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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面临的困难3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5

信访面临的困难3篇信访面临的困难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面临的困难3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面临的困难3篇

篇一:信访面临的困难

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xx 区组建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课题调研组。调研组从 xx 年 5 月起,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先后走访了 xx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各单位自 xx 年以来受理和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基本情况的汇报,对涉诉信访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讨论和研究。对课题涉及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取得了新的成果。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自xx年以来,xx区政法机关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xx件,其中,法院 xx 件,检察院 xx 件,公安局 xx 件。xx 年以来,全区无涉法涉诉信访造成较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信访总体形势向好可控。

 (一)初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从 xx 年起,按照重庆市统一要求,初步进行了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政府信访部门不再受理、交办、办理,不再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统计数据。在 xx 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坚持以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为目标,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据区委政法委统计,xx 年以来,公检法司共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x 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信访稳定秩序。

 (二)涉法涉诉信访量总体呈 下降趋势

 各政法机关立案受理的标准严格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诉访分离的原则执行,对未穷尽法律途径的信访,不作为涉法涉诉信访认定。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登记的涉法涉诉信访剔除法律咨询等其他来信来访后,信访量呈下降趋势,法院系统反映尤为明显。xx 年,xx 区法院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共登记来信来访 x 件,经过筛选,被认定为涉法涉诉信访数量仅为 x 件,占 9%。

 (三)各政法机关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践中履职到位、措施有力

 xx 区法院在工作中以化解问题为导向,从改善司法作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部门考核,在化解过程中做到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合力诉求解决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稳控措施落实到位“五到位”,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xx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控申监督职能,坚持对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加强对重点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xx 区公安局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制度,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建立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办结制度,及时解决处理涉法涉诉案件。xx 区司法局加强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并以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积极动员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过“便民为民”的工作理念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x 人次,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x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 xx 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仍然较大,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多有存在。其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缺乏信息共享平台,重复受理现象大量存在。从 xx区委、区人大到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均有相应的信访工作机构,归口不一。在受理、导入环节,因信访人采取多渠道反映问题,造成多部门同时受理、办理,由于未能及时沟通信息,因而容易出现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的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二是对违法信访打击力度不够。多年来,对信访人一味强调“妥善”处理,哪怕部分信访人采取发表威胁言论、缠闹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等违法信访行为,基于处理违法信访的机制未能有效形成,各个机关之间缺乏配合,未能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情形及时予以打击,从而助长了缠闹访的时常发生。

 三是大量实施困难 救助没有起到应有的正面效应。xx区法院近三年来对 x 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司法救助 x 万元(不包含干警出差、提高信访人低保待遇等隐形开支)。部分信访人通过闹访得到法外利益后,容易反复闹访,同时也给其他信访人造成“有闹有得”的错觉。如江某一案,不同单位从 1969 年起曾先后 x 次对其进行困难救助,但信访人仍不息访;刘某信访一案,信访人用完救助金后违背息访承诺,重复信访。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终而不结”问题突出。按照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处理认定办法,经市高法院作出终结认定处理的信访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对案件进行统计、交办、通报。而事实上还存在对已终结的信访案件重复登记、交办现象,形成事实上的“终而不结”,信访终结制度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如邬某一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市、区仍时有交办函件,其坚持认为“还有希望”,继续上访。

 (二)司法机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有的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办案不认真,没有深入了解,没吃透案情,在适用法律方面不准确,案件办理不严谨,执法过程有失公允,导致当事人不服,引发上访。

 二是政策性较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度较大。从xx 区法院统计 x 件涉诉信访案件看,有 x 件是涉及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房屋征收、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特定时期计划生育等政策性较强的案件,这些案件如仅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且对政策执行有一定冲击。如刘某芳一案,因 1978 年结扎手术造成后遗症,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从切实化解矛盾出发,与区信访办、计生委等共同商定,达成调解协议予以补偿,但信访人至今仍未息访。

 三是执行难问题成为涉法涉诉信访的因素之一。由于部分被执行人员生活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少数被执行人采用隐匿、转移财产和拖延等手段干扰阻碍执行,甚至一走了之等,执行难引发的信访问题时有发生。

 (三)诉访难分离现象始终存在

 一是群众对“诉访分离”的认知度不高, “信访不信法”。一方面群众认为信访“成本”低,本来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偏要采取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另一方面是封建“青天大老爷”传统思想作祟,信访人认为领导和部门的级别越高,信访声势越大,越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是诉访分离制度实施不到位。一方面是有的信访工作人员还存在对涉法涉诉信访概念不清,对分离标准把握不到位的现象,对已经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案件没有采取必要的疏导。另一方面因为上级部门信访信息未及时跟进更新,仍然对正在走法律程序或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救济的案件进行交办和转办,甚至还有要求下级机关对正按法律程序办理或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限期办结化解的情况。

 (四)现行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

 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再审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任何司法机关与司法工作人员都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包括上访意见,并妥善处理。这些规定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三大诉讼法都没有对当事人的申诉权利给予实质性的限制,特别是对申诉次数没有给予明确限制。在实践中,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终审判决固定下来,但在事实上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使当事人产生始终都有申诉改判机会的念头,不愿息诉罢访,当事人随时有可能提出申诉而进行再审或调整,涉诉信访由此产生。

 二是信访立法缺位。目前我国还没有《信访法》,《信访条例》只具有大方向的指导,在老百姓遇到事情要上访时,其具体操作与原则性的《信访条例》形成了一个矛盾,即信访程序怎么启动、启动后该由哪个部门处理、处理程序、上访多个部门时如何平衡不同的处理意见等等问题就突显出来了。信访立法出现缺位,信访活动无法有序引导,这自然会导致上访乱、处理乱,从而造成工作被动的局面。

 三是政策上的不完善。由于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或政策(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职工下岗、退休人员待遇等)不完善、不配套,或者缺乏连贯性和科学性,致使政策无法执行或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有些问题是体制改革和利

 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原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现在按市场规则运行,部分人员难以适应,从而不断重复信访;还有一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按当时的政策处理是合理的,但情况发生改变,当事人坚持按现行政策重新予以解决,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重复信访。

 三、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诉访分离原则 一是加大对诉访分离制度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都要正确认识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要正确理解涉法涉诉信访,对信访群众应加大诉访分离的宣传,引导信访群众正确分类维权。二是科学界定涉法涉诉信访概念。要站在化解矛盾,促使信访人息访的角度,从产生根源、化解方案、诉求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综合界定。如特定时期的计划生育结扎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案件,信访人主要是对特定时期政策规定不服,想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并非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有错误或瑕疵,解决方案可以考虑由当地党委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信访人帮助,从而化解矛盾。三是把好“入口”,理顺“出口”。对正在法律程序中处理的,告知其依法处理,不作为信访案件处理;对依法可以继

 续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救济的案件,引导信访人依法采取法律途径救济;对已经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案件,做好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访依法办理和依法终结制度

 一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并及时给予答复;二是对于司法程序已经终结、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要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的法律申诉程序解决;三是严格实行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市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建议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件终结通报制度,区委政法委每季度向区委、人大和政府信访部门通报一次涉法涉诉终结案件。各级各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信访法规时,对全国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如何进行终结作出明文规定。

 (三)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

 一是提高破案率。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努力提高破案率,减少因案件不能侦破导致的上访申诉,继续深化案件评查和内部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

 案中存在的不公正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信访案件的产生。二是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审判机关要扩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信,让人民群众能直观感受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依据,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公开听证。要探索建立错案终身追责制度,促使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发生。同时,要穷尽法律赋予的手段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判决的权威。三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坚决防止因正常渠道不通而导致新的上访。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及公信力。建议重庆市检察院恢复控申的初检职能,提高举报线索成案率,完善举报初检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四)坚持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一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适当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

 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坚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成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参与信访律师联动机制。xx 区法院、区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吸收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加入到协调小组中来,形成信访纠纷联动化解的合力,共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

 (五)建立健全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机制

 对信访人非正常上访行为,建议由 xx 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办、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处置机构,明确各个单位在处理中的职责、权利。对非正常上访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公安机关应当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信访部门、事权责任单位、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时跟进思想疏导、法律解释等工作,拘留所等机构做好接收工作,同时,充分保证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救济权利。

 (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合力

 一是建立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监督机制。建立起符合人大特点的信访接待、交办转处、内部工作机构会商及督查

 督办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大与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会商机制。严格坚持信访条例和相关办法规定,在采取相关监督方式时,不直接处理案件,不干预被监督机关正常司法程序。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研,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二是形成司法机关办理合力,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协调机制。建议由 xx 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

篇二:信访面临的困难

17年第 1期 环境 与可持续 发展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No. 1, 2017 当前环境信 访工作 的困难 与对策 谢 国民 (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江苏 苏州 215000) 【摘要】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环保部 门加 强监 管、改善 民生的重要 手段 ,也是 以人 为本 、 提高环保部门公信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本文以苏州高新区为例分析环境信访 中存在的困难并结合实际 工作提 出对策 。

 【关键词】环境信访 ;困难 ;对策 中图分类号 :X21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673—288X(2017)O1—0088—02 1 环境信访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苏州高新区环境信访形 势日趋严峻,特别是 2010年 以来,环境信访总量逐年 明显增加.主要表现四个方面特征:一是从信访类型 看:涉气 、涉声信访 占比分别为 60%、25%左右,为主 要增长点,大气环境质量已成为群众的信访热点。二是 从信访渠道看 :通过电话和各种网络投诉平台来表达 自 己的诉求 是 目前 主要的信访渠道 ,超过信访 总量 的 98%。三是从信访趋势看 :群访、越访开始增多,发生 了多起群众通过网络组织群访事件,如浒关丹景廷、朗 香郡小区部分居民多次通过网络组织群访、游行事件。

 四是从信访受关注程度看:新媒体时代,环境信访工作 越来越处于公众的视野里、媒体的 “聚光灯”下 ,媒体 跟踪报道的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

 2 环境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四个难点:一是工业废气信访难解。我 区环境信访的主要增长点是工业废气扰民,其中尤以有 机废气扰民问题最为突出。由于含喷涂、印刷工艺的建 设项目项目审批不受限制,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制定相对 滞后 .废气治理难度大,加上局部区域规划不合理,工 业区距离居住区等敏感目标较近.造成废气信访有增无 减,形成重复、循环访现象。二是服务性行业和无证无 照小作坊信访难结。近年来,一些餐饮、歌厅等个体经 营者比较活跃,无证无照小作坊的生产也更加隐蔽 ,这 部分经营者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非法排污看作是降 成本、增效益的重要途径,造成水、气 、声扰民,此类 信访约占总量的25%左右。三是噪声信访难办。噪声信 访中城市建设施工噪声是主要矛盾.施工单位往往抢工 期,夜间违法施工造成噪声扰民.涉及环保、建设、当 地政府、城管等多头管理,给信访办结带来难度;社会 生活噪声如临近小区的农贸市场、超市物流以及高层小 区内部辅助设施引起的噪声信访,流动性、间歇性强 ,

 且无标准可依。四是跨区域信访难了。跨区域信访由于 涉及多个区域,单个区域排查难度大,调处结果和企业 整改效果很难使投诉人满意.需要上级环保部门组织跨 区域排查。调处时间长、整治结果具有阶段性,需要长 期协管 。

 综合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民主 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更高,环境维权 意识越来越强;二是早期建设的区域存在工、商 、住功 能 区布局混杂的 问题 ,工业厂房 、商业用房 离居 民区等 敏感 目标较近。三是苏州高新区还处于快速发展期 ,大 部分城市建设工程由于工期紧、施工难度大等因素 ,存 在夜间施工等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 :四是部分企业 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侵害群众 环境权益的情况时常发生 。具体表现在 :个别企业污染 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一些化工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问 题比较突出:个别限期治理项 目治理进度缓慢 ,造成 了 环境信访数量的攀升。五是环境法制不够健全、环保标 准滞后。相比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和生态文明建设要 求 .我国现行的环境监管体系还是不能适应当前环保工 作的要求。

 3 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对策 第一 。切实提高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认识。环境信访 工作人员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 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 ,通过提升工作能力,阳光执法 ,切实解决关系群众 的环境问题。要通过环保宣传 ,逐步提高辖区企业的环 作者简介 :谢 国民,大学本科.工程 师,研 究方向为环境监督 管理 引用文献格式:谢国民.当前环境信访工作的困难与对策 [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Ol7,42(1):88—89

 谢 国民 :当前环境信访工作 的困难与对策 ·89 ·

 保意识 ,引导企业通过清洁生产、环境质量体系认证来 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并合理运用环境金融政策督 促企业进行改造,消灭环境信访的同时提高企业可持续 发展 的能力。

 第二.加强环保审批工作。一是落实环保审批 “一 票否决制”,严禁淘汰类项 目入驻 ,严格限制类项 目审 批 .引导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建设项目 合理选址,从源头上避免新的信访源的产生;二是落实 听证程序.对临近居民区等环境敏感 目标的建设项 目,

 在环保审批 时要落实听证程序 ,组织相关群众进行听 证 ,采纳群众意见,完善项目设计,切实严格控制影响 或污染群众生活环境的新、改、扩建项 目;三是完善环 评的专题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对建设项 目的污染及其 防治进 行评 价 .对可能影响群众 的污染治 理方案组 织专 家评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在避免 污染扰民的同时。也可以规避建设方的重复投资;四是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到风险隐患早评估 、早 发 现 、早应对 。

 第三.全面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包 案 、带案下访制度,针对环境信访工作 中的难点 、热点 问题 ,进行 全程跟踪 、全程督办 ,切实解决 一批群 众反 映强烈 、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信访。落实信访排查、 预警和研判制度,定期对环境信访情况进行分析 ,落实 防范措施 ,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落实信访终结制 度 ,对于事实清楚 、依法办结却遭遇缠访、闹访的信访 案件 ,按照相关规定作终结处置。

 第四,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分流交办工作机制。针对 环境信访投诉量与日俱增,呈现点多、面广 、复杂的特 点 ,为更快更准、有效有节地处理好群众环境诉求 ,高 新区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 ,健全环境信访分流 交办工作机制 ,将部分信访案件分流至各镇 、街道进行 属地调处。同时须明确以下原则: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 度。做好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信访调处、回复 时限。一般信访件。须在 2个工作 日内与信访人进行沟 通处理,在 7个工作 日内必须报告处理结果 ,并 回复投 诉人调处情况。如有特殊情况或有特别时限规定的信访 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三是各镇、街道要重点解 决一批引发重信重访的突出环境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 到位的环境突出问题,要落实专人,拿出方案,与当事 人正面沟通,取得谅解,做好息访工作。四是加强对信 访案件的回访工作。信访处理完结后 ,要及时与投诉人 进行联系沟通 ,避免重访、集访、越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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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流交办工作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以检查促 工作.以通报促全局。

 第五.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废气专项整 治。为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切实维护群 众环境权益,我区持续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区域环境问 题政治和限期整改问题企业.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 务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改。通过铁腕执法、有力整 治,促使企业在污染治理特别是废气治理方面进一步提 升效果,逐步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的突出环境问题,改 善了区域环境质量。

 第六,要加强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污染 联防联控机制 。通过对划定区域实施统一的规划、标 准、监测和防控措施,消除由于行政区域导致的环保工 作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解决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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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要严格环境信访工作考核。建立信访事项的 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网络公开制度 .开展环境 信访满意度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环境信访工作考 核奖惩制度,把环境信访和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绩效纳入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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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vironmental petition t he causes of diff iculties Countermeasures

篇三:信访面临的困难

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关心帮助下,双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委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落实“两学一做”和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举措。信访举报工作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双河乡在开展信访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使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环境、工作重点及任务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如何做好当前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现就双河乡认真分析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产生的新特点,找准原因,积极研究相应的工作对策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信访举报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乡正面临全面开展整乡“双推进”暨美丽家园建设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是矛盾凸显期,在各种利益躯使下,群众信访不信法,期望值过高,部分上访群众思想扭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思想较为严重。联名信、越级访和重复信访比例较大,一信多投现象较为普遍,信访内容遍及的领域更为广阔,反映情况错综复杂,处理难度进一步增大。这些都是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信访举报中的反映,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越级信访仍占居较高比重。部分信访人不按程序逐级反映问题,动则越级反映,错误地认为越向级别高的部门和领导反映,问题解决可能更快。

 ( 二) 多头举报时有存在。有些信访人为引起社会的重视,不论部门是否是有受理调查权限,都将举报的问题一一投递,这样即给纪检机关造成调查取证难,又不利于信访保密。

 ( 三) 重复举报较多。重复举报信件在近年来受理的信访来访中都占据一定的比率,尤其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和落实重大项目工程中为最,大有不达目的信访不止的趋势。

 ( 四) 举报线索质量不高。从近年来的实践看,除少数举报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份的线索是听到或看到的表面现

 象,或仅凭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逻辑不清淅,增强了工作量。

 (五)老上访户,纠 緾 户多的问题。大部分老上访户上访次数频繁,并听不进信访工作者的解释,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看法,以致出现上省进京反映的现象,妨碍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是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广大干部职工自身利益的矛盾。改革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配套措施相继出台,不可避免地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二、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呈现的主要特点 分析近几年我乡的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信访举报形式趋向多样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信访举报的形式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原来常用的写举报信、直接上访、打举报电话等形式外,通过现代化手段来反映问题的情况逐步增多去大部分都是单人信访,而目前联名信、集体访、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的比例有所增加,而且过去匿名举报较多,现在署名举报量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二)、信访举报动机趋向复杂化。举报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群体,其举报的心理动机也各不相同。从我乡信访举报的总体情况看,大致可分为正义型、自卫型、报复型、等。真正出于维护党的形象、与腐败现象作斗争而检举反映问题的信访量所占的比例较少,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其中维护自身利益方面的信访举报占少部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较多的是在侵犯了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下才被举报。

 (三)、信访举报对象趋向集中化。在过去的信访中,一般举报对象面比较广,而近几年来在我乡的信访举报中,举报的对象比较集中,一是乡级党员领导干部,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工作与群众的利益有密切关联,群众关注度较高;二是基层农村党员干部以及基层站所的负责人,这部分人在工作中长期与农村群众打交道,而且手中的权力也可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容易成为被举报的对象,成为被群众反映的热点。

 (四)举报者存在怕打击报复的心理。在处理来信来访和信访案件的调查中我们感到,大多数举报人最担心的是遭到打击报复,相对而言,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不够。

 三、结合实际找出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根据信访举报工作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以下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信访举报工作,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反腐败斗争中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水平和成效直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反腐败的看法和信心。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转型时期,腐败现象仍易发多发,群众反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重要,任务也更加繁重。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和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信访监督,依靠信访监督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开展各种形式的信访监督,既是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党员干部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一条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要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信访监督,

 要采取信访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发《信访反映通知书》等各种信访监督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减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减少群众往这方面的信访举报,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推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三)、要进一步加大信访督办和直接查办力度。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我们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直接查办信访案件手续简便、时效快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成案率,及时查处一些线索清楚、案情清单,以取信于民。

 (四)、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对策,使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变 化的需要。从近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看,过去很少遇到的新的信访问题不断出现,我们信访举报部门要根据变化了的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把握政策、化解矛盾等方面多提出些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各项职能优势,确保各类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增强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盯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这个方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监督执纪问责都冲着纪律去,各个环节和全过程都围绕纪律展开。把努力解决群众诉求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工作,用践行群众路线解决群众诉求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的双促进。

 (六)严格落实“ 两个责任” ,党委强抓主体责任,党政齐抓共管,强化纪委责任担当。坚持纪律从严方向,不断深化“三转”要求,实现中心任务聚焦, 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这一时代脉膊,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与本乡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五级联动工作的正能量。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往往是事关群众最迫切、最要紧的权益问题,切实把群众诉求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以务实的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建立了群众诉求信息登记制、诉求事件信息反馈制和诉求信息电子档案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接待受理人接到诉求后,认真听取情况反映并作好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再由纪委书记

 亲自带队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亲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确保纪检工作人员掌握每位群众的诉求全面透彻,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的问题,将相关部门的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群众,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群众的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真正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总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涉及到工作机制、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在下一步工作,我们着力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从健全工作机制出发,积极探索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起,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促进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取得新的实效,进一步加强思想交流,做好相应的疏导稳控工作,通过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着力解决当前信访举报中反映出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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