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十九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其他范文 > 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10篇

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10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22

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10篇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XX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10篇

篇一: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X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2号)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摸清家底情况,加强规划管控 (一)开展耕地状况摸查,明确实施路径 1.市资规局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市补充耕地潜力状况,构建储备耕地数据库,初步确定耕地整治恢复的实施路径,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各镇政府应对辖区内耕地的类别、分布、质量、耕作类型、规模化发展、撂荒情况以及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 2 — (二)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保护任务 3.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发挥规划整体管控作用,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突出严格保护耕地导向,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结合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

  5.严禁擅自通过规划修编或局部调整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

 局。

  6.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应根据规划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以及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统筹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区边界,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

  — 3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 (三)严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

 7.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审查把关,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开发边界外各类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的线性工程和单独选址项目,项目业主须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对项目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8.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调整补划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等条件。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等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临时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其中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因特殊原因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

  — 4 — 复原种植条件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做好耕作层剥离利用和复垦验收等工作。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等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办法、评价标准。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11.按照国家和省部署,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等为基数、底图,根据带位置下达我市耕地保护任务,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进劣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应划尽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12.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 5 — 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

  各镇人民政府 (五)明确耕地种植利用优先序。

  13.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稻谷、薯类、玉米等粮食生产和南繁作物育制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农光互补项目不得在带位置管理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和新增耕地上实施,鼓励在“三调”恢复属性等地类上实施。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 — 15.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及时调整不符合严格管控“非粮化”要求的农业扶持政策,依法、有序、科学指导各市县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科学实施耕地“进出平衡”。

 16.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总体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进出平衡”拟恢复耕地的数量,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群众意愿、种植作物市场状况等,在做好调查摸底、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不搞“一刀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17.已经发生“非粮化”的耕地(主要是指“三调”恢复属性地类)特别是已经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总体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稳妥、有序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并恢复为耕地,其中现状属于病死、低效

  — 7 — 槟榔等林果业的以及在2021年9月1日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槟榔等林果业的要优先纳入方案,加快实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推动撂荒地复垦复种。

  18.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积极通过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及不实补充耕地整改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复耕。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动撂荒土地复垦复种,对因土地流转不畅导致撂荒的耕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方式引导土地流转,并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全程托管、主要生产环节托管等方式加强撂荒耕地种植管理。对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瘫痪导致撂荒的耕地,要加强中小型水利、农机通道等设施建设,开展土壤培肥改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确保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 (八)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

  1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快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

  — 8 — 查,统筹安排全市补充耕地任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要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主体责任,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要求,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主动谋划、加快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要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把新增耕地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同步实施。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市财政局编制方案,统筹利用多种方式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大的镇实施补充耕地重大项目;要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实施集中连片造大田,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支持农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自身土地资源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以上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可在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交易并按有关规定获得收益。社会资本参与的补充耕地项目不得以指标分成作为社会投资方的投资收益,社会投资方不得干预补充耕地指标的使用安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实施补充耕地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新增耕地坐标等项目信息提供给市农业农村局,由其逐级报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量。市农业农村局实施

  — 9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复核认定,纳入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年度计划管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

 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省农垦投资

 控股集团、市乡投公司

  (九)完善补充耕地市级统筹。

  22.建立补充耕地任务落实情况与指标使用挂钩机制,采取指标奖励、指标扣减的方式对各镇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压实各镇补充耕地主体责任。对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缺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申报,争取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补充耕地承诺未兑现指标兑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管护。

  23.各镇政府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根据《XX市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管护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管护职责、措施、标准等要求,压实项目实施主体、村及土地承包经营者的管护责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时限一般不少于3年,项目管护结束

  — 10 — 后土地按规定交由村级、农场或土地承包经营者按要求种植使用,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情况产生。土地出让收入、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耕地开垦费等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后期管护资金可纳入项目总预算进行安排。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市乡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动态监测和执法监督

  (十一)加强耕地动态监测预警。

  2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依托“机器管规划”平台和“田长制”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及种粮情况动态监测,对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新增耕地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分析研判耕地流向趋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切实加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用途管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5.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蔬菜基地和高标准农田项目种植情况的日常监测,按要求做好种植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十二)严查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

  — 11 —

  26.各镇政府要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闭环管理的执法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要对2021年9月1日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7.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耕地保护督察中发现的先行用地、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占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

 开发区...

篇二: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2 篇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

 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22 年 8 月底前,基本完成 11 个乡镇 186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xx 年 11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

 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xx 年 12 月底前)。

 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

 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22 年 6 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

 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22 年 7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22 年 8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

 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可供参考 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供借鉴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民政局关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 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望组通〔20xx〕20 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有:“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抓好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准入制度和减负增效清单;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化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等方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在 XX 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我局担当作为,积极做好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一是与县委组织部组成多个调研组,于 20xx 年7 月至 8 月,深入我县 8 个社区开展了 2 次调研工作,重点了解社情民意、人选储备、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指导各街道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向各街道各社区发放换届选举宣传资料、

 指导手册等。三是于 20xx 年 11 月 1 日,组织各街道召开了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会议。四是指导各街道依法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个环节都下发了工作提示,并积极指导各街道解决好每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截止目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依法完成“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推选居民组长和居民代表、选民登记及名册公告、制定并印发参选证”等环节的工作,正在开展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工作。

  (二)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构设置。对在居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服务中心、警务室、计生服务站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加挂的其他标识牌的规范设置工作。

  二是推进社区机构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在全县 8 个城市社区中,除城北社区、河东社区未实行规范化建设外,其他 6 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每百户 30 平方米,并配有标准的服务台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基本满足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文化、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需要;同时,设立有民政、人社、计生、文化、综治等服务窗口,确保有效开展矛盾化解、养老托育、助残、安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并在合适位置设置了党建宣传栏、居务公开栏等设施,以便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各社区居委会班子配备齐全,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社区至少有一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综合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配备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负责社区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指导社区建立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居民自治制度,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在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置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能力。

  (三)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在切实履行 XX 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职能,统筹指导全县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社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了《XX 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XX 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清单”,明确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力作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清单。制定了《XX 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XX 县社区代办政务指导目录》“两目录”,从服务项目、法律依据、服务内容和政策规定、责任部门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其

 中,《XX 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有 39 项事务,《XX 县社区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有 22 项代办政务服务,涉及有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文化、体育、教育服务,人居环境服务六大类的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准入退出监管制度。明确社区居委会“两项清单”中的工作职责,对有关部门未纳入“两项清单”内容,又确实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篇三: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化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看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看法》,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探讨,确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行中心、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平安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治理主力军作用,激励耕地经营权人主动参加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削减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平安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工作。xx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xxxx 年 x 月底前,基本完成 xx 个乡镇 xxx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爱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爱护制度,强化耕地爱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爱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爱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仔细履职,主动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运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缘由,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复原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方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主动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敬重群众意愿,爱

 护村集体权益,主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xxxx 年 xx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扬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扬中心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爱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xxxx 年 xx 月底前)。x、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实行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供应精确基础数据。x、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根据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化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状况,为复耕工作顺当开展奠定坚实基础。x、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

 权未确认但始终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xxxx 年 x 月底前)。依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怜悯况进行分类治理。x、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究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激励有劳动实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实行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x、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农夫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实行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x、集体经营。激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支配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x、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托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接着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

 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托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全部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xxxx 年 x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觉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xxxx 年 x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特地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赐予嘉奖;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肃穆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状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状况纳入粮食平安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实行有力措施,刚好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开农夫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夫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夫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夫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赐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爱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行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复原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

 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激励农户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究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方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担当。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供应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篇四: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镇 2022 年撂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 2022 年我镇撂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全镇各村(社区)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耕地“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化”,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覆盖目标,认真落实镇、行政村田长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工作,形成各村(社区)、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2 年,确保 XX 村、XX 村、XX 社区等 X 个粮食生产保护区无撂荒耕地现象,全镇撂荒耕地治理年达 80%以上,创立至少 1 个连片 50 亩以上的撂荒耕地治理和流转示范点,耕地经营权流转须在县、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流转交易。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安排(2 月 17 日前)。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的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学习研究政策措施,摸清全镇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制定全镇撂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方案。

 (二)摸底调查(2 月 17 日-24 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深入各生产队召开 2022 年落实“田长制”暨春耕生产工作会议。开展撂荒地摸底排查,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因栽植苗木、非法取土等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的,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并将调查汇总情况在 2 月 24 日之前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2 月 24 日-11 月 30 日前).各村(社区)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抓抢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每周五前将撂荒地整治情况汇总上报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自查总结(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各村(社区)对撂荒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滞后,存在问题较大的村,要作书面情况说明。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方设法将政策宣传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对撂荒土地复垦复耕的支持力度。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村(社区)全面开展撂荒地摸底排查,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因栽植苗木、非法取土等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的,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对每一块违规开展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进行逐一登记造册,要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并及时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流转机制。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对自然条件恶劣、耕作条件差、无水灌溉等原因造成的耕地撂荒进行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种植水稻、玉米、红薯、蔬菜、其他粮食作物等。确保“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扩大土地流转面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农户弃种的耕地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有效利用撂荒耕地。鼓励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开展生产托管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小田变大田”,“旱改水,坡改梯”工作,以便于机械作业和农田灌溉,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撂荒弃耕耕地的复垦复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谋划,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包村领导具体抓,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全力落实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工作。

 (二)强化盯办落实。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镇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督促检查,针对短板弱项,每季度制定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附件:1.XX 镇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专班 2.XX 镇非农化、非粮化、撂荒化工作宣传标语 3.2022 年 XX 镇村村民小组耕地撂荒情况摸底登记表

 附件 1

 XX 镇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专班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附件 2

 XX 镇关于非农化、非粮化、撂荒化宣传标语

 1、耕地只是承包,不是分田到户。

 2、多种粮,保稳定,促发展。

 3、承包耕地,就要种田,天经地义。

 4、耕地连续撂荒两年以上的,收回承包地 5、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6、建立“田长制”,实行土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管。

 7、坚决落实“田长制”,违法建筑必查,违法占地必究。

 8、加强“田长制”巡查,严格土地监管、严肃土地执法、维护规划权威。

 9、严格落实土地监管“田长制”,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10、严格实行“田长制”网格化管理,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1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12、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土地监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附件 3

 2022 年 XX 镇

  村

  村民小组耕地撂荒情况摸底登记表 单位(盖章):

  汇总人(签字):

 日期:2022 年

 月

 日 序号 撂荒田块名称 承包户 姓名 一 二 三 四 、 两区情况 五 、 撂荒时间 六 七 、 撂荒原因 撂 荒 面 积(亩) 种植果树非粮化作物 面 积(亩) 非农化面积(亩) 是否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 是 否 在糖 料 蔗生 产 保护区内 是 否 1年以内 是否 1至 2 年内 是 否 2年以上 是 否 丘陵地区 是否有劳力但不愿耕种 是否因外出打工或缺劳力 是 否 因无 灌 溉设施 是否因无水源

  填表说明:1.撂荒面积是指耕地不种任何作物,处于弃耕荒废状态,不包括种植果树非粮化作物面积和非农化面积

 2.

 种植果树非粮化作物面积是指耕地不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而改种其他果树、中药材、用材林或经济林、挖鱼塘养鱼等

 3.非农化面积是指在耕地上做晒场、搭建简易蓬或做建筑物占用到耕地的面积。

篇五: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dash; 1

 —

 月政〔2022〕17号

  月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中央、省、市、区涉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实施方案》(莆秀政办〔2022〕12 号),经研究,现将《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月塘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1 日

 — 2

 — 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涉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以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引导农户复垦复耕、统筹利用撂荒地,有效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确保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我镇粮食安全生产。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居)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巩固台账内撂荒地问题治理成果,不断完善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不再出现新的撂荒现象。

 二、主要内容 (一)

 深入 摸排 、建立台账。各村(居)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自然村为单位,对辖区“应耕种耕地面积、已耕种耕地面积、撂荒地块”进行全面摸排,将撂荒地块一一登记造册(见附件 2),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耕的村(居)责任人、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消除撂荒地块。各村(居)将撂荒地信息台账填报完整并包组干部、支部书记、工作队、包片领导把关签字、盖章后于 4 月 5 日前上报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 (二)

 彻底整治, 全面复耕 。各村(居)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地块撂荒原因和土地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指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确保 2022 年 4 月 10 日之前存量撂荒地清理达到 80%以上、4 月 15 日之前将存量撂荒地全面彻底清理到位。

 1. 加快土地流转。对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户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 实行代耕服务。未流转给农业经营主体的撂荒地,承包农户要委托他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切实做到应种尽种。

 3. “两违”拆后复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耕地上拆除后的两违建筑物,各村要督促农户及时清理到位,第一时间进行复耕复种。

 4. 落实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莆田市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等扶农惠粮政策(其中补助种粮新型经营主体 300元/亩、晚稻和马铃薯种植叠加 800 元/亩、台账内撂荒耕地复耕种粮 600 元/亩,规模种粮主体扶持奖励 50 元/亩等),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落实抛荒耕地不予补贴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整治进度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整治进展情况经包片领导把关后报送镇农技站。

 (三)专项督查,不留死角。成立以镇纪委、效能办、农

 — 4

 — 技站、自然资源所、治违办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督查小组(详见附件 1),每周不定时组织人员对各村(居)撂荒地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撂荒地摸排是否到位、台账内地块是否按时完成复耕复种等。对督查发现的撂荒问题第一时间开具《粮食生产问题督办单》(附件 3),督促村(居)立行立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镇农技站对各村(居)撂荒地摸排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排名。由镇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约谈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各村每周最后一名的村(居)的村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两周最后一名的支部书记要在领导小组会议上作检讨表态发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工作队、相关部门和各村(居)支部书记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乡村振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技站站长兼任。各村(居)要全面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对应成立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村(居)支部书记负主责,包组干部包抓地块,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田。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全面复耕。

 (二)

 强化考核应用 。

 1. 乡村振兴考评降档。将撂荒地清理情况纳入镇对村(居)

 — 5

 — 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在乡村振兴实绩考评直接降一档,并在镇对村(居)年度绩效考评中应用。

 2. 细化追责问责。在日常督查中一旦发现各村(居)存在虚报数据、骗取耕地地力补贴、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干部 履职不到位:在督查中发现漏报、瞒报或未整治到位撂荒地面积达到 1 亩的对包组干部予以停职,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达到 2 亩的对支部书记予以停职,工作队长予以效能告诫;达到 3 亩及以上的对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

 如果被上级督查发现问题并且整改不力的,将加重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以上问题若能在督查组《交办单》下发之日起 3 日内整改到位并反馈的,可免于问责。

 3. 落实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发包方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多次劝导,承包方继续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 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统一盘活管理。对撂荒的耕地不得给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违规骗取的补贴要及时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

 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采取手机短信宣传、广播、简报、海报、技术明白纸、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 6

 — 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公开耕地管理和耕地撂荒治理的相关规定,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提高生产经营者合理利用耕地和防止耕地撂荒的自觉性。

 本方案由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撂荒地情况摸排表

  3.镇粮食生产问题督办单 4.全镇撂荒地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排名表

 — 7

 — 附件 1 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祚噩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新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金雄 (一级主任科员)

 许庆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智伟 (副镇长)

 张秋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飞鹰 (镇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成

 员:林泽妤 (镇纪委副书记)

 林鸿海 (镇效能办负责人)

 唐建华 (镇农技站负责人)

 陈永添 (镇财政所所长)

  黄建新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方少凡 (镇水利站负责人)

 唐桂明 (镇治违办负责人)

 各包村(居)工作队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乡村振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华兼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随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各村(居)要对应成立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彻底清理辖区撂荒地。

 — 8

 — 附件 2

  村(居)撂荒地情况摸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镇包片领导:

  工作队:

  村支部书记:

 包租干部:

  序号 村民 小组 应耕作 耕地面积 已耕作 耕地面积 撂荒地块 面积 撂荒地块 具体位置 复耕主体 (村集体/农户)

 整改时限 包组干部

 — 9

 — 附件 3

 粮食生产问题交办单

  编号

  村(居):

 经督查发现,你村(居)存在

 问题,请你村(居)于 2022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把整改结果上报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整改或未报送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镇效能办、镇纪委给予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问责。

 督导组人员(签字):

 村(居)接收人(签字):

 月塘镇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月

 日

 — 10 —

 附件 4 各村(居)撂荒地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排名表 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亩 村(居)

 排查撂荒地面积 已完成 复耕面积 复耕进度(%)

 本周名次

  主送:区全面彻底清理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 日印发

篇六: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撂荒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 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 XXX 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

 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 1 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 年整治撂荒地 260 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 XX 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 2022 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

 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 25 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篇七: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有效遏制我区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至名归。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相结合,全面复耕与统筹利用同谋划,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 持全面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摸清存量、遏制增量。要强化措施,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持续巩固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成果,2021年、2022 年撂荒耕整治工作一体衔接推进,按期全面完成。

 (二)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撂荒地集中专项整治和统筹全面利用,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坚守耕地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确保农村耕地、农民利益依法得到保护。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建立信息台账管理,标识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四)坚持长效立制。压实村级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属地责任,明确区级各有关部门责任,集中专项整治与统筹利用、机制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与推行“田长制”相结合,建立起撂荒地常态巡察清查和动态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预防,杜绝再出现耕地撂荒苗头和倾向。

 三、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 7 月,全区抛荒撂荒耕地全部整治完成,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一批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典型和示范,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引导,摸清撂荒底数。

 1.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干部上门入户、发放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整治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综合整治工作。

 2.全面摸清底数。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土地年度变更调查、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摸排等成果,组织工作专班和技术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逐个田块进行清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全面摸清辖区撂荒地情况,并填表造册,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撂荒及利用情况进行公示。结合土地确权登记、“两区”划定等信息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3.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要把握耕地性质,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一般耕地要根据土地条件和功能划分,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要确保“两区”内的撂荒

 地种满种足,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粮食。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在规定范围内可适度用于设施农业等。

 (二)推行“两委托一兜底”,集中专项整治。

 1.推行“两委托一兜底”。结合外地撂荒地整治经验和我区实际,推行“两委托一兜底”撂荒地整治模式,即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引导分散农户将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再由其将土地“委托”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能手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生产服务主体。由经营主体或生产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约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和农业生产服务主体等分红比例;对其他原因仍撂荒的耕地由村集体“兜底”整治。将撂荒地整治与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综合考虑,与村民委员会履行《土地管理法》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管理法律职责结合起来。各乡镇要将“两委托一兜底”作为撂荒地整治的主导方法,探索创出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的 XX 特色典型、方案和路径。

 2.分类推进整治。视撂荒年限和性质开展分类整治;对1 年以内季节性撂荒地,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复耕复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撂荒 1 年以上 2 年以内的,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有序流转,落实代种代

 管,恢复耕种。不同意统一代管的由各村动员承包户进行复耕或流转。撂荒 2 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组织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

 3.制订有力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撂荒地专项整治,针对农户撂荒原因,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对耕地撂荒又不同意流转、入股、托管等的,在加强政策宣传和充分引导的基础上,由村委会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由村委会经营、管理和耕作,种植收益归村集体。鼓励“跟进”农技等服务,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指导,让一些农业技能弱的农户尽快熟悉技术,提高生产能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

 1.改善生产条件。要协调相关部门和项目投入,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2.提升地力水平。要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土壤酸化改良等措施,逐步恢复提高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3.加大农机装备。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降低农民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加强政策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复耕复种。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完善稻谷补贴、油菜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于连续两年撂荒地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乡镇出台利用撂荒地恢复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地方特色农业生产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协调银行“跟进”贷款服务,对返乡留乡农民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分散的撂荒耕地尽可能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

 有效利用,有效制止土地撂荒行为。建立耕地参与合作社入股分红机制,发挥土地在生产经营中增产丰收的重要作用,稳定和提高土地收益。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五)落实法规政策,依法依规整治。

 1.综合整治。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原因撂荒耕地,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引导,乡镇、村加强指导,村级要用好法律和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动员生产或集体耕作。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损毁耕地的承包农户,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对户口自然消亡的,发包方应收回其承包地。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2.严防再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农户复耕或流转的耕地,耕作方或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再次闲置撂荒,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对撂荒连续 2 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3 3 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要迅速行动,完成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各村组填报承包户撂荒地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3)、承包户撂荒地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 4),用于制作台账和数据汇总。各乡镇填报 2022年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表(附件 1),同时结合 2021 年摸排数据填报 2021 年撂荒地分类整治进度表(附件 2),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7 7 月 月 5 25 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全力抓好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各乡镇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问题调查,进行详细分类,完成上图入库,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整改。4 月至 7 月,每月22 日前各乡镇要将 2021 年度、2022 年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附件 2)盖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三)乡镇自验(8 8 月 月 5 5 日前完成)。各乡镇组建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形成自验书面报告。确认自验合格后,由各乡镇向区核验工作组提出核验书面申请。

 (四)区级核验(8 8 月 月 0 10 日前完成)。区农业农村部门组建区级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形成自验书面报告。确认自验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核验书面申请。

 (五)市级核查(8 8 月底前完成)。市级对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验,重点查验组织领导是否得力,撂荒地清查是否到村到户到田块,撂荒地台账是否规范和有专人管理,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推进以及成效等,查验结果于 8 月底以前完成,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六)省级抽查(0 10 月底前完成)。10 月底以前迎接省联合核查组核验,省级将结合卫星图斑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地方进行约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 XX 区撂荒地统筹利用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局长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督查指导。明确区、镇两级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建立“领导包片、分管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形成上下一致、协调运转、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

 遏制耕地撂荒,进一步营造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推广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督办。建立撂荒地整治督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及时推广典型,鼓励示范,通报落后,督办落实。落实耕地资源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利用撂荒地将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附件:1.乡镇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表

 2.乡镇撂荒地分类整治进度表

 3.承包户撂荒地排查情况统计表

 4.承包户撂荒地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XX 区

 乡(镇)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规模

 备注

 一、总体情况

 1

 耕地面积

 亩

 2

 其中:撂荒面积

 亩

 3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亩

 4

 其中:撂荒面积

 亩

 5

 “两区”面积

 亩

 6

 其中:撂荒面积

 亩

 7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亩

 8

 其中:撂荒面积

 亩

 9

 确权承包耕地面积

 亩

 10

 其中:撂荒面积

 亩

 11

 村集体耕地面积

 亩

 12

 其中:撂荒面积

 亩

 二、具体情况

 (一)撂荒时间

  13

 1 年以内季节性撂荒

 亩

 14

 撂荒 1 年以上 2 年以内

 亩

 15

 撂荒 2 年以上

 亩

 (二)撂荒地类型

 16

 平原地区撂荒

 亩

 17

 丘陵山区撂荒

 亩

 18

 其他地区撂荒

 亩

 (三)撂荒原因

 19

 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撂荒

 亩

 20

 设施条件差撂荒

 亩

 21

 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撂荒

 亩

 22

 工商大户流转后撂荒

 亩

 23

 其他原因撂荒

 亩

 注:1.数据统计时间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2.第 23 项其“他原因撂荒”,请注明具体原因及规模。

 附件 2

  XX 区

 乡(镇)撂荒地分类整治进度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总体情况

 序号

 项目

 整治面积(亩)

 整治率(%)

 1

 撂荒耕地

  ...

篇八: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乡镇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根据《xx 省农业农村厅 xx 省自然资源厅 xx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xx 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 市农业农村局 xx 市自然资源局 xx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xx 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现象,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暨高标准农田建设视频会议精神,集中整治村集体承包土地、弃耕地、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不断夯实我县粮食生产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 112 个村存在的耕地抛荒撂荒现象,依法有序进行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

 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措施,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逐地块解决撂荒问题。

 ——坚持民意决策。整治撂荒地和依法收回集体耕地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和农民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目标 到 20xx 年 xx 月底,全县 xx 个行政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大户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日):成立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县农村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按照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日):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和技术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排查,对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和撂荒地摸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于 xx 月 xx 日前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各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抢抓农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措施,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应种尽种。

 (四)中期督查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配合省、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卫星图斑开展中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农场,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及时进行约谈、督促。

 (五)检查总结阶段(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秋冬成水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核实撂荒地整治面积,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2 月底,各乡镇要梳理总结撂荒地整治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

 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撂荒情况排查工作,对一年以内季节性耕地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耕地撂荒和二年以上耕地撂荒情况分别进行排查摸底,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并填报“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二)坚持边摸排边整治

 各乡镇要紧盯重点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

 物面积;一般耕地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三)建立工作信息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要运用近 2 年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和遥感影像,为各乡镇开展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各乡镇要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促进撂荒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集中,让闲置的耕地流动起来。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对村集体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乡镇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复耕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着力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六)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xx 万亩,各乡镇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 农垦黑土洼农场,xx 农垦 xx 农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并定期不定期督查各乡镇、行政村撂荒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农场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 xx 月 xx 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及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包抓行政村的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将撂荒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阶段任务要

 求,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农场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好撂荒地专项整治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农场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撂荒及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

 (四)加强工作调度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农场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推动工作落实,全县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4—5 月份每周一上午 xx 点前,各乡镇、农场将“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 月 xx 日前将“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 “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及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报告报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 xx 日前对各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滞后、整治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篇九: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防止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现象,稳定粮食生产,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整改任务 针对耕地撂荒问题:要对全镇撂荒 2 年以上耕地,2022年复垦复耕面积不低于30%,2023年复复耕面积不低于30%,2025 年前整改完成。

 针对“非粮化”问题: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省委和省政府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22〕1 号)精神,分类稳妥处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问题,推动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引导低效茶果园等退茶、退果发展粮食生产。

 三、工作要求 ( ( 一) ) 压实整改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细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完成。

 ( ( 二) ) 提高整 改实效。各村要强化跟踪督导,对照整改任

 务,及时将问题整改有关进展情况上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保质保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 ( 三) ) 强化整改纪律。各村要敢于较真碰硬狠抓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立行立改,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2 年全镇撂荒 2 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任务表

 附件 2022 年全镇撂荒 2 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任务表

 单位:亩 村 2022 年初面积 2022 年复垦复耕任务 留坑村 33.20 10 江坊村 52.00 15.7 茜坑村 33.08 9.9 长校村 38.50 11.6 沙坪村 4.80 1.5 河排村 28.27 8.5 黄坑村 32.25 9.7 荷坑村 27.20 8.2 黄石坑村 62.70 18.9

  合计 312 94

篇十: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市 2022 年度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1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结合中央及省上关于撂荒地整治工作总体安排,为彻底把全市撂荒地底数摸清、原因查明、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多次强调,一定要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去年以来,国家、省上先后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耕地保护有关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春耕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等都部署了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上先后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继续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

 终身追责,确保 18 亿亩耕地实至名归。尹弘书记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各地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省纪委监委也将撂荒地等耕地“非粮化”作为监督事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如此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耕地保护及撂荒地整治工作,可谓措施细之又细、责任实之又实。

 2021 年,我市共摸排撂荒地面积 48.37 万亩,10 月份省上反馈我市“三调”耕地未耕种面积 167.15 万亩,从各县区摸排情况来看,还存在摸排面积与“三调”数据差距较大、个别县区进度缓慢等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深刻认识农村耕地保护和撂荒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扎实有效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有力落实好各项政策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好撂荒地整治硬任务。

 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重点任务

 围绕“六个一批”(复耕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的思路,坚持“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探索整治有效途径,坚决防止耕地撂荒。

 (一)摸清摸准撂荒面积。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去年撂荒地专项整治摸排面积的基础上,对照“三调”耕地未耕数据,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结合“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对撂荒地位置、数量、面积、撂荒原因、土地权属等情况一户一户核查,一块一块核实,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块。核查中要准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要建立“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核实和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对核实排查面积数据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协调解决核实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分类指导撂荒利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耕地撂荒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

 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通过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的撂荒地,首先要通过政策支持等途径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加大机耕道、渠道等维修建设的资金投入,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对于集中在山区和半山区、涉及农户较多、地块面积较小、分布较散的撂荒地,达到纳入高标准农田实施范畴的要优先纳入;对于地力相对较差的耕地,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恢复耕作。(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

 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统一整治。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要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对连续撂荒 2 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及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产业改革,构建农机、代种、管理、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有效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作物产量,释放农村劳动力,最大限度激发农民复耕复垦积极性。(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地撂荒实际,科学谋划一批撂荒地治理项目,主动汇报衔接,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要统筹利用农田治理项目资金,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对于面积小、较分散的地块,设立开通小型项目申报入口,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提

 供资金扶持。要持续加强协调对接,积极申报国家、省上统筹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闭环工作原则,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一)

 要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的撂荒地谁负责、谁认领、谁整治”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坚决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巩固去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撂荒地复耕复种的“黄金期”,充分发挥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对摸排出的撂荒地,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要宣传引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通过发布信息、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到社、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

 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撂荒地流转奖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爱惜土地、主动摒弃撂荒、拒绝撂荒的法治意识和思想认识。同时,大力宣传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鼓励不愿意种地的农民积极流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全面营造全民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要调度督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级督导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县区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抽查。今年 5 月底,各县区要将《2022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附件 1)、《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附件 2)审核盖章后于每周一上报市撂荒办。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督导组督查情况和调度情况对各县区整治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县区及乡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长效监督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动态情况,对于耕地撂荒现象,一经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治,短期不能整治的要制定长期治理方案,定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确保按期完成。要建立监管考核制度,将撂荒地整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到全年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市上考核县区,县区考核乡镇,建立由上而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

 联系人:苏东坡

  联系电话:8314532

 18706985130 附件:1.白银市 2022 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2.白银市 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白银市 2022 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单位:亩 序号 县 区 撂荒地面积 整治途径 种植作物 整治完成率(%)

 合计 纳入高标准农田建造 土地流转 购买社会化服务 亲友代种 自种 村集体收回 其他 合计 小麦 玉米 马铃薯 杂粮 油料 蔬菜 其他 1

 2

 3

 4

 5

 合计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白银市 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单位:亩、户 县区 总体情况 撂荒时间 撂荒地类型 撂荒原因 是否完成核实排查 耕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 粮食播种面积 撂荒耕地面积 撂荒耕地涉及承包农户数 一年以内季节性撂荒 撂荒一年以上二年以内 撂荒二年以上 确权承包地 永久基本农田 粮食生产功能区 其他地区 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 耕作条件差 缺水 工商大户流转后 其他原因

 合计

  其他原因撂荒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联系电话:

推荐访问:2022村级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复耕 撂荒 村级

十九范文网 www.ib19.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十九范文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