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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10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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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10篇

篇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021 年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源头管控安全风险,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责任制。

 2 2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

 3 3 、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 年 1 月 18 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3.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2018 年 1 月 24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第二次修订)

 4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完善。

 4.2 各单位及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实施本制度。

  5 5 、总则

 5.1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

 5.2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5.3 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4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责。

 6 6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6.1 各职能部门通用职责(质检部门、销售部门等)

 6.1.1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

 6.1.2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积极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6.1.3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要求。

  6.1.4 负责本部门消防设备设施等应急设施、器材的维护。

 6.1.5 全面负责所属范围内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 6.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6.2.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2.2 贯彻执行国家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6.2.3 统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2.4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6.2.5 组织、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2.6 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2.7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领检查小组进行工作。

  6.2.8 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

 6.2.9 组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估及防护措施的制定。

 6.2.10 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6.2.11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落实措施。

 6.2.12 任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3 6.3 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6.3.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审核各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

 6.3.2 参与本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3.3 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6.3.4 组织或者参与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3.5 监督本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6.3.6 监督检查本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3.7 督促落实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6.3.8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3.9 组织或者参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6.3.10 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研究分析本企业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6.3.11 负责领导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所有工作。

 6.3.12 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例会,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宣传推动;督促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班前班后会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6.3.13 督促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并组织各部门、车间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具体工作,确保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6.3.14 负责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及评估修订工作。

 6.3.15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5 6.5 办公室职责

 6.5.1 对新入厂的员工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车间、部门。

 6.5.2 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5.3 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6.5.4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劳保用品配备标准》等规定,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5.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保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

 6.5.6 建立健全职工三级教育档案、职业健康档案,一人一档。

 6.5.7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5.8 积极参与指导协调各部门作业活动及设备设施风险点的排查、统计、风险等级确定、管控措施落实和管控清单的编制等工作。

 6.5.9 协助安全科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进行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6 6.6 财务部职责

 6.6.1 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

  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测支出; (9)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6.2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审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防高温饮品及保健食品的经费支出合理使用情况。

 6.6.3 审查本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查,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6.6.4 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入,把安全生产纳入管理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情况,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监督检查本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6.5 负责分管各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责任以外分管范围直接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正意见。

 6.6.6 参与本单位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6.6.7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6.8 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费用的具体落实工作,在工资中予以扣除或增加。

 6.6.9 负责“双重预防体系”相关费用的支出,并对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

 7 7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 7.1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 XX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并授权 XX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7.1.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1.2 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7.1.3 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7.1.4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7.1.5 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7.1.6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1.7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1.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1.9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7.1.10 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7.1.11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7.1.12 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7.1.13 领导并全面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对“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予以部署,安排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负责区域内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及计划、组织、实施、汇总等过程工作。

  7.1.14 组织并参加隐患治理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1.15 对各区域“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7.1.16 组织“双重预防体系”评估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工艺、设备变更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对“双重预防体系”进行修订。

 7.1.1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7.2 主要负责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 XX )

 主要负责人 X XX 协助总经理 X XX 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7.2.1.严格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7.2.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导执行。

 7.2.3.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2.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7.2.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7.2.6.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2.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7.2.8.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可视化、信息化、智慧化平台以及风险管控自动辨识、自动报警、自动切断系统建设。

 7.2.9.组织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2.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7.2.11.每季度一次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2.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对全员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并张榜公布。

 7.2.13.服从安全生产驻点包保人员管理。

 3 7.3 财务负责人(经理)职责

 (财务经理 XX )

 7.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7.3.2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的有效实施。

 7.3.3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

 7.3.4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生生产投入计划,并按规定预提与核销。

 7.3.5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方向,保证资金能做到专项专用。

 7.3.6 检查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是否正确。

 7.3.7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与培训。

 7.3.8 负责“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中奖惩费用的具体落实工作,在职工工资中予以扣除或增加,并统计记录。

  7.3.9 负责“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中相关费用的支出,对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予以详细记录。

 4 7.4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 XX 、 XX )

 7.4.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4.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4.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4.4.落实安全生产可视化、信息化、智慧化平台以及风险管控自动辨识、自动报警、自动切断系统建设。

 7.4.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7.4.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

篇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9 月 月 1 1 日起,必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各岗位最新安全履责清单

  9 月 1 日,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我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 年公布施行,曾于 2009 年和 2014 年两次修正。与消防、交通等专门性安全生产法律相比,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一、建立“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 党和政府一直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党的领导和“一岗双责”等要求,很早就写入“红头文件”,新安全生产法此次正式写入法律条文中。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很早就已经写入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将其提升到了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高度。

 安全生产监管经历多次变动,最近一次调整是应急管理部门取代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从“九龙治水”到“叠床架屋”,“条块”“统分”争议始终没有停止。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政府管“总”和部门抓“管” 政府管“总”。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由安全生产法第八条一分二,上至国务院下到街道办,更突出政府的宏观职能和监管工作部门职能。

 部门抓“管”。新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了 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与政府工作部门的“安全监督”,彼此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工作。

 安全生产的权力和责任的公开。新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 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既要盯住负责人,也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责机构和专责人员的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行政违法行为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作出规定。

 妨害安全装置类的行为。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增加两款,即第三、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 其正常使用。” 拒不改正类型涉及多个条文。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上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单位从只“管人”到要“管心”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从业人员的义务。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鼓励”或“应当”投保“安责险” 参加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新安全生产法保留了原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鼓励”或“应当”投保。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不履行投保“安责险”的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法信息的部门联通和社会公开 举报制度规定更加明确。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

 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八、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民事赔偿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新旧对比可知,新安全生产法已经将索赔对象“向本单位”予以删除。例如,受伤害的从业人员,可以直接向承保“安责险”的保险公司直接索赔。

 九、新增安全生产类“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检察公益诉讼就是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近年来,消费、环保等领域的公益诉讼较多。

 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些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以经济处罚代替责任追究、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新安全生产法新增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十、加大对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 加大对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目前,我国各类功能区的规模和质量发展迅速,聚集了大量企业,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各类功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难题,一些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各类功能区监管体制不够健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政企不分、条块交叉、职责不清、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

篇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乡 镇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 清单

 一、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学习并贯彻执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向镇党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 2 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

 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1 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 4 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镇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 为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

 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的“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四、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催办落实。

 2.综合调研督查责任:围绕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指导工作。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3.承担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方面文件、文稿的校核、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

 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任考察范畴。

  2.指导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的选任工作,优先配备具有安全监管知识的人员。

 3.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纪委

  1.参与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整个事故调查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3.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协调指导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政府授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妇联 1.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调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涉

 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学区督导办公室

  1.负责全镇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实验室药剂的存储、使用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教室、公寓宿舍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5.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

  1.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对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农村人饮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道采砂、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审查重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

 3.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政办公室

  1.严格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2.健全安全生...

篇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乡 镇镇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目标、责任清单

  2 职务

 乡镇党委书记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导、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决策的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 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本级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监管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具体问题;

 (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对本乡镇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八)根据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安委会临时交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履

 职

 目

 标

 清

 单

 (一)全力守住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三条底线”: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②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③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有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最大限度遏制辖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上一年度。

  3 履

 职

 责

 任

 清

 单

 (一)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2 2 次党委会议或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并将研究的具体内容、解决的具体问题及落实情况形成记录;

 (二)支持本级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监机构人、财、物等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督促本级政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案、督查检查方案、宣教培训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等工作方案,并严格把关,督促实施(其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不得少于 1 1 次;

 (四)每月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 2 2 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定人定责,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闭环;

 (五)每季度至少听取 1 1 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其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形成记录;

 (六)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及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七)督促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内风险点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 措施 ;

 (八)每半年至少向县安委会递交 1 1 次书面述职报告;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职务

 乡镇长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 任,指导、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足额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和一线操作手;

 (九)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对本乡镇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十)根据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安委会临时交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 履

 职

 目

 标

 清

 单

 (一)全力守住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三条底 线”: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②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③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有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最大限度遏制辖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上一年度。

 履

 职

 责

 任

 清

 单

 (一)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2 2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部署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支持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安监机构人、财、物等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牵头制定本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方案、 督查检查方案、宣教培训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等工作方案,并严格把关,督促实施(其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辖区村社干部、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不得少于 1 1 次;

 (四)每月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 2 2 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定人定责,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闭环;

 (五)每季度至少听取 1 1 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其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形成记录;

 (六)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及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七)牵头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内风险点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 措施 ;

 (八)每半年至少向县安委会递交 1 1 次书面述职报告;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职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5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一)承担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的领导责任,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协助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协助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协助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召 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协助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八)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完善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 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十)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乡镇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抓好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组织完成党委、政府临时交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履

 职

 目

 标

 清

 单

 (一)全力守住分管行业(领域)、 联系村(居)

 安全生产工作“三条底线”: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②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③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有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最大限度遏制行业(领域)、联系村(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般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上一年度。

 履

 职

 责

 任

 清

 单

 (一)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2 2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 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部署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开 (二)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2 2 次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本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方案、督查检查方案、宣教培训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等工作方 案,并协助实施(其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辖区村社干部、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不得少于 1 1 次;

 (四)每月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 2 2 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定人定责,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闭环;

 (五)每季度至少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 1 1 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形成记录;

 (六)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内风险点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 措施 ;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6

  职务

 乡镇领导其他班子成员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做好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

 (四)组织召开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六)组织制定完善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七)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八)组织完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九)各班子成员分管行业及领域参照《中共仪陇县 x xx 镇委员会关于调整x xx 镇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和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仪土委发〔 2019 〕9 9 号文件执行。

 履

 职

 目

 标

 清

 单

 (一)全力守住分管行业(领域)、 联系村(居)

 安全生产工作“三条底线 ”: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②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③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有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最大限度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联系 村(居)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上一年度。

  7 履

 职

 责

 任

 清

 单

 (一)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2 2 次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牵头制定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年度安全生产方案 、督查检查方案、宣教培训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方案)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组织或参与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宣传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村(居)村社干部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 1 1 次,组织或参与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不得少于 1 1 次;

 (四)每月对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 2 2 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定人定责,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闭环;

 (五)每季度至少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 1 1 次开展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的汇报,并形成记录;

 (六)牵头落实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风险点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 措施 ;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职务 党政办主任 安 全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所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

  8

 生 产 职 责 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主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做好机关内部、宗教场所、村级活动阵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推进所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

 (四)协助分管领导召 开分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所管行业(领域)、联系村(居)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解决...

篇五: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dquo; 一岗双责” 目标责任书、清单三篇

  一岗双责责任书 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全镇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如下:

  一、“一岗双责”的范围

  “一岗双责”的范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一)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职责: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

 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 xxx:对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 xxx:对负责的农业资源项目开发、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环境整治、高效农业、动物防疫、农电、农水、农技、农机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 xxx:对分管的分界镇区和长生社区建设的重点工程的安生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 xxx: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对分管的建筑疏浚、质监、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 xxx:对负责的工业三产、招商引资、镇村闲置低效资产利用盘活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 xxx:对负责的村庄建设、环保、土地管理、国土项目开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人大副主席、人武部长 xxx:对分管的人民武装、机关内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的安生生产。

  纪检副书记 xxx:对纪检、计划生育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组织委员 xxx:对组织、群团、老干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宣传委员陆志军:对负责的宣传、统战、科技、文化、体育、广电、邮政、电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如因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本责任状规定内容随之调整。

  “ 一岗双责” 目标责任书 2

  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支部工作围绕安全保供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物流局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在管理上不断创新。为此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的党内职责和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岗位职责,更扎实的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职责: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

  年 月 日

 XX 局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责任清单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 XX 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 XX 业

 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 XX 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 XX 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

 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 XXXX 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 XX 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

篇六: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 页 共 六 页 乡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会决定对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制定《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真正把推动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主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指南,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 1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 1 次安全生产工作; 4.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

  第 二 页 共 六 页 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主要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9.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 三 页 共 六 页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 1 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 1 次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严格考核; 5.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本级党委和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6.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7.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落实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机制; 8.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监管制度,实施

  第 四 页 共 六 页 动态化监管,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9.领导本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乡镇党委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包括:

 乡镇党委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乡镇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 五 页 共 六 页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五、乡镇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第 六 页 共 六 页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6.每年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篇七: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制定 XX镇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认真遵照清单要求,抓好职责落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季度召开 1 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3、镇党委书记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 1 次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开展公益性、社会化的安全生产文化普及活动,把握安全生产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舆论氛围。

 8、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参考。

 9、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政府镇长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县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 1 次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严格考核。

 5、加大安全生产专项业务费保障,确保对公共安全及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投入。

 6、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5、分管所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党政办

 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和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理顺单

 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工作。

 (二)宣传科教文卫办

 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性、社会化宣传范畴,引导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

 1、社会团体等机构安全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

 2、婚姻、殡葬、救助、收养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负责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敬老院和儿童收养工作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3、慈善、捐助活动安全管理责任:指导有关慈善、捐助等有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济发展办

 1、依法协助上级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电力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指导超市、门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住宿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负责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监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情况,并就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提案建议。

 (六)农机站

 1、负责全镇农用车的载客管理,做好全镇农用机械的登记管理。

 2、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公安交警做好农机在道路行驶方面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配合做好农业机械事故的处理、认定、协调。

 (七)食药所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2、对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范围。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全镇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安监站

 1、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村委、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和专项检查,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上报。

 4、受同级政府委托,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镇属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天保站

 1、林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镇纪委

 1、镇纪委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定期督查,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的调查及处理。

 四、镇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X XX 派出所

 1、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秩序维护和现场处置工作。

 3、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4、根据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二)X XX 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县司法局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配合镇政府、派出所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善后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三)X XX 财政所

 1、负责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及时拨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责任。

 (四)X XX 畜牧站

 1、负责全镇畜牧业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X XX 卫生院

 1、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2、负责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配合镇政府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全镇群众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组织开展疾病监测、XX 九年制学校学生健康体检。

 4、负责各类疾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XX 镇九年制学校及 XX 幼儿园 1、负责所辖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安保人员参加安全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2、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协调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避险能力。

 3、加强生物、化学试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篇八: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双责责任书

  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本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2 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部门、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

 故现场。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副镇长、包村(居)委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 3 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辖区“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六、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7]17 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 11 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庆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__________

  分管工作领导(签字):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本篇二

  在新的年度工作中,我们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领会党的及十八届*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要学习、贯彻好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关于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抓好本中心、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为公司改革、创新、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凝心聚力的良好环境。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中心、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由党总支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二、责任内容

  1.在抓好所辖中心、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负责所辖中心、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和精神宣贯工作,及公司廉政等方面制度如:《商业道德准则》、《廉洁自律条例》在所辖中心、部门的教育和宣导工作。

  2.负责及时制止和纠正所辖中心、部门人员违反《快乐购商业道德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之行为;积极协助纪检等内控部门对违反《九不准》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3.及时上报违规违纪事件,不得隐瞒、包庇违纪行为,更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

  4.中心、部门在本年度发生违反公司廉政制度的行为,取消相关参评先进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和追责。

  中共_____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人:__________

  “一岗双责”承诺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本篇三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教

 体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幼儿园安全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与本园安全管理目标相适应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接送幼儿车辆、消防安全、幼儿健康等八大台账。并认真执行。建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园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周”和“安全月”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全面落实教职工“一岗双责”全员帮包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制定本园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全面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把“三防建设”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保卫能力和防范水平。

  六、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按规定做好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负有启动应急预案和决定权和指挥权,确保第一时间 30 分钟内准确及时上报教体局值班室和安全办,把握好舆情,并组织好救援安抚工作。

  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建立安全隐患随机排查与真该台账。坚持每月第一星期及开学前对所有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师幼安全。建立幼儿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八、加强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积极联系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幼儿园周边文化市场,及时清理幼儿园周围游商摊点和非法建筑,严防高危人员,优化育人安全环境。

  九、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评价体系,并做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师幼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安全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个性任务。

  十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园长:__________(签字)

  20_____年_____月

篇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dquo;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元卫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风险环节

 存在问题

 具体举措

 时序进度

 1

 强化责任担当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工作中。

 懒政怠政

 1.对岗位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2.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格。

 3.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1.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全年

 2.协助上级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每半年向主要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将安全生产作为最大政治抓严、抓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

 求。

 2

 严格教育管理

 学习、教育常态化

 精神懈怠

 1.理论学习不深入。

 2.教育管理效果不好。

 1.全年至少上 1 次党课

  全年

 2.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3.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3

 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党内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消极腐败

 “ 三 重 一大”重要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不严。

 1.监督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监督“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工作规则等情况。

 全年

 2.监督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情况。

 3.每年对分管单位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督促指导、检查,听取 1 次情况汇报。年底向上级部门汇报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每年对分管单位至少开展 2 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密切站稳群众脱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1.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每全年

 联系群众

 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切实转变作风

 群众

 义。

 年深入基层累计时间不低于 1 个月。

 2.了解职工诉求,关心职工疾苦,协调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认真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5

 带头执行规定

 坚持原则、标准,严格执纪问责

 我行我素

 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检 查 不 全面,执纪问责 力 度 不够。

 1.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2.常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群众路线,践行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加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认真做好“两个责任”信息平台全程纪实。

 XX 有限公司

 20XX 年 4 月 30 日

篇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健全和靠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从事生产经营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促使各级各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应工作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XX 省安全生产条例》、《XX 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XX 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责任清单。

 第二条

 县、乡镇党委,县、乡镇政府,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县直部门,县检察院、县法院,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依据本清单认真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一节

 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三条

 县委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委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1 次,并按照上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确定一名党委常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 1 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决定全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务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到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任职。

 (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

 (八)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九)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县委党校(南梁干部学院)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从严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条

 县政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1 次,并按照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 1 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五)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全额保障县、乡镇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六)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及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编定岗,及时调整充实安监人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八)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九)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以及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十一)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乡镇党委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督促推进落实。坚持党委会议每季度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1 次。

 (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三)每两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本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五)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第六条

 乡镇政府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保障工作落实。

 (四)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五)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委托权限履行委托执法职责。

 (七)编制和完善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组织本级并参与配合上级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节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七条

 县委主要领导 (一)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年主持党委常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不得少于 2 次。

 (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每年深入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2 次。

 (四)每年主持党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不少于 2 次。

 (五)支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县委联系安全生产领导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联系、督促同级政府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年调研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

 (四)协助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第九条

 县委其他常委(不含在同级政府任职的常委)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分管、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协调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所分管、协调部门(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开展分管、协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年不少于 2 次。

 (四)所分管、协调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第十条

 县政府主要领导 (一)与党委主要领导同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主持召开 1 次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督办。全年督促、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

 (四)检查督促政府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全额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第十一条

 县政府分管领导 (一)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和综合监督领导责任,协助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

 (二)协助政府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检查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6 次。

 (五)组织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

 (六)督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检查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6次。

 (五)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按照分工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乡镇党委主要领导 (一)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两个月主持召开1 次党委会,每季度召开 1 次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召开 1 次安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

 (四)组织参加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 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一)与党委主要领导同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四)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

 (五)制定完善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乡镇其它负责人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全年不少于 6 次。

 (三)分管、协调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

 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县级部门(单位)

 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一节

 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县直部门(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第十六条

 县委办公室 (一)负责县委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转办、催办工作。

 (二)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

 (三)负责县委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纪委(县监察局)

 (一)加强对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监督。

 (二)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

 县委组织部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内容,参与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履行情况的考核。

 (二)协助县委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领导班子的选任工作,在领导班子建设中注重相关专业人员的选配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县委宣传部 (一)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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