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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7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9

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7篇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33篇)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1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7篇,供大家参考。

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7篇

篇一: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 (3 3 篇)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 1 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医疗组成员:XX、XXX、XX、XXX、XX、XXX 护理组成员:XX、XXX、XX、XXX、XX、XXX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 24 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

 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 14 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

 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 120 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 2 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

 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 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

 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 2 2

 为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头等大事来抓。现就做好当前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我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启动应急机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 我院于2020年1月17日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医疗骨干力量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和应急机动队,随时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通畅 我院加强 24 小时卫生应急值守,提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于 1 月 20 日前报送委办公室和疾控中心备案。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独立配备医务人员值班,救护车随时待命,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机动队成员须

 保证电话 24 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休假需要登记,在春节期间不得离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县,应向院领导申请登记,并向县卫计委报备)。

 四、加强部门沟通,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五、做好病例筛查,强化医疗救治工作 一是严格病例诊断。首例病例的认定必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定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评估确认后,由省卫健委公布,医务人员不得自行确诊本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并对外公布。

 二是强化早期识别,做好病例报告。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特备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武汉流行病学史,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受限要实行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

 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报告制度,同时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要求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确

 保信息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来自武汉的、有不明原因发热、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规范治疗无效的患者,对于疑似病例,要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三是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转至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并筛查登记。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预检分诊制度等要求。做好病例的隔离观察、治疗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严防出现院内聚集性病例。

 六、启动零报告制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从 1 月 17 日开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发热病人信息,每日下午 4 点半之前报告至县卫健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各项措施,防治疫情蔓延。

 七、突出培训重点,提高早期识别能力 组织全院职工及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生,迅速开展广泛、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诊疗能力,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的敏感性,做好疾病筛查诊断工作。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卫生防疫水平 根据本地疫情形势,有针对性的制订宣传教育方案...

篇二: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x 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全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宁卫发〔2020〕293 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实行“定点治疗、专家治疗、科学治疗、免费治疗”,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的救治处置措施,提高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能力和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县医院、中医院要做好医院床位、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应急储备,以及随时可能出现新冠肺炎病

 例隔离留观和转诊的“备战”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原则。坚持县、乡、村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贮备好充足的防控物资;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处理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县应急级别启动响应。

 (三)坚持规范应对、科学救治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诊疗规范和方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和宣传,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续开展防护条件下的业务技能训练,做好防护训练,提升业务技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提供科学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

 (四)坚持全员参与、及时预警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调度下,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有效予以应对处置。

 四、应急处置准备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单位实际及职能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确保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二)做好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

 病共防,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强化医务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三)足量储备物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xxx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在 9月底前完成物资、设施设备等储备,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始终保持临战状态。

 (四)明确定点医院。确定 xxx 县人民医院、xxx 县中医院、宁夏银北医院 3 家医院为县级发热病人隔离留观医院,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五)畅通联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县卫生健康局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单位要立即行动,做到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同步开展。

 (六)严格发热病人管理。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切实把好进门排查关口。继续坚持关口前移,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驻点,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162 号)文件要求,要持续落实好发热病人留观和新冠肺炎筛查排查制度,加强呼吸道感染发热患者管理和追踪,密切关注有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和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并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落实各

 类人群核酸采集工作。

 五、疫情的预警、报告和响应 (一)疫情的预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组织县级诊疗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同的分级响应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全县三家二级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发挥哨点作用,把好疫情防控救治医院关口。

 (二)疫情的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规范开展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 2 小时内向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

 (三)疫情的响应。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疫情后,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启动和发布医疗救治应对预警。应对预警发布后,医疗救治工作由 x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治所需人员、物资、床位、设施设备等,并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六、医疗救治应急处置 (一)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救治应急响应

 1. 集中进行救治。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集中救治要求,突出早诊早治,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用车辆转用至自治区或市级定点医院(共 28 家)依据诊疗方案进行集中救治。

 2. 设置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根据《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肺炎机制发〔2020〕19 号),在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预留隔离留观病房作为首诊隔离点,对医疗机构首诊的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对非疑似病例轻症患者,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县选择指定符合标准的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3. 应急响应。

 第一阶段:发现第一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启动第一 次应急响应,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安排专人、专用车辆将病人直接转运到自治区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患者总数在市级综合医院单间隔离治疗承受范围2/3 以内,统一集中安排在市级综合医院进行集中救治。

 第二阶段: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总数超过市级以上医院单间隔离治疗承受范围 2/3 时, 启动第二次应急响应,启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开始收治本县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第三阶段:县人民医院收治病例总数超过本市全部定点医院承接能力 2/3 时, 启动第三次应急响应,县中医院、银北医院尽快选择适当区域,改造病房,增加收治患者的能力,做好救治患者的准备。县人民医院承担本院发现的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救治任务,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转至县中医医院或银北医院发热病房实行单间隔离观察。

 (二)确诊病例救治应对响应

 1. 救治医院应对响应。对确诊病例实行严格的集中救治,并根据确诊病例增长实际梯次启用定点救治医院和定点留

 观医院。

 第一阶段:全县发现 1 例确诊病例, 启动第一次预警,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确诊病例直接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在 250 例以下时,县内确诊病例全部集中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第二阶段: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250 例, 启动第二次预警,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县内确诊病例转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收治。

 第三阶段: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400 例, 启动第三次预警,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县内确诊病例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收治。同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用县人民医院开展集中救治。

 第四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1000 例, 启动第四次预警,改造建设县中医院、银北医院,作为我县临时急救医院,保障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2. 救治床位应对响应。

 第一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 250 例内,县内确诊病例全部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收治。

 第二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250 例,县内确诊病例可转运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始收治。

 第三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400 例,自治区定点医院和市定点医院、xxx 县人民医院同时收治确诊病例。同时,启动重症病例集中收治机制,重症病例全部集中到自治

 区第四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普通和轻症病例转市级定点医院或县人民医院救治。

 第四阶段:实时确诊病例超过 1000 例,根据病例增加实际情况,通过征用改造县域内现有二级医院建设临时急救医院;必要时,建设改造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或民营医院,增加收治确诊病例能力,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实行分类救治,重症病例由自治区定点医院集中救治,普通病例由市级定点医院救治,轻症病例由临时急救医院救治。

 3. 救治机制应对响应。

 (1 1 )专家组梯队指导。在区、市组建的专家组的指导帮助下,xxx 县组建了 18 人的多学科诊疗专家组,负责全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联合救治工作,并承担全县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等任务。

 (2 2 )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全程、全方位介入医疗救治过程。依据国家推荐的中医诊疗方案,给予中医辨证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3 3 )远程会诊。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借助县卫生健康集团远程会诊中心平台,及时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教学等方式,推进全县医疗救治同质化水平。

 (4 4 )特殊患者救治。孕产妇、婴幼儿、合并其他传染病的确诊患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自治区级定点医院、后市级定点医院的顺序,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开展集中救治。

 4. 救治人员应对响应。

 (1 1 )加强医护人员储备。全县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

 目前在职在岗医生总数为 395 人(民营 66 人),在职在岗护理人员总数为 663 人(民营 72 人),作为我县应急医护人员,随时准备参加定点医院的集中医疗救治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有在岗医师 471 人,在岗护士 474 人,在应急医护人员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从其中再抽调人员,各单位积极响应县卫生健康局调度,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2 2 )人员配置。按照患者、医生、护理人员 2.5:1:1.5比例配置医护人员,即 100 名患者,需要 40 名医生、60 名护理人员,以此类推。危重症患者增加,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实施专医专护救治。根据医疗救治实际需要,随时抽调医护力量充实定点医院。同时,考虑患者康复进展及医护人员每批次 14 天轮换,科学配置医疗服务力量。

 (3 3 )专家接管。发现 1 例确诊病例,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和重点专家将在 4 小时内进入定点医院,接管诊疗技术工作,与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一并开展患者集中救治,并对全区各市、县(区)医疗救治工作进行远程指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人员进驻医院,与定点医院管理人员共同配合开展救治工作。

 (4 4 )人员离场。医护人员离开隔离病区后,在医疗机构附近选择相对独立、符合要求的宾馆或其他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轮岗离开人员均统一隔离观察 14 天。

 (5 5 )人员培训。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各医疗单位持续开展防护条件下的业务技能训练,做好防护训练,提升业务技能。

 5. 设施设备和物资应对响应。

 (1 1 )设施设备应对响应。

 ①负压救护车:县人民医院现配备负压救护车 2 辆,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做好县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转运工作。

  )

 ②负压病房(床):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完善改造感染性疾病科,并设置负压病房,做好收治确诊患者准备。县中医院、银北医院尽快选择适当区域,改造病房,做好接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准备, ③大型设备: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救治需要,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配置 CT。配置与床位数量相匹配的救治所需设施设备,按要求建设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室和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配置呼吸机、心脏除颤仪、心脏按压泵、吸痰器、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等急救必需设备,保障新冠肺炎的救治需求。

 (2 2 )防护物资应对响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银北医院要按每人一天一套标准配置与救治医护人员数量相匹配的防护物资,防护物资主要包括 N95 或 KN95 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防护面罩或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等。原则上物资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应对响应阶段及时补充防护物资,在启动上一阶段应对响应时即启动下一应对阶段的防护物资。

 (3 3 )严格院感防控和医疗废弃物处置。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规范洗衣房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对废弃口罩、帽子、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医疗废物,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

 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障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无害化处置。

 七、应急预警的调整与终止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应急预警及时调整或终止。

 八、督导检查 根据自治区、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全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医疗机构、各定点医院“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

篇三: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 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2017 年修订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辖区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1.4 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及群众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最大程序减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1.4.2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对突发疫情的范围,县政府负责全县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

 乡镇负责本区域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3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县卫健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的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1.4.4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疫情的学习和培训,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根据《XX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现行应急工作体制,成立 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副县长 XX 同志任总指挥。如疫情发生变化,按照响应等级要求,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2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应急保障、新闻宣传、交通管控、市场监管、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社区摸排、综合督查等 8 个工作小组。

 2.2.1 应急保障组(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和调度;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隔离病区住院者治疗所需经费;在突发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2.2.2 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协调指导县卫健委与新闻媒体等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调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情引导工作,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舆情应对处置,指导协调疫情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等舆情导控工作,指导及时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

 2.2.3 交通管控组(交通运输局、XX 火车站)

 组长:XX 成员:XX 协助卫健委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负责做好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做好公共交通车辆的清洗和消毒等工作。负责将发现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人员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禁止乘客携带活禽、野生动物乘车;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2.2.4 市场监管组(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做好清洗和消毒等工作;依法查处市场内禽类无照经营行为;强化活禽经营市场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市场销售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依法打击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假

 冒伪劣商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县城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

 2.2.5 医疗救治组(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2.2.5.1 医疗会诊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的会诊,并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和措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防治知识培训;完成好县卫健委下达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2.5.2 医疗救治组 医疗救治专家组分第一梯队和预备梯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收治在隔离病区的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小患者的病死率;隔离医疗救治专家组服从隔离病区负责人统一调配;完成好县卫健委和隔离病区负责人下达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2.6 疫情防控组(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防疫人员防控知识培训;负责抽调专家组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指导、现场处置;负责指导乡镇网格化管理人员实施对居家隔离落实防控措施;负责疫源地终末消毒;负责组织开展疫情风险评估。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应对、生物安全等工作。

 2.2.7 社区摸排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

 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各行政村书记、各村卫生所所长 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村干部、派出所干警等人员组成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摸排,并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防控措施,卫生人员负责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早晚各一次)。

 2.2.8 综合督查组 组长:由总指挥指令 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负责督查对各成员部门履职履责进行督察;因指挥部领导指示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突发疫情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4.1 报告。依据《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依托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软件实行网络报告。

 4.1.1 责任报告单位。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卫健委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

 4.1.2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疫情,要在 2 小时内向县卫健委报告。县卫健委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要在 2 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卫健委可直接向市卫健委和省卫健委报告。

 4.1.3 报告内容。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分别报送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发现突发疫情后以最快方式完成首次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进程报告:根据突发疫情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突发疫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判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结案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理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对突发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县卫健委要与毗邻县市加强协作,建立突发疫情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 疫情形势评估 县卫健委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调查核实,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判断,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县突发疫情防控专家组确认的突发事件级别,经审核后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由县政府批准启动县级预警。

 五、突发疫情的监测 各医疗机构启动发热门诊,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六、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6.1 预警启动。本辖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县卫健委在权限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并根据突发疫情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6.1.1 县级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的范围由县政府报上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6.1.2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上门通知等方式进行。

 6.1.3 预警发布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工作。

 6.2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6.2.1 应急响应。

 6.2.1.1 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县卫健委要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会诊确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卫健委报告有关信息。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迅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疫情现场,落实标本采取、现场流行病学及卫生学调查、病人救治、密切接触者防护和消毒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分析突发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

 告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2.1.2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县卫健委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县卫计委进行病人救治、现场消毒、人员疏散等工作;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6.2.1.3 突发疫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服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调度,支援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除按应急响应规定进行处置外,县人民政府立即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县卫健委立即上报省、市卫健委,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

 潜伏期(14 天)无新的病例出现。

 八、响应保障 8.1 医疗保障。县卫健委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成立紧急救援机构。县政府建立传染病区(在县中医院),传染病区设置重症监护病房,配备相应的救治技术力量和设备,成立由呼吸科、传染科和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医师组成的专家组,并配足医务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8.2 经费物质保障。县财政局应保障突发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应急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应对突发疫情的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8.3 信息保障。配备突发疫情专用报告手机一部,24 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一台。

 8.4 法律保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预案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

 8.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媒体方式或工具,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

 九、应急队伍的成立与培训 9.1 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机动队,人员由疾病预防控制、流行病学、卫生检验、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

 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9.2 县卫健委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预案,统一组织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须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十、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管理及更新 本预案由县卫健委牵头制订并负责管理。

 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会同县卫健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三篇

  致敬“最美逆行者”,您们永远是最可敬的人,永远是我们的榜样!是你们向用生命捍卫疫情安全,是世界上最美的逆行者。不论火海还是灾区,哪有危险,哪里就有你们的身影。逃生的人流中,你们的背影,永远是最奋不顾身的逆行!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

 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 预案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

 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

 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

篇五: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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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及邻近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果断、常备不懈。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 级)4 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100 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50 人以上、9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30 人以上、4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1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

 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救援全面工作。

 3.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协调小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各救援小组成员。

 2.负责制定相关救援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3.3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伤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3.4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4.1.1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

 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2 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3 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 Ⅲ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并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1.4 医疗卫生一般事件( Ⅳ级 )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

 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调查确认等现场处理和评估工作,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接到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根据分级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要赶赴救援现场指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正确及时处理。

 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注重自我保护和安全。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查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 4 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并将救护救治的伤病员的情况、注意事项等填写伤病员情

 况单,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查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要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4.3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及时将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所了解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救援情况。

 4.4 医疗卫生救援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

 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或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终止信息。

 5

 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价 医疗卫生救援终止后要对医疗卫生救援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总结和科学评估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队伍的建设,组织对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

 附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务部和综合部负责解释。

 7.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

篇六: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预案

 为有效应对我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拟定本预案,以进一步明确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相互间协调和衔接,防止疾病的传播。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三)明确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发热门诊设置工作

  1.发热门诊地址:县新冠肺炎发热门诊设在县人民医院。

  2.发热门诊医务组人员安排:

  组长:

  成员:由县人民医院安排固定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或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诊治知识和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医师当(值)班。

  (1)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必须坚守 24 小时值班制。

 (2)发热门诊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遵照《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文件中的“县新冠肺炎疫情发热门诊诊治流程图”监督患者严格遵照流程进行无缝对接就诊。

  (四)明确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点设置工作

  1.医疗救治地点:县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救治一区(县人民医院)、县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救治二区(县妇保新院)、县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三区(县镇卫生院)。

  (1)县人民医院传染科: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区

  (2)县妇保新院: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二区。

  (3)县镇卫生院: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三区。

  2.成立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组:

  (1)县人民医院传染料医疗救治(一区)工作组名单

  组长:

  成员:从县人民医院抽调

  (2)县妇幼保健新院医疗救治(二区)工作组名单

  成员:从县人民医院、妇保院和其它乡镇卫生院抽调。

  (3)县镇卫生院医学留观区(三区)工作组名单

  成员:从卫镇生院和大塅镇中心卫生院抽调

  3.工作职责:

  (1)各救治区必须形成医疗救治方案,并组织医务人

 员岗前培训及演练,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2)对新冠肺炎患者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进行医疗救治,在救治过程中出现难(疑)点时,及时向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汇报。

  (3)县人医院负责发热门诊及医疗救治一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县妇保院负责医疗救治二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三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4.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安保工作:

  公安局负责储备好医疗救治区安保工作人员,医疗救治区一旦启用,安保人员立即到岗到位。

  5.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后勤保障工作:

  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机关事物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镇政府配合后勤保障组做好医疗救治区后勤保障工作。

  6.县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患者转运工作安排:

  (1)县人民医院按排一辆救护车作为新冠肺炎患者入院接送专用车辆。

  (2)县妇保院的救护车作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接送专用车辆。

  (五)县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储备工作安排:

  1.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备用医务人员的储备。

  2.备用医务人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人

 民医院)

  三、工作制度

  为保障救治工作高效、及时、畅通、稳妥、安全运行,实行各组组长负责制,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内三科(传染科)由(县中医院院长)负责,镇卫生院医疗救治区由况细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负责,县妇保新院医疗救治区由帅家忠(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各过程,各环节均实行组长负责制。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并发挥联动作用,做到相互紧密配合。

篇七: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尽早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XX 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疫情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有效应对疫情。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4.强化监测,实时研判。健全疫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及时研判、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5.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阶段划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应对准备、应急响应(按应急响应程度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和恢复评估三个阶段。

 二、应急组织管理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 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县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环境整治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农业畜牧兽医组、社会治安组 8 个工作组。

 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以及县人武部等组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二)专家委员会 县防控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联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有:

 1.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风险,提出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

 2.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的策略和措施建议。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疾病防控和医学救治。

 5.承担县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周会商。每周二定期召开一次疫情防控形势分析会商会议,由综合协调组组织。各工作组根据职责,汇报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专家委员会分别汇报当前疫情防控风险特点、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医疗救治各方面准备情况和风险点,研究提出下一阶段本地疫情控制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本地趋势周分析与主要对策报告按程序报县政府。

 (二)专题会商。针对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变动、重大安排、县级疫情的重大发现和防治工作重大进展等突发临时情况,经报县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综合协调组组织召集专题会商。各工作组根据综合组安排和专题会商内容,针对性的汇报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专家委员会针对本地疫情的重大变化、疑似疫情发现、病例发现、报告、确诊、解除观察等疫情防控重要

 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疫情控制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专题分析和对策报告按程序报县政府。

 (三)专家会商。县卫生健康局接到各乡(镇)首例病例及聚集性疫情病例时要组织专家组赴疫情发生地现场会商。专家会商的主要内容是在查看病例、查阅临床资料及实验室诊断基础上,核实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内容,重点讨论报告病例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病例的临床表现与报告情况是否相符、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方法是否适当),各病例之间是否有关联性,是否为聚集性疫情,并提出防控措施。经专家会商后应撰写会商报告,县防控领导小组根据专家会商结果,报告县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事件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服从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各工作组工作动态及制发的相关文件应建立专门档案;各工作组重要文件及时抄送综合协调组。

 四、应对准备 (一)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相应的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疫情流行的防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禽畜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县林业局负责制定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与疫情处置技术方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制定疫情流行期间的交通检疫工作方案。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县人武部等部门负责制定系统内部疫情流行应急预案。

 (二)抗病毒药物的准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我县疫情需要做好抗病毒药物的储备、调运、研发等工作方案的准备。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应对疫情所需的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定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耐药性监测。

 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按照需求建议,做好调运准备,并对本县相应抗病毒药物、消杀药物、防护用品的储备能力进行摸底调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抗病毒药物的质量监管并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

 (三)其他应急物资及资金的准备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县级物资储备建议。

 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根据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的要求,协助落实医药储备任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优先运输的方案。

 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疫情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防治研究等应急工作必需资金。

 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支付在疫情应急过程中应当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类人群医疗费用。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定疫情流行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四)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全覆盖全县的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建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规监测工作。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进出境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异常情况,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五)信息通报 县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和使用机制,及时互通疫情监测等重要信息。建立、健全与相邻县(区)的信息互通机制。

 (六)宣传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疫情大流行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七)培训演练 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八)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内疫情流行应急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酌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上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五、应对响应 (一)IV 级响应 1.启动条件 (1)我市其他县(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的散发病例。

 (2)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并报请县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

 2.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县卫生健康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致的人或动物疫情,强化病毒流行异常事件的报告。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检验检疫。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物资和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和物资的交通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3)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以及隔离病区和观察病房。在各乡(镇)卫生院设立预检分诊。做好病例救治以及医护人员、药品、设备等准备工作。

 (4)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

 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应急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对抗病毒药物的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储备任务。

 (7)物资储备。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的需求,配合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药品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现状进行评估,完善储备和调动机制。

 (8)信息通报。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以及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相关信息的收集,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有关信息汇总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和相邻县(区)。

 (9)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授权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县政府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事件的相关信息。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0)联防联控。军队与地方、XX 与相邻县(区)、县内相邻各乡(镇)之间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开展防控工作。

 (11)其他措施。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来自某种动物宿主,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产品交易及相关场所监测和管理。

 (二)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县外造成持续传播的疫情,我县出现输入病例,疫情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

 (2)我县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3)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启动Ⅲ级响应。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县防控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县应急委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各工作组的工作,做好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应急培训、物资储备、信息通报和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防疫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加强疫情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抗原性和耐药性变异等监测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疫情流行趋势进行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

 (2)医疗救治。医疗防疫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加强病人救治和转运等工作,开展疫情流行应对工作的医疗卫生资源评估。

 (3)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医疗防疫组负责组织专家完善抗病毒药物的使用策略,在疫情流行及相关疫苗已研发投用的情况下,组织疫苗的紧急接种。后勤保障组负责研究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4)流动人口防控组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检疫查验。

 (5)其他措施。指导做好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疫情流行防控工作。

 流动人口防控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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