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监测设施吊挂管理规定(煤矿井下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全监测设施吊挂管理规定 1.甲烷传感器的安设数量、位置应符合“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2.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 或吊挂在巷道中。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 200mm。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仪的安设位置严禁正对风筒出风口。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探头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测值的地点。
4.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本工作面 5m 以内回风侧,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移动并妥善保护。
5.监控电缆的敷设要符合规定,信号电缆必须吊挂在巷道的顶部,并成一条直线,吊挂要采用软吊挂。
6.井下各装置之间应使用专用不延燃电缆连接,电缆每隔 100m 作一黄色标志,标志长度为 100mm;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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