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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考核办法4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5

党建考核办法4篇党建考核办法 湖职院委湖电大委〔2010〕24号 关于印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分院、处室: 现将《湖州职业技术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考核办法4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考核办法4篇

篇一:党建考核办法

职院委 湖电大委〔2010〕24 号

 关于印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分院、处室:

 现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一:湖职院·湖电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二:湖职院·湖电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材料和标准

 附件三:湖职院·湖电大党支部考核细则表

 中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0 年 12 月 17 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考评办法

 通知 湖州职院 湖州电大党委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17 日印发

 附件一: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学治校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确定“以考促改,以考促建,重在建设,服务中心”的工作思路,激励各党总支、党支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价目标和原则 通过考核,努力营造相互学习、创先争优的氛围。同时,促进各总支、支部成员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总支、支部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党建工作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标准引导,以评促建;三是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四是简化程序,易于操作。

 三、考核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考核评价的对象为学校党委下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考核评价的内容,以《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07〕39 号)为基本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党委对党总支

 的考核重点突出六个方面:组织机构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制效能及作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党员队伍建设,党建理论研究和支部创新等重点或专项工作及“三育人”特色工作等;而党总支对下属支部的考核则注重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群众工作和党组织生活等几方面。

 四、考核评价的方式和程序 我校的党建工作试行定期考核评价,一年一次,放在每年年底,结合学校的二级管理考核进行,按照党委考核党总支,党总支考核下属党支部的方式进行。

 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总支、支部自评。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在全面总结工作,深入进行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逐项自我打分,形成自我考评报告上报校党委。同时提供总支、支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考评指标的相关支撑材料。

 2.群众测评。采用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组织党外群众对所在党组织对党员个人和党员整体队伍进行测评。参与测评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考核小组考评。考核小组在听取汇报、查看自评报告及材料的基础上,分别对党总支打分。

 4.综合评价。将各项定性考评结果进行量化,自评和考核小组考评两个程序按照党建工作的考核细则进行计分,群众测评根据被测全体党员的平均得分 计算方法为党总支得分=自评得分*20%+考评得分*70%+群众测评得分*10%, 为有利于考核评价工作的连续性,考核小组将建立基层党总支、支部考核评价档案,做好考评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考核评价结果 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档等级。每次考评结果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考核小组将提出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等次建议,报校党委研究审定。最终的考核结果折合成一定比例纳入分院和部门的二级管理考核,并反馈给基层党组织,作为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一般或较差的党组织,要求根据考核反馈意见,找出差距和存在问题,制定及落实整改措施。

 六、组织领导 校党委全面指导学校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对基层党组织每年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和校内外情况,开创性的工作。具体工作则有考评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检委和各基层党总支等,负责考核的组织及数据统计工作。

 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对考核期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翔实的相关支撑材料,作出实事求是的自我评分,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不足,积极加以整改。如发现有关材料、自我评分严重失实或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扣分或降低考评等次。

 本办法由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考核评价的实施工作,认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考核小组反馈。

 附件二: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 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材料和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考评要点 考评材料 扣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考评要点 考评材料 扣分标准 1.组织机构建设(10 分)1.1 机构设置情况

 3 总支、支部机构设置;总支、支部成员的配备、分工情况。

 1.总支和支部机构设置基本状况;2.总支、支部委员名单及分工; 3.其它相关材料。

 机构设置不完善、不合理的扣 1-3 分;总支、支委成员设置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的扣 1-3 分。

 1.2 党务工作者队伍

 4 专、兼职党务人员的配备及培训、调整和工作获奖情况。

 1.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职责设置; 2.岗位人员调动申请及批复的相关材料; 3.党务人员工作获奖情况; 4.其它相关材料。

 党务工作者未明确职责未培训上岗的扣 1-3 分;私自调整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组织员等)扣 1-3 分。党务工作者获奖的视具体奖项加 1-3 分。

 1.3 相关制度的学习落实 3

 3 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密切联系群众、基层调研、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相关制度学习、落实情况。

 1.各项制度学习与落实执行情况;2.其它相关材料

 不熟悉党内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执行不力的扣 1-3 分。

 2.领导班子建设(20 分)2.1 领导体制建设

 3 “党政共同负责”的二级学院管理机制建设;党政班子成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坚决贯彻集体决定。

 1.党政班子名单及分工情况;2.其它相关材料

 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的扣 1-3 分。

 2.2 能力建设

 5 工作能力突出,业绩出众 1.总支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2.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3.单位、班子成员在党建和思政工作方面获奖情况 ;4.其他相关材料。

 缺少年度工作总结的扣 2 分;现岗位的年度测评考核中,出现不称职或者基本称职,每人次扣 1 分;班子成员获奖的视具体奖项加 1-3 分。

 2.3 思想理论建设

 4 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加相关培训学习。

 1.学习中心组人员名单及学习制度、计划与记录,个人学习记录本和心得体会; 2.班子成员参加相关培训情况,学习体会文章; 3.其它相关材料。

 理论中心组无学习制度的扣 2 分;学习计划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扣 1-2 分;班子成员无故不参加上级规定培训或不按规定上交体会文章的扣 1 分每人次。

 2.4 工作机制建设

 5 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和“双签字”原则;党务、政务的公开。

 1.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会议记录; 2.“双签字”原则的落实情况; 3.党务、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4.其它相关材料。

 不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不得分;无议事规则或落实不到位扣 1-3 分;“双签字”等落实不到位的扣 1-3 分;缺乏党务、政务公开途径扣 1-3 分。

 2.5 作风与廉政建设

 3 班子成员的作风情况;个人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班子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制度和情况; 2.群众对班子总体的评价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工、自查和整改情况; 4.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措施;5.其它相关材料。

 未联系基层群众的扣 1-2 分;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不明确、检查不彻底、自查不客观的各扣 1 分;群众对班子成员的作风评价视具体情况计分。

 3.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情况(20 分)3.1 政治核心作用

 3 坚决执行上级决议、圆满完成上级任务;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建、思政等工作。

 1.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要点; 2.上级政策、任务执行完成情况或总结 ;3.其它相关材料。

 未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的扣1-2 分;未较好完成上级任务、执行决议被通报批评的扣 1-3 分。

 3.1 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5

 5 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建立情况,包括责任人员、预警机制、工作措施;突发事件的上报处理。

 1.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机制,包括责任人员、计划和措施; 2.预警机制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3.突发事故上报及处理的情况; 4.其它相关材料。

 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扣 1-2 分;预警机制未制订或缺乏操作性、实施不到位的扣 1-3 分;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隐瞒突发事件不上报的扣 1 分/次。

 3.2 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

 4 准确掌握本单位教职工思想状况;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师德、师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措施。

 1.学年教职工思想状况调研分析报告;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3.其它相关材料。

 无调研分析报告的扣 1 分;单位教职工缺乏凝聚力的酌情扣 1-3 分;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措施视可推广价值加 1-3 分。

 3.3 学生工作

 5 建立完善、高效的学生管理与运行体系。1.学生工作思路、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2.学生工作特色总结或汇编;3.加强班风、学风的途径和措施;4.其它相关材料

 缺少学生工作思路、计划和总结的扣1-3 分;学生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扣 1-3 分;有加强班风、学风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的视推广价值酌情加分。

 3.4 工会、统战、群团工作 3

 3 指导分工会工作;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基本情况;分团委工作。

 1.分工会的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2.民主党派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3.分团委的工作制度、年度工作总结和获奖情况; 4.其它相关材料。分工会人员设置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的扣 1-2 分;未掌握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基本情况的扣 1-2 分;分团委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的扣 1-2 分;群团获奖的按具体奖项酌情加分。

 4.党员队伍建设(15 分)4.1 党员发展工作

 5 党员发展标准;报送材料合格率;年度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1.党员发展标准、民主评议制度;2.党总支、支部的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3.党员发展的程序规范和材料合格情况; 4.年度党员发展名单及所占比例; 5.其它相关材料。

 缺少党员发展计划的扣 1-2 分;未落实党员发展制度规定的扣 1-2 分;发展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率超过 30%的扣1-2 分;未完成党员发展计划,与预期目标有出入的扣 1-2 分。

 4.2 党员教育管理

 5 党员教育机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党员整体素质;流动党员管理。

 1.党员长效性教育措施; 2.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培训情况; 3.支部民主生活会记录; 4.流动党员名单及管理措施; 5.党费收缴情况; 6.其它相关材料。

 党员无故不参加规定的集体教育活动,教职工党员扣 0.5 分/人,学生党员扣0.1 分/人;流动党员未进行有效管理的扣 1 分;党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扣1-3 分。

 4.3 活动阵地建设

 3 “党员之家”、一级党校管理办法和活动制度以及硬件情况;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开办。

 1.“党员之家”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2.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开班培训情况; 3.党校职责及管理办法;4.其它相关材料。

 “党员之家”、党校等教育阵地相关管理制度、活动办法及硬件设备等未落实配套扣 1-2 分;基础知识培训班未按时开办的扣 1-2 分。

 4.4 党员活动

 2 党员活动场所、形式、质量和效果 1.党员活动记录; 2.党员参与度;3.其它相关材料。

 未能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的扣 1-2 分;活动形式不新颖,党员参与度不高的扣 1分;有效探索活动方式的酌情加分。

 5.重点或专项工作(15分)

 5.1 5.1 党建理论研究

 3 党建课题申报;党建征文活动参与;论文的发表。

 1.申报党建研究课题人员及研究成果; 2.党建研究文章发表情况; 3.党建活动征文参与及获奖情况; 4.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党建课题并立项的计 1-2 分;党建文章发表或征文获奖视具体情况加分。

 5.2 支部创新活动

 4 支部创新活动的参与情况和成效。

 1.创新活动的参与程度; 2.创新案例材料; 3.创新案例获奖情况; 4.其它相关材料。

 未积极参与支部创新活动的扣 1-2 分;活动案例不契合主题的扣 1 分;未取得有效成果,形成材料的扣 1 分。案例获奖的视具体奖项加 1-3 分。

 5.3 党员示范岗建设

 3 示范岗的申报、设立和作用发挥。

 1.示范岗的申报和设立情况; 2.示范岗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 3.其它相关材料。未积极参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扣 1-3分;示范岗作用不明显的扣 1-3 分。

 5.4 专项活动

 5 专项活动开展积极,落实到位,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探索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对策 1.专项活动工作小组的成立; 2.活动方案制订; 3.活动的开展思路和特色工作; 4.活动的成效; 5.其它相关材料。

 未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的扣 1 分;缺少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开展思路不清晰扣1-3 分;活动成效显著酌情加 1-3 分。

 . 6.“三育人”特色工作(20 分)

 6.1

 6.1 育人机制建立

 5 本单位三育人工作细则,工作...

篇二:党建考核办法

支 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为依据,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 (一)

 党支部 书记 党建工作述职 述职内容要紧扣年度公司和支部党建重点工作以及《党总支支部工作检查单 》 ,要突出履行抓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等。

 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并制作 PPT,述职时间控制在 8 分钟以内,要突出党建工作特色亮点。

 (二)

 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对党支部是否按上级组织相关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查看党支部台账是否按规范要求分类装档,台账内容是否完整。

 (三)

 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主要查看会议记录本记录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详见附件二

 《党小组会议本记录模板》。

 三、考核对象

  各党支部、各党小组。

 四、考核时间 每年以半年度、年度进行两次考核,具体时间以实际工作 安排进行同志。

 五、考核领导小组 党建工作考核由党总支组织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对考核总分前三名的党支部和前六名的党小组,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

 (二)对考核总分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和最后三名的党小组,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进行通报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以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三)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小组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考核成绩靠后的党支部、党小组,党总支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一: 党总支支部工作检查单(年度)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第

  党支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任务

 评价方式

 分值

 检查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 两 个 维 护 ”(5 15 分 )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

 3.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查看学习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2 分。

 5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 1.全面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作会议、西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规划引领和能力提升,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聚力生产经营和项目工程,深化改革创新和党建铸魂,保中促稳,变中求进,补中增效,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3.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事业发展这个根本大局,不折不扣完成集团党委、公司党委下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工作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

 根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有 1 项落实有差距的扣 2 分。

 5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1.制定党支部(总支)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

 查看年度(月度)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未制5

 任制 2 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报送党支部(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3 党支部(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和部署党建工作,把支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安排。

 定或报送的扣 2 分。

 二、加强思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5 分)

 (四)全面加强学习,强化创新理论武装 1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集团党委 2021 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公司党委 2021 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资料》和月度理论学习安排等,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

 2.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位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公司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

 检查比对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实地了解制度落实情况;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1 分。

 5

 (五)加强新闻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1.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建党 100 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宣传渠道,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完成年度宜传报道任务。

 2.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确保各类宣传平台信息发布内容规范、刊播安全。

 3.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庆祝活动。

 4.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进“文化育人”工程,加大企业文化的培育宣贯力度,凝聚干部职工思想,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检查比对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实地了解制度落实情况;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1 分。

 5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2 次意识形态工作。

 2 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对网络舆情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并按照公司工作安排进行处置,及时消除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3 严格落实公司《自媒体平台及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自媒体账号的注册和信息发布的管控。

 检查文件制度和工作报告;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2分。

 5

 三、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党建整体质量(30分)

 (七)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党支部(总支)自身建设 1.扎实做好庆祝建党 100 周年有关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各部(站、公司)落实,为公司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要求规范成立党总支,党支部(总支)按期换届,按规定配备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分工明确。

 3.围绕“五优”(班子优秀、功能优化、作风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异)目标,达到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建特色鲜明、条件保障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展示党支部(总支)发展特色,突出的党建工作亮点,形成各具特色、检查相关会议记录和工作开展情况;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2 分,落实有差距的扣 0.5 分。

 10

 覆盖全面的党建工作体系。

 4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部(站、公司)的重大事宜,必须集体讨论研究;着力提高党支部(总支)班子议事决策水平,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5.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向公司党委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八)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认真组织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把党史教育与党的创新理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企业使命及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力量。

 2.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坚持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党支部(总支)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 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年度内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除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正常的组织生活外);党支部(总支)书记与支委成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2 次,党支部(总支)书记及支委与党员、职工群众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1 次;党员每月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总支)应当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缴纳党费。

 3.以“四抓两整治”促重点提升,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重点在带头人队伍、阵地建设、党内生活、基础保障方面抓落实、促提升,下大力气对软弱涣散党支部(总支)和信教、涉黑涉恶党员进行整治,并健全长效机制。

 4.全面落实党支部(总支)联系点制度。

 5.注重党支部(总支)书记、支委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并抓好落实。

 6.充分运用好“党建”平台、“微党建”平台进行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的开展。

 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每少 1 次扣 1 分,会议记录不规范扣 1 分,《党支部纪实手册》中要求填写部分未填写扣 0.2分;党支部(总支)书记未讲党课扣 2 分。检查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台账和活动记录,每少 1 次扣 1 分;支部党员参加率低于 80%,扣 2 分。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扣 3分;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要求落实不到位,扣 2 分。全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扣 3 分;未按照程序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扣 1 分。检查谈心谈话记录,班子间谈话少 1 次扣 0.5 分,未谈话扣 2 分,班子成员与党员、职工群众谈话人数达不到 80%扣 2分,达不到 90%扣 1 分,达不到 95%扣 0.5 分。党员未主动按月足额缴纳10

 党费,扣2分;党支部(总支)未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缴纳党费,扣 2 分。“党建”要求上传的内容未上传的扣 0.5 分,未及时上传的扣0.2分;检查“微党建”使用情况,根据党小组、党员使用情况酌情扣分。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1.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优秀青年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齐全,入党志愿书填写及时。

 2.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思想领先党性强、服务争先能力强、创新率先活力强、廉洁保先担当强”的“四先四强”党员行为守则,注重把公司改革发展的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逐年提高“四先四强"党员比例,在党支部(总支)中凝聚争创共识、形成争创合力。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坚持“五个突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正确导向选准用好。

 4.加大优秀年轻管理人员培养选拔力度,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

 5.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查和党员信息系统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时、程序正确,党员信息采集全面,党员信息更新及时。

 6.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标准把握不严格,每例扣 1 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不齐全,填写不及时,扣 0.5 分;材料填写不规范、缺少签字等情况扣 0.2 分。检查相关记录和工作开展情况;管理人员任免是否符合规定和程序;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1 分。党支部(总支)未认真协助公司党委做好党员转接工作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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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7 分)

 (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1.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深化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汇总梳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紧盯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跟踪落实、执纪问责等工作;承担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配合做好集团“五问”大调研活动和“一线四制”工作法的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1分。

 7

 深入实施,着力解决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3.强化容错纠错运用,上报对应人员容错相关事宜,正确对待给予容错的干部,对容错之后做出积极贡献的,该表扬的表扬、该评优的评优、该使用的使用。

 4.聚焦疫情防控,坚定必胜信心,切实履行政治职责,监督职责,尽一切可能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十一)全方位加强纪律建设 1.加强政治监督、权力运行监督、疫情防控监督、作风建设监督、制度执行监督等情况。常态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效能监督工作,建立完善日常监督任务清单,强化日常监督。

 2 纪检委员协助党支部(总支)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季度向公司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

 3.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情况,深入开展“四查四治”专项行动,毫不动摇纠正“四风”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各党支部(总支)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非支委班子的部门副职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谈话。

 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1分。

 8

 (十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做好...

篇三:党建考核办法

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

  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2020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 90%,满意度评价占 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

  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 200 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 100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 1—3 分。

 (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

  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 1—3 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3 名、市直单位前 10 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 2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150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 5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75 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

  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 5-10 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 )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 3 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 10 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

 (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 2020 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 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情况(0.5 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 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 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 分)。

 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 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 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 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 分)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 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 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 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分)。

 组织部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5 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 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 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 分)。

 组织部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2.5 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 分)。

 组织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 分)

 集中学习 (1 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 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 XX 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基层党校培训 (1 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 12 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 70%,其中党性教育不低于 20%(1 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宣讲 (2 分)

 精心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团,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1 分)。

 市委宣传部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党委中心组学习 (3 分)

 1.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述学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与追责问责相挂钩,有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的规范的学习制度(1 分);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活动有主要领导批示、有集体学习研讨记录、有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强的发展思路和对策(1.5 分); 3.学好用好通俗理论读物《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0.5 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科学理论进基层”集中宣讲、菜单式宣讲(1 分)

 以“文艺搭台、理论唱戏”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百姓宣讲直通车”宣讲巡演,积极探索形式新颖、接地气的理论宣传新载体(1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加强党员党史 知识教育 (2 分)

 1.有党史工作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党史工作,制定年度党员党史知识宣传教育计划(0.5 分); 2.重视党史场馆建设,创新党史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党史教育活动(1分); 3.完成党史工作专题,按时上报有关资料(0.5 分)。

 市委党史 研究室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 (3 分)

 1.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做到熟知应会,知晓率高(1 分); 2.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落实市委提出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两个责任”,确保不发生持续性负面舆论炒作热点,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 XX 不形成各种特定群体和重大事件的发源地策源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1 分);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1 分)。

 市委宣传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暨党员教育工作 (2 分)

 1.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基层党校硬件设施完备,标识标牌规范,制度健全上墙,档案整理规范,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季度教育培训计划(1 分); 2.组织开展“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微型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书记“微宣讲”并录制上报视频光盘,组织开展微型党课比赛,组织开展“双万”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1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新闻发布和重大舆情 处置工作 (6 分)

 建立新闻宣传机制 (2 分)

 1.按照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提出的党政齐抓共管构建大宣传格局要求,设立有健全的与市委宣传部工作对接的工...

篇四:党建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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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精品文稿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含 全套 考核指标体系)

 目录

 一、指导思想 ............................................................................................... 2

 二、考核对象 ............................................................................................... 2

 三、考核评价内容 ........................................................................................ 2

 四、考核评价办法 ........................................................................................ 3

 (一)平时考核 ............................................................................................ 3

 (二)年终考核 ............................................................................................ 3

 (三)情况汇总 ............................................................................................ 4

 五、加分、扣分因素 .................................................................................... 5

 (一)加分因素 ............................................................................................ 5

 (二)扣分因素 ............................................................................................ 5

 (三)评估方法 ............................................................................................ 5

 六、组织实施 ............................................................................................... 5

 (一)加强组织领导 .................................................................................... 6

 (二)严格等次评定 .................................................................................... 6

 (三)严肃考核纪律 .................................................................................... 6

 七、考核结果运用 ........................................................................................ 6

 (一)以考核定实绩 .................................................................................... 7

 (二)以考核看优劣 .................................................................................... 7

 (三)以考核评政绩 .................................................................................... 7

 (四)以考核促整改 .................................................................................... 7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 9

 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 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 90%,满意度评价占 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 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 200 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 100 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

 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 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 1—3 分。

 (二)扣分因素 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1—3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 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 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 3 名、市直单位前 10 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 2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150 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 5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75 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 5-10 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 运用

 (一)以考核定实绩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 3 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 10 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 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考核促整改 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

 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情况(0.5 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 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 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 分)。

 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 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 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 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 分)。

 组织部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 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 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 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5 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 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 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 分)。

 组织部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2.5 分)

 1.不忘初★、★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 分)。

 组织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 分)

 集中学习 (1 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 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 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党校培训 (1 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 12 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 70%,其中党性教育不低于 20%(1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基层宣讲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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