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十九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其他范文 > 如何做好党建考核8篇

如何做好党建考核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0

如何做好党建考核8篇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2011年9月7日党委会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做好党建考核8篇,供大家参考。

如何做好党建考核8篇

篇一: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2011 年 9 月 7 日 党委会讨论通过 )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八次、 九次全会 以及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从建设学习型党组 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出发,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党的建 设带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二、考核时间和内容 考核时间为 10 月中旬— 11 月中旬。

 以党的思想、 组织、 作 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为重点内容, 对机关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考核程序 1、党支部自评( 10 月上旬)。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支部 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 进行自评打分, 并向机关党 委报告自评结果。

 2、综合考核( 10 月中旬)。以各位党委委员为组长,抽调 各支部相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组进行交叉考核。

 3、评价、反馈( 10 月下旬)。考核组对考核情况做出评价, 1

 向被考核支部进行反馈。

 机关党委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形成书 面报告向党委会汇报后报党组审定,并向全院通报。

 (二)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听、谈、查、帮”四种方式进行。

 “听”:召 开支部大会听取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汇报本年度开展党建工作和 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

 “谈”:与党员干部进行个 别谈话、 了解情况。“查”:查看记录 (各种登记),查看制度 (各 项工作制度、措施、方案等)

 ,查看实物(获奖证书、发表的调 研文章等)。“帮”: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查找原 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提高。

 2、以百分制计分。分为优秀( 91 分及以上)、良好( 81- 90 分)、合格(71-80 分)、不合格( 70 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3、加分标准。按照党员个人或集体受到上级和本级党组织 表彰奖励, 或组织评比中获得的名次分别加分。

 同一党建工作多 次受表彰或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项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权重 为总分的 10% 。

 4、减分标准。按照考核目标内容相应分值扣减,直到扣完 该分值为止。

 5、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 、 “模范党支部书记”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 重要依据。

 所属党员违纪违法在本考核年度内受到处分的, 取消 该支部评选先进资格。

 2

 四、组织机构及分工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考核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行目标管理考核是量化、细 化党支部工作目标, 科学评价党支部工作,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 建设的创新举措。

 各支部要把考核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 载体,切实把这次考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科学 安排,扎实做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各支部要按照《机关党支部工 作目标管理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 要求, 实事求是地总结党建工 作经验,认真搞好自评,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各考核组要 严格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考核工作严谨、规范、有 序。

 (三)统筹兼顾,推动工作。

 各支部要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与开展创先争优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丰富主题实践活动载 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上新台阶。

 3

篇二: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 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通用精品文稿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含 全套 考核指标体系)

 目录

 一、指导思想 ............................................................................................... 2

 二、考核对象 ............................................................................................... 2

 三、考核评价内容 ........................................................................................ 2

 四、考核评价办法 ........................................................................................ 3

 (一)平时考核 ............................................................................................ 3

 (二)年终考核 ............................................................................................ 3

 (三)情况汇总 ............................................................................................ 4

 五、加分、扣分因素 .................................................................................... 5

 (一)加分因素 ............................................................................................ 5

 (二)扣分因素 ............................................................................................ 5

 (三)评估方法 ............................................................................................ 5

 六、组织实施 ............................................................................................... 5

 (一)加强组织领导 .................................................................................... 6

 (二)严格等次评定 .................................................................................... 6

 (三)严肃考核纪律 .................................................................................... 6

 七、考核结果运用 ........................................................................................ 6

 (一)以考核定实绩 .................................................................................... 7

 (二)以考核看优劣 .................................................................................... 7

 (三)以考核评政绩 .................................................................................... 7

 (四)以考核促整改 .................................................................................... 7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 9

 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 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 90%,满意度评价占 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 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 200 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 100 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

 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 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 1—3 分。

 (二)扣分因素 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1—3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 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 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 3 名、市直单位前 10 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 2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150 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 5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75 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 5-10 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 运用

 (一)以考核定实绩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 3 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 10 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 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考核促整改 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

 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责任落实 (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情况(0.5 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 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 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 分)。

 组织部

 组织日常学习 强化思想教育 (4 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 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 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 分)。

 组织部

 一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围绕“四个合格” 发挥表率作用 (3 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 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 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分)。

 组织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落实基本制度 查找解决问题 (3.5 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 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 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 分)。

 组织部

 开展“五查五促” 凝聚发展合力 (2.5 分)

 1.不忘初★、★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 分)。

 组织部

 二 思想建设 (35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 分)

 集中学习 (1 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宣传部

 主题宣传 (1 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 分)。

 市委宣传部

 基层党校培训 (1 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 12 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 70%,其中党性教育不低于 20%(1 分)。

 市委宣传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得分 基层宣讲 (2 分)

 精心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团,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篇三: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办发〔20〕号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县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关于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原则;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五)季度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第四条

 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各基层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乡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党组)考核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为基础,重点围绕“五好”要求进行。具体内容:

 (一)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出色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发挥好,凝聚力强。

 (二)队伍素质好。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新颖,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在推进本地本单位(部门)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强;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

 系健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生产一线、知识分子、致富带头人、行业骨干、专业协会负责人、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回乡青年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不合格党员帮扶教育;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加大“泥腿子、嘴巴子、笔杆子”三子型干部培养,选好培强“带头人”,培树“明白人”。

 (三)工作机制好。建立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考核,做到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反馈社情民意渠道畅通,党风政风清正,工作行为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阳光用权”工程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四)工作业绩好。认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真

 正使党组织成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稳定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推进本地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本地本单位(部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落实《党章》各项规定,保障党员群众权利,思想政治建设措施有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党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扎实有效,无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发生;党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五)群众反映好。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观念强,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好,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民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六条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1+4”的方式,以每年年初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按照季查检查、党建重点工作完成、

 年度考核、述职评议四项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具体来说,季度检查(占总分的 25%):采取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委组织部部内各股(室、中心)发放测评表,根据各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随机调研和台账记录结果进行评分。党建重点工作完成(占总分的 25%):主要是完成县委下达的重点难点工作情况,体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比如,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兑现情况等,具体根据每年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占总分的 40%):由考核组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实地到各乡镇和县直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典型、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测评、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对乡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评价。述职评议(占总分的 10%):主要是每年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分块考核

 1.季度检查

 (1)县委与各党(工)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围绕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的工作安排,县委党建办及时将责任书台账分送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和部内

 各股(室、中心),作为季查的主要依据。

 (2)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把党建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一起督促检查,纳入随机调研内容,将了解情况按季度在台账上标识。

 (3)对分解的党建工作任务,按照抓党建的态度、抓党建的力度、抓党建的成效、完成业务工作情况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季度督查,客观公正地评分,建立季度检查台账。

 2.党建重点工作完成

 (1)确定重点。每年县委重点工作确定后,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落实当年党建重点工作,并与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并下发各党(工)委和县直部门党组。

 (2)考核准备。由县委党建办综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要点,形成量化的考核要求,组建相关考核组,按完成时限进行督查考核或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逐项核实、评分。

 (3)考核阶段。对照考核要点,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台账、走访了解、随机调研等形式,力求考准考实。

 (4)综合汇总。县委党建办综合汇总各考核组考核结果,形成全县党(工)委、党组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汇总表。

 3.年度考核

 (1)准备阶段。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制发

 年度考核通知,组建考核工作组。乡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要进行自检自查,写出自检自查书面报告。

 (2)考核阶段。考核工作组到各乡(镇)、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听取乡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3)评价阶段。考核工作组根据所考核乡(镇)、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写出考核评价报告,提出初步考核评分意见,并写明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扣分情况、整改建议等内容,并综合形成测评结果。

 (4)反馈意见。考核工作组向乡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和县级部门党组反馈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和整改的意见建议(不反馈考核评分意见)。

 4.述职评议

 (1)准备阶段。每年县委全会召开前,县委党建办就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作出安排,对述职测评作好准备。

 (2)会议述职。在县委全会上,各党(工)委书记就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3)会议测评。参会的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对各党(工)委、党组抓党建情况进行测评。

 (4)结果统计。由县委党建办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

 (二)综合结果。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年度考核和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县委党建办对各块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总分 100 分进行加权,并排出名次,对特殊情况、大的扣分原因进行分析,对下一步改进提出对策。

 (三)审核评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县委党建办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评分进行审定,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 至 89 分为合格、70 至 79 分为基本合格、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实行评先制度。考核结果报县委审定,从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基层党组织中,按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工委)总数的 25%,择优授予“五好”乡镇党委、“五好”县属党(工)委荣誉称号,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县直部门党组,按全县党组总数的 25%,择优授予落实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党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严格执行一年一考核复查的规定。经考核复查,不具备拥有“五好”基层党组织“流动红旗”条件的单位,经县委讨论同意后,收回“流

 动红旗”,取消荣誉称号。

 乡镇党委和县属党(工)委要参照本办法,每年考核表彰奖励一批“五好”党总支(支部),并从中遴选推荐一批上报县委命名表彰。

 (三)实行问责制度。对思想上不重视、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

 1.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委(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当年度党建工作不考核,并视为不合格),党政班子成员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

 2.整改期满由整改单位将整改情况报县委党建办,由县委党建办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当年度党建工作不定等次,待下年度视工作情况再确定考核等次。

 3.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由组织进行组织处理和调整。

 第九条

 考核纪律

 (一)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肃考核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二)被考核单位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对提供虚假数据或虚假成绩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励,并进行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四: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20 年 XX 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打造过硬党组织,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XX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县局所属各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现场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和负面清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现场考核

 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指导调研。机关党委调研组将深入各单位,对照《X县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逐条逐项现场查看党建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反馈打分。

 (二)述职评议考核

 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每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会议述职,原则上每年轮述一遍。

 (三)负面清单考核

 该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在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分项实行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处分,出现一例扣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10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按党员人数占比扣分,党员人数XXX人以上的部门单位每百分之一扣1分,党员人数XXX人以下的部门单位每人次扣1分。

 2、单位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市局党委通报批评或在巡视巡察中被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3、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疏于管理,被有关部门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4、凡发现检查考核时有伪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生活等相关记录、提报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5分。

 (四)计分方式

 年度考核得分=四次现场考核平均分+述职评议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会议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两次现场考核得分XX%+述职评议考核得分XX%+负面清单考核得分;书面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现场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优秀且排名前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机关党委根据星级党组织评定和机关党建示范点标准,视情况给予挂牌党建示范点,并选择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特别突出的支部予以打造示范党支部。考核结果排名在后三位的,责成党组织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经约谈后,党建工作仍未提升的,由党委全委会研究,对党组织书记予以撤职。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各党组织书记务必高度重视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挑选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务干部对日常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管理。

 (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在县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材料的整理、汇报及相关工作。

篇五: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21 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XXXX2021 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 2021 年度市商务系统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XXX 党总支。

 二、考核内容构成

 XX 系统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权重设置

 考核共设 13 个指标,总分值为 100 分。

 序号

 指标

 权重

 考核责任处室

 1

 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

 5

 组织人事处

 机关纪委

 2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10

 局党史学教办

 3

 深化理论武装

 5

 党建工作处

 4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

 5

 5

 广泛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

 10

 组织人事处

 6

 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8

 7

 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5

 8

 严实党员教育管理

 8

 9

 提升系统党建影响力

 7

 10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

 组织人事处

 机关纪委

 党建工作处

 11

 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

 3

 12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20

 13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3

 机关纪委

 14

 巩固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3

 15

 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机制保障

 3

 权重合计

 100

  四、评价计分方法

 1、定量计分。按照每个指标的说明和计分规则,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

 2、定性评价。分为“A、B、C、D”四个格次,“先定格次、再排格次内顺序、后赋分值”,A 格次不超过 35%的比例。各格次评价标准为:

 A:工作进度和质量好,工作标准超过规定标准和要求,取得显著成效。

 B:工作进度和质量较好,工作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取得较好成效。

 C:工作进度、质量和标准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取得一定成效。

 D:工作进度、质量或标准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工作成效较差。

 考核计分时,适当拉开分差,注意区分度。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差值不低于本项分值的 10%,得分并列的原则上不超过 2 个党组织。考核结果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3、综合评定。市商务局党委根据考核意见,结合平时监测考核,综合分析研判,确定考核结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各考核责任处室负有考核主体责任,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对相关考核情况做到全程纪实、全程负责。被考核单位提供材料时要严把质量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二)减负增效,提高质量。实施精准差异化考核,优化方法、精简程序、提高效率,考核指标体现权责一致,力求方法简便、程序简化、有据可查、结果公正,全面杜绝形式主义。

 (三)严明纪律,严肃问责。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综合考核作降等次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六、指标说明和计分规则

 1、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

 指标说明: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永葆党组织的鲜明本色。

 计分规则:对政治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相应扣分。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指标说明:按照中央、省市委及局党委对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紧紧围绕建党百年奋斗史中蕴含着的丰富精神财富和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历史,对照“四坚持四着力”的目标要求,突出抓好“七专题一实践”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有力有序推进,保证学习教育取得切实成效。

 计分规则:根据市商务局学教办日常评定、总结大会测评结果综合评分。受到中央、省、市、局党史学教办书面肯定的,或信息被中央、省、市、局党史学教简报刊用的,或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的,相应加分(最高得分不超过本项分值,下同);被点名通报批评的,相应减分。

 3、深化理论武装。

 指标说明: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好用好权威理论读物,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依托个人自学、“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住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增强学习宣传实效。

 计分规则:学好用好重要辅导材料,加强制度建设,完成学习任务,提高支部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未达要求的,“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不达标的,相应扣分。

 4、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

 指标说明: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实施细则》、市《实施方案》。坚持主管主办原则,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职工教育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计分规则: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及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到位的;落实意识形态专题传达学习、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年度报告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不到位的;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定期分析研判、通报制度不到位;因管理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问题,被有关方面约谈、追责、通报的,相应扣分。其他运用“格次赋分法”。

 5、广泛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

 指标说明:积极参与“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教育实践活动、“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重大主题宣传以及党史上杰出革命英雄、建设楷模和时代先锋等“3 个 100”杰出人物宣传等活动及局党委开展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各级“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建党 100 周年活动。

 计分规则:运用“格次赋分法”。

 6、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指标说明:对照省委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实施方案,全面梳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按时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精准整顿软弱后进党组织,直属党委按照 5%—10%的比例倒排一批软弱后进党组织,逐一制定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推行基层支部分类定级、星级管理、达标创优,按照 15%的比例评选先进支部,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做好上级巡视巡察涉及基层党建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计分规则:党组织没有按期换届或党组织书记空缺超半年的,直属党组织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直属党委没有按比例倒排软弱后进党组织的或每个软弱后进党组织没有专门制定提升工作方案的,没有实行支部星级管理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应扣分。其他运用“格次赋分法”。

 7、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指标说明:落实发展党员指标,严格入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发展档案整理,坚决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计分规则: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未完成的,相应扣分;新发展党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出现一起直接扣全分。

 8、严实党员教育管理。

 指标说明:落实“双百双千”领学计划,加大“书记工作室”与“党员实境课堂”申报力度和运用水平。开展党员“四重四亮”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制度。“一人一档”规范党员档案。认真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年统工作。巩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建立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计分规则:运用“格次赋分法”。

 9、提升系统党建影响力。

 指标说明:完成党建年度创新重点项目,做好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管理和推进,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强化与其他党组织的交流与共建。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商务系统党建品牌影响力。

 计分规则:运用“格次赋分法”。

 10、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指标说明:党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党委书记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做到有目标、有举措、有成效。党委书记带头建立支部工作联系点,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计分规则: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的,没有确定“书记项目”及支部工作联系点的,“书记项目”推进成效不显著的,没有定期到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工作的,相应扣分。直属党(总)支部,该项得平均分。

 11、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

 指标说明: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团委和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带群建各项重点工作,聚焦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高群团工作水平。

 计分规则:运用“格次赋分法”。

 12、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指标说明: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向市商务局党委述职,述职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职评议考核情况报市商务局党委。

 计分规则:根据书面述职、现场述职及现场测评情况计分。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指标说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问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常规工作,全面整治“四风问题”。

 计分规则:每发现一例问题,相应扣分。

 14、巩固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指标说明:各党组织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没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失职失责被问责等情况;能够主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信访举报件、重复信访件、越级访过多、未及时执行处分决定等问题。

 计分规则:每发现一例问题,相应扣分。主动发现、上报问题线索并查实的,相应加分。

 15、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机制保障。

 指标说明:把党章党规党纪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利用本地资源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计分规则:每发现一例问题,相应扣分。工作成效明显的,相应加分。

篇六: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1 -

 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党支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 条

 党建工作考核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注重实绩实效,体现差异化考核。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2 -

 (一)推进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支部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党组织活力,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可根据每年年初公司党委明确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来确定,要注重上年度党建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其他涉及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步骤 第五 条

 公司党委成立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工作组,由党群部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 条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具体实

  - 3 -

 施。原则上于次年 1 月底前推进完成,按照支部自评、组织考核、汇总反馈、确定结果等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考核的程序:

 (一)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考核内容,对年度加强党的建设、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认真填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结果和相关工作开展配套材料上报考核工作组。

 (二)组织考核。

 1.公司党委适时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参会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评议打分。

 2.考核工作组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采取到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见具体事、听群众说的方式,突出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发挥作用”情况考核,加强分析研判,作出定性评价。

 (三)汇总反馈。考核工作组汇总各项考核得分,形成考核初步结果,向被考单位党支部反馈得分及评分依据。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初步考核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四)确定结果。完成复核后,考核工作组将考核初步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单位党支部公布。

 第七 条

 日常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主要侧重对可量化、可查实、可明确的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基本内容对照《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 4 -

 第八 条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主要侧重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建工作谋划部署、抓好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采取现场述职评议会和书面述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

 考核计分及结果应用 第 九 条

 考核内容分为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100分。其中日常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占 80 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占 20 分。

 第十 条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综合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可评为“好”,80~89 分可评为“较好”,70~79 分可评为“一般”,60~69 分为“差”。

 (一)考核结果为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和表彰;结果为较好的,进行勉励,并指出不足;结果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被考核单位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中权重占 20%。考核结果同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所属分公司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分公司班子成员薪酬待遇挂钩。

 第十一 条

 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党建工作考核不能评为” “好” 。

  - 5 -

 (一)全年未能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二)分公司班子成员在考核年度内受到违法违纪案件立案审查调查或作出处分处理以及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的。

 (三)分公司出现重大舆情处置不当、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以及企业形象的。

 (四)有其他情况不宜评为“好”的。

 第十二 条

 党群工作部针对党建工作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落实整改工作。公司党委将强化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整改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 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 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篇七: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组织部长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 出,加重党建工作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评中的分量, 构建主体明晰、 责任明确、 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 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

 组织部门要用好党建工作考核 这个“指挥棒”,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好主业,精耕“责任田”。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 区梧州市坚持实施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考评, 形成了一套简便易行、 务实管用的党建工 作考核评价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党建工作主体难明确、内容难量化、指标难考核、 责任 难落实的问题。

 一、明确考核对象,解决好党建工作“考核谁”的问题 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落实责任是关键。

 党建工作考核必须抓住重点对象, 考准考实党组 织、党政主官和党员干部的责任主体,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分类考核党组织。

 由于各行业党组织的特点不同, 党建工作内容也存在差异。

 要贴近实 际,分门别类,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梧州市因地 制宜,突出重点,将考评对象单位分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两个类别,分类进行考核评 价,增强了考评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纪实考核党政“主官”。推行党政主官抓党建纪实考核制度,把党政主官抓党建工作责 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着力强化党组织书记具体抓党建、 行政一把手协助抓党建的 工作保障, 进一步推动形成党政协同抓党建的工作合力, 使书记抓党建、 行政一把手促党建 的工作任务由“虚”变“实”。

 “亮分”考核党员干部。过去,党员干部个人考核难,难就难在不好量化,难以做到定 性与定量结合。

 梧州市根据各行业各部门党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 将党建工作责任 分解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个党员身上,采取群众评议、量化评分的办法,树立 起奖罚分明、鼓励争先的工作导向,使党员干部由“要我争先”转变为“我要争先”。

 二、量化考核内容,解决好党建工作“考什么”的问题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要讲求实效, 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范围, 细化考核指标, 要把每条战线、 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内容都具体化、明晰化,使党建工作考核考深入、考扎实, 确保考核督促抓到位、严起来。

 细分任务, 量化考核党组织年度工作。梧州市结合农村、 社区、机关和企业等党组织的 不同特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制定面向县区、经济部门、公共管 理部门等不同行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分类考核评价办法。

 考评内容细分为基层 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建设、党建投入、品牌打造和党员服务等 24 项具体内容,并量化 为 100 分,每个要点都明确分值和扣减分标准,把党建工作“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内 容更具体,指向更清晰。

 编发手册, 从严考核党政主官抓党建责任。每年年初,市委向各级党组织印发党委 (党 组)书记党建工作纪实手册和行政一把手协管党建工作纪实手册, 两本手册各有侧重, 把党 政主官抓党建工作责任划分为 6 大块 19 项考核指标,要求按照时间顺序对完成任务情况如 实填报。市委每半年采取查阅、 抽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党政主官落实手册工作情况进行 考核, 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党政主官进行约谈, 督促其限 期完成整改。

 明确标准, 定岗考核党员干部履职情况。

 根据不同行业党员队伍特点设岗定职, 如在机 关、农村、社区、企业分别设立“党员服务”“党员带富”“党员帮扶”“党员奉献”等岗 位,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和党员思想政治表现、 工作履职、参加服务、廉洁自 律等情况具体量化为积分,分值为 100 分。每年年底,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由领导班 子成员和党员个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向党支部 (总支)

 申请积分, 然后通过党组织领导点评、 党员集中联评、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审核评定积分。

 三、创新考核方式,解决好党建工作“怎么考”的问题 着眼务实管用,改进考核方式,提升考核水平,是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保障。

 选好配强考核力量。以退居二线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老组工干部、党代表、党 建指导员为重点, 筛选一批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党建工作考核专家库和党员评审顾 问团。

 按照考核组组长、 考核组成员、 考核组与考核对象 “三个不固定” 原则, 一次一授权, 从中选派人员组建考核组。考核前,围绕“考什么、怎么考”等内容和要求进行集中培训, 提高考评人员业务能力。

 考评时,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每 4 至 5 名考核员组成一个考评组。

 合理规范考核程序。

 做到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查阅台账、 座谈交流、 实地 查看、 专项述职、抽样考核等方式进行。

 既查看以往的党建基础工作, 也深入所属基层实地

 检查; 既看党建工作的硬件软件, 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同时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 考核、换届考察等结果,做到多方情况相互补充、相互印证,防止被考评单位虚报浮夸。

 严明纪律确保公正。

 建立考评纪律约束制度。

 对考评组划定了不准隐瞒应回避事项、 不 准提前泄露行程、不准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等 “十五个不准” 的红线。

 建立考评结果反馈纠 正机制。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深入会商、分析研判, 并将评分结果向被考评单 位反馈,接受被考评单位复核。

 四、强化激励导向,解决好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 把党建工作列入市委督查工作的范围,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信息大数据库,在考核、 任用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时, 必须听取市委督查部门的意见, 做到考察干部考党建、 任用 干部看党建,有效调动了各级党政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把考核结果与党组织推先评优相结合。每年将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情况向各级党组织通 报,将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集体推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每年“七一”时,由市委对先 进党组织进行表扬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把考核结果与党政主官及党员干部考核评价相结合。

 把党建工作考核和亮分考核党员工 作纳入单位和党员个人绩效考评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主官和党员干部年度考 核、换届考核、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从导向上强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

 把考核结果与跟踪问责相结合。

 考核结果公布后, 及时下发党建工作考核通报, 指出被 考核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 适时派出督查组,通过明察、 暗访、 回访等多 种方式,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格问责,使党建抓不牢、 整改落实不力的 人坐不住,形成抓党建工作落实的倒逼机制。

篇八: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

 三、考核评价内容 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2020 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 90%,满意度评价占 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

 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 200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 100 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

 五、加分、扣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 1—3 分。

 (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 1—3 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 3 名、市直单位前 10 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 2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150 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 5 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 75 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 (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 5-10 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 3 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 10 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

 确定为先进单位。

 (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

 本办法自 2020 年起实施,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1 县(市、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强 化组织领导 抓 好责任落实 ( 2分)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党建责任 制 并 严 格 考 核 情 况(0.5 分); 2.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安排情况(0.5 分); 3.鼓励基层党委强化创新,树立工作到支部导向和实践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情况(0.5分); 4.加强协调、督导力量,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全程纪实(0.5 分)。组织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组 织日常学习 强 化思想教育 ( 4分)

 1.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党内法规情况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1分); 2.党员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情况(1 分); 3.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直观学习和场景教学,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性和感染力情况(1 分); 4.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组织明确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特殊情况,通过送学上门,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覆盖面、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1分)。组织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重大专项 (15 分)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15分)

 围 绕“ 四 个 合格” 发 挥表率作用 ( 3分)

 1.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安排部署情况(1 分); 2.“四个合格”标准优秀党员载体活动推进开展情况(1 分); 3.“四个合格”先进典型选树情况(1 分)。

 组织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落 实基本制度 查 找解决问题 (3.5分)

 1.“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1 分); 2.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等方面问题情况;党支部查找解决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团结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问题情况(1 分); 3.针对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情况(1 分); 4.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体检”情况(0.5分)。

 组织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开 展“ 五 查 五促” 凝 聚发展合力 (2.5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五查五促”有机融合,做到共同推进,一体谋划布局、一体组织实施情况(0.5 分);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情况(0.5 分); 3.建立“五查五促”工作台帐,将查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改善民生防范风险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1.5分)。

 组织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思想建设 (35 分)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5 分)

 集 中学习 ( 1分)

 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提出学习具体方案和措施(1 分)。

 市委 宣传部

 主 题宣传 ( 1分)

 结合本县(市、区)“学讲话、读党报、为 XX添彩”活动,积极向媒体推荐展示本县(市、区)先进典型(1 分)。

 市委 宣传部

 基 层党校培训 ( 1分)

 各基层党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办班不少于12 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 70%,其 中 党 性 教 育 不 低 于20%(1 分)。

 市委 宣传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基 层宣讲 ( 2分)

 精心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报告团,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1分)。

 市委 宣传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党 委中心组学习 ( 3分)

 1.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述学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与追责问责相挂钩,有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的规范的学习制度(1 分);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活动有主要领导批示、有集体学习研讨记录、有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强的发展思路和对策(1.5市委 宣传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 科学理论进基 层 ” 集中宣讲、菜单式宣讲(1 分)

 以“文艺搭台、理论唱戏”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百姓宣讲直通车”宣讲巡演,积极探索形式新颖、接地气的理论宣传新载体(1 分)。

 市委 宣传部

 加 强党员党史 知 识教育 ( 2分)

 1.有党史工作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党史工作,制定年度党员党史知识宣传教育计划(0.5分); 2.重视党史场馆建设,创新党史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党史教育活动(1 分); 3.完成党史工作专题,按时上报有关资料(0.5 分)。

 市委 党史 研究室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贯 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 作责任制 ( 3分)

 1.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做到熟知应会,知晓率高(1 分); 2.对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落实市委提出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两个责任”,确保不发生持续性负面舆论炒作热点,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XX 不形成各种特定群体和重大事件的发源地策源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市委 宣传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单位 得分 思想建设 (35 分)

 理论武装 工作 (11 分)

 基 层党校规范化建设暨党员教育工作 ( 2分)

 1.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基层党校硬件设施完备,标识标牌规范,制度健全上墙,档案整理规范,研究制定党员年度、季度教育培训计划(1分); 2.组织开展“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微型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书记“微宣讲”并录制上报视频光盘,组织开展微型党课比赛,组织开展“双万”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1 分)。

 市委 宣传部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推荐访问:如何做好党建考核 党建 如何做好 考核

十九范文网 www.ib19.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十九范文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