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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5-2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供大家参考。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 (2021—2025 年)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启绿美云南建设新征程,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绿色底色更加浓厚,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强调要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到 2035 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 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明确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主要任务和重

 大举措,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国前列,是未来 5 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全省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奋勇前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开启绿美云南建设新征程的指导性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征程 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第二节 总体要求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二节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第三节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第四节 构建绿色资源利用新格局 第三章 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 第一节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第二节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第三节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四节 提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第四章 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 第一节 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管体系 第三节 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 第四节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 第五章 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 第一节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第二节 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三节 统筹防范自然生态环境风险 第六章 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 第一节 厚植生态文明思想文化 第二节 培育生态文明行为文化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 第七章 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 第一节 优化生态文明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健全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 第三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四节 构建现代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 第五节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第六节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交流与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章 开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云南省谱写绿美云南建设新篇章、努力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固本强基的关键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

 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云南省把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转化为建设绿美云南的行动实践,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在全省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共识共为,为全省开启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八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彰显特色优势,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42.2%,绿色能源电力装机、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等指标全国领先。持续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2020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5 年下降 14.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 65 立方米以下。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1163 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15 万亩,农业节水达 2 亿立方米以上。碳排放强度较 2015 年降低 24.72%,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有机产品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三,绿色食品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七。绿色已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98.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 83%,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并保持Ⅲ类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 4%,九大高原湖泊劣Ⅴ类水体数量由 2015 年的 4 个减少到 1 个,完成 33 条黑臭水体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 81.2%和 90%。

 绿美云南建设全面开启。将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建设绿美云南的施工蓝图,命名 36 个“美丽县城”,授牌 27 个“特色小镇”,建成 3 条美丽公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12 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6 个,建成了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7 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85 个,国家森林城市 6 个、国家森林乡村 235 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 685.6 平方千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1.67 平方米;建成海绵城市 217 平方千米。中国传统村落达 708 个,位居全国第二;106个传统村落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位居全国第一。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生态安全体系,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持续开展绿美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3.74亿亩)、覆盖率(65.04%)、蓄积量(20.67 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颁布实施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率先实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建成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 166 个,全省 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 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在从愿景变为现实。

 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共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35 个,为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实施细则颁布施行。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 39 个。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227.98 亿元,年均递增 20.3%。强化“一张蓝图管控”,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累计完成 135 项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加快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二、正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 对标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仍有较大差距和不足,亟需立足差距补短板、倒排时间抢进度,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高质量绿色发展还不充分。“后发展”和“欠发达”仍然是云南的基本省情,制造业产业层次偏低,产业链条短,发展路径严重依赖资源;工业结构偏重,区域性、结构性、布局性污染仍较突出,绿色产业化进程仍然面临诸多阻力和不确定性;经济增长与污染排放未完全实现脱钩,局部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超出或者接近承载上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尚未达到峰值,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出现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依然存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

 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差距明显。大气环境质量较全国排头尚有一定差距。地表水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在全国排名靠后;九大高原湖泊中仅泸沽湖、抚仙湖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杞麓湖尚未脱劣,异龙湖脱劣后出现反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重、覆盖范围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大,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和修复治理任务繁重。

 环境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突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较低。高原臭氧发生机理不明且技术支撑不足,跨境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难度较大。部分历史遗留尾矿库问题突出,工业固体废物、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处理难度大,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敏感,生态系统破碎化严重,部分物种种群处于濒危状态,抗干扰能力弱,一旦破坏,恢复和演替过程缓慢。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较为薄弱,本底尚未摸清,投入不足,保护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外来物种入侵、口岸疫情疫病传入风险不断增大,入境动植物检疫监测和处置难度大,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任务重,生态安全面临挑战。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不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仍需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市场体系不完善,投融资能力不足。

 三、锚定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奋勇前进 “十四五”时期是云南省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时期。新形势要求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云南省情特点,进一步凸显云南最大的优势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驰而不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动“两山”理论转化实践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点的绿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道路,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更新进展、更大突破。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 2035 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绿色低碳能源为支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提高站位,争先创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认识和把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谋划和推动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坚决扛牢扛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努力树立新标杆。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

 个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造福人民上,加快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系统治理,多措并举。树牢系统观念,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追根溯源、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流域污染防治与高原湖泊治理。

 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云南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重点加快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和市场化保护治理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分级落实、上下联动,形成全社会共享共建合力。

 防范风险,守牢底线。以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构建,绿色发展水平全国一流,资源利用水平全国先进,碳排放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绿色低碳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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