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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4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3

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4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 《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优秀学习心得五篇第一篇 作为家长,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全面发展,要想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家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4篇,供大家参考。

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4篇

篇一: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

庭教育促进法》家长优秀学习心得五篇 第一篇

 作为家长,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全面发展,要想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家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回想起来,我和孩子的爸爸在为人父母这条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摸索着”,育儿育己,共同成长。下面将自己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一些心得与大家一起分享探讨。

 一、拿孩子当朋友 我们不能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孩子是独立的人格,他有自己的尊严,要和孩子做朋友,释放孩子的天性。我是一个喜欢给孩子创造条件,让孩子充分释放天性的妈妈。会尽可能的抽出时间和孩子呆在一起,和他玩闹。让孩子充分发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干他喜欢干的事情。面对他的奇思妙想,我总是鼓励他:为什么不试一下呢?处处激发孩子的想象力,你会发现孩子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绚烂多彩,如此的充满阳光。我们要多聆听孩子的心声。每天在睡觉的时候我都会问问孩子当天在学校的一些情况,以便于更好的去了解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发现问题及时引导他,开导他。时间久了,当孩子遇到开心或不开心的事,都会回来跟我一起分享。

 二、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育儿先育己。孩子是一面镜子,你是怎么样的,反应在孩子身上,就是怎么样的。就拿这次写心得来说,不管我写的好与坏,我都会认真的去完成,给孩子树立榜样,避免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就选择逃避。老师布置家长和孩子一起完成的亲子作业,不管再忙也要陪孩子认认真真的去完成,不随便对老师布置的亲子作业发出质疑,老师具有教书育人的专业性,要信任老师,不在孩子的面前议论老师。如果作为家长,长期对老师心生不满或者抱怨,也会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一种对老师的不满。这样的孩子不能成才的。在孩子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言传身教,做好自己,让自己爱上学习,在家中营造出学习的氛围,让自己成为孩子眼中的榜样。

 三、在玩耍中让孩子学习 有时候我们不一定要刻意的去让孩子学习,要学会不经意的让孩子学到很多知识。比如我会给孩子买些成语接龙卡片,陪孩子一起玩卡片,当他有不认识的字,就会主动问我,多玩几次,孩子不但记住了这个字,也会了一些成语。跟孩子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会让孩子去认识广告牌上的字。久而久之,孩子就会下意识的去认识一些字,去记住一些成语,当他学到了新知识就会很高兴的跟我一起分享,对一些陌生的事物也会提出疑问,他会问我宇宙有多大,岩浆是什么东西等等。现在孩子才刚上一年级,前几天,居然跟我说他会

 背 10 位圆周率,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从孩子口中我才得知他是看电视学的,我觉得这就是蝴蝶效应。

 四、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只看分数 近几年网上疯传了一句口号“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妈快乐,我妈快乐全家快乐”。看似搞笑,背后却满是心酸。不要让分数成为我们脸上表情包的“摇控器”,要真正的让孩子爱上学习,而不是让孩子觉得学习好就是为了讨好你。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节假日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坚持锻炼身体。我们要让孩子德智体全面发展。

 作为新时代的家长,我们应尽快转变思维,与时俱进,多多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育儿相关知识,全力配合学校让孩子德智体全面发展,让我们一起用心教育,用心陪伴,跟孩子一起成长,一起进步!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家长。

 第二篇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自《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出台后,我在学校的建议和倡导下认真学习了《促进法》。本法的出台为我们家长如何更好地陪伴孩子指明了方向,它值得我们每一位家长认真学习和践行。

 《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强调,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要用正确思

 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其中第十七条讲到,父母关注孩子可以合理运用的方式方法,如“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作用、潜移默化、尊重差异、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等。这些正是告诉我们家长要在自我加强家庭教育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关系融洽的家庭氛围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要共同参与高质量陪伴,和孩子一起教学相长。因此,我想从父母的自我成长、亲子关系的经营和家校共育的合力等三个层面谈下学习心得:

 父母的自我成长。俗话说“希望孩子成长为什么样的人,家长就应该努力做到并树立榜样的作用。”作为家长、作为第一任老师,我们家长有义务引导孩子建立健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可回想,没有接受过培训、没有上岗证的我们依然在懵懵懂懂中成为了父母。养育儿女是一个漫长且神圣的旅途。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思想和科学的方法与行为陪伴和教育孩子,它也是我们再一次自我成长和对生命的再认识。作为刚荣升为小学生家长的我,清晰地记得孩子经历人生第一个“分离焦虑期”的幼儿园生活以及面临人生重大的幼升小“心理过渡期”,我用爱和接纳陪伴孩子,通过彼此的坚持和努力,帮助孩子克服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全感,协助孩子勇敢地迈进属于她的世界。也曾记得,我工作中经历过选择放弃安逸、接受挑战的人生体验。因为我想努力做个积极、勇敢、乐观的人,这本身对孩子来说也是无形的教

 育和榜样。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既为自己也是为孩子。

 亲子关系的经营。亲子关系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面对所有人际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良好的亲子关系会让孩子和我们受益终身,它是孩子走向社会,走向未来的力量源泉。而经营亲子关系最重要的元素,我认为就是用“心”高质量的陪伴,让孩子感受到爱的滋养,她才能开花结果。如果父母能努力做到平等沟通,温柔而坚定地好好说话;接纳共情,懂得情绪管理;懂得爱和自由,学会“放手”;认识关系融洽家庭氛围是孩子安全感的来源;激励教育,懂得恰当引导,相信我们的孩子会在成长体验中获得成就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家校共育的合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好的教育需要家校形成合力,家长与老师及时沟通。家庭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第一任老师,学校和老师更是培养孩子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师者。良好的家校共育关系更有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行为,可以更有时效性、针对性和一致性地培养孩子。

 总之,我相信在《促进法》的引领、家校共育以及社会协同的环境下,我们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带着觉察和审视,科学实践家庭教育理念,

 走进和了解孩子;在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孩子自身的禀性天赋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地激发孩子内在的驱动力,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确定性”“抗挫性”等能力来迎接“不确定性”“挑战性”的未来。相信每个孩子都将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成长的道路,也将是一件非常珍贵难得的人生体验。

 最后,和大家共勉,祝愿我们家长能和孩子一起学习、成长。因为遇见孩子,会遇见更好的自己。

 第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这部法律既有倡导和引领,也有强制和规范,把带娃这件传统家事上升为国家大事。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家庭教育还是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和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从而导致一些问题由此而生。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第一颗扣子”。作为一名普通孩子的家长,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从中

 我总结了几点感悟:

 一、我觉得首先家长们要革新理念,转变思想,明确家庭教育需要国家指导、学校引领。其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身教重于言教,将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只有加强学习、配合相关政策和学校管理,才能做好一名合格的家长。

 二、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家长就要注重家教、家风,教育孩子崇德向善、尊老爱幼、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孩子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治意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多引导孩子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的审美追求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亲自教育,高质量的陪伴孩子。要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在日常的生活中增进亲子感情,相机而教,同时还能减少孩子在家看电视,玩手机的时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家庭教育也要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和智力的发展,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原因不同,就要做到区别对待,关心爱护要与严格要求并重。作为家长我们也要做到尊重孩子,做到尊重差异,再进行科学的引导。

 四、要让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要热爱劳动,家长要帮助孩子锻炼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同时家长也要

 注重孩子日常的营养健康,科学的运动,保证充足的睡眠,让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家长要担负起孩子家庭教育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发挥更多的协同作用,让我们家长和孩子一起的教育中不断成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把每一个孩子都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篇

 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更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从立法目的看,该法不是为了规制家长、约束家长,而是更好地引导家长,协调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工作,让未成年人在家庭这一重要学习环境里,更好成长,而这与每一位家长的“生养”目的是一致的。

 一、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庭环境 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离不开祥和安宁的家庭环境。和谐安宁的家庭氛围能给她心理上的安全感与幸福感,要让孩子全面发展,和谐家庭至关重要。建立温馨的家庭,才能让她有信心、有兴趣学习。在家中,不但要给孩子和谐愉快的学习空间,还要尽可能地培养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有自理能力,有克服困难的意志,有爱心。再次,要抽出时间来陪伴

 孩子学习和游戏。文化知识固然重要,但游戏对孩子来说必不可少,父母要让孩子在学习和游戏中得到成功的喜悦,使孩子在学习和游戏中充分找到乐趣。让孩子觉得生活在家庭中的幸福感,给孩子一个宽松和谐的成长空间。

 二、多加鼓励,给孩子满满的爱 家长和孩子交流时尽量低下身子,多用“我们”,“你觉得”,少用“你应该”等。多给孩子欣赏的目光,善于发现她与众不同的长处和优点,鼓励她、耐心引导她,并用语言和实际行动支持她,尤其在孩子遇到困难时。记得一天放学,还没到家门口,她就对我说今天语文课学习查字典,没有学会,班里好多小朋友都会了,当时感觉很丢脸,课间悄悄地来到老师办公室又认真的向老师请教了一遍才学会,言语中透露出伤心和难过。我一方面暗自为女儿有强烈上进心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回家认真与她一起总结原因。主要是课堂上和同桌说悄悄话了没有认真听讲,也有她对本节内容没按老师要求做好预习的因素,她同意了我的看法。最后,我告诉她:“以后课堂上一定要用心听老师讲课不能开小差,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现在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这是好事,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

 三、积极培养孩子的兴趣 孩子对任何事物的兴趣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经过后天的培养。作为一名家长,我十分注重孩子多方面的能力培

 养。根据孩子的性格特征和爱好,让她参加一些有益的课外活动。女儿喜欢画画,我就把她送到美术兴趣班;女儿喜欢游泳,我就给她报了假期游泳班;女儿喜欢学习朗诵,为了积极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女儿每天放学回来做完作业,主动拿起我的手机,在抖音上学习少年朗诵《小种子》《年轮》《红领巾娃娃》……刚开始她录得时候有点害羞,普通话也不标准,也没感情。经过每天练习努力,越来越自信了。

 总之,我们要重视家庭教育法,因为学生分辨是非能力和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是来自平时生活中看到的,所接触的环境和接触的教育,所以我们对孩子要选用正确的教育方法。现在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做家庭教育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艺术,在关心孩子的吃穿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各方面对他能正确引导,耐心的教育,让孩子将来成为有用之人。

 第五篇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好的家庭教育滋养孩子的一生。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我知道了,这是国家为引导我们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教育孩子,并且还能让我们提升自我的一部法律,作为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的家长,我也谈谈自己学习法律后的几点拙见。

 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一会儿吗?”这是我们孩子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可见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在完成相关作业的前提下,我们不应给孩子增加额外的负担,比如多刷几套试卷,或者报他不感兴趣的课外班。也不能完全限制不看电视手机,可以搜一些健康积极的短视频来看或者看看少儿频道,但要约定好时间避免沉迷网络,也可以约定好一起在饭后去广场跑跑步、打打羽毛球,放假一起走向大自然等。

 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家里父母应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以身作则孝敬老人,这样孩子才能尊敬长辈。当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矛盾时候不偏袒,充分尊重信任孩子,当他犯错误的时候或学习上吃力的时候拒绝语言暴力,多多沟通鼓励。让家成为爱和温暖的港湾。

 真心陪伴,不做“影子父母” 现在孩子上三年级,需要海量的阅读,以前的我...

篇二: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

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体会(共 5 篇)

 第一篇 家庭教育,立德树人 ——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部法律既有倡导和引领,也有强制和规范,将带娃这件传统“家事”上升为国家“大事”。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作为幼儿家长,应智德并重、知能合一、养教结合,我总结为以下几点感悟:

 一、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我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培养幼儿人铸牢民族意识,培育家国情怀,维护国家统一;教育幼儿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幼儿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亲自养育

 高质量陪伴孩子 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在互动中增进亲子感情,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同时还能减少孩子在家看电视、玩手机的时间,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幼儿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原因不同,我们应当区别对待;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与孩子共同成长,也使家庭生活有滋有味;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尊重幼儿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个体发展差异;家长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适合的家庭教育方式,探索沟通方法,比如讲故事、做游戏、角色扮演。把他们当做可以自我负责的独立个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

 三、帮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学知识的同时,也要让幼儿热爱劳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保证幼儿营养均衡、 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幼儿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鼓励幼儿在家参与家务劳动、孝敬服务长辈。积极引导幼儿开展劳动实践锻炼,参与和自身年龄相符的基本劳动技能,比如种地、采摘、擦桌子、墩地、合理摆放物品。从小接受劳动教育,每天参加一次家务劳动,每天争当值日生发饭、收拾碗筷。学会照料自己,穿衣吃饭。对幼儿开展孝敬服务长辈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坚持每天向父母说一句问候语,给长辈捶背等。

 四、保障安全

 培养孩子自救能力 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就像一些家长不让孩子碰水,不是在保护,反而在损害。要培养孩子有一定的自救能力。

 五、家校共育

 与社会共育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锻炼时间。

 家长要担负起孩子家庭教育的责任,社会各界也需要对家庭教育给予更多的支持,并发挥出更多的协同作用,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

 这就是我理解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的最终目标。

 第二篇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一出生,首先面临的教育者是家长,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

 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家长的行为、家长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每个人在社会立足中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父母们,我们问个简单的问题,当你们当上父母,匆忙上岗的时候,你们凭什么来教育孩子,你们合格吗?就像驾驶员有驾驶证一样,你们取证了吗? 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家长提前学习,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从这个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家长天生就是合格的。我们认为不合格的家长不是没有文化的人,而是不懂家庭教育的人。所以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真学习,细细品味。

 第三篇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无论是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的培育,还是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的养成,家庭教育无疑提供了最初的精神土壤。好的土壤能培育参天大树,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塑造健全的人格。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孩子健康成长,更事关公共福祉。曾有一些人认为,教育子女是自己的事情,别人管不着。而事实上,家庭教育涉及心理、教育、卫生等众多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保证社会教育生态的健康有序。

 特别是当下,一些教育问题的出现,更突显了家庭教育更新理念与提升水平的重要性。比如,有的家长长期外出、对孩子疏于看护;有的家长信奉“不打不成才”,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有的家长不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因此,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于解决当下许多教育问题,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也担负着推进“双减”的重任。针对一些家长跟风抢跑、盲目攀比、过度焦虑,为学生安排过多过重课业负担和课外培训等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

 法明确要求,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这为缓解教育焦虑、回归理性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然,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施教者”需要先受教育。如何让家庭教育指导更有针对性、更有实际效果,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顺利实施的关键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做出不少积极探索。比如,江苏省要求中小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家长学校,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山东潍坊发动家庭教育专家团、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力量,录制系列微课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网上指导;一些高校开设了家庭教育相关课程,部分师范类院校设置家庭教育方向,上海市还推出了“万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计划”等。这些做法为家庭教育的科学实施提供了良好借鉴。

 同时,实现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长加强学习,形成科学理性的教育观念,还需要政府及社会履行相应责任,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服务等方面下功夫。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协调一致、同向而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的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开展得如何,不仅关系孩子的终身发展,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家庭教育立法对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具有关键作用。家长是孩子

 第一任老师,相信随着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篇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强化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和“双减”政策相呼应,使家庭教育切实落地、有法可依,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打开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计六章,包括“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和附则”。今天,我把第一章内容的学习体会分享给大家,有领会不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本条明确制定“促进法”的目的。“促进法”旨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

 注重家教”,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把“家事”上升到“国事”,可见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影响至深,家庭是国家和民族的基石,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会影响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本条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孩子对父母普遍持有积极的认可和敬爱态度,这也为家庭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除了依托学校教育,还要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引导与影响。很多家长在和老师进行交流时总是说:“孩子交给学校了,一切由学校管,我们放心。”在孩子出现问题时,有的家长直接把责任推给学校,忽略了家庭教育的责任,这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双减”政策的落地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减轻了家长的额外负担,学生的自由时间增多了,家长松了一口气。但是,在作业减少和课外培训减少的情况下,对学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阅读和运动、自觉与自制、时间管理和思维拓展等,这就要求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监督指

 导的作用,使孩子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后,对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进行全方位的提升。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条明确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孩子进行立德树人的教育是家庭教育要树立的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需要家庭的滋养、家风的浸透和家教的不断影响,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本条明确实施家庭教育的各主体责任。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带动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在孩子发展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成长氛围。在家长进行家庭教育遇到问题时,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 家庭...

篇三: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

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3 3 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也作出规范。要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

 教育相互配合。

 根据这部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同时,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感悟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3 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被认为将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的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在校园教育之外,还有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也不只是家长的事,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人,国家和社会也有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的法律要求。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社会和父母在家庭教育上的职责分工,回答了公众对“家事”与“国事”边界的疑惑。从具体内容来看,法律对家庭内部关系仍贯穿着以刚性约束为基石、以软性要求为主体的主线。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家长、学校或社会,任一方“躺平”,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都可能催生出灾难性的后果。

 而细究家校共育,谁有没有责不是问题,问题往往是怎么尽责。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无论是在家长与孩子的相处、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理解都变得奢侈,宽容显得更为重要。

 家校共育难,难就难在个体的差异在快速演进的时代里被拉大了。理想化的教育也照不进内卷的现实。以家校都共同关注的“减负”为例。7 月 23 日,“双减”文件落地。可近日多地传出,一些支持课业减负的家长,被支持“鸡娃”的家长集体排斥孤立。家校共育,究竟是谁和谁共育,依“鸡娃”还是不“鸡娃”的教育理念共育,这些都是现实的难题。

 当学校与学校之间、老师与老师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学校、老师、家长相互之间教育理念各自不同,对减负减至多少的理解也不一,共育也将难以形成合力。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家校共育的种种难题,厘清了各方责任,明确了政策导向,提供了解决思路,必将大力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协同共进。各地需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并形成具体实施细则,以良法善治更有效地推进家校共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

 负担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法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机关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篇四: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心得体会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感悟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关乎孩子健康成长,也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021 年 1 月 20 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家庭教育被提升至一个新的高度。这意味着我们传统观念中家庭教育所谓的“家事”不再仅仅是家事,而是成为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用世下最流行的话语真可谓家庭教育“王者归来”。

 父母本身就是儿童最初的世界,他们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实际上也是儿童终身的老师,最长久的老师。

 父母不教育孩子,孩子会变坏;父母用错误的方式去教育孩子,孩子会变得更坏。父母的价值、意义及其对孩子的影响,我们还没有非常深刻地意识到。

 在中国的家庭,父母的素养还有待提高。大部分父母都没有接受过科学的训练、科学的育儿知识的培训,所以中国的父母是经常容易犯错误的。司机要经过培训才能上路,如果没有经过培训他肯定是要撞车的,说不定自己的性命都难保。做父母的技术要求比当司机要高得多,但是恰恰我们没有经过培训,也不需要任何的认定。

 我们的父母往往就用一个标准――上清华、北大、哈佛的标准来

 培养孩子。实际上什么是最好的教育,我一直说最好的教育是帮助孩子成为他自己。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去培养孩子,最后大部分人是失败者。

 我们要让所有的孩子都成为英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帮助他,让他成为他自己。让每个孩子在学校里发现他自己,能够和那些最美好的东西相遇,能够找到自己,最后成就他自己。

 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孩子的潜能,每个孩子的兴趣,每个孩子发展的可能性都不一样,为什么我们要把刘强培养成姚明呢,为什么把姚明培养成郎平呢?每个人都不一样,让每个人成为自己,这才是教育最重要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立法迈出了关键一步,接下来要切实抓好落实。比如,政府各部门共同管理模式下,如何分工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如何正常运转;家校沟通过程中,矛盾处理机制怎样建立。我们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细落实,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将会更好地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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