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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12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15

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12篇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精品文草欢迎阅读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  2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12篇

篇一: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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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

  2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木方案。

  一、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一)县农业基木情况县位于省中南部,隶属市,辖8个乡镇,1个区,213个行政村。全县种植面积68.6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棉花,其中种植小麦8.8万亩,玉米15.5万亩,棉花15.5万亩。(二)服务组织有基础目前,县有资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其中:农机专业类7家,无人机植保合作社联合社1家,无人机飞防队2家。农业机械配套齐全,规模较大,实际作业经验丰富、能跨区作业的6家,在统防统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目前,拥有农机总动力23.1万千瓦,其中,植保无人机60台,14.7千瓦以上拖拉机1100余台。具有良好的农机服务作业基础,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土地流转进行良好,目前涌现出1千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2家,500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6余家,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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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技术有支撑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乡村级农业技术员72名,无人机操作员82名,农机员72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名,中高级职称8名,无人机植保联合社飞防植保技术人才5名。完全有能力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

  (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部门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县委、县政府xx年引入无人机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县大规模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提供了人才、技术、设备基础;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高,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了多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户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生产性单一服务环节向多环节以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

  二、项目目标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整村推进为主,统筹整乡、镇推进;以植保无人机为主要植保器械工具,实现县域内玉米、棉花区片内全程统防统治。在主要粮食作物乡(17个村)、镇(27个村)2个乡镇整村对玉米的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镇(33村)整村对棉花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其中飞防植保玉米而积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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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亩,至少2次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棉花6.58万亩,植保季需7次以上飞防植保作业服务。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投入,全面达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用水量,实现亩均农药施用量减少20%、用水量减少90%;减少玉米、棉花损失3%。

  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意义: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实现近万余人次从田间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或外岀务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0.15%以内,项目实施年度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三、实施内容(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2、项目实施区域项目作业的区域选择原则:一是粮食总产和单产水平较高,粮食增产潜力大;二是农机化水平高,规模种植而积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高;三是乡镇和村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愿组织落实项目具体任务;四是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急需推进代耕、代种、代管全程社会化服务。本着上述原则,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以下片区:一片区:镇实施而积3.55万亩,覆盖2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3.5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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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片区:乡实施面积1.37万亩,覆盖1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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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物玉米1.37万亩。三片区:镇实施面积6.58万亩,覆盖33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

  作物棉花6.58万亩。项目区分3个片区涉及3个乡镇,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

  总计种植面积21.5万亩。2、主导产业实施环节及规模县主导产业农作物为玉米、棉花,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同环

  节,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如下:玉米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三防)、棉花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多效)。项目实

  施区域内种植而积共计11.5万亩,其中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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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到20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重点(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公益性服务窗口: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

  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篇三: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

  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

  的原则,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

  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

  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

  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

  前提下,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粮食供给

  保障能力,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

  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集中在

  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

  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任务。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

  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

  〔20xx〕62号、苏农计〔20xx〕33号)的任务清单,我县20xx年承担中

  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服务面积计算

  公式为:

  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服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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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含烘干)各环节服务面积。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粮食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先试点、

  后扩大覆盖范围”原则,选择我县水稻和小麦的耕、种、防、收(含烘干)

  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其他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暂不列入

  财政支持范围。

  (三)补助对象。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未流转、自身实际经营的“小

  农户”,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

  (四)补助标准

  (1)“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2)项目试点所在村(居)

  集体:按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用于村集体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组织筛

  选、辅助合同签订、作业协调、协助满意度调查、矛盾处置等方面。

  (五)资金预算。根据“小农户”自愿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的服

  务内容,以“小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证书》上的实测面积为依据(新

  复垦等未确权土地以村委会、服务组织、“小农户”实际测量后共同认定

  的数字为依据)。“小农户”补助、村(居)集体补助以及宣传引导、实

  施主体确定、组织验收等的总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

  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面积

  对小农户和村集体进行补助,资金分别直接打入小农户“一折通”和村

  (居)集体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村(居)。(2021年5月14日前)

  深入调研了解全县“小农户”分布情况,组织镇(街)积极申报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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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评审确定试点村(居)。原则上试点村(居)“小农户”经营面积不低于1500亩。

  (二)确定服务组织。(2021年5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开展社会化服务,各镇(街)指导试点村(居)评审确定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1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6.纳入国家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组织优先。鼓励以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集聚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承担主体。(三)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具体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启动实施。(四)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日前)试点镇(街)指导,村(居)协助服务组织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合同须在所服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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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提供作业服务。(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组织为安全生

  产责任主体,要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对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

  关服务,并留存相关作业图片或影像资料。试点镇(街)指导,村(居)

  监督服务质量,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六)作业补助确认。(2021年11月30日前)服务组织在每个服

  务环节结束后,填报《金湖县20xx年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确认表》,经试

  点项目所在村(居)签字确认后,报镇(街)核查并公示七天无异议后,

  上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组织第三方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县试点领导小组

  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验收并开展

  满意度调查。原则上“小农户”满意率不低于90%为合格。具体第三方核

  查验收办法由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八)拨付补助资金。(2021年12月31日前)凭第三方验收合格

  报告,县财政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九)及时总结经验。(2022年1月15日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

  及时充分收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

  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按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供销社、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镇

  

篇四: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在服务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等由服务主体负责装订成册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县20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50万元,服务面积1.5万亩。项目支持小农户通过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二、服务主体条件本项目所称的服务主体是指,能够为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各项目服务将采取公开择优选择县域内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选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开展水稻、其他粮食及经济作物(不包括茶叶、特色水果)服务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以北斗终端确认服务面积;开展机防的,以无人机作业轨迹图确认面积;六是开展食用菌菌包委托加工,要有县农业农村局食用菌站认定的菌包生产线等设备。三、补助环节、标准

  1.补助环节。水稻、茶叶、特色水果、食用菌、其他粮食及经济作物等关键薄弱环节纳入补助范围;鼓励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对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服务主体流转土地且自行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安排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对接受服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确定享受补助资金的总额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具体为:①水稻、其它粮食及经济作物种植30亩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30亩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②茶叶、特色水果种植50亩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50亩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③食用菌种植5万袋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5万袋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④规模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补助资金上限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按2万元给予补助;⑤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60万元以内;⑥全县统一各环节补助标准,且将不低于60%的补助款通过银行“一卡通”方式补给被服务农户。具体补助环节、标准、比例见明细表(附件3)。

  四、补助程序3.服务申请。服务主体必须向农业农村局申请,填制申请表(附件1、2),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审核,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社会化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4.审核确认。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县农业农村局应做好服务主体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申请的服务环节、服务面积等信息,由乡镇分管领导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农技站)人员进行核实,并填制服务信息确认表(附件4)。

  5.签订合同。服务主体开展服务前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附件5),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价格由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后报服务对象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备案。

  6.现场确认。服务主体根据农时季节和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在服务开展前5天,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将拟开展作业服务的地点、面积、内容等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报告,由乡镇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服务开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现场抽查记录。

  7.验收核实。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服务情况表(附件6),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7),面积确认或者菌包加工数量记录单等材料,及时提交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申请验收。乡镇收到验收材料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作业服务地点对服务环节、面积、数量质量等进行实地验收核实,现场确认作业完成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并以乡镇为单位按村进行统计汇总(附件8)。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8.公示上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在服务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等由服务主体负责装订成册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9.复核抽查。县农业农村局应做好对上报材料的复核,统计汇总当季服务面积、数量,并分类进行抽查、填制抽查结果情况表,对有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抽查比例控制在3%-5%,其他则按15%-20%进行,抽查环节可购买第三方服务。核查后的补助面积及金额,经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10)。

  10.资金补助。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补助给被服务农户的资

  金转入服务主体的基本账户,服务主体通过“一卡通”补助给被服务农户后,做好当年的财务核算,凭会计记账情况申请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

  11.绩效考评。引进创新竞争激励机制,推动示范社建设。从2020年开始,按照理念有创新、服务质量好、财务管理规范、农户满意率高为标准,每年评出1--3家服务优质服务主体,列入第二年县、市、省级示范社推荐名单。

  五、工作要求12.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主动作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运行机制等政策内容。13.强化服务指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与财政、农机、农技、植保等部门的对接协作,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指导服务主体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14.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横幅、农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15.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

  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以查处,严肃处理,一律清出名录库,三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篇五: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到2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综合服务率达到8%。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重点(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

  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

  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

  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

  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篇六: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一)产业有基础XX县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454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耕地面积102.5万亩,粮食、花生、油料产量居全国百强,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2021年,全县粮食种植以玉米、小麦为主,播种面积151.36万亩,粮食总产67.57万吨。其中,夏粮种植面积91.4万亩,单产426公斤/亩,总产38.9万吨;

  秋粮种植面积64.5万亩,单产444.5公斤/亩,总产28.67万吨。全县有农户22.49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01.38万亩,户均承包耕地面积4.51亩。截至2021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3.7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3.13%,其中百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21万亩。牛、羊、驴、猪年出栏120万头(只),禽出栏2500万只,畜牧业年粪污总量200万吨以上,有丰富的有机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奠定了充分条件。(二)服务有保障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口前,全县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312家,托管经营服务面积20多万亩。(三)技术有支撑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全县共有乡、村两级农业技术员326名,农机员280余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5名,能够成立专家团队,为项H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四)地方有热悄县委县政府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LJ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农业生产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10多亿元,建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红薯、蜜瓜、蔬菜七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通过实施该项口,将增加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保护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玉米、小麦等粮食主导产业发展,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五)项目有基础2021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多年承担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LI,通过多年的实施,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为确保项LI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项U訂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U,全县预

  讣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托管服务资金300万元)。通过项LI的实施,支持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

  节和薄弱环节,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是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服务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政策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三是努力培育服务主体,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1•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2.项目补助环节。按照《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口实施方案》文件中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对小麦、玉米、水稻以下农业生产环节中实施全程托管服务或半程以上托管服务的进行补助,仅开展单环节服务不予补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

  (1)小麦:旋耕、播种两个环节。(2)玉米: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3)水稻: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确定补助标准和面积。项H补助标准和面积:一是参照2021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旋耕、播种、收获、运输、秸秆还田各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佔,旋耕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播种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15元/亩,收获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65元/亩,运输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20元/亩,秸秆还田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二是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要求,确定小麦+玉米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亩);小麦+水稻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三是项目实施服务面积50000亩,以小麦+玉米轮作服务面积为主,占比在90%以上。四是项□补助资金300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服务面积不低于50000亩,累计补助资金300万元。

  4.项LI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U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口的服务组织按照实际作业亩数兑付补助资金。

  5.项LI实施区域的确定。通过县乡宣传发动,根据各乡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规模种植情况,初步确定三义寨乡、谷营镇、南彰镇、考城镇、许河乡、仪封乡6个乡镇作为项U实施区域。项U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施区域调整。服务组织在项□区域内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户签订“服务协议”,总服务协议面积大于等于承担项H面积,同时,通过所在村、乡镇政府进行逐级申报,村、乡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6.项LI实施原则。(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

  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o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

  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

  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

  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承担项日服务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

  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二)项目时间节点安排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2021年5月——

  2021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5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

  定项LI实施区域,编制项H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正式文件报省备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6月,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合同;

  服务组织在县、乡两级指导开展服务,并与承担项LI村、户签订服务合同,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要求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所

  占比重低于40%o3.提供作业服务阶段。7月一11月,按照项tl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

  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月一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

  查和适时验收。5.兑付补助资金阶段。10-12月,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财务审批手续

  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

  6.总结阶段。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制定标准1.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承担项H的实施主体为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托管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完善规章制度,挂牌经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利[、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

  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

  (3)有良好的信誉度,在过往参与政府项LI工作中,特别是服务的内容和

  结果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能够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LI乡镇、村的监督管理。(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任务,对在规定的

  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1)旋耕作业应达到的标准:旋耕深度不低于12公分,作业完成后地面平

  整,土层疏松,达到待播状态。(2)播种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小麦播种深度3—5cm,下籽均匀、深浅一致,平

  播接行准确,行距一致、覆土良好、镇压确实、起落整齐,播行要直、不重不漏、到头到边、不断条、无浮籽、无天窗。水稻插秧深度控制在2厘米左右,做到合理密植。一般插秧规格为30X10*12厘米,25〜33穴/平方米,齐7株/穴,基本苗数125~200株/平方米。达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边插秧边同步补苗的标准。

  (3)收获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还田秸秆切碎合格率>90%.割茬高度W20cm、

  籽粒破碎率W3%(倒伏、灾害性天气除外),玉米收棒、水稻收籽。

  (4)运输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运输工具应无污染,做到专货专运,严禁多货

  混运,不应与化肥、农药工业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运。农副产品的包装与运输,要实行专用袋包装。

  (5)秸秆还田作业应达到的标准:玉米秸秆粉碎长度掌握在3-5cm为宜,以

  免秸秆过长土压不实,影响作物出苗和生长。(四)优选服务组织2021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确定承担项LI的服务组织,原则上确定承担项LI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确定后,项LI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LI的服务组织按照时间节点推广服务面积并及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要本着服务组织和服务用户均受益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作业量、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承担项LI服务组织和各村、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村委会确认后在项目村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乡(镇)和县两级存档备查。

  (五)监督项U实施为有效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U监督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项LI顺利实施。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指导:

  1.监督质检。一是监督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面积所需农业数量。二是按照作业时间节点检验服务组织服务环节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生效。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2.公开公示。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验收员三方签字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

  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3.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

  位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主管部门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核查验收1.申请验收。作业结束后,由服务承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5),农户按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支付作业费,并签字确认,由承接主体整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抽查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工作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服务对象、农户编号、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LI村100%抽查核验,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数的5%o

  3.验收报告。核查验收结束后出具质检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作业补贴依据。实际作业面积少于应作业面积的服务组织,农时允许情况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应作业面积。

  (七)兑付补助资金项U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6),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III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严禁现金支付。

  (八)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U管理运行机制;

  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U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悄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悄况进行评价。

  (九)项口总结项U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U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项口实施流程1.选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

  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4.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按照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讣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LI资金。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收集整理县级在组织项U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口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悄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LI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传培训等情况;绩效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项口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县年度项LI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项LI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评价结论等。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等单位,成立山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忖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LI标,明确LI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项U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社会化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项H乡镇要建立由主管乡镇长为组长,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项LI工作质量监督小组,具体负责项U的日常检查,对服务组织进行质量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訂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保障经费。县政府安排5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口验收与工作指导,经验总结与政策措施完善等。

  (三)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在项H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承担项LI的服务组织,项LI乡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LI落地见效;

  规范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机手和机具,做到机手、机具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合规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深化服务。通过政府*站、公示栏、喇叭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U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承担项□服务组织要及早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程安全生产管理。

  (五)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项LI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公开电话,受理质疑。公开县级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

  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对个别农户提出要求复查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组织调查、核实、处理;

  同一个村内有3户以上农户要求复查的,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联合调查处理。

  

篇七: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XX省<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粮食和经作共推、延续和新增并进”的思路,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小农户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以粮食产业为主导,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二、实施原则(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引领小规模和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缺机械、缺技术、缺意愿、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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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粮食生产问题。参加本年度项目的服务组织,所服务的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面积比例不得低于总服务面积的60%。

  (二)坚持适度规模。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发挥村支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力量,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发挥机械化、专业化、市场化优势,保证在不流转耕地的前提下实现粮食“一片一种”和适度规模经营。

  (三)坚持服务粮食。把提升水稻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转变粮食生产方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对早稻生产的支持,促进粮食稳面增产提质。

  (四)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财政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探索服务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机械化率提高10%,项目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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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四、实施内容(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中的供销合作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15%(没有符合条件的供销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可以承接服务任务,服务面积可不作硬性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直接开展服务或组织农民接受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5%。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经部门登记赋码),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县农经部门、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在县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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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作业人员须持相应机具操作证件、机具年检年审合格并购买好“安责险”。

  3.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支持环节。主要支持水稻生产集中育插(抛)秧服务、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产后(订单收购、机烘、仓储、初加工、品牌销售)三大薄弱关键环节的服务,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项目实施服务主体可结合生产实际,在3个支持环节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环节推进,多环节服务覆盖的稻田面积为综合服务规模面积,按综合服务规模面积计入任务完成面积。

  (四)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的,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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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集中育插(抛)秧服务。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补助额度控制在540万元以内。

  (1)2021年早稻集中育秧。实施主体在全县早稻集中育秧项目申报主体中择优选定,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计划实施服务面积10万亩,按30元/亩(大田)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2)机插(抛)秧服务补助。2021年计划补助面积6万亩,单季生产服务按4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240万元以内。

  2.统防统治服务。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推广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按照实际服务面积进行补助不超过4元/亩,按照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作业单、服务统计单)进行资金核算拨付。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3.粮食产后服务。综合补助额度控制在120万元以内。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捆绑实施。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为签订订单的种粮小农户、家庭农场提供粮食加工包装、品牌销售服务。服务主体具备日烘干处理能力20吨以上,简易仓储500吨以上的设施设备,为服务对象提供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服务,单季生产服务按1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计划烘干12万吨(按每亩产粮500公斤计算),补助额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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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0万元以内。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800万元。若最终核实服务面积超出本年度任务面积,依照各服务主体的核实认定服务面积所占比例进行补助资金的重新分配。

  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21年3月底之前)。制定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二)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底)。1.选定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服务组织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核的方式,选定实施主体。选定的实施主体要进行7天的公示。申报的主体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版的申报材料。2.签订服务责任书。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及乡镇(街道)与服务组织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书》,并指导、督促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实行县、乡镇(街道)双层责任管理。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作业合同要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和属地乡镇(街道)存档备案。

  —6—

  3.实施作业。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入村作业,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每个环节的服务作业完成后,服务主体要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待所有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农户统计表》。操作机手、服务对象代表均要在服务作业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服务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到期后,需属地村(居)委会签字并盖章。若公示期收到异议,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应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核实,责成服务组织重新填写作业单再进行公示。

  4.督导检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要会同县农业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各作业环节、各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核实验收。实行属地乡镇(街道)初验和县级验收相结合方式,单一环节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项目试点乡镇(街道)组织对服务作业量进行核实;各环节服务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2021年社会化服务的验收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核实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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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开公示。验收通过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对服务主体作业服务情况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7.资金结算。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和《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汇总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主体。

  8.总结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总结项目成功的典型经验,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项目实施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进一步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分管XX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农业、供销、财政、农机、农村经营服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验收及日常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钟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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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和实施要求,公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提高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以及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中列支部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项目资金实行拨付制。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每一项服务均要有受惠农户(或代表)签字认可。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服务主体如有掺杂使假的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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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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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_建设方案

  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掩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力量,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供应有力服务保障。

  为深化实行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进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

  二、指导原则

  快构建现代农业进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进展农业社会

  一、指导思想

  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实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

  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展理念,以进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

  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

  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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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

  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

  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进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推动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

  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展到2300个,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进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进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

  以社会性服务进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

  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进展,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

  协调进展。

  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进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敬重实际和创新进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进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20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掩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

  四、建设重点

  (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进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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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询问窗口。担当政策法规询问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询问、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询问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担当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

  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进展制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担当合作社推举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举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安排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担当“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记。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根据申报流程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动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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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爱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

  行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

  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加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进展。

  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担当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平安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平安技术推广、宣扬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7、金融保险窗口。担当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供应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社会性服务窗口:

  6、土地流转窗口。担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扬平台,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舞和引导农户,实

  8、生产服务中介窗口。担当全区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发布职能,对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加为农服务的准时性、有用性和精确性,为农民供应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供求信息服务。同时,设置乡级分支机构,严格筛选指定农资企业,通过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对接,供应“平安农资、放心农资、质优价廉农资”下摆服务。主动进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业特色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形成以批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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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掩盖全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固化、可复制推广模式,实现“一个中心、

  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

  两项功能、三方建设、四方受益、五个统一”。“一个中心”,即现代农业社

  会化服务中心;“两项功能”,即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三方建设”,

  (三)选强配齐专业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

  即由政府引导、引进涉农企业参加、合作社具体承接,形成“政府+企业+合作

  力量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涉农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定期

  社”三方建设模式;“四方满足”,即实现政府满足,企业满足,合作社满足,

  进行业务考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标准、高素养的专业化团队。

  农民满足。“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

  价标准、统一运行机制”。先行启动区级服务中心和7个街道(乡镇)分中心

  (四)加强资金综合管理。遵循科学论证、合理支配、专款专用和追踪问效等原

  建设,以点扩面,逐步完成服务中心全区掩盖。

  则,合理利用政府投资成本,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

  务涉及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用途等,加强成本和利润预算管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南、服

  理,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保障服务中心持续健康进展。

  务流程图、宣扬手册。明确规范服务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功能职责和工

  作流程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调动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

  (五)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根据“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的原

  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主动性,扩大服务工作的影

  则,打破原有的服务组织机构框架,整合服务资源,以创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

  响力和辐射范围,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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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稳步推动业务开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农业产业化协会和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对外宣扬,对内形成内业档案。组织召开农业服务组织对接会,确定服务体系承接主体。沟通协调农经、银行和保险等部门,逐步整合畜牧、林业等部门,扩大服务范畴,发挥各自优势,亲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足度。

  (十)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软硬件网络基础建设,农业物联网系统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库,快速、精准、全面整合涉农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开展,主动探究“互联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模式。

  (八)规范社会性服务财务管理。成立现代农业服务进展有限公司,社会性服务

  五、保障措施

  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订单、金融保险代理、生产农资、技术服务中介

  对接供应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中心持续健康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

  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

  (九)树立窗口单位服务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

  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

  量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服务人员素养,

  作领导小组,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农业开发区。

  强化人文关怀,延长服务触角,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满

  建立区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加、街道(乡镇)管理督导、村服务站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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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创新工作措施。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和管理方法,形成工作指导看法方

  运转正常。各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的确施方案,

  案,对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各街道(乡镇)加强调研,

  全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依据当地进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状况,坚持整体推动、重点突

  破,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进展规划。可实行召开培训会、观摩会等

  (二)强化责任落实。生态农业开发区要切实担当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

  形式,尽快启动,加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好试点示范。

  任,明确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心部署,周密支配,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亲密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

  (五)落实服务体系主体构架。加快落实服务组织主体,明确参建合作社、企

  推动,并仔细总结工作推动阶段性成果、阅历,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

  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名单,强化服务组织服务意识,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服务

  行为,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模式,鼓舞、支持和引导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

  广阔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康运行。

  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基层综合服务站扶持力度,加大财政的投入,主动寻求社

  会服务组织参加,最终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

  

篇九: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

  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到20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___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

  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

  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

  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篇十: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19〕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并以此扶持一批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扶持环节为解决我县农业生产中机插秧重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在水稻“机插+机耕+机收”全程机械化模式、水稻“机插+育秧”模式、水稻“机插”单环节及马铃薯“机种+机收”等4种模式的各环节进行补助。三、补助对象、标准、方式(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在我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以及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类)等对象。要明确给予托管服务对象即小农户价格优惠,即上级服务补助金额按照服务对象占60%、服务主体占40%比例分配,特别在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服务时,服务补助金额的80%给予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根据“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的规定,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确定我县水稻和马铃薯在机插秧前提下进行补助。具体标准:1.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机耕+机收”全程机械化服务,单季作物补助为105元/亩。2.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育秧”服务的,单季作物补助75元/亩。3.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育秧”服务的,单季作物补助45元/亩。4.县域内马铃薯完成“机种+机收”环节机械化服务,单季作物补助为120元/亩。(三)补助方式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样本见附件1),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县乡经管、农机、农技等业务部门核查准确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服务合同当年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进行资金补助。(四)配套政策

  继续巩固水稻无人机植保统防统治,对已开展机插地块,鼓励开展飞防服务,按照每季作物5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统一拨付服务对象(即小农户),不予分成,全额由服务对象享受。

  四、补助程序(一)主体备案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是具备相对社会化服务经验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的;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的。服务主体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1.机耕。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10台,其中大中型机耕设备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2.机插。服务组织拥有机插农业机械不低于10台,其中高速插秧机不低于3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3.机收。服务组织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并且有5名以上具备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机手。4.开展马铃薯机种、机收服务应具备相应的农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必须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样表见附件2),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农机管理中心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

  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托管服务。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汇总表(含出厂编号、作业证书等),2018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加盖银行章的银行帐户收支流水单,及机械设备照片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补助验收1.提出申请。服务主体农时季节和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在机插秧前10天内将作业服务地点、秧地面积向县农业经管部门报备申请验收(样表见附件3)。2.验收核查。县经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县经管、农机、农技等部门或委托乡镇经管、农机、农技等部门抽调人员对水稻秧地进行实地测量折算面积验收。验收标准:9寸秧盘18个折合一亩、7寸秧盘24个折合一亩、5寸秧盘40个折合一亩。4.资金核拨。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将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4),连同托管服务合同(复印件)、经村级公示后的服务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和农户承诺书(样本见6)等上报县农业局经管站;上报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县财政局按季与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进行补助结算,补助资金分两笔拨付,其中农户享受的总补助款60%资金先行拨付到服务主体,由服务主体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帐号,服务主体附银行转帐完成凭证后拨付剩余补助款。要注重服务主体的信用制度,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

  务质量不达标、农户服务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农户满意率低于70%的,严肃处理,五年内取消其承担服务项目资格。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二)强化工作指导。县、乡经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与财政、农机、农技、植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指导服务主体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服务主体要积极营造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惠农政策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明白纸等渠道,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要积极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四)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县农业局经管站:3955833县财政局农业股:3981945),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

  

篇十一: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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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通过整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

  为实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连接”精神,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心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X农文〔2021〕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状况(一)产业有基础XX县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454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耕地面积102.5万亩,粮食、花生、油料产量居全国百强,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2021年,全县粮食种植以玉米、小麦为主,播种面积151.36万亩,粮食总产67.57万吨。其中,夏粮种植面积91.4万亩,单产426公斤/亩,总产38.9万吨;秋粮种植面积64.5万亩,单产444.5公斤/亩,总产28.67万吨。

  全县有农户22.49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01.38万亩,户均承包耕地面积4.51亩。截至2021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3.7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3.13%,其中百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21万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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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驴、猪年出栏120万头(只),禽出栏2500万只,畜牧业年粪污总量200万吨以上,有丰富的有机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奠定了充分条件。

  (二)服务有保障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农夫合作社、家庭农场3312家,托管经营服务面积20多万亩。

  (三)技术有支撑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全县共有乡、村两级农业技术员326名,农机员280余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0名,硕士以上探讨生5名,能够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供应技术保障。

  (四)地方有热忱县委县政府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农业生产的实惠政策,投入资金10多亿元,建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红薯、蜜瓜、蔬菜七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农夫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猛烈。通过实施该项目,将增加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爱护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玉米、小麦等粮食主导产业发展,增加粮食综合生产实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带动农夫群众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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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项目有基础2021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多年担当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通过多年的实施,积累了确定工作阅历,为确保项目顺当实施供应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项目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预料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托管服务资金300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小农户发呈现代农业。一是集中连片推动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服务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将更多的农夫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政策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夫的非农收入。三是努力培育服务主体,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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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补助环节。依据《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对小麦、玉米、水稻以下农业生产环节中实施全程托管服务或半程以上托管服务的进行补助,仅开展单环节服务不予补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1)小麦:旋耕、播种两个环节。

  (2)玉米: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水稻: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确定补助标准和面积。

  项目补助标准和面积:一是参照2021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旋耕、播种、收获、运输、秸秆还田各环节依据市场价格测算、评估,旋耕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播种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15元/亩,收获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65元/亩,运输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20元/亩,秸秆还田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二是依据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要求,确定小麦+玉米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亩);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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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稻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三是项目实施服务面积50000亩,以小麦+玉米轮作服务面积为主,占比在90%以上。四是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服务面积不低于50000亩,累计补助资金300万元。

  4.项目补助方式。资金补助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担当项目的服务组织依据实际作业亩数兑付补助资金。

  5.项目实施区域的确定。通过县乡宣扬发动,依据各乡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规模种植状况,初步确定三义寨乡、谷营镇、南彰镇、考城镇、许河乡、仪封乡6个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须要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施区域调整。服务组织在项目区域内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户签订“服务协议”,总服务协议面积大于等于担当项目面积,同时,通过所在村、乡镇政府进行逐级申报,村、乡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6.项目实施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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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

  (2)坚持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动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加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实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担当项目服务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供应的服务。

  (二)项目时间节点支配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2021年5月——2021年12月底。具体支配如下: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5月,依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正式文件报省备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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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6月,依据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安排项目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刚好签订合同;服务组织在县、乡两级指导开展服务,并与担当项目村、户签订服务合同,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要求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所占比重低于40%。

  3.供应作业服务阶段。7月—11月,依据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状况,科学合理支配作业时间。

  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适时验收。

  5.兑付补助资金阶段。10—12月,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依据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

  6.总结阶段。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刚好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制定标准1.担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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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标准:担当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有确定规模、服务实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托管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夫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完善规章制度,挂牌经营,有确定的社会化服务阅历,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实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

  (3)有良好的信誉度,在过往参与政府项目工作中,特殊是服务的内容和结果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能够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乡镇、村的监督管理。

  (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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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担当一切法律后果。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1)旋耕作业应达到的标准:旋耕深度不低于12公分,作业完成后地面平整,土层疏松,达到待播状态。

  (2)播种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小麦播种深度3—5cm,下籽匀整、深浅一样,平播接行精确,行距一样、覆土良好、镇压的确、起落整齐,播行要直、不重不漏、到头到边、不断条、无浮籽、无天窗。水稻插秧深度限制在2厘米左右,做到合理密植。一般插秧规格为30×10~12厘米,25~33穴/平方米,5~7株/穴,基本苗数125~200株/平方米。达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边插秧边同步补苗的标准。

  (3)收获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还田秸秆切碎合格率≥90%、割茬高度≤20cm、籽粒裂开率≤3%(倒伏、灾难性天气除外),玉米收棒、水稻收籽。

  (4)运输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运输工具应无污染,做到专货专运,严禁多货混运,不应与化肥、农药工业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运。农副产品的包装与运输,要实行专用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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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秸秆还田作业应达到的标准:玉米秸秆粉碎长度驾驭在3-5cm为宜,以免秸秆过长土压不实,影响作物出苗和生长。

  (四)优选服务组织2021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担当项目的服务组织,原则上确定担当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

  服务组织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担当项目的服务组织依据时间节点推广服务面积并刚好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本着服务组织和服务用户均受益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作业量、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担当项目服务组织和各村、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村委会确认后在项目村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乡(镇)和县两级存档备查。

  (五)监督项目实施为有效监督服务组织为广袤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应有关服务,刚好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监督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项目顺当实施。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指导:1.监督质检。一是监督服务组织依据服务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面积所需农业数量。二是依据作业时间节点检验服务组织服务环节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精确,填写《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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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村委会、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生效。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2.公开公示。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验收员三方签字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主管部门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核查验收1.申请验收。作业结束后,由服务承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状况汇总表》(附件4)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5),农户按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支付作业费,并签字确认,由承接主体整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抽查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刚好支配工作小组,实行抽查方式对服务对象、农户编号、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刚好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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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查复核实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目村100%抽查核验,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数的5%。

  3.验收报告。核查验收结束后出具质检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作业补贴依据。实际作业面积少于应作业面积的服务组织,农时允许状况下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应作业面积。

  (七)兑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6),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依据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严禁现金支付。

  (八)绩效评价依据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刚好进行效果分析,细致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实行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运用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状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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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主管部门刚好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阅历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项目实施流程1.选定服务组织。在深化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驾驭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实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实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型农夫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激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供应作业服务。服务组织依据服务合同要求供应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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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供应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依据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依据资金管理方法刚好拨付项目资金。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收集整理县级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扬培训等状况;绩效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状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县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状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看法建议、评价结论等。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等单位,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的执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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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和政策宣扬,批复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主动探究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社会化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乡镇要建立由主管乡镇长为组长,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参与的项目工作质量监督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对服务组织进行质量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当进行。

  (二)高度重视,保障经费。县政府支配5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扬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阅历总结与政策措施完善等。

  (三)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担当项目的服务组织,项目乡镇、村工作开展状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规范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机手和机具,做到机手、机具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合规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当进行。

  (四)宣扬引导,深化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喇叭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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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组织技术人员深化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担当项目服务组织要及早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程平安生产管理。

  (五)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方法,明确资金运用范围、标准,确保资金运用规范。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觉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开电话,受理质疑。公开县级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刚好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对个别农户提出要求复查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同一个村内有3户以上农户要求复查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联合调查处理。

  

篇十二: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粮食供给保障能力,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任务。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组织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xx〕62号、苏农计〔20xx〕33号)的任务清单,我县20xx年承担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服务面积计算公式为:

  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含烘干)各环节服务面积。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粮食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先试点、后扩大覆盖范围原则,选择我县水稻和小麦的耕、种、防、收(含烘干)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其他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三)补助对象。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未流转、自身实际经营的小农户,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

  (四)补助标准

  (1)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2)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按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用于村集体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组织筛选、辅助合同签订、作业协调、协助满意度调查、矛盾处置等方面。

  (五)资金预算。根据小农户自愿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的服务内容,以小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证书》上的实测面积为依据(新复垦等未确权土地以村委会、服务组织、小农户实际测量后共同认定的数字为依据)。小农户补助、村(居)集体补助以及宣传引导、实

  施主体确定、组织验收等的总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面积对小农户和村集体进行补助,资金分别直接打入小农户一折通和村(居)集体账户。

  三、实施步骤(一)确定试点村(居)。(2021年5月14日前)深入调研了解全县小农户分布情况,组织镇(街)积极申报试点村(居),评审确定试点村(居)。原则上试点村(居)小农户经营面积不低于1500亩。

  (二)确定服务组织。(2021年5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开展社会化服务,各镇(街)指导试点村(居)评审确定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1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6.纳入国家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组织优先。

  鼓励以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集聚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承担主体。

  (三)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具体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启动实施。

  (四)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日前)试点镇(街)指导,村(居)协助服务组织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合同须在所服务区域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提供作业服务。(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组织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对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留存相关作业图片或影像资料。试点镇(街)指导,村(居)监督服务质量,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六)作业补助确认。(2021年11月30日前)服务组织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填报《金湖县20xx年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确认表》,经试点项目所在村(居)签字确认后,报镇(街)核查并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组织第三方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验收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原则上小农户满意率不低于90%为合格。具体第三方核查验收办法由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八)拨付补助资金。(2021年12月31日前)凭第三方验收合格报告,县财政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九)及时总结经验。(2022年1月15日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充分收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按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供销社、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审核、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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