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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7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3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7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汇报(领导干部包案积案化解情况汇报) xx区处级领导干部“5+1”联系点,共梳理出x个积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7篇

篇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于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汇报(领导干部包案积案化解情况汇报)

 xx 区处级领导干部“5+1”联系点,共梳理出 x 个积压信访案件,现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目标责任体系。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坚持把强化目标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导落实,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都制订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区各级部门领导班子全部落实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区委将积案化解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导致集体越级访的,列入重点管理、重点治理范围,并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案化解。一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四级排查网络,日常性排查和重点特殊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能。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尤其是进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了定人、定案、定责任,包调处、包稳控、包疏导的化解机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及时处理。二是坚持领导包案下访。为使积案化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对中央联席办、省联席办

 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对下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一律要求全部落实领导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全部实行领导干部“带案件下访”,深入基层,现场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亲自协调有关政府和部门化解处理,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三)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认真解决信访积案,我们从 x 月份开始集中利用 x 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信访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对梳理出的重点信访问题实施逐案化解。

 (四)强化督查督办,全力确保案结事了。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我们不断强化信访督办、督查的工作力度。一是跟踪督办。对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办结销号,每月通报。加强重点地区的督查,对信访问题多的地区,采取领导约谈和组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进行重点治理。

 (五)夯实基层基础,减少信访积案发生。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对信访积案的调处,切实减少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一是注重初信初访的办理。对初信初访,特别是联名信,坚持做到“三个清楚”,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清楚;信访人的意愿要清楚;信访矛盾纠纷的焦点要清楚,从中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根本解决问题的“症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其主要原因:

 一是区划调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20xx 年 xx乡、xx 镇划归我区,也带来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特别是“两清”教师问题和农村土地承包问题。

 二是高新区落户我区,征地引发

 了大量矛盾。一些村民对征地政策不理解,要求过高,形成信访积案。三是区、乡关停企业劳资纠纷问题。我区所属的区、乡企业大多数是多年的关、停企业,企业关停前职工各项待遇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目前企业资产问题、职工社保问题成为焦点问题,引发上访。

 四是外墙保温、拆迁拆违问题。外墙保温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多以集体访出现;由于拆迁安置问题长时间没能达成协议,造成上访人情绪比较激烈,甚至去省、进京。

 三、下步工作打算 ( 一 )

 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巩固“一岗双责,归口办理,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继续抓好“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解决倾向性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二 )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紧紧盯住土地征用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

 (三)切实落实“事要解决”。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疏导等办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认真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而形成重信重访;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和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

 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目前,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

篇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

 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

 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行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地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行业的信访工作,运用法制化的手段去引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确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

  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部分上访者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政策及法律规定,不愿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长期坚持无理访、诉,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产生“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的错误想法,将个人问题的解决寄托于高层领导机关,不满足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严重造成了单位精力的分散。

  2、对于地勘单位而言,无序性上访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在上访的过程中,由于上访者对所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因此,对处理单位失去信任感,双方的矛盾有时呈胶着状态。

  3、无序性上访也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挑衅。法律规定:公民对其不服的行政行为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解决,犯罪行为可以在由国家或者自诉人启动的刑事诉讼中解决,民事纠纷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解决。从理论上讲,依照宪法以及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等法律均能予以解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及新《信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绝大都能为法律和法规所调整和制约,那些一切凭主观意愿办事,有理无理先上访的作法,其本身就是对我国提出的“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伟大方略的一大挑衅。

  三、处理信访工作之对策

  我们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战略高度,转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现实需要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复杂的信访现象。

  (一)依托司法程序,将处理信访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

  信访工作的这种无序状态,同机构设置及运作的不科学不合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多年来中国社会矛盾处理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矛盾的积累。而针对地勘系统大部分基层单位而言,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应在新《信访条例》的框架内去寻求、重塑、舒缓社会矛盾的通道。要整合职能、调整机构,建立起企业律师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以工会、纪检为主导,其它部门予以配合,充分发挥工会及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在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将信访问题的处理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内妥善解决,要建立起单位长治久安的社会矛盾处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律师及法律顾问的能动作用,合理规范,引导预测。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上,要综合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依法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和专业化。

  (二)创新工作思维,切实化解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稳定与发展,是基层工作永不松懈的一根弦。在以往的信访工作机制中,其机构运作的不规范性及司法行政机构设置的不科学性,是

 导致信访潮现象的最直接原因。可以说,我国社会矛盾疏导机制结构设置的不科学性,尤其是政府司法行政运作系统的断裂并缺乏之协调,才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新的《信访条例》颁布的同时,我们要积极调整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思维,要切实把信访问题的排查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评估预警机制、排查疏解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受理登记制度、报送转送交办制度、督办查办制度、听证终结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并要积极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定期研究制度和相关部门的会访制度。要大力宣传和贯彻新《条例》,依法主动接访。要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要树立攻坚克难意识,推动建立“畅通、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的发生。要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相结合。要超前防患,标本兼治,切实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夯实基础硬件建设,提升地勘行政公信力度。

  社会改革以促进地勘经济主体及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行业单一性管理,现向社会经济多元化转变。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现以融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原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现已极不适应于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不及时修改和废除陈旧的规章制度,势必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据笔者调查,大部分信访案件的源头均出现在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的纰漏上。笔者建议,地勘各行政单位,要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严谨的态度,彻底清理不适时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进一步严明制度,规范操作,从源头堵塞漏洞,夯实基础硬件建设,规范执政行为。要大力推进政务制度改革,在行政执法及政务管理中,要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要切实贯彻依法行

 政的法治理念,实施诚信透明原则,切实提升地勘行政的公信力度。

  (四)正确对待信访,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所谓“正确对待”就是要用辨证的观点去看待信访。我们既不能害怕信访,或者谈“访”色变,或为达到息访的目的而置国家法律和政策于不顾,任意采取办法进行处理;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过小估计信访的危害性,决不能犯“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的错误;要“善待信访”,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抓好信访工作主要角色的合理定位。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研究,善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要找准病因,辨证施治。接访人员要提高综合素质,情暖信访者。要加强信访信息的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要增强忧患意识,主动化解矛盾与纠纷。

  (五)加大普法宣教力度,全面提升行业人员守法素养。

  要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家属的政策法规的教育,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广度与深度。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加大全民普法的工作力度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治委、办的作用,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切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全民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提升。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信访工作是确保稳定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快速、健康、稳健发展的基石。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职工教育的责任。规范信访程序,

 化解内部矛盾,推进地勘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

  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一些企业也进入了发展的严峻时期,一些历史上存留下来的与劳务相关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因此,我们只有做好相关的信访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此才能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的突飞猛涨,为各个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信访矛盾突出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大,社会与企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导致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显著增多,社会矛盾日渐激化。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着生产资金不到位、基层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再加之原有的社会矛盾的激化,以至于信访矛盾突出难以有效解决。

  1.2 信访人员认知存在问题

  部分信访人员对已经解决了的信访问题心存不满,或对已被认定为不受理的信访事件不认同,存在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从而采取反复多次集访的形式,以期可以扩大影响力,引起相关领导部门的重视;从地点上来看,信访群众具有非常明显的信访动机,一般都选择在企业重要项目的施工地点或是行政机关门口,通过制造不良影响,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而向企业施压,达到自己的目的。

  1.3 处理难度增大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形式的影响,很多企业都在积极进行转型升级,放缓发展步伐,以至于一些信访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但是,社会的发展也使得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强化,以至于信访的组织化程度与激烈化程度不断上升,企业

 过去存留的问题与当前的实际问题相互影响,进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以至于信访工作的处理难度不断加大。

  2 信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基层群众基础薄弱

  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引发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有**%都发生在基层,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县市对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访部门人员少,经费也得不到保障,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基层信访工作网络不健全,存在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齐、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没有把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信访系统统一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信访人因为一个问题可能同时找县、市、省几级信访部门,由于没有统一口径,得到的答复可能就不一致,甚至引发信访人进京上访。

  2.2 信访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设计不科学、不规范、不完善。存在程序不健全、受理范围过广、组织体系分散、工作机构功能錯位、信访程序缺失、职责不清等问题,这就容易造成...

篇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市公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枫桥经验”源于公安、源于信访、根于基层、根于群众,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药,是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公安机关做好各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抓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思维,法律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层出不穷、叠加作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公安机关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现实需要和重要路径。本人从事信访维稳工作已十多年,特别是最近四年直接负责办理涉警信访事项,兹结合近年来的应用实践,就县级公安机关如何发挥“枫桥经验”作用,改进和加强涉警信访工作做一初步探析。

 一、当前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通报情况来看,全国涉警信访总量高位运行。进京到部访呈上升趋势,集体访高发多发,重复访居高不下,陈年积案久拖不决,信访事项诉求、涉及地区、警种及案件类别较为集中,信访极端行为时有发生。对面临形势的理性分析、客观认识是谋求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公安信访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削减存量有难度。截止目前,全局还有 X 起信访积案尚未化解,10 年以上信访积案 1 起,5 年以上信访积案 2 起。综合分析,积案难以化解的主要原因在于,信访人对法律认知片面,自以为是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或者诉求过于不合理。比如:XX 区新店镇中坝村余 XX(现年 70 岁),自 X 年以来,多次向各级各部门信访反映同村村民陈XX勾结有关部门迫害其12岁女儿等问题。经查,其反映问题早已经过 XX 县法院、XX 市中级人民法院、XX市人民检察院、XX 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司法程序审查,均依法驳回了其诉求主张。虽然余 XX 的诉求已有生效法律判决,但二十多年来,该余仍固执己见,一直坚持上访不止。

 (二)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源头处置难有效。从工作实践看,基层公安机关处理初信初访的成效有待提高,很多初信初访的群众对信访工作人员的释疑解惑采信度不高,从而导致再信再访、赴省进京上访甚至是闹访缠防的情形出现。信访群众“信大不信小”的心理作用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认为基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人员的答复意见不权威,不愿意采信。另一方面,社会面难以遏制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风气也是造成源头处置效果不佳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信访群众在答复结果达不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后,会不屑于信访工作人员的解释,直接向上一级或者越级去信去访。

 (三)无法回避的问题是预测预警不及时。难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苗头性的信访问题一直是造成基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被动的一个难点。基层所队日常工作面广量大,长期的连轴转状态致使民警无暇顾及某一执法活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时群众的一句“我马上去告你”也引不起民警的警觉。“有事找 110”的既定思维也是成因之一,群众错误地认为公安机关就应该什么都管,将民警“这项工作不归公安管辖”之类的回复视作不作为的表现,从而去信访投诉,民警自然难以发现此类潜在的信访问题。同时,少数民警“信访工作只是信访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也导致公安机关不能及时预测预警信访问题,对在基层工作中发现的信访问题置若罔闻。

 (四)难以发现的问题是智慧警务待建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智慧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智慧警务”已不是新鲜名词,信访工作也不例外。近来年,沿海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坚持让“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率先研发“执法服务自助系统”,植入公安公众号,群众可在手机上直接完成信访投诉的所有步骤,同时可实时咨询或查询信访过程和结果,着力打造“掌心上的信访”,取得了明显成效。与他们相比内地基层公安机关智慧信访警务建设还未深入人心,亟需加强。

 二、信访工作与“ 枫桥经验” 的辩证关系 信访工作及其雏形在我国历史悠久,经历发展演变,但其本质是以民为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枫桥经验诞生于新中国,历经新时期、新时代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至今日愈发弥足珍贵,已经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和信访工作虽然侧重点不一,但都是做群众工作,殊途同归,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也 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治国手段。

 (一)两者的核心精神不谋而合。“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不断创新发展,本质在于群众工作,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

 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关键在做矛盾化解工作,关键是依靠群众,实现了社会从控制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重要论述,核心在民,本质就是群众工作,而且也是唯一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群众工作。两者的内核都是群众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枫桥经验是信访工作的高度概括。枫桥经验来源于实践,从毛泽东同志批示至今已经走过了 57 年时间,枫桥经验的发展根植于时代变化,来源是人民实践。是政府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最后一切为了群众中心思想的体现,也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共同解决问题、消除社会矛盾的方法。特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内涵,更多地是依靠群众参与,依靠多元调解、依靠协会和社会组织,体现了共建、共享、共治思想,是对信访工作“矛盾发现得了、吸附得住、化解得了”的高度概括,也是更高一个层次的信访工作。可以说,枫桥经验为信访工作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法,是信访工作者需要不断创新践行的工作理念。

 (三)信访工 作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

 有丰富的内涵,特别是党建引领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组织参与共治,网上数据跑腿方便群众等等,是社会综合治理中典型经验和旗帜。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是保障维护群众基本利益的一种制度设计。信访工作具有搜集社会矛盾,分解社会矛盾,消化社会矛盾的作用,是对原有正常社会治理框架的一个补充和延伸,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信访工作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枫桥经验的根基。进一步弘扬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三、“枫桥经验”带给信访工作的启示

 “枫桥经验”为什么能够穿越 50 多年历史,历久弥新、历久弥坚,至今光彩依旧?其实原因并不复杂。

 (一)

 “ 枫桥经验” 以人民为中心。“枫桥经验”是人民智慧、人民创造力的产物,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带着泥土的气息、生活的味道。一切为了群众、始终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信访工作的驱动力来自群众,同样需要依靠群众,才能不断创新发展,保持先进性和生命力。

 (二)“ 枫桥经验” 以善治为手段。以良法善治缓解矛盾对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

 以德治为引领,通过乡贤的力量、乡规民约的权威、生活礼俗的教化,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和谐稳定。新时代信访工作,主要解决的是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样需要以善治为手段,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 枫桥经验” 以预防为基点。从源头上防范矛盾风险的产生是“枫桥经验”的一大特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心就是预防。发扬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预防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从安居乐业中得到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于信访工作者来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推动信访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让基层成为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而不是“中转站”。

 (四)“ 枫桥经验” 以数据为支撑。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万物互联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脑袋信息、口袋信息、纸袋信息的采集、应用效果不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公安工作需要。只有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坚定不移走“云上公安,智能防控”道路,才能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因此我们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与信访工作的深度融合,依靠大数据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发展,运用智慧化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四、“枫桥经验”引领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变的是精神和实质,变的是理念、方法和机制。随着时代的变革,“枫桥经验”也必将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信访工作也要主动顺应时代的变革,紧扣时代的脉搏,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天下无访”新理念,践行“最多访一次”,不断与时俱进,创造群众工作新高度。

 (一)牢固树立“ 天下无访” 新理念,全面落实信访责任。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天下无访”新理念,切实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一是主动适应时代变化。信访工作要主动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尤其是信访工作的新要求,把防控信访风险作为第一要务,把依法就近就地化解信访矛盾作为第一责任,规范执法,前移关口,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提升防控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使“天下无访”新理念在中国大地得到体现。二是全面落实阅信接访责任。信访工作具有一般群众工作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群众的意见诉求会主动找上门来,所以信访工作又被称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他们的意见诉求最希望被

 领导看到,落实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工作,实质上就是加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手段。也是信访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体现。三是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要按照上级部署,打好信访 ZD 领域、ZD 群体、ZD 人员化解攻坚战。对于历年遗留的积案要树立“新官要理旧账,现官不留坏账”的理念,基层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要领办化解难度高的“钉子案、骨头案”,特别是“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带头做好表率,全面推动涉警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攻坚化解工作。

 (二)倡导“ 最多访一次” ,构建信访新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敞开大门听取民意,带着感情和责任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深化公安信访“最多访一次”改革,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治理的民心基础。通过防范每一件信访矛盾的发生,通过热情接待每一批来访群众,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实现信访工作“最多跑一次”。一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要继续发扬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不断丰富和拓展“专群结合”的内涵,探索形成以善治为目标,法治、自治、德治、共治相结合的“五治一体”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严格落实诉访

 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晰信访工作职责,解决信访外延过大、工作失范等问题,处理好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确保涉法涉诉信访准确分流,切实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让信访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借势、借船、借力,用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借船出海,用好矛盾纠纷这一平台,用好律师、老娘舅、公安乡贤和警种专家队伍来攻坚化解疑难案件。争取实现“三个标准”:停放息诉为最低标准,让“秋菊”送锦旗为中级标准,让“秋菊”来当“老娘舅”为最高标准。四是全面规范信访秩序。坚持属地管理,矛盾不上交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在信访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好敏感节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三)改进运行机制,提升信访新高度。一是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内网外网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率,做到统一接收、限时办结、应录尽录、规范答复、争取满意,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反映,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让老百姓在指尖上办成事、办好事。加强信访接待场所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把“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推动信访大数据深度运用。强化信息系统数

 据分析研判,强化对历史数据的规律统计、趋势分析,及时发现公安执法和管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信访量大、问题突出、形势严峻的警种和地区及时预警。建立 ZD 信访人员库,分类管理、等级预警,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将 ZD信访人员信息推送至大情报平台,及时掌握信访人员动向。三是提升信访调研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周研判、月分析机制,定期对来信来访情况和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为调研工作提供方向和素材。通过信访调研工作,探索当前公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工作的建议和对策,真正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在决策和推动信访工作中能够有的放矢、准确及时。

篇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信 访 观 察破 解信 访 积 案 化 解 瓶 颈 的几 点 思 考□ 孙 解 生 陈 寿 根摘 要:

 近 年 来 ,中 央 要 求 在 加 大 初 信 初 访 化 解 工 作 力 度 的 基 础 上 , 对历 年 来 积 淀 的 信 访 积 案 予 以 全 力 化 解 ,计 划 用 两 年 时 间 基 本 化 解 现 有 信 访 积案 , 基 本 还 清 历 史 旧 账 。

 本 文 结 合 江 西 省 件 信 访 积 案 化 解 工 作 的 有 关情 况 ,从 信 访 积 案 的 特 点、形 成 原 因 等 方 面 入 手, 探 讨 信 访 积 案 化 解 的 对 策建 议 , 以 期 为 做 好 信 访 工 作 提 供 参 考 。关 键 词 :

 信访 积 案化 解 对 策建 议信 访 积 案,是 社 会 矛 盾 纠 纷 累 积 叠 加 的 集 中 反 映 , 也 是 造 成 近 年 来 信访 总 量 维 持高 位 运 行 的 重 要 因 素 之一, 并 已 成为 影 响 社 会稳 定 的一 个 瓶 颈,长 期 困 扰着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

 着 力 解 决 好群 众 反 映 的 合 理 诉 求 , 有效 提 高 信访 积 案 的 办 结 率 和 息 访 率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社 会 不 稳 定 因 素, 是 新 时期 信 访工 作 必 须面 对 的 重 要 任 务 。

 正 确 认 识 和 处 理 信 访 积 案 , 对 于 做 好 信 访 工 作 、化 解社会 矛 盾、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具 有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 信 访 积 案 的 特 点信 访积 案 是 指 时 间 跨 度 长 、 处 理 难 度 大 、 案 情 复杂 、 久 拖 未 决 的 信 访事 项 。

 认 真 分 析 研 究 信 访 积 案 , 对 于 了 解 其 成 因 并 施 以 对 策 加 以 化 解 具 有 十分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

 笔者 根 据 调 査 统 计 学 原 理 , 逐一 调阅 分 析 江 西 省

 信 访 与 社 会 矛 盾丨 彻 究件 信 访 积案 的 调 处报 告, 进 行 归 纳 比 较 ,发 现信 访 积 案 当 事 人 反 映 的 问 题 和上 访 行 为 主 要 呈 现 以 下 四 个方 面 的 特 点 :一持 续 时 间 长上 访 时 间 长、 次 数 多 是 信 访 积 案 最 突 出、 最 典 型 的 表 现 。一 是 信 访 积案 纠 缠时 间 比 较 长 , 有 的 甚 至年 、年, 甚 至 以 访 为 业 、 访 而 不 休 。

 以江 西 省 为 例 , 上 访 时 间 年 以 上 的 占 总 量 的 年 以 上 的 占 总 量 的年 以 上 的 占 总 量 的 年 以 上 的 占 总 量 的最 长 的 达年 之 久 。二 是 滞 留 时 间 长 。

 从 上 访 频 率 看:

 有 的 年 年 跑, 月 月 访 , 有 的甚 至 天 天 到 信访 部 门 报 到, 带 着 铺 盖 行 李 , 白 天 去 信 访 部 门 上 访 , 晚 上 寄宿 街 头 巷 尾 。

 如 南 昌 市青 山 湖 区 于某 因 劳 务 纠 纷 问 题, 持 续 上 访 时 间 长 达年 , 前 后 进 京 非 正 常 上 访余次 。二)

 停 访 息诉 难一 些 上 访 老 户 所 反 映 的 信 访问 题 错 综 复 杂 、 历 时久 远 、 涉 及 面 广, 加之 部 分 信 访 人 文 化 程 度 偏 低、 思 想 偏 执 、情绪 偏 激, 致 使 陈 年 老 案 沉 渣泛起 , 历 史 问 题 死 灰 复 燃, 信 访 诉 求 老 调 重 弹 。当 前, 信 访 积 案发生 的 社 会 历史 背 景 、 政策 法律 环 境 等 都 发 生 了 较 大 的 变 化, 客 观 上 给 解 决 这 些 信访 积 案带 来 了 很 大 障 碍, 无 形 之 中 增 加 了 停 访 息 诉难 度 。

 从 件 信 访 积 案 中 信访 人 的 文化 程 度 看 :

 信 访 人 属 文 盲 的 占 总 量 的属 小 学 文 化 程 度 的 占总 量 的 属 初 中 文 化 程 度 的 占 总 量 的 属 高 中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的占 总 量 的 初 中 以 下 学 历 占 比 较 大 。三 )

 处 理 难度大随着 社 会 结 构 的 不断 变 化 和 利 益 格 局 的 深 刻 调 整 , 信 访 积 案 引 发 的 矛盾 日 益 呈 现 交 织 化 和 复 杂 化, 常 常 是 合 理 诉 求“捆 绑”着 无理 诉 求 , 现 实问 题“纠 缠”着 历 史 问 题 。

 有 的 有一 定道 理,但 不 符合 政 策 规 定, 难 以 解决 和 落 实; 有 的 合 乎 情 理, 但 由 于 客 观 因 素 , 暂 时 不 具 备 条 件解 决 和 落 实 ;有 的 与 传 统 做 法 相 矛 盾, 基 层 干 部 群 众 抵 触 情 绪 大 , 无 法 处 理 ; 有 的 纯 属 无理 上 访 , 致 使 有 的 信 访积 案 或 难 以 办 结, 或 结 而 不 息 , 或 缠 访 不 止 。

 另 外 ,有 相 当一 部 分 属 于 跨区 域 、 跨 部 门、 跨 行 业 的“三 跨”积 案 , 相 当一 部分 属丨

 信 访 观 察于 人事 分 离 、 人 户 分 离 、 人 事 户 分 离 的“ 三 分 离 ”积 案, 协 调 处 理 的 难 度 非常大 。

 在 件 信访积 案 中 ,“ 三 跨 三 分 离 ”的 信 访 积 案, 占 总 量 的 。四 )

 社 会 影 响 大有 的 信访 积 案 当 事人,因 多 次 信 访未 达 到 目 的 , 导 致 上 访 行 为 冲 动 、情 绪 偏 激 , 有 的 甚 至 散 布一 些 对 现 实 不 满的 言 论 , 有 的 编造一 些 使 人同 情 的言 语 , 博 得一 些 不明 真 相 的 人 的 同 情, 有 的 跪 地“喊 冤 叫 屈”, 或 挂布 扯 幅,故 意 招 惹 群 众 围 观 , 不 仅 影 响 党 政 机 关 正 常 工 作 , 而 且 在 社 会 上 造 成 极 坏 影响, 甚 至 对 社会造 成危 害 。二 、信访 积 案 的 成 因 分析信访 积 案 的 成 因 是 多 方 面 的, 是 社 会 历 史 发 展 阶段 产 生 的一 种复 杂 的产 物, 归 纳起 来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受 利 益 调 整 驱 动 , 信访 群 众 要 求 过 高随 着 社 会 不 断发 展 和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 受 社 会 利 益 调 整 驱 动 ,一 部 分 利 益 主 体 为 追 求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获 取更 多 的 社 会 资 源 开 始 了 激 烈 的 竞争, 诱 发 诸 多 社会 问 题, 大 量 矛 盾 纠 纷 以 信 访 的 形 式 出 现 。

 受 利 益 调 整 驱动, 信 访 群 众 要 求 过 高。

 其 中, 尤 以 拆 迁 补 偿 、民 生 保 障 、 企 业 改 制 等 方 面的 信 访积 案 占 比 较大 。二)

 受 政 策 法规 局 限 , 信 访 积 案 难 以 化 解主 要 表 现 在 有 些 政 策 存 在 连 续 性 和 延 伸 性 的 缺 陷 ,出 台 间 隔 时 间 短 、差 距 大 、 碰 撞 多 ; 部 分 属 于“三 跨 三 分 离”案 件 , 情 况 错 综 复 杂 , 协 调处 理难 度 大, 难 以 对 该信访 问 题 进 行 复 査 复 核 终 结 现 有 的 无 条 件 劝 返 机 制 不 健全 , 容 易 产 生一 些 负 面 影 响, 诱 发 个 别信 访 人不 断 越 级 上 访 ;由 于 时 间 跨 度长 、 人 事 变 更 多,当 事 人 往 往 无 从 寻 找, 证 据 资 料 和 信 访 积 案 细 节 问 题 难 以核 查 核 实, 导 致 办 结率 不 高 , 如 世 纪年代 被 精 简 回 乡 人 员 要 求 落 实待遇 问 题 等 。三)

 责 任 意 识 缺位 , 解 决 信 访 问 题 不 力部 分 基 层 干 部 主 观 上 对 信 访 工 作 认 识 不 到 位 , 认 为 抓 信 访 太 牵 扯 精 力,

 0信 访 与 社 会 矛 盾謝 定把 信 访 工 作 与 经 济 发 展 对 立 起 来 , 极 个 别 干 部 甚 至 视 信 访 群众 为“洪 水 猛兽”与“刁 民”, 导 致“历 史 遗 留 问 题 不 愿 管 , 无 理 访 难 解 决 没 法 管 , 缠 访户 不停 访 难 息 诉”等 现 象 的 发 生 。

 有 的 对信访 群 众 的 合 理 诉 求 采 取“ 稀 泥 抹光 墙” “敷 衍 了 事”的 态 度, 只 是一味 地 采 取 劝解 工 作, 不 能 深 人 到 整 个 信访 事 件 当 中, 分 清 个 中 缘 由, 明 辨 是 非 曲 直, 简 单 地 认 为 只 要 信 访 人不 再 上访 就 万 事 大 吉, 重“劝 返”轻“解决”, 造 成“屡 劝”一“屡 接”一“屡 访”的 恶 性 循环 ,久 而 久 之 成 为“信 访 积 案”。

 部 分 工 作 人 员 的 素 质 和 水 平 与 新时 期 信 访 工 作 的 要 求 存 在 较 大 差 距 , 无 形 之 中 增 加 了 积 案 化 解 的 成本 。四 )

 思 想 认 识 存 在偏 差 , 信 访 人 重 复 访 不 断有 些 信 访 当 事 人 不 能 从 信 访 事 件 的 实 际 情 况 出 发, 诉 求 过 高 , 超 出 了解 决 问 题 的 实 际 标 尺 , 甚 至 故 意 夸 大 事 件 的 真 相 , 造 成 是 非 难 辨 , 导 致久 拖不 决 。

 部 分 信 访 人 法 制 观 念 淡 薄 , 认 为“法 不 责众”,存在“大 闹 大 解 决 、小 闹 小 解 决 、 不 闹 不 解 决”的 错 误 心 理; 有 的 片 面采 取择机 上 访, 通 过 以 上压 下 信 访, 促 使信 访 问 题 尽 快 得 到 解决; 有 的 认 准 信“访”不 信“法”, 即使 信 访 事 项 已 经 或 者 正 在 进 入 司 法 渠 道, 仍坚 持 上 访 。三 、 化 解 积 案 的 对 策 建议信 访 积 案 是 社 会 活动 及 信 访 工 作 中 客 观 存 在 的一 种 特定 产 物 , 化解 信访 积 案是一项 系 统 工 程, 又 是一 项 极 为 艰巨 的 工 作 。

 化 解 信 访 积 案, 关 乎信访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因 此, 我 们 要 紧 紧 围 绕 大 局 认 清 形势 , 在 战 略 上 按 照 改革、 发 展 、 稳 定 的 思 路 来 谋 划 , 在 战 术 上 按 照 稳 定 、 发 展 、 改革 的 次 序 来 推动 。

 从 源 头 和 机 制 上 着 手, 切 实 解 决 问 题 、 化解 矛 盾、 理 顺 情 绪, 努 力 减 少积案“存 量”、 遏 制“增 量”。一)

 注 重 源 头 , 在 初 信 初 访 上 求 化 解防 止 产 生 信 访 积 案 最 根 本 的 就 是要 重视 做 好 初 信 初 访 工 作 , 要 增 强 责任 意 识 , 实 行 初 信初 访“首 办责任 制”, 耐 心 听 取 群 众 诉 求 , 建 立 资 料 台 账 ,分 类 落 实 责 任, 对 合 理 诉 求 可 以 解决 的 , 要 明 确 责任 单 位 ,不 能“踢 皮 球”,防 止 小 问 题 拖 成 大 问 题, 拖 成信 访 积 案 。

 要 定 期 排 査 , 见 微 知著 , 尤 其 是 要

  I 信 访 观 察密 切 关 注 企 业 改 制 、 房 屋 拆 迁 、土 地 征 用 等 领 域 的 信 访 突 出 问 题 , 对 可 能 引发 的 社 会 矛 盾 , 制 定 周 密 的 重 大 项 目 信 访 风险 评 估预 案 , 优 先 考 虑 和 保 护 好群 众 的 合 法 权 益, 坚 持 调 处 在 问 题 激 化 前,回 访 在 问 题 复 发 前 , 防 止 矛 盾 扩大 、 演 变 和 升 级 , 全 力 把 问 题 解决在初 信 初 访 中 。二)

 以 人 为 本 , 在 解 决 问 题 上 求实 效化 解 信 访积 案 要 从 群 众 最 现 实 、 最 直 接、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抓 起 , 其 核 心就 是 解决 信 访 人 的 合 理 诉 求 , 实 实 在 在 为 信 访 群 众 解 决 生 产 生 活 中 的 实 际 困难 , 让 信 访 群 众 切 身 感 受到 党 和 政 府 的 关 怀 和 温 暖 , 共 享 改 革发 展 成 果 。

 对通 过 信 访 渠 道 反 映 出 来 的 有 道 理 或 部 分 有 道 理 的 问 题 ,以 前 处 理 时 暂 未 查 清事 实 的, 要 重 新调 査 核 实 认 定 , 本 着“宜 粗 不 宜 细 、 宜 宽 不 宜 严”的 要 求,在 不 违 背 法 律 、 政 策 的 前 提 下, 灵 活 变 通地 处 理,以 情 感 人 , 以 理 服 人 。三 )

 齐 抓 共 管 , 在 协 同 作 战 上 求 合 力化 解 信 访 积 案 单 靠 某 个 部 门 或 某一 方面 的 力 量 显 得 单薄, 难 以 奏 效,必 须 领 导重 视 、 上 下 联 动 、 左 右 协 调 、 综合 施 治 。

 要 坚 持 和 完 善领 导 干 部 接访 、下 访 、 约 访 制 度 , 努 力 畅 通 领 导干 部 与 群众 沟 通 对话 的 渠 道, 切 实 推 动信 访 工 作 关 口 前 移 、重 心 下 移 , 为 化 解信 访 积 案 创 造 条件 , 夯 实 基 础, 提供保 障 。

 要 充 分 发 挥 信 访 在 化 解 信 访积案 中 的 协 调 、 督 促 、 推 动 作 用, 针 对 信访 人 没 有 停 访 息 诉 的 实 际 情 况, 从 政 策 法 规、 信访积 案 产 生 的 历 史背 景 以 及信访 个 性 、 特 点 、 生 活 环 境等 层 面 和 角 度 , 全 面 分析 积 案 成 因, 找 准 症 结 ,坚 持 将 依 法 按政 策办 理 与 特殊 个 案 特殊处 理 相 结 合 , 将 解 决 信 访 人 的 合 理 诉求 与 解 决 思 想 问 题 相 结合, 将 综 合 运 用 政 治 、 行 政 、 法 律 与 人 文 关 怀 相 结 合的 要 求 , 有 效 解 决 问 题 , 缓 和 情 绪 ,消 除 积 怨, 促 使 信 访 人 停 访 息 诉 。

 同时 , 还要 巧 借 社 会 管 理 、 联 动 调 处 的 功 能 , 实 现 人 民 调 解 、 行 政调 解 和 司 法调 解 的 有 机 对 接 。四 )

 依 法 办 理 , 在停访 息 诉 上 求 突 破化 解 信 访 积 案 应 遵 循“保 护合 法 上 访 、 控 制 无 理 上 访、 规劝 非 正 常 上访、 惩 戒 违 法 上 访”的 理 念 , 对 信 访 积 案 甄 别 界 定 后 , 依法 依规 进 行 处 理 。要 区 分 情 况 , 分 类 处 理 , 对 上 访 老 户 反 映 的 合 理 诉 求, 要 做 到 沉 下 心 认 真 对

 0信 访 与 社 会 矛 盾丨 浦待, 努 力 解 决 , 保 护 合 理上 访 。

 对 信 访 事 项 已 处 理 复 查 到 位 , 上 访 者 仍 提 出过 高 要 求 的 , 按 照 受 理 答 复 、复 查 、 复 核 的 三 级 终 结 处 理 程 序 依法 予 以 终结 , 对 终 结 后 信 访 人 仍 坚 持 上 访 的, 要 加 大 思 想 教 育 和 疏 导 稳 控 等 后 续 工 作力 度 , 达 到 控 制 无理 上 访 的 效 果。

 对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 的 无 序 上 访 , 要 进 行批 评 教 育 , 严 肃指 出 其 行 为 的 错 误 和 危 害 , 规 劝 其 通 过 合 法 的 途 径 、 理 性 的方 式 表达 诉 求, 维 护 自 身 的 合 法 权 益 。

 对 采 取 过 激 行为 违 法 上 访 的 , 要 注 重搜 集 证 据 依 法 处 置 。

 同 时 , 要 加 大 政 策 法 规 宣 传 力 度 ,引 导 群 众 摆 正 国 家、集 体 、 个 人 三 者 的 利 益 关 系 , 逐 步 建 立“依 法 、 逐 级 、 理 性 、 有 序”的 信 访新秩 序, 力 求 做 到 信 访 事 项“件 件 有 人 办 、 桩 桩 有 人 管”。作 者 简 介孙 解 生, 江 西 省 信 访 局 副 局 长 ,陈 寿 根,江 西 省 信 访 局 业 务 指 导 处 干 部。丨

篇五: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xx 区组建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课题调研组。调研组从 xx 年 5 月起,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先后走访了 xx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各单位自 xx 年以来受理和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基本情况的汇报,对涉诉信访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讨论和研究。对课题涉及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取得了新的成果。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自xx年以来,xx区政法机关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xx件,其中,法院 xx 件,检察院 xx 件,公安局 xx 件。xx 年以来,全区无涉法涉诉信访造成较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信访总体形势向好可控。

 (一)初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从 xx 年起,按照重庆市统一要求,初步进行了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政府信访部门不再受理、交办、办理,不再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统计数据。在 xx 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坚持以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为目标,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据区委政法委统计,xx 年以来,公检法司共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x 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信访稳定秩序。

 (二)涉法涉诉信访量总体呈 下降趋势

 各政法机关立案受理的标准严格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诉访分离的原则执行,对未穷尽法律途径的信访,不作为涉法涉诉信访认定。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登记的涉法涉诉信访剔除法律咨询等其他来信来访后,信访量呈下降趋势,法院系统反映尤为明显。xx 年,xx 区法院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共登记来信来访 x 件,经过筛选,被认定为涉法涉诉信访数量仅为 x 件,占 9%。

 (三)各政法机关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践中履职到位、措施有力

 xx 区法院在工作中以化解问题为导向,从改善司法作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部门考核,在化解过程中做到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合力诉求解决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稳控措施落实到位“五到位”,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xx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控申监督职能,坚持对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加强对重点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xx 区公安局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制度,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建立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办结制度,及时解决处理涉法涉诉案件。xx 区司法局加强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并以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积极动员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过“便民为民”的工作理念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x 人次,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x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 xx 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仍然较大,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多有存在。其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缺乏信息共享平台,重复受理现象大量存在。从 xx区委、区人大到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均有相应的信访工作机构,归口不一。在受理、导入环节,因信访人采取多渠道反映问题,造成多部门同时受理、办理,由于未能及时沟通信息,因而容易出现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的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二是对违法信访打击力度不够。多年来,对信访人一味强调“妥善”处理,哪怕部分信访人采取发表威胁言论、缠闹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等违法信访行为,基于处理违法信访的机制未能有效形成,各个机关之间缺乏配合,未能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情形及时予以打击,从而助长了缠闹访的时常发生。

 三是大量实施困难 救助没有起到应有的正面效应。xx区法院近三年来对 x 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司法救助 x 万元(不包含干警出差、提高信访人低保待遇等隐形开支)。部分信访人通过闹访得到法外利益后,容易反复闹访,同时也给其他信访人造成“有闹有得”的错觉。如江某一案,不同单位从 1969 年起曾先后 x 次对其进行困难救助,但信访人仍不息访;刘某信访一案,信访人用完救助金后违背息访承诺,重复信访。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终而不结”问题突出。按照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处理认定办法,经市高法院作出终结认定处理的信访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对案件进行统计、交办、通报。而事实上还存在对已终结的信访案件重复登记、交办现象,形成事实上的“终而不结”,信访终结制度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如邬某一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市、区仍时有交办函件,其坚持认为“还有希望”,继续上访。

 (二)司法机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有的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办案不认真,没有深入了解,没吃透案情,在适用法律方面不准确,案件办理不严谨,执法过程有失公允,导致当事人不服,引发上访。

 二是政策性较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度较大。从xx 区法院统计 x 件涉诉信访案件看,有 x 件是涉及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房屋征收、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特定时期计划生育等政策性较强的案件,这些案件如仅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作出处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且对政策执行有一定冲击。如刘某芳一案,因 1978 年结扎手术造成后遗症,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从切实化解矛盾出发,与区信访办、计生委等共同商定,达成调解协议予以补偿,但信访人至今仍未息访。

 三是执行难问题成为涉法涉诉信访的因素之一。由于部分被执行人员生活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少数被执行人采用隐匿、转移财产和拖延等手段干扰阻碍执行,甚至一走了之等,执行难引发的信访问题时有发生。

 (三)诉访难分离现象始终存在

 一是群众对“诉访分离”的认知度不高, “信访不信法”。一方面群众认为信访“成本”低,本来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偏要采取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另一方面是封建“青天大老爷”传统思想作祟,信访人认为领导和部门的级别越高,信访声势越大,越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是诉访分离制度实施不到位。一方面是有的信访工作人员还存在对涉法涉诉信访概念不清,对分离标准把握不到位的现象,对已经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案件没有采取必要的疏导。另一方面因为上级部门信访信息未及时跟进更新,仍然对正在走法律程序或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救济的案件进行交办和转办,甚至还有要求下级机关对正按法律程序办理或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限期办结化解的情况。

 (四)现行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

 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再审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任何司法机关与司法工作人员都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包括上访意见,并妥善处理。这些规定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三大诉讼法都没有对当事人的申诉权利给予实质性的限制,特别是对申诉次数没有给予明确限制。在实践中,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终审判决固定下来,但在事实上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使当事人产生始终都有申诉改判机会的念头,不愿息诉罢访,当事人随时有可能提出申诉而进行再审或调整,涉诉信访由此产生。

 二是信访立法缺位。目前我国还没有《信访法》,《信访条例》只具有大方向的指导,在老百姓遇到事情要上访时,其具体操作与原则性的《信访条例》形成了一个矛盾,即信访程序怎么启动、启动后该由哪个部门处理、处理程序、上访多个部门时如何平衡不同的处理意见等等问题就突显出来了。信访立法出现缺位,信访活动无法有序引导,这自然会导致上访乱、处理乱,从而造成工作被动的局面。

 三是政策上的不完善。由于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或政策(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职工下岗、退休人员待遇等)不完善、不配套,或者缺乏连贯性和科学性,致使政策无法执行或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有些问题是体制改革和利

 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原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现在按市场规则运行,部分人员难以适应,从而不断重复信访;还有一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按当时的政策处理是合理的,但情况发生改变,当事人坚持按现行政策重新予以解决,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重复信访。

 三、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诉访分离原则 一是加大对诉访分离制度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都要正确认识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要正确理解涉法涉诉信访,对信访群众应加大诉访分离的宣传,引导信访群众正确分类维权。二是科学界定涉法涉诉信访概念。要站在化解矛盾,促使信访人息访的角度,从产生根源、化解方案、诉求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综合界定。如特定时期的计划生育结扎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案件,信访人主要是对特定时期政策规定不服,想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并非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有错误或瑕疵,解决方案可以考虑由当地党委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信访人帮助,从而化解矛盾。三是把好“入口”,理顺“出口”。对正在法律程序中处理的,告知其依法处理,不作为信访案件处理;对依法可以继

 续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救济的案件,引导信访人依法采取法律途径救济;对已经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案件,做好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访依法办理和依法终结制度

 一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并及时给予答复;二是对于司法程序已经终结、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要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的法律申诉程序解决;三是严格实行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市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建议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件终结通报制度,区委政法委每季度向区委、人大和政府信访部门通报一次涉法涉诉终结案件。各级各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信访法规时,对全国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如何进行终结作出明文规定。

 (三)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

 一是提高破案率。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努力提高破案率,减少因案件不能侦破导致的上访申诉,继续深化案件评查和内部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

 案中存在的不公正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信访案件的产生。二是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审判机关要扩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信,让人民群众能直观感受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依据,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公开听证。要探索建立错案终身追责制度,促使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发生。同时,要穷尽法律赋予的手段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判决的权威。三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坚决防止因正常渠道不通而导致新的上访。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及公信力。建议重庆市检察院恢复控申的初检职能,提高举报线索成案率,完善举报初检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四)坚持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一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适当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

 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坚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成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参与信访律师联动机制。xx 区法院、区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吸收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加入到协调小组中来,形成信访纠纷联动化解的合力,共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

 (五)建立健全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机制

 对信访人非正常上访行为,建议由 xx 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办、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处置机构,明确各个单位在处理中的职责、权利。对非正常上访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公安机关应当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信访部门、事权责任单位、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时跟进思想疏导、法律解释等工作,拘留所等机构做好接收工作,同时,充分保证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救济权利。

 (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合力

 一是建立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监督机制。建立起符合人大特点的信访接待、交办转处、内部工作机构会商及督查

 督办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大与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会商机制。严格坚持信访条例和相关办法规定,在采取相关监督方式时,不直接处理案件,不干预被监督机关正常司法程序。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研,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二是形成司法机关办理合力,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协调机制。建议由 xx 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

篇六: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10 篇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1 今年以来,乡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信访基础工作,聚力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维护了全乡社会秩序。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X 个村 X 起,化解 X 起,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排调工作。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的原则。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群众反映比较突的问题、案件认真分析,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另外,专门设立村庄法庭,为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在基层。

 二、深入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我乡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其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

 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四、强化举措,形成防控结合良好局面 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2

  1、主要承担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3、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工作。

 5、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信访人员的法规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3 去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xx 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去年来,我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学习张云泉等全国先进信访干部和牛玉儒等

 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了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为民服务宗旨。据统计,局党组集中学习 12 次,每人都在学习讨论会上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成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去年来,局党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信访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职能得到整体发挥。去年来,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大胆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干部“三进三访”,即:“进农民庭院、进困难家庭、进信访老户”,坚持做到重信重访户必访、信访老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搞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年底,局安排 3 万元用于困难信访户的帮扶救助。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成员互相沟通思想、党内外互相监督和定期通报情况等项制度,并坚持不懈地抓落实,使党内生活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增强团结,通

 过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互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理解。并且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工作,虚心接受监督。

 (四)开展“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成员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管理工作,限期对暴露出的问题自查自纠。

 二、强化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工作,办信、接访、复查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来,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件(次),同比下降 4%。受理群众来信件,与同期相比增加%。接待来访批 2206 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人次下降%。其中集体访发生 72 批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受理初信 8 件,报结率%。受理初访件,报结率 1%。受理上级督办要信件,报结件。申请复查件,做出复查件。群众越级上访逐年减少,信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督查督办,信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大。去年来,我局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开展了以集中治理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为主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排查梳理了个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这些信访积案均是老大难问题,大多属跨部门、跨乡镇、涉群体的疑难信访件。我局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动态督导案件办理和化解情况。针对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进行实地督办、跟踪督查,提请县领导集中会诊、三堂会审。同时,县财政也专门划拨了万元,作为这次信访积案的化解经费。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个县领导包案信访件现已化解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个重点信访件化解件,正在调处件。列入省级督办的信访积案件,已化解个,三级结终件。

 (三)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安保攻坚战。信访维稳工作是去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信访形势十分复杂,信访态势十分严峻。我局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重点突出。在国庆安保期间,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召开研判会。在国庆信访进入关键时,我县对排查出的重点件,一件一件的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副科级干部来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组成专门信访维稳力量,全力投入国庆安保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渠道畅通,措施得力。8 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下访系列活动,通过县乡两级领导大规模的接访、约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化解矛盾、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取得明显成效。县委、县政府

 领导多人次在信访局参与接访、约访多人次,接待群众人次,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掌握,劝返及时。在进入国庆信访临战状态后,我县派了强有力的驻京工作组,加强了驻京工作。先后派余人到京劝返,成功阻止人次上访,安全带回人次。在做好北京劝返工作的同时,我县还强化了本地稳控工作和处置力度。对无理上访、闹访人员建立了三道防控线,确保了视线内的所有对象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国庆期间,我县共办3 个学习班,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

 三、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信访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信访工作薄弱。下发了 “信访工程五个一”活动文件,结合农村综治八大员建设,我局分阶段实施了“信访工程五个一”工程,镇一级做到乡镇、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门的信访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接待预登记制度。去年来,我县全面实行县领导接待日预登记制度,引导群众对应对口接访。年初,对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引导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与参与接访的县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在平时信访登记时,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群众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信访答复。对于初访情况比较复杂的,上访人要求见县领导的,

 信访局要求其预留电话,每月 14 日电话告知,引导其与对口的分管领导接访。通过切实发挥对口分管领导接访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处访效果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改善信访秩序。去年来,我县领导接访日还没出现过以上的集体上访。去年来,县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批人次,比往年都有大幅度减少。

 (三)信访部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县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回复、回访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年底办信考核中,我县做到不失分。在要信要访督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实行信访事项报结“三见面”制度,严格把好信访事项报结关。注重信访事项的排查、分析和报告。开展了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置重大信访访问题和初信初访。全年来发出《信访通报》12期,《xxxxx 信访》16 期,上报信访信息 26 次。

 总之,去年来,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能坚决执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从全年的信访总体运行来看,相对比较平稳,但也出现一些不正常本文来源:文秘现象,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群众择机访较为严重。二是来县集体上访多。三是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乡镇信访力量较为薄弱,信访调解工作仍需加强。原因有四个:一是上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断通过信访渠道

 来解决问题。二是对信访的期望值非常高,出现相互攀比现象,抱着“小闹不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给政府施加压力。三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事权单位对自身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却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致许多信访问题化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今年,我局领导班子一定会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力以赴抓好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不断开创我县信访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4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中央对加强问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党内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

 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就需要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

篇七: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信访积案化解的对策与建议蔡   勇*(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信访办公室,湖北 潜江 433124 )[摘  要]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信访积案化解是当前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信访积案的特点及成因,结合油田实际,从源头和机制入手,提出了齐抓共管,注重源头;以人为本,灵活化解;加强宣传,规范引导等化解信访积案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   油田企业;信访工作;信访积案[中图分类号]  D63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301X (2016 )

 02 — 0089 — 02   近年来,油田始终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领导包案,化解了一批影响油田和谐稳定的信访积案。但仍有一些信访积案因历史、政策以及信访人自身原因,未得到有效化解,成为影响油田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正确认识和积极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对于做好新时期油田信访工作,促进油田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1  信访积案的特点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 )时间长。上访时间长、频率高是信访积案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纵观近年的信访案件,不间断上访的时间跨度有的达 10 年以上,甚至个别案件长达 20 年以上。这些案件一直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矿区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2 )处理难。某些信访案件,在处理工作中由于案件错综复杂、历时久远、涉及面广以及知情人退休或去世等原因,导致信访部门无法做出回复,处理起来困难重重。3 )影响大。个别信访积案由于涉及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案件长期未得到有效妥善解决,致使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甚至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因此不仅扰乱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企业形象,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4 )投入大。显而易见,信访积案在长期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不仅会耗费信访者个人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同时也会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  信访积案的成因2.1  自身原因信访老户因受利益驱使、信访诉求过高以及法制意识低等原因,导致信访积案形成且长期化解不了。具体表现有:一是有些上访者不明政策,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所提诉求过高,超出了政策底线。二是部分上访老户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认为“法不责众”,面对问题无法自制,采取过激行为以致触犯法律。三是有些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进入司法审理程序,信访人唯恐有变,仍会坚持上访。四是法院对个别信访事件已做出判决,因其所做判决未能达到信访者期盼的结果,信访人仍会坚持上访,更有甚者召集众亲属进行闹访,给信访部门施压,要求案件改判。2.2  政策原因一些信访积案未得到化解,原因之一是涉及政策的连续性、延伸性和时效性等方面。例如,有的政策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制定的,仅仅适应于当时实施。显然,由于其出台的特殊性,必然会造成政策的连续性和延伸性不足。又如,有的政策由于其时效性,在当时情况下是合情合理的,群众普遍能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相比之下,原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利益分配等方面必定会与现实产生一定的差距。2.3  工作原因一是对政策的领悟和执行不力。有的基层干部由于不能完全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在工作上随意性较大,同等条件下,在利益分配时不能一把尺子到底,造成利益分配不均,从而导致群众不断上访。二是惰性心理滋生。少数单位认为化解信访积案太浪费精力,导致了“历史遗留问题不愿管,无理访难解决没法管”等现象。三是信访工作不认真、不彻底。有的单位对信访老户合理诉求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不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不能深入整个问题当中进行调查研究,简单地认为只要信访人不再上访就江 汉 石 油 职 工 大 学 学 报  2016 年 03 月   Journal of Jianghan Petroleum University  of Staff and Workers  第 29 卷   第 2 期* [收稿日期] 2016-01-23[作者简介]蔡勇( 1977- ),男,大学,政工师,主要从事信访工作。

 是工作做到位了,认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形成了“屡劝”、“屡接”、“屡访”的循环状态。3  化解积案的对策建议信访积案是社会活动及信访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特定产物,化解信访积案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更关乎信访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因此,要从源头和机制上着手,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减少积案“存量”,极力遏制“增量”。3.1  齐抓共管,注重源头化解信访积案单靠某个部门或某一方面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首先,要坚持领导包案,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到基层下访和与重点人约访,厘清信访诉求主题。通过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综合施治,为化解信访积案创造有利条件。其次,要认真全面分析积案成因,从法律、法规、政策角度入手,研究积案产生的历史背景,针对信访人个性、特点、生活环境等层面和角度,找出症结,因案施策。第三,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理与特殊个案特殊处理相结合,坚持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坚持运用政治、行政、法律、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法,有效解决问题,缓和情绪,消除积怨,促使上访老户息访、罢诉。第四,一方面要巧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推动信访积案的化解;另一方面要做好初信、初访,严格首办责任,落实化解责任,全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这也是防止产生信访积案最根本有效的做法。3.2  以人为本、灵活化解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依规是准绳,灵活处理是“窍门”。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单位)抓紧解决。二是对群众诉求合情、合理但无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要抓紧促使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订对策,从而使问题得到更快解决。三是对不合法、不合理又持续上访的,要表明政策规定底线,让其自己衡量。要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直到解决信访者的思想根源问题。四是对案情复杂的问题,可适当组织安排信访事项听证会,联合“把脉”,促使问题得到解决。3.3  加强宣传,规范引导一是规范信访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大家依法逐级走访,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严格按程序接待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群众逐级反映问题、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信访干部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信访干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上访老户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找到妥善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严肃制止无理上访和过激行为,依法对滋事违法事件进行处置。尤其是对个别想通过以闹谋利的上访人员,要依法给予惩处,维护国家法律、政策的严肃性。4  结束语综上所述,化解积案一定要结合实际,坚持合情、合理、依法、依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多与信访人沟通协商,创新思路、优化做法,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想方设法推动积案化解,才能减少企业成本的支出,维护油田的和谐稳定。[参考文献][1 ]国家信访局 .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法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Z ] .2014-05-01.[2 ]陶先文 . 企业信访工作概论[ M ] . 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Solutions to Backlog for handling people's complaints expressed in letters or visitsCAI Yong(Complaints Office of Jianghan Oilfield Company , SINOPEC , Qianjiang , Hubei , 433124 , China )Abstract :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means the protracted petitions that are complicated and hard to be handled.Thispaper analyzes characteristics and cause of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combining with the reality  of Jianghan Oilfield.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resolve such backlog.Key words :

 Work for Handling  Public Petitions ;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 Harmony  and Stability[责任编辑   李伯珍]0 9  江 汉 石 油 职 工 大 学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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