下海”寻租,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形成权力主导下的“坏的市场经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下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推动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一个很大的障碍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民主意识淡泊,家长作风盛行,在班子内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不接受群众的监督,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背道而驰。三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也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需要。从目前现状来看,一些“一把手”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有些人甚至欺上瞒下,以权谋私,挥霍公款,追求个人享受……“一把手”作风不正会带坏一大片干部。所以能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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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解决”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仍缺乏有效的机制和办法,以致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真空地带”。这在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当前,“一把手”腐败的数量呈上升趋势,腐败的渗透面在扩大,涉案人员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整治腐败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大大增加了有效监督“一把手”的紧迫性。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过多年的努力,各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客观形式的复杂性与“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独特性,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存在许多困难与不足。一是“一把手”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一把手”认为自己是一班之长,只能指挥别人,没有受制约和监督的意识,在工作中,不知不觉地实行“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唯我独尊;有的“一把手”自命不凡,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认为用不着监督;有的“一把手”善听赞美之辞,拒听逆耳之言,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听不进他人批评,容不得不同意见,把上级的批评、同级的提醒、群众的监督、法纪的约束视为是对自己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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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上级党组织和监督部门重使用,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有的上级组织或领导人认为,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是“小节”“瑕不掩玉”,,只要完成任务好,就是好领导;有的对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一把手”的问题,不及时对他提醒或警诫,查处时大事化小,避重就轻;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态度是放手不管,担心监督严了,批评多了,挫伤下级的积极性,影响上下级关系。三是同级部门权力难以形成制约,难以监督。“一把手”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者,在党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行政领导中处于统帅地位。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的状况。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问题,一般是依靠自律的方法,缺少他律的手段,特别是对“一把手”来说更是如此。因此,一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搞一言堂、家长制,副职尽管看不惯,有想法,想提意见,但又怕提了没用,想向上反映,又怕说了没有用。只好息事宁人,委曲求全。结果更助长了这些“一把手”的霸道作风。四是群众监督渠道不畅,无法监督。现在有些“一把手”的决策活动、领导活动、工作效果都欠透明。广大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也就无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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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决的办法及对策由于”一把手”职位高,权力大,为他吹喇叭、抬轿子的人多,在这种环境下,“一把手”极易成为各种势力腐蚀的对象。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十分必要的。有人曾这样形容“一把手”监督——“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近年来查处的腐败大案中,“一把手”落马现象层出不穷。如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反腐话题。党政“一把手”监督难这一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一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解决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增强监督意识。加强防范教育,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要加强干部、群众、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把手”的宣传教育,消除思想顾虑,强化监督意识,形成良好的党内外民主监督氛围;要提高公众对权力监督的认识;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臵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除对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外,采取个别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维护监督者的合法利益,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适当公布监督结果。(二)强化自我监督。近年来一些党政“一把手”出问题、犯错误,都是思想深处感染了病毒,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所造成的。因此,“一把手”要经常用反面典型这面镜子照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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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以坚定出信念、不懈的追求来打造自己心中的“长城”。时刻以“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要求自己,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自觉应对金钱、美色的考验,始终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阳光用权,决不以权谋私。(三)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要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应负的实施党内监督的责任,建立监督失察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问题,要对负有党内监督责任的主要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坚持原则、积极负责、从正常组织程序地向党组织反映了高质量的不同意见,为正确决策和具体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同志要给予表彰,同时要把奖励制度与干部的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大胆任用敢于讲真话、办实事的同志。对领导集体中不按有关组织制度办事,没有认真考虑不同意见,甚至排挤、压制不同意见的同志,致使出现决策失误,产生腐败,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不能一调了之,一定予以党纪、行政惩戒。(四)强化干部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知情权。要坚决贯彻执行“阳光”党务政务制。把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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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等监督体系。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政事的渠道,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五)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任前廉政征询制度,任前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届中考察制度与年度考核制度,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一把手”德勤能绩廉情况;二是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和推进“一把手”交流、回避制度;三是完善”一把手”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四是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切实落实“一把手”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登记制度;六是建立“一把手”警示、惩戒制度。如诫勉谈话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待岗制度,辞职、降职、免职制度等。(六)掌握监督关键环节。“一把手”不直接管理人、财、物,让副职承担相应职能,从而使权力体系内部的“一把手”与副手们形成互相监督的机制。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一把手”不要直接掌握人、财、物的支配权,对“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分解,把人、财、物三权分离开来并由副职分别管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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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强化财务监控。四是有效监控建筑工程项目经营权。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有关建筑工程的具体事宜应由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一把手”进行监督审核。阳光和民主才是最好的防腐剂!目前,个别单位开展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试点工作,成为一项有益尝试,其后续效正日益显现。“一把手”不直接管人、财、权,防止”一把手”滥用权力,关键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范决策的程序和方式,防止个人说了算。分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个人,导致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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