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十九范文网 > 作文大全 > 学院对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若干规定(全文完整)

学院对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若干规定(全文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2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对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若干规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学院对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若干规定(全文完整)

 

 学院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委)六项规定精神和 XX 市委相关纪律要求在我校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学校党委班子作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 XX 学院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关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擅自改变出访行程。

 二、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校级领导在学术团体兼职,需严格遵守组织部门有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校级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

 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学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四、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可参加与其专业领域有联系的校内项目评审论证,但不得领取费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出席校友活动、工作部署安排、日常检查督查、出席下属单位的会议及活动等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要按照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六、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借举办会议、干部培训考察、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

 七、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学校党委班子成

 员不得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班子成员举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八、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关规定。校级领导离开工作所在地,要按规定事先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告知党政办公室;校级领导个人公务出差、购买办公用品等,一律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不得由分管和联系部门人员代为报销;校级正职领导公务出差,报销凭证需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学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公务出差,报销凭证需由校长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努力营造 XX 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推荐访问:高等学校 深化 八项 学院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规定 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十九范文网 www.ib19.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十九范文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