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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9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6

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9篇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重复信访居高不下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上访,是一些群众为了解决自身诉求的一种方式方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9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9篇

篇一: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信访居高不下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上访,是一些群众为了解决自身诉求的一种方式方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有所提高,上访的数量也有所增加。然而在大量的上访信件中,却看到许多相似,甚至是一模一样的信访件,也就是重访件。通过对重访件的认真分析总结,结合询问调查处理重访件过程中走访的当事人,我们发现,造成重访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上访者和承办者两个方面:

 从上访者方面来分析:

 一是诉求过高。当前,受种种因素限制,有的工作并不能完全达到上访者的诉求高度,如拆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这些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条件制定的,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补偿标准并不能达到群众心理预期值;有的案件按照当前所拥有的违纪违法证据,对违纪者进行惩罚,然而诉求者认为惩罚程度过轻,不满意处理结果,认为一些领导包庇,要求开除其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才算公正,导致多次来信来访。

 二是要求过快。一份信访件从工作人员收到,经领导批示,到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是需要经历一定的程序和时间的。然而部分诉求者对此并不理解,隔三差五便来来信访室“询问”处理情况,导致重复件多。

 三是动机不纯。每逢村级换届之年,信访数量便会出现一个峰值,尤其是重信重访。个别上访者为了争夺某一职位,刻意针对竞争对手进行上访。对这类信访问题组织上虽进行了认真处理,但因信访者没有达到个人目的,为此仍不满意,不断重复上访。

 四是心理扭曲。一些群众存在“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的心理,认为领导级别越大,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更有甚者,以上访和带领他人上访为业为乐,不上京走走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一些小纠纷小矛盾也层层反映,从乡镇纪委到县、市、省纪委,甚至到北京去反映,最后转到基层后是一叠重复。

 五是无理取闹。有的案件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而群众不满意又再次上访;有的上访者对党员违纪问题和自身利益诉求相交织举报,而纪检监察机关有自身的受理范围,其他方面的诉求都会告知上访者到相应机构去办理或申诉。然而上访者不理解、不满足于纪检监察机关只受理其反映的违纪问题,以利益诉求未得到解决为由不断重复信访。

 从承办者方面来分析:

 一是处理不到位,慢作为。个别基层干部对来访者不重视,虽热情招待,但却沉不下心,心浮气躁,做事不实,目的只想推走了事,而不是真心想为其解决问题。有的办理质量不高,甚至不给来访者答复,导致来访者不满意而重复上访。

 二是方法不到位,任性为。在关键时期或敏感节点,某些单位为确保将信访人稳控在当地,有时会给予上访人适当的经济补偿或部分满足其诉求。这种做法虽在短时间内顾全大局,完成了稳控,但在一定程度上使个别信用程度较差的信访人尝到了“甜头”,加深了上访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促使上访者重复上访。许多地方,每年在信访工作上投入的资金的都是不少的,其中的花费不仅是接访员在接访途中的车费、伙食费及住宿费,还包括上访者的来回路费、伙食费及住宿费。上访不仅不花一分钱,有时甚至还有“收益”,促使重复信访成为常态。

 三是政策不到位,难以为。从目前重复上访发生的情况看,除了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外,还有的是政策、政府决策、甚至是历史遗留问题与部分群众切身利益相违,涉及人员多,无相应政策给予答复,导致群众一直重复上访。

 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教育。

 一是加大法律信访知识的宣传。

 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告知其应有的权利,引导其正确履行信访程序,减少重访缠访;告知上访者政府部门职能范围,有效引导上访群众到相应部门反映情况,提高问题解决效率;积极引导上访者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上访。

 二是加大承办者的教育培训。

 邀请专家、教授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学、心理等科学知识的培训,以便掌握上访者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加强对信访者的心理疏导,提升工作效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包括接待礼仪、接访用语等,让上访者能感受到工作人员的亲切与耐心,增加认同感,减少重访。

 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建立“首办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信访件实行首办负责制。加大对初信初访的重视,明确信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谁办理,谁负责,争取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二是建立“二访终访” 制。为加大对无理信访的查处力度,建立类似于法院二审终审制的二访终访制,针对已查清事实的信访件,不断重复上访的不予受理,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曲解宣传、误导舆论的上访者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划区管理”制。乡镇的办案能力弱,经验不足,由纪委各室分片划区,联系指导片区内所有纪检业务,并指导或督办信访举办案件的办理与回复件的质量把关,每个片区涉及到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由联系室直接调查处理,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扎实推进。

 强化质量监督。

 一是下发“督办卡”,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回复。针对个别受理信访件的单位喜欢拖延推诿等现状,对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办结回复又未申请延期的,下发“督办卡”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督办卡”下发后规定时日内仍未回复,由分管领导约谈信访责任人;再不回复,由纪委书记约谈信访单位一把手,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二是要求“带卷回复”,确保信访办结质量。督促承办单位对下转调查需要上报结果的信访件,无论情况属实或失实,承办单位都要提供调查材料、依据,形成调查问卷,署名举报信访件必须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当面答复信访人,并签署好信访答复意见书,以便了解承办单位调查落实情况。

 落实倒逼问责。

 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对职权管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不做信访“双向承诺”等情形,责令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认真、不及时办理而导致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若因工作办理不力而导致群众群众重复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或政纪处分。

篇二: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信访积案化解的对策与建议蔡   勇*(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信访办公室,湖北 潜江 433124 )[摘  要]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信访积案化解是当前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信访积案的特点及成因,结合油田实际,从源头和机制入手,提出了齐抓共管,注重源头;以人为本,灵活化解;加强宣传,规范引导等化解信访积案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   油田企业;信访工作;信访积案[中图分类号]  D63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301X (2016 )

 02 — 0089 — 02   近年来,油田始终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领导包案,化解了一批影响油田和谐稳定的信访积案。但仍有一些信访积案因历史、政策以及信访人自身原因,未得到有效化解,成为影响油田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正确认识和积极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对于做好新时期油田信访工作,促进油田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1  信访积案的特点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 )时间长。上访时间长、频率高是信访积案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纵观近年的信访案件,不间断上访的时间跨度有的达 10 年以上,甚至个别案件长达 20 年以上。这些案件一直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矿区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2 )处理难。某些信访案件,在处理工作中由于案件错综复杂、历时久远、涉及面广以及知情人退休或去世等原因,导致信访部门无法做出回复,处理起来困难重重。3 )影响大。个别信访积案由于涉及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案件长期未得到有效妥善解决,致使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甚至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因此不仅扰乱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企业形象,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4 )投入大。显而易见,信访积案在长期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不仅会耗费信访者个人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同时也会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  信访积案的成因2.1  自身原因信访老户因受利益驱使、信访诉求过高以及法制意识低等原因,导致信访积案形成且长期化解不了。具体表现有:一是有些上访者不明政策,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所提诉求过高,超出了政策底线。二是部分上访老户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认为“法不责众”,面对问题无法自制,采取过激行为以致触犯法律。三是有些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进入司法审理程序,信访人唯恐有变,仍会坚持上访。四是法院对个别信访事件已做出判决,因其所做判决未能达到信访者期盼的结果,信访人仍会坚持上访,更有甚者召集众亲属进行闹访,给信访部门施压,要求案件改判。2.2  政策原因一些信访积案未得到化解,原因之一是涉及政策的连续性、延伸性和时效性等方面。例如,有的政策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制定的,仅仅适应于当时实施。显然,由于其出台的特殊性,必然会造成政策的连续性和延伸性不足。又如,有的政策由于其时效性,在当时情况下是合情合理的,群众普遍能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相比之下,原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利益分配等方面必定会与现实产生一定的差距。2.3  工作原因一是对政策的领悟和执行不力。有的基层干部由于不能完全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在工作上随意性较大,同等条件下,在利益分配时不能一把尺子到底,造成利益分配不均,从而导致群众不断上访。二是惰性心理滋生。少数单位认为化解信访积案太浪费精力,导致了“历史遗留问题不愿管,无理访难解决没法管”等现象。三是信访工作不认真、不彻底。有的单位对信访老户合理诉求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不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不能深入整个问题当中进行调查研究,简单地认为只要信访人不再上访就江 汉 石 油 职 工 大 学 学 报  2016 年 03 月   Journal of Jianghan Petroleum University  of Staff and Workers  第 29 卷   第 2 期* [收稿日期] 2016-01-23[作者简介]蔡勇( 1977- ),男,大学,政工师,主要从事信访工作。

 是工作做到位了,认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形成了“屡劝”、“屡接”、“屡访”的循环状态。3  化解积案的对策建议信访积案是社会活动及信访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特定产物,化解信访积案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更关乎信访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因此,要从源头和机制上着手,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减少积案“存量”,极力遏制“增量”。3.1  齐抓共管,注重源头化解信访积案单靠某个部门或某一方面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首先,要坚持领导包案,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到基层下访和与重点人约访,厘清信访诉求主题。通过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综合施治,为化解信访积案创造有利条件。其次,要认真全面分析积案成因,从法律、法规、政策角度入手,研究积案产生的历史背景,针对信访人个性、特点、生活环境等层面和角度,找出症结,因案施策。第三,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理与特殊个案特殊处理相结合,坚持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坚持运用政治、行政、法律、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法,有效解决问题,缓和情绪,消除积怨,促使上访老户息访、罢诉。第四,一方面要巧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推动信访积案的化解;另一方面要做好初信、初访,严格首办责任,落实化解责任,全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这也是防止产生信访积案最根本有效的做法。3.2  以人为本、灵活化解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依规是准绳,灵活处理是“窍门”。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单位)抓紧解决。二是对群众诉求合情、合理但无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要抓紧促使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订对策,从而使问题得到更快解决。三是对不合法、不合理又持续上访的,要表明政策规定底线,让其自己衡量。要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直到解决信访者的思想根源问题。四是对案情复杂的问题,可适当组织安排信访事项听证会,联合“把脉”,促使问题得到解决。3.3  加强宣传,规范引导一是规范信访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大家依法逐级走访,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严格按程序接待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群众逐级反映问题、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信访干部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信访干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上访老户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找到妥善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严肃制止无理上访和过激行为,依法对滋事违法事件进行处置。尤其是对个别想通过以闹谋利的上访人员,要依法给予惩处,维护国家法律、政策的严肃性。4  结束语综上所述,化解积案一定要结合实际,坚持合情、合理、依法、依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多与信访人沟通协商,创新思路、优化做法,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想方设法推动积案化解,才能减少企业成本的支出,维护油田的和谐稳定。[参考文献][1 ]国家信访局 .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法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Z ] .2014-05-01.[2 ]陶先文 . 企业信访工作概论[ M ] . 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Solutions to Backlog for handling people's complaints expressed in letters or visitsCAI Yong(Complaints Office of Jianghan Oilfield Company , SINOPEC , Qianjiang , Hubei , 433124 , China )Abstract :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means the protracted petitions that are complicated and hard to be handled.Thispaper analyzes characteristics and cause of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combining with the reality  of Jianghan Oilfield.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resolve such backlog.Key words :

 Work for Handling  Public Petitions ; Backlog  of Public Petitions ; Harmony  and Stability[责任编辑   李伯珍]0 9  江 汉 石 油 职 工 大 学 学 报

篇三: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10 篇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1 今年以来,乡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信访基础工作,聚力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维护了全乡社会秩序。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X 个村 X 起,化解 X 起,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排调工作。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的原则。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群众反映比较突的问题、案件认真分析,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另外,专门设立村庄法庭,为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在基层。

 二、深入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我乡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其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

 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四、强化举措,形成防控结合良好局面 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2

  1、主要承担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3、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工作。

 5、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信访人员的法规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3 去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xx 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去年来,我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学习张云泉等全国先进信访干部和牛玉儒等

 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了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为民服务宗旨。据统计,局党组集中学习 12 次,每人都在学习讨论会上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成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去年来,局党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信访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职能得到整体发挥。去年来,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大胆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干部“三进三访”,即:“进农民庭院、进困难家庭、进信访老户”,坚持做到重信重访户必访、信访老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搞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年底,局安排 3 万元用于困难信访户的帮扶救助。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成员互相沟通思想、党内外互相监督和定期通报情况等项制度,并坚持不懈地抓落实,使党内生活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增强团结,通

 过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互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理解。并且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工作,虚心接受监督。

 (四)开展“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成员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管理工作,限期对暴露出的问题自查自纠。

 二、强化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工作,办信、接访、复查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来,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件(次),同比下降 4%。受理群众来信件,与同期相比增加%。接待来访批 2206 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人次下降%。其中集体访发生 72 批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受理初信 8 件,报结率%。受理初访件,报结率 1%。受理上级督办要信件,报结件。申请复查件,做出复查件。群众越级上访逐年减少,信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督查督办,信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大。去年来,我局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开展了以集中治理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为主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排查梳理了个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这些信访积案均是老大难问题,大多属跨部门、跨乡镇、涉群体的疑难信访件。我局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动态督导案件办理和化解情况。针对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进行实地督办、跟踪督查,提请县领导集中会诊、三堂会审。同时,县财政也专门划拨了万元,作为这次信访积案的化解经费。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个县领导包案信访件现已化解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个重点信访件化解件,正在调处件。列入省级督办的信访积案件,已化解个,三级结终件。

 (三)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安保攻坚战。信访维稳工作是去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信访形势十分复杂,信访态势十分严峻。我局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重点突出。在国庆安保期间,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召开研判会。在国庆信访进入关键时,我县对排查出的重点件,一件一件的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副科级干部来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组成专门信访维稳力量,全力投入国庆安保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渠道畅通,措施得力。8 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下访系列活动,通过县乡两级领导大规模的接访、约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化解矛盾、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取得明显成效。县委、县政府

 领导多人次在信访局参与接访、约访多人次,接待群众人次,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掌握,劝返及时。在进入国庆信访临战状态后,我县派了强有力的驻京工作组,加强了驻京工作。先后派余人到京劝返,成功阻止人次上访,安全带回人次。在做好北京劝返工作的同时,我县还强化了本地稳控工作和处置力度。对无理上访、闹访人员建立了三道防控线,确保了视线内的所有对象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国庆期间,我县共办3 个学习班,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

 三、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信访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信访工作薄弱。下发了 “信访工程五个一”活动文件,结合农村综治八大员建设,我局分阶段实施了“信访工程五个一”工程,镇一级做到乡镇、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门的信访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接待预登记制度。去年来,我县全面实行县领导接待日预登记制度,引导群众对应对口接访。年初,对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引导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与参与接访的县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在平时信访登记时,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群众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信访答复。对于初访情况比较复杂的,上访人要求见县领导的,

 信访局要求其预留电话,每月 14 日电话告知,引导其与对口的分管领导接访。通过切实发挥对口分管领导接访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处访效果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改善信访秩序。去年来,我县领导接访日还没出现过以上的集体上访。去年来,县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批人次,比往年都有大幅度减少。

 (三)信访部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县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回复、回访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年底办信考核中,我县做到不失分。在要信要访督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实行信访事项报结“三见面”制度,严格把好信访事项报结关。注重信访事项的排查、分析和报告。开展了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置重大信访访问题和初信初访。全年来发出《信访通报》12期,《xxxxx 信访》16 期,上报信访信息 26 次。

 总之,去年来,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能坚决执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从全年的信访总体运行来看,相对比较平稳,但也出现一些不正常本文来源:文秘现象,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群众择机访较为严重。二是来县集体上访多。三是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乡镇信访力量较为薄弱,信访调解工作仍需加强。原因有四个:一是上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断通过信访渠道

 来解决问题。二是对信访的期望值非常高,出现相互攀比现象,抱着“小闹不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给政府施加压力。三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事权单位对自身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却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致许多信访问题化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今年,我局领导班子一定会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力以赴抓好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不断开创我县信访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4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中央对加强问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党内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

 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就需要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

篇四: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隐患和无法化解的信访疑难问题情况汇报 信访隐患和无法化解的信访疑难问题情况汇报 信访隐患和无法化解的信访疑难问题情况汇报 aa 乡近期并无新发现严重的信访隐患,现对之前 aa 信访维稳情况进行汇报。

 一、关于 aa 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汇报 1991 年 11 月,aa 乡庙下村五组村民 aa 及其亲戚几家的1.2 万斤烤烟被团结圩乡竹中村李孝先买走后李拒不付款,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于 1992 年 9 月向桂阳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起诉,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与承办该案的法官蒋小波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此后雷只能用电话向城郊法庭询问,至今仍无结果。aa 认为他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何蒋小波要将案件拖延十五年仍不结案,于是雷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弄清楚蒋为何不结案的原因,并要求蒋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八万元。

 我 aa 乡政府长期指派专干,由主管政法工作的陈长东书记牵头,组成工作小组,多次对 aa 进行思想教育,耐心细致地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其放弃这种盲目上访的行为,正确引导雷反映情况的方式方法,并让与其关系紧密的邻里好友时刻注意其行踪。a 目前情况稳定,基本每天在家务农,并无上省赴京上方的迹象。

 二、关于 bb 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汇报

 我乡 aa 村村民 bb,自 2006 年以来与家人在郴州做生意且定居郴州。2009 年元月 1 日因洋市镇 bb 上访一事无故被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唐迎春打伤,在其维权过程中因市公安局对此事解决方案未达到其诉求理想。遂于 2009 年 9 月21 日赴京上访。aa 反映的诉求是:要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支队长唐迎春书面赔礼道歉,其他诉求暂未提及。

 我乡党委政府获悉后高度重视,安排专门班子到郴州、桂阳做好维稳工作,并积极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系协调处理此事。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aa 乡政府维稳情况 去年 9 月 8 日,我们在国庆矛盾纠纷、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中将此案件列为了重点维稳案件,安排了驻村领导及村组干部负责维稳管理,在获悉其有上访倾向后,乡政法委于9 月 11 日向县政法委维稳办、县信访局做了汇报,同时乡政府就 aa 信访问题拿出了稳控方案。去年九月至今年元月期间,我乡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并与其协商多次,均未得到化解。2010 年元月 30 日上午,由市政法委纪委秦书记牵头,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县公安局、乡政法书记、综治专干及aa 村村支两委干部参加了 aa 案件协调会,但至今案件仍未得到化解。现乡政府继续派村干部在郴州稳控 aa,密切注意其行踪。

 (二)、对此事的处理建议

 1、因 aa 系无故被打伤,且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及精神损害,希望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领导到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汇报,督促市公安局尽快处理此事。

 2、建议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纪律条例处理当事人,根据信访程序给予受害人补助赔偿及进行精神慰抚。

 3、请市政法委牵头,采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县、乡、村三级干部参与,原则与灵活机动结合,法制教育与感情疏导结合的办法,稳妥处理此事,尽量不要将矛盾扩大。

篇五: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来,这一民意渠道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现行信访救济机制在大量社会矛盾面前表现出的软弱和力不从心,群体访、重复访和赴省进京访上升幅度大,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断加强 督 维稳工作,但在实际工 俐 作中,信访压力却未见 岛 明显下降,且矛盾化解 稿 成本日趋增加,陷入了 壬 “出力不讨好”的窘局 症 。这种十分尴尬的局面 透 ,不仅严重影响法院的 驮 正常工作,也损害了法 瑟 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对 晕 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 竟 让这种优良的表达民意 扎 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 锗 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 札 必须思考的问题。

  翼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 邢 出:“社会和谐是中国 协 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 萤 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 粳 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掩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 佑 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 钡 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 烛 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 沧 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 碳 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 兜 序、国家

 长治久安。” 丘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 托 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 坏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 捂 制,完善信访制度,完 统 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涛 、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 兆 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 闷 诉求表达、利益协调、 要 权益保障渠道。”按照 憨 “十八大”报告的要求 益 ,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 攫 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始 罗 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 藻 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 箔 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躺 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 封 力。

 一、当前信访工作 片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勋 总体上讲,近几年来我 极 院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 野 ,信访秩序基本正常。

 卯 但是在每次院领导接待 牲 日时,来访的重访率呈 梯 上升趋势,要求面见领 竭 导的来访人数不断增加 肪 。我们认为,目前存在 度 的主要问题是:

 (一) 凿 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 测 法律对涉诉信访的内涵 桐 、处理程序、处理原则 夏 、违法制裁等内容缺乏 它 统一的规范,客观上给 校 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带 吁 来了诸多困难。比如, 文 对当事人滥用权利缺乏 施 法律约束。当事人对生 瘤 效裁判不服的可以按照 栋 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法院 呸 申诉、申请再审,这是 垣 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曰 。但是,部分当事人滥 肠 用这一权利,有的就同 重 一问题到处申诉、上访 医 、无理纠缠,甚至辱骂 裹 、威胁法院信访工作人 院 员,重复访、越级访、 党 闹访等问题比较突出, 冤 严重影响法院正常的信 仍 访秩序和工作秩序。还 狄 有的当事人暴力访或以 叛 上访

 为名干扰审判秩序 派 ,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 吧 处理缺乏规制,解决信 邮 访难题的办法不足,信 犹 访工作一定程度上出现 读 被动,影响了信访工作 铡 的有效开展。再如,目 玉 前申诉人对同一案件、 兵 同一问题,多次上访申 钒 诉或控告的现象屡见不 杂 鲜。一些上访人曾数次 杭 赴省进京上访,虽经多 荫 次协调,相关领导甚至 漂 多次与其对话,但效果 效 并不明显。还有些案件 姚 的判决结果是正确的, 支 但一些当事人抓住审判 搽 、执行中存在的瑕疵, 催 如手续不规范、文字有 氰 误、承办人员言行有些 殷 欠妥等到处上访、控告 篡 。

  据统计,XX 年 朴 12 月至 XX 年 12 月 帜 上旬,我院共收到人民 拉 群众来信 266 人次、 乖 人民群众来访 53 人次 蘑 ;共开展院领导接待日 选 活动 22 次,总计接待 纽 各类上访人员 595 人 宾 次,其中初次到我院上 噎 访的仅仅 95 人次,占 茶 总数的 15.97%, 欠 也就意味着高达 84. 竞 03%的上访人员是“ 檀 老上访户”或者“上访 铣专业户”。有的案件已 霍 经进入再审程序,当事 泄 人依旧上访;有的案件 千 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 熊 不听解释、不按照法律 医 规定主张权利,只要是 凶 有院领导接待日就来上 紧 访,变相给相关业务庭 忽 和审判执行人员施加压 屋 力;有的经过我院、省 艺 高院再审并作出了裁判 蕊 ,当事人总认为法院的 尺 裁判错误坚持上访要求 伊 “纠错”。信访案件操 拭 作处理的不规范、不统 哉 一、不得力、不协调, 但 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 赋 信访案件数量多、问题 那 突出、矛盾尖锐的现实 串 情况,不利于真正做到 问 让当事

 人服判、息诉、 瞒 罢访。

 (二)忽视涉诉 枢 信访的诉讼性

  涉诉 轮 信访与行政机关及其他 猿 国家机关的信访不同, 极 有其自身特点,根本区 往 别在于涉诉信访工作具 孝 有诉讼性。法院涉诉信 复 访绝大多数表现为当事 颁 人向法院提出告诉、申 渝 诉和申请再审,是当事 颇 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 瘤 ,其诉讼性主要表现为 藻 请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真 。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就 忌 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告 感 诉、申诉和申请再审进 玲 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 淖 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 粪 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 靖 ,反之,则驳回申请。

 葫 然而,在现行信访制度 丙 中,当申诉人向国家机 践 关申诉,国家机关认为 如 申诉人有道理的,即以 敲“有错必纠”为由要求 猴 法院复查进入再审,以 阁 息事宁人。有的新闻媒 惨 体仅听一面之辞便对法 谦 院裁判妄加评论,严重 池损害法院裁判的权威。

 殆

 (三)目前一些处理办 挤 法有误导倾向

  当前 捆 相关机关对待一些老大 莹 难信访问题的态度和处 囤 理结果,很容易让人产 帽 生“大闹大解决,小闹 阂 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未 的错误印象。有的为求 恼 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 刑 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 表 缠诉的人得到一些好处 邑 ,甚至赔钱了事,这些 估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 弟 理缠访缠诉人的气焰, 伙 容易造成误导。此外, 浚 目前各级组织对进京上 敬 访很敏感,进京上访人 旨 数也已成为考评各级组 体 织的一项指标。这在一 唁 定

 程度上使得部分上访 屑 人员坚持过高或无理要 代 求,更动辄以越级赴省 虏 进京上访来要挟各级组 改 织,给法院施加压力, 苗 或利用重大活动、传统 束 节日、“两会”期间择 负 机到市、赴省、进京上 柄 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工 具 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淀 仅从去年年底的市五次 拇 党代会到今年的全国“ 仟 两会”、省十次党代会 搀 、“十八大”几次重要 异 会议召开看,我院一方 宰 面要专门派人到 XX、 两 武汉值守进行接访,另 苯 一方面还得安排干警在 芦XX 火车站、长途车站 郁 巡视,一旦发现上访人 君 员就必须劝阻,未发现 搓 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须派 肖 人把这些上访人员接回 产 。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 朽 了上访人员在重大节假 恃 日、重大会议期间上访 赤 或者威胁上访的不良风 见 气,也根本无利于问题 崇 的解决。

 (四)对司法 邢 权威构成冲击

  虽然 肄 我们必须坚持“有错必 夜 纠”,但在我国现行再 核 审制度下,法院裁判生 觅 效后处于随时可能被提 尚 起再审的状态,导致既 欲 判力的软化,损害了法 贱 院裁判的权威性和法律 委 的严肃性。有些上访人 葵 员拿着生效裁判直接到 存 高一级法院甚至XX 上 芋 访,上访者只要拿到上 宇 级机关开具的一份催办 吮 函便以为拿到了“尚方 喧 宝剑”,要求法院解决 逊 问题,不解决就又上访 简 ,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 瑶 司法权威。

  (五) 吏 信访责任人的确定和考 及 核存在不合理之处

  炸 有的部门将凡是与诉讼 获 沾到一点边的信访都推 樱 向法院,

 既增加了法院 鄂 的信访负担,又不利于 帜 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 盟 ,目前从上到下把申诉 肇 控告、进京上访的人次 埋 作为考核各级组织称职 沈 与否的一项指标,有的 高 甚至采取“一票否决制 忽 ”,这种考核办法不仅 侥 会变相地引导各级组织 叼 去限制公民的上访申诉 仰 ,而且会使得部分申诉 似 人动辄以越级上访、进 翁京上访来要挟解决他们 约 也许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车 的“诉求”。

 相关机构 鸭 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给力 央

 比如有的信访案件 卿 ,当事人找到法院,我 虞 们审查发现不属于法院 材 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事情 殿 ,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 辅法建议后长时间没有回 稀 音,或者解决问题的态 牟 度消极、敷衍,进而导 著 致当事人又反过来不停 酵 在我院、上级法院上访 缝 。有些最高法院、全国 沟 人大常委会、湖北省委 掘 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 屠 的信访案件,我们在转 慑 交、督办后能够按照要 溪 求及时回复的寥寥无几 年 。有的当事人在我院缠 晕 访,我们限期要求相关 饯 基层法院把上访人员接 导 回,真正按照要求落实 苍 的也相当有限。

 二、问 科 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 衔 )当事人方面的原因

 锁

 少数当事人欠缺相应 清 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 幼 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 衅 ,虽然经过多次的解释 酚 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确 川 认识,从而导致了不断 叫 重复上访局面的形成。

 食 例如遇到由于被执行人 咐 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 楔 情况时,当事人仍将

 责 凳 任归结到法院,指责法 职 院执行不力。特别是对 锋 于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自 仆 身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 澡 ,以及参与诉讼所需承 译 担的风险,有些当事人 拟 缺乏清醒的认识。

  验 还有一些当事人受社会 藐 舆论影响,案件一进入 容 诉讼阶段就先入为主地 料 怀疑法官与对方当事人 亥 的关系,但经过调查证 赵 实,所反映的问题纯属 闽 无中生有。部分当事人 缎 坚持“权大于法”的人 盏 治观念,不相信法律和 格 司法机关,把问题的解 友 决寄希望于法外行政权 元 力的干涉,认为只有找 言 到更高级别的官员才能 驰 把事情“摆平”。一些 智 长期上访人员无视法律 变 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不 拆 讲诚信,在我院通过协 藩 调、司法救助等方式给 弘 予他们合理补偿、他们 郑 也作出书面承诺不再上 豁 访的情况下,款项一拿 衅 到手马上继续上访。个 树 别人甚至在网络上辱骂 讳 、攻击、诽谤办案人员 武 ,向最高法院等领导机 裕 关公然威胁问题不得到 蔚 解决就要制造惊天动地 鹃 的血案;也还有个人上 巢 访人员威胁要进京告洋 锻 状,要报复办案人员及 兰 其家属。部分上访人员 质 法律基本知识的欠缺、 槽 做人做事基本原则的丧 且 失,导致我们的信访工 席 作人员、办案人员长期 巾 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 撩 态,也使得信访工作更 酬 加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致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应

 1、法官办案效率 郁 不高。主要是工作作风 侵 不够踏实,责任意识不 咋 强引起,有的法官在办 祈 案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法 试 定

 程序,案件久拖不决 腰 ,使当事人对法院、承 龟 办法官产生不信任或抵 绎 触情绪,进而引发信访 峪 。

  2、司法为民的 仓 宗旨意识不强。少数法 懊 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 纸 明,致使当事人对于法 害 官是否能够公正执法产 著 生怀疑;甚至有极少数 垛 法官被金钱、人情关系 杨 所惑,徇私枉法,导致 遂 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 梧 、不满引起上访。

  芋 3、审判质量不高。有 杏 些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 敞 不够透彻,承办法官又 裔 没有做好解释息诉工作 析 ,致使当事人对裁判结 府果不能接受;有的没有 躯 考虑执行效果,使得执 埃 行起来很困难,当事人 羊 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 枝 只能不断信访讨“说法 萤 ”。

  4、“执行难 获 ”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 猾 决。一些执行法官执行 怪 不力,执行拖拉,没有 淫 急当事人所急,甚至出 靴 现违法执行,这些也是 膝 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之 幸 一。

  5、少数接待 焕 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不 峰 善于做来访人的思想工 埃 作。来访的群众大多心 韭 情比较激动,容易产生 锭 抵触情绪,接待人员若 峰 不针对性地做解释说服 凡 工作,极易导致重信重 拄 访事件的发生。还有的 年 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初信 终 初访处理重视不够,对 仗 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 眩 能及时妥善处理,从而 踌 引发当事人重复上访和 撅 越级上访。

 (三)社会 捡 其他方面的原因

  1 竹 、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 迂 涌现,客观上引发了一 聂 部分信访问题。随着经 朔 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 册 ,复杂的新类型案

 件不 食 断涌现,客观上给法院 黎 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新 郑 的挑战。但有些矛盾的 刷 彻底解决需要社会相应 船 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赎 。

  2、公众对法院 蔗 执行效果的期望值过高 哉 。打官司尚有败诉的风 抒 险,执行上更是如此。

 颅 执行效果综合了各方面 勒 的因素,比如申请执行 吹 人没有积极地提供执行 夷 线索,或被执行人确实 顽 无履行能力等。有些当 盏 事人对此不能正确认识 鸳 或明知道这一点,但出 僳 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仍 勺 然不断地上访、控告。

 救

 3、信访工作还没 著 有完全形成一盘棋。信 趾 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壶 ,有些虽涉及到法院工 继 作,但不是法院独家力 投 量所能解决,需要社会 刺 各界的通力合作、协作 夸 配合。如有时法院在遇 彬 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 嚎 信息反馈给相关单位, 玄 但相关单位没有及时、 诱 妥善处理,从而引发了 丘 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学

 4、部分媒体的误 哀 导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 舔 了重复上访、缠访不良 持 风气的形成。一段时间 校 以来,在一些社会影响 狰 较大的媒体上反映的信 农 访问题大多是百姓受冤 正 屈,并最终通过不断的 甄 上访得以平反...

篇六: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

 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

 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行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地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行业的信访工作,运用法制化的手段去引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确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

  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部分上访者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政策及法律规定,不愿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长期坚持无理访、诉,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产生“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的错误想法,将个人问题的解决寄托于高层领导机关,不满足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严重造成了单位精力的分散。

  2、对于地勘单位而言,无序性上访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在上访的过程中,由于上访者对所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因此,对处理单位失去信任感,双方的矛盾有时呈胶着状态。

  3、无序性上访也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挑衅。法律规定:公民对其不服的行政行为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解决,犯罪行为可以在由国家或者自诉人启动的刑事诉讼中解决,民事纠纷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解决。从理论上讲,依照宪法以及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等法律均能予以解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及新《信访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绝大都能为法律和法规所调整和制约,那些一切凭主观意愿办事,有理无理先上访的作法,其本身就是对我国提出的“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伟大方略的一大挑衅。

  三、处理信访工作之对策

  我们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战略高度,转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现实需要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复杂的信访现象。

  (一)依托司法程序,将处理信访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

  信访工作的这种无序状态,同机构设置及运作的不科学不合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多年来中国社会矛盾处理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矛盾的积累。而针对地勘系统大部分基层单位而言,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应在新《信访条例》的框架内去寻求、重塑、舒缓社会矛盾的通道。要整合职能、调整机构,建立起企业律师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以工会、纪检为主导,其它部门予以配合,充分发挥工会及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在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将信访问题的处理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内妥善解决,要建立起单位长治久安的社会矛盾处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律师及法律顾问的能动作用,合理规范,引导预测。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上,要综合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依法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和专业化。

  (二)创新工作思维,切实化解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稳定与发展,是基层工作永不松懈的一根弦。在以往的信访工作机制中,其机构运作的不规范性及司法行政机构设置的不科学性,是

 导致信访潮现象的最直接原因。可以说,我国社会矛盾疏导机制结构设置的不科学性,尤其是政府司法行政运作系统的断裂并缺乏之协调,才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新的《信访条例》颁布的同时,我们要积极调整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思维,要切实把信访问题的排查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评估预警机制、排查疏解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受理登记制度、报送转送交办制度、督办查办制度、听证终结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并要积极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定期研究制度和相关部门的会访制度。要大力宣传和贯彻新《条例》,依法主动接访。要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要树立攻坚克难意识,推动建立“畅通、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的发生。要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相结合。要超前防患,标本兼治,切实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夯实基础硬件建设,提升地勘行政公信力度。

  社会改革以促进地勘经济主体及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行业单一性管理,现向社会经济多元化转变。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现以融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原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现已极不适应于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不及时修改和废除陈旧的规章制度,势必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据笔者调查,大部分信访案件的源头均出现在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的纰漏上。笔者建议,地勘各行政单位,要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严谨的态度,彻底清理不适时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进一步严明制度,规范操作,从源头堵塞漏洞,夯实基础硬件建设,规范执政行为。要大力推进政务制度改革,在行政执法及政务管理中,要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要切实贯彻依法行

 政的法治理念,实施诚信透明原则,切实提升地勘行政的公信力度。

  (四)正确对待信访,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所谓“正确对待”就是要用辨证的观点去看待信访。我们既不能害怕信访,或者谈“访”色变,或为达到息访的目的而置国家法律和政策于不顾,任意采取办法进行处理;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过小估计信访的危害性,决不能犯“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的错误;要“善待信访”,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抓好信访工作主要角色的合理定位。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研究,善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要找准病因,辨证施治。接访人员要提高综合素质,情暖信访者。要加强信访信息的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要增强忧患意识,主动化解矛盾与纠纷。

  (五)加大普法宣教力度,全面提升行业人员守法素养。

  要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家属的政策法规的教育,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广度与深度。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加大全民普法的工作力度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治委、办的作用,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切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全民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提升。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信访工作是确保稳定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快速、健康、稳健发展的基石。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职工教育的责任。规范信访程序,

 化解内部矛盾,推进地勘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稳定。

  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一些企业也进入了发展的严峻时期,一些历史上存留下来的与劳务相关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因此,我们只有做好相关的信访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此才能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的突飞猛涨,为各个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信访矛盾突出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大,社会与企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导致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显著增多,社会矛盾日渐激化。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着生产资金不到位、基层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再加之原有的社会矛盾的激化,以至于信访矛盾突出难以有效解决。

  1.2 信访人员认知存在问题

  部分信访人员对已经解决了的信访问题心存不满,或对已被认定为不受理的信访事件不认同,存在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从而采取反复多次集访的形式,以期可以扩大影响力,引起相关领导部门的重视;从地点上来看,信访群众具有非常明显的信访动机,一般都选择在企业重要项目的施工地点或是行政机关门口,通过制造不良影响,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而向企业施压,达到自己的目的。

  1.3 处理难度增大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形式的影响,很多企业都在积极进行转型升级,放缓发展步伐,以至于一些信访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但是,社会的发展也使得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强化,以至于信访的组织化程度与激烈化程度不断上升,企业

 过去存留的问题与当前的实际问题相互影响,进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以至于信访工作的处理难度不断加大。

  2 信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基层群众基础薄弱

  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引发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有**%都发生在基层,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县市对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访部门人员少,经费也得不到保障,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基层信访工作网络不健全,存在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齐、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没有把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信访系统统一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信访人因为一个问题可能同时找县、市、省几级信访部门,由于没有统一口径,得到的答复可能就不一致,甚至引发信访人进京上访。

  2.2 信访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信访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设计不科学、不规范、不完善。存在程序不健全、受理范围过广、组织体系分散、工作机构功能錯位、信访程序缺失、职责不清等问题,这就容易造成...

篇七: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来,这一民意渠道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现行信访救济机制在大量社会矛盾面前表现出的软弱和力不从心,群体访、重复访和赴省进京访上升幅度大,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断加强维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压力却未见明显 i 下降,且矛盾化解成本日趋 逶 增加,陷入了“出力不讨好 邴 ”的窘局。这种十分尴尬的  局面,不仅严重影响法院的 往 正常工作,也损害了法院和 绦 法官的形象。面对这样严峻 的形势,如何让这种优良的 翁 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 憧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 刺 必须思考的问题。

 党的“ 蟾 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 搔 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缍 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 菱 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湟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 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 戤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 西 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 泫 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 觞 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 汝 家长治久安。”“正确处理 碲 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 浓 和政府主导的维

 护群众权益 山 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 ι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 兆 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 瞟 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 孽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按 混 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 艉 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涉诉涉 釜 法信访问题,始终把人民利 消 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 夸 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鄱 ,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揠 。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 俯 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  近几年来我院信访总量呈下 邳 降趋势,信访秩序基本正常  。但是在每次院领导接待日 哆 时,来访的重访率呈上升趋 ▲ 势,要求面见领导的来访人 楔 数不断增加。我们认为,目 橘 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 科 一)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法 葑 律对涉诉信访的内涵、处理 筏 程序、处理原则、违法制裁 隗 等内容缺乏统一的规范,客 皴 观上给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 带来了诸多困难。比如,对 胗 当事人滥用权利缺乏法律约 穷 束。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  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混 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这  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廾 但是,部分当事人滥用这一 庳 权利,有的就同一问题到处 夸 申诉、上访、无理纠缠,甚 铖 至辱骂、威胁法院信访工作 陷 人员,重复访、越级访、闹 韦 访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  响法院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工 凄 作秩序。还有的当事人暴力 遗 访或以上访为名干扰审判秩 组 序,

 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  理缺乏规制,解决信访难题  的办法不足,信访工作一定  程度上出现被动,影响了信 艚 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再如, 谦 目前申诉人对同一案件、同 睐 一问题,多次上访申诉或控 徘 告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上 秕 访人曾数次赴省进京上访, ヨ 虽经多次协调,相关领导甚 增 至多次与其对话,但效果并 滇不明显。还有些案件的判决 枚 结果是正确的,但一些当事 ┼ 人抓住审判、执行中存在的 或 瑕疵,如手续不规范、文字 眇 有误、承办人员言行有些欠 悌 妥等到处上访、控告。

 据 讳 统计,XX 年 12 月至 XX 锫 年 12 月上旬,我院共收到 ヅ 人民群众来信 266 人次、 祛 人民群众来访 53 人次;共 寇 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 22  次,总计接待各类上访人员 愠 595 人次,其中初次到我  院上访的仅仅 95 人次,占  总数的 15.97%,也就 胡 意味着高达 84.03%的 廒 上访人员是“老上访户”或 ┖ 者“上访专业户”。有的案 僮 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当事 ヵ 人依旧上访;有的案件在二 煮 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听解释 я 、不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菹 ,只要是有院领导接待日就 箔 来上访,变相给相关业务庭 钳和审判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柏 有的经过我院、省高院再审 崞 并作出了裁判,当事人总认 蜗 为法院的裁判错误坚持上访  要求“纠错”。信访案件操 鲣 作处理的不规范、不统一、 讳 不得力、不协调,无法从根 茕 本上解决目前信访案件数量 溯 多、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 窬 现实情况,不利于真正做到 弭 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罢访  。

 (二)忽视涉诉信访的  诉讼性 涉诉信访与行政机 戮 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信访不 殪 同,有其自身特点,根本区 妥 别在于涉诉信访工作具有诉  讼性。法院涉诉信访绝大多 减 数表现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 默 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是 辁 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 玑 ,其诉讼性主要表现为请求 ⑩ 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涉 臌 诉信访工作就是按照法律规 极定,对告诉、申诉和申请再  审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 鼷 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立案 苹 标准的,予以立案,反之,  则驳回申请。然而,在现行 鲍 信访制度中,当申诉人向国 疃 家机关申诉,国家机关认为 乞 申诉人有道理的,即以“有  错必纠”为由要求法院复查 趴 进入再审,以息事宁人。有  的新闻媒体仅听一面之辞便 洱 对法院裁判妄加评论,严重 垌 损害法院裁判的权威。

 ( 寥 三)目前一些处理办法有误 思 导倾向 当前相关机关对待 墩 一些老大难信访问题的态度 邈 和处理结果,很容易让人产 哲 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 轭 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印 蝌 象。有的为求得一时的清静 筘 ,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 掴 缠访缠诉的人得到一些好处 巾 ,甚至赔钱了事,这些在一 笏 定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访缠 锫 诉人的气焰,容易造成误导 δ 。此外,目前各级组织对进 祉 京上访很敏感,进京上访人 骠 数也已成为考评各级组织的 育 一项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 囫 使得部分上访人员坚持过高 何 或无理要求,更动辄以越级 菸 赴省进京上

 访来要挟各级组 欤 织,给法院施加压力,或利 夺 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 槲 两会”期间择机到市、赴省 续 、进京上访,给维护社会稳  定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勖 仅从去年年底的市五次党代 徵 会到今年的全国“两会”、 麝 省十次党代会、“十八大” 壅 几次重要会议召开看,我院 葛 一方面要专门派人到 XX、  武汉值守进行接访,另一方 雪 面还得安排干警在 XX 火车 坎 站、长途车站巡视,一旦发 蹀 现上访人员就必须劝阻,未 廉 发现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须派 洚 人把这些上访人员接回。这 蜞 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上访人 臾 员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 甬 期间上访或者威胁上访的不 邋 良风气,也根本无利于问题 拙 的解决。

 (四)对司法权 姓 威构成冲击 虽然我们必须  坚持“有错必纠”,但在我  国现行再审制度下,法院裁 ┩ 判生效后处于随时可能被提 拘 起再审的状态,导致既判力  的软化,损害了法院裁判的  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有 硼 些上访人员拿着生效裁判直 剀 接到高一级法院甚至 XX 上 挤 访,上访者只要拿到上级机 烷 关开具的一份催办函便以为 牟 拿到了“尚方宝剑”,要求 传 法院解决问题,不解决就又 桷 上访,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 温 司法权威。

 (五)信访责 ╉ 任人的确定和考核存在不合 陔 理之处 有的部门将凡是与  诉讼沾到一点边的信访都推 嚣 向法院,既增加了法院的信 充 访负担,又不利于问题的最 睢 终解决。此外,

 目前从上到  下把申诉控告、进京上访的 鲫 人次作为考核各级组织称职 节 与否的一项指标,有的甚至 さ 采取“一票否决制”,这种 屣 考核办法不仅会变相地引导  各级组织去限制公民的上访 ⒏申诉,而且会使得部分申诉 幔 人动辄以越级上访、进京上 凤 访来要挟解决他们也许既不 厌 合法也不合理的“诉求”。

 相关机构之间工作协调不够  给力 比如有的信访案件, 淆 当事人找到法院,我们审查 悦 发现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  解决的事情,在向有关部门 嘬 发出司法建议后长时间没有 鉴 回音,或者解决问题的态度 ッ 消极、敷衍,进而导致当事  人又反过来不停在我院、上 察 级法院上访。有些最高法院 苦 、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北省 租 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 槎 信访案件,我们在转交、督 耗 办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回复 姓 的寥寥无几。有的当事人在 ッ 我院缠访,我们限期要求相  关基层法院把上访人员接回  ,真正按照要求落实的也相  当有限。

 二、问题形成的 榘 主要原因 (一)当事人方 年 面的原因 少数当事人欠缺 ㄖ 相应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  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虽 淙 然经过多次的解释工作,但 琶 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从而导 程 致了不断重复上访局面的形 背 成。例如遇到由于被执行人 傻 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滴 时,当事人仍将责任归结

 到  法院,指责法院执行不力。

 釉 特别是对于在经济交往过程 羡 中自身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 晖 ,以及参与诉讼所需承担的 堞 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清醒  的认识。

 还有一些当事人 坩 受社会舆论影响,案件一进 尘 入诉讼阶段就先入为主地怀 酹 疑法官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 碴 ,但经过调查证实,所反映 寅 的问题纯属无中生有。部分 诎 当事人坚持“权大于法”的 裙 人治观念,不相信法律和司  法机关,把问题的解决寄希 鹞 望于法外行政权力的干涉, 坨 认为只有找到更高级别的官 爷 员才能把事情“摆平”。一 殆 些长期上访人员无视法律和  有关制度的规定,不讲诚信 芸 ,在我院通过协调、司法救 峨 助等方式给予他们合理补偿 券 、他们也作出书面承诺不再 Щ 上访的情况下,款项一拿到 份 手马上继续上访。个别人甚 玲 至在网络上辱骂、攻击、诽 勖 谤办案人员,向最高法院等  领导机关公然威胁问题不得 尴 到解决就要制造惊天动地的 剿 血案;也还有个人上访人员 & 威胁要进京告洋状,要报复 箜 办案人员及其家属。部分上 续 访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的欠缺 〃 、做人做事基本原则的丧失 蟒 ,导致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 瞀 、办案人员长期处于精神高 孕 度紧张的状态,也使得信访 斩 工作更加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瓮 。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

 1、法官办案效率不高。

  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  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有的法 忉 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严格执行 衽 法定程

 序,案件久拖不决, 恿 使当事人对法院、承办法官 朗 产生不信任或抵触情绪,进 途 而引发信访。

 2、司法为 摈 民的宗旨意识不强。少数法 憎 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明, 死 致使当事人对于法官是否能 漶 够公正执法产生怀疑;甚至 恨 有极少数法官被金钱、人情  关系所惑,徇私枉法,导致 卣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不  满引起上访。

 3、审判质 谘 量不高。有些裁判文书的说 帛 理部分不够透彻,承办法官  又没有做好解释息诉工作, 榱 致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能  接受;有的没有考虑执行效 へ 果,使得执行起来很困难, 嗜当事人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 埃 ,只能不断信访讨“说法” 蜉 。

 4、“执行难”问题没 蓥 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执行 钥 法官执行不力,执行拖拉, 盹 没有急当事人所急,甚至出 幂 现违法执行,这些也是引起 犴 信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5 庠 、少数接待法官工作方法简 砀 单,不善于做来访人的思想 阈 工作。来访的群众大多心情 辑 比较激动,容易产生抵触情  绪,接待人员若不针对性地  做解释说服工作,极易导致 蕞 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还有 麝 的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初信初 皱 访处理重视不够,对于当事 舁 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妥善 踩 处理,从而引发当事人重复 杖 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 田 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  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井 客观上引发了一部分信访问 へ 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 蛾 的变迁,复杂的新类型案件 氽不断涌现,客观上给法院的 告 审理和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喽 。但有些矛盾的彻底解决需  要社会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 术 和完善。

 2、公众对法院 忱 执行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打 洚 官司尚有败诉的风险,执行  上更是如此。执行效果综合 崾 了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申请 硬 执行人没有积极地提供执行 续 线索,或被执行人确实无履 赋 行能力等。有些当事人对此 ì 不能正确认识或明知道这一 侮点,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 柢 ,仍然不断地上访、控告。

 3、信访工作还没有完全形  成一盘棋。信访工作是一个 窟 系统工程,有些虽涉及到法  院工作,但不是法院独家力 苹 量所能解决,需要社会各界 怆 的通力合作、协作配合。如 谤 有时法院在遇到无法解决的 勋 问题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单 拨 位,但相关单位没有及时、 铫 妥善处理,从而引发了重复  信访或越级上访。

 4、部 顸 分媒体的误导也在很大程度 饵 上助长了重复上访、缠访不 贮 良风气的形成。一段时间以 契 来,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 熘 媒体上反映的信访问题大多 喈 是百姓受冤屈,并最终通过 蛄 不断的上访得以平反或者解 ︺ 决,而对于一些无理取闹者 街 却缺乏相应的报道。这就给 洇 老百姓造成了一种印象,似 蕊 乎凡是信访问题肯定就是法 蒡 院或者其他机关的责任。同 熘 时,人民群众处于弱势地位 絷 ,客观上也更能获取来自各 ┊ 方面的同情和关注。

 而事实 呲 上,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律 衙 问题不能正确理解,盲目地  将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案例作 访 为典范进行效仿,从而加剧 霪 了一些信访问题不断...

篇八: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化解思路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缘由 分析及化解思路 ?

 涉法涉诉上访是指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或应当被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有益害关系确当事人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在申述和控告未能如愿的情况下,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寻求法律程序以外的上访活动。最近几年来,针对司法机关涉法上访频繁产生,“群体访”、“越级访”、“缠访”等屡见不鲜,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但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到和谐垫江的构建。

 为切实有效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去年 3 月至 7 月期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部署展开了深入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同年 7 月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全国保护稳定领导小组在全国展开区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诣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为此,我市也随即展开了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并组成 410 个督导组,对全市410 个区县的活动展开及突出的信访问题,包括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我县在这两项专项活动中共有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 51 件。笔者有幸作为这两项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加上曾有 210 年作法官的历史,结合实践构成该调研文章。

 我县所触及的 51 件案件中,通过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现就案件基本情况作扼要的概括分析。

 从上访者身份来看:农民 39 人,职工 3 人,干部 1 人,无业人员 7 人。通过身份分析,可以看出,这些上访老户绝大多数处于社会底层,农民、无业、下岗或退休人员占多数,没有用人单位的束缚和时间束缚,为他们长时间上访提供了方便。且这些人文化程度偏低,

 观念陈腐,不能适应社会转型期的变化,也不能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判,容易对司法行动产生抵牾情绪。其中,农民又是上访的主要群体,占上访人数的 75%左右。农村是 1 个经济不发达,法治意识不强、传统观念影响根深蒂固的社会。据相关资料分析,占全国人口 60%以上的农村大众司法理念具有 1 定的“滞后性”,对改革中构成的司法理念缺少必要的了解,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程度与司法机关的理解存在较大差距,正是这类差距为上访申述等影响稳定事件的产生埋下隐患。特别以习惯、惯例为主要内容的民间习惯法,要比制定法更具有影响力。当裁判结果符合当地大众认可的社会习惯或与这类社会习惯所张扬的价值 1 致时,裁判结果就会自觉得到履行,反之,就会遭到来自习惯法的强大阻力,乃至激化矛盾,引发大众的申述上访,乃至是重信重访。

 从上访时间跨度上来看:10 年以上的 6 件,510 年的 12 件,5年以下的 33 件,占 65%左右,10 年以上的仅占 10%左右。超过 10 年的案件中,有相当部份上访老户,上访之初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结果访来访去没有实现本人的所谓“诉求”,后来感觉自己上访的事,左邻右舍都知道,亲戚同事都了解,如果没讨个说法就罢休,好像没法向他人交代。在此心理安排下,越访越下不了台,越下不来台越访。还有个别老户视上访为乐趣,乃至把上访作为谋生职业,终年在北京为其他上访人提供有偿服务,以保持生计。如上访老户郭×珍、张×英等,由于房屋确权和房屋继承的案件经法院审判后,郭×珍、张×英对原审判决不服,郭×珍自 80 年代末起屡次赴省进京上访,该案前后被重庆第 3 中级人民法院、4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述要求。

 从到市进京次数上看:1 次的 33 件,两次的 12 件,3 次以上的6 件。现在上访者大多迷信最高国家机关,将希望寄托在国家最高公、

 检、法机关或其他机关身上,频繁进京的情况不断出现,有的乃至在10 次以上。我国曾历经长时间的封建统治,造就了人治大于法治,官大于法,司法行政合 1 的司法特点。历史上,拦轿告状、赴京喊冤的故事不胜枚举,仰仗“青天老爷”为民作主,是被儒家文化渗透的深植于国民骨子里的传统,这类文化传承至今,便是上访喊冤。在老百姓心目中,官就是法,法就是官,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1 旦有冤,只有找更大的官才有希望申述,解决问题。现实中,媒体也时有报导,某个案件在某个领导的关注下得以较好的解决。这类媒体报导的直接结果,就是更进 1 步加重了百姓对所谓“青天”的依赖心理。个别媒体缺少应有的职业道德,对新闻报导不负责任、仅凭当事人 1 面之词,不加以核实即对案件评头论足,乃至歹意炒作,使本来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助推了上访人的上访心理。另外一方面,越级访也暴露出司法机关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不足,对下级司法机关不信任,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解决问题的思想在申述人群体中普遍存在,1 些大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产生怀疑,乃至还没有走完法律程序,只要败诉就上访。地方司法机关在处理申述案件时存在失职或忽视、工作不细等,也促使申述人进京上访。

 从案件管辖来看:触及公安机关的 6 件,触及人民法院的 37 件,触及其他部门的 8 件。从上访要求来看: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的16 件,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 2 件,要求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 13 件,其他要求的 6 件。

 管辖分类和上访要求告知我们,触及人民法院的上访率高居不下,以敦促履行、敦促审理和反应裁判不公的占多数,其中对民事判决不服的又占其中的大部份,1 方面,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中以民事和履行案件最多,另外一方面也因民事案件和履行案件与老百姓的切身

 利益息息相干,案件的审理与履行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因此这两类案件信访量最大,审理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当事人上访。另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干,是当前的敏感问题,有些敏感问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法院处理有 1 定难度,1 旦当事人对法院处理不满,常常引发上访。

 从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处理结果来看:有 3 件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存在毛病或瑕疵,是通过纠正执法错误来处理的;有 34 件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了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对此类案件上访主要是通过困难救助和教育稳控来到达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由此可以看出,人民大众对司法机关的要求愈来愈高,而司法机关的队伍素质、办案水平与大众的要求存在 1 定的距离。具体表现在,少数案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背法、处理不公等问题,造成当事人上访。有些案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工作风格欠妥,造成当事人上访;个别办案人员审理案件时不注意执法形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鲁,缺少耐心和热忱,构成当事人的对峙情绪而到处上访;还有些案件重实体,轻程序,拖沓审理,履行难,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上访。这些情况,都应当引发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对其他大多数实体处理公正,程序运作规范,当事人仍上访的案件,应当加以客观分析。这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 1 定阶段的产物,也是 1 些问题发展和积累的必定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时期,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分化、调剂。由于政策和法律与经济发展不配套,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类纠纷进入易发多发阶段,突出表现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城市拆迁纠纷、移民安置补偿纠纷等等。特别是产业结

 构调剂,企业改制、破产等 1 系罗列措,使大量人员失业、下岗,触及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这些矛盾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通过发展的方式解决。虽然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进步,但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确当事人普遍缺少证据意识、诉讼风险意识,更缺少对诉讼制度、诉讼程序的理解。有确当事人文化水平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打官司时自认为有理,既缺少法律知识,又不请律师,也不咨询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凭良知、凭个人感觉进行诉讼。1 旦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不是从法律规定、事实证据等方面找缘由,而是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左袒对方、办案不公、徇私枉法,进而不停的申述,到处上访。也有些当事人缺少诉讼风险意识,没法接受败诉的后果,1 旦诉讼主张因本身错误而得不到完全支持,或诉讼要求与经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有较大出入而败诉时,就又哭又闹。还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司法机关是万能的,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理应无条件得到保护,因此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对司法行动寄与太高期望,1 旦得不到满足就缠诉缠访。更有些投机型的上访人,明知自己上访无理,但存有只要把事情闹大就有益可图的毛病思想。他们通过选择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上访,通过串连,组织集体上访,通过肆无忌惮闹访,以威胁司法机关满足其不公道、不切实际的要求。对此类案件主要通过教育稳控、困难救助促其息诉罢访。

  1、妥善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做法 通过几个月的活动的展开,在具体工作进程中,我县县委、政府依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整体要求,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对推动“平安重庆”工作的展开,增进涉法上访问题的解决,具有普遍性和鉴戒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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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统 1 思想,提高认识。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中央和重庆市部署展开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 1 致,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 1 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政法队伍建设考核范围,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了权责明晰、查纠到位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2、领导重视,全脸部署。工作中,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历亲为,亲身听案件,亲身解决案件,亲身与上访人面谈,并屡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县委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侯宗权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同志亲身主持开会研究案件,肯定包案领导把案件的处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3、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县委政府对县委政府交办解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普遍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诉求和解决意见、措施,逐人建立了台帐,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每起案件都明确了包案部门、包案领导、包案人。并按“5 个 1”的措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解决措施,落实稳控责任。

 4、多管齐下,攻坚克难。为解决好县委政府交办的涉法上访案件,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展开工作,效果明显,并探索了 1 些经验。第 1,我县各包案单位普遍落实了经费。如鹤游镇、法院分别各拿出 3000 元、4000 元专项资金解决涉法上访的陈大贤案件。第 2,我县绝大部份乡镇聘请信访信息员。通过他们来做信访人员的工作,及时了解信访人员动态,获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5、调和配合,全力以赴。我县公、检、法、司在县委政府及政法委的领导下,团结 1 致,相互配合,工作分工不分家,充分发挥政

 法各部门的优势,全力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上级领导机关及主管部门在重大疑问问题和关键环节上,认真发挥了组织调和作用,有效解决问题。如市高院的领导亲身到垫江调和胡中学强拆案件等。

 6、强化督导,重视实效。县督导组认真负责,不辱使命,认真听取每起涉法上访案情,帮助分析案情,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对已息诉罢访的进行回访,避免反弹,以确保工作效果。

 2、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几点思考当前涉法上访问题出现了新特点,分析研究其构成规律,探索化解涉法上访问题的办法,对保护我县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涉法上访的特点。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的情况分析看,主要有以下 5 个方面的特点。1 是种类较为集中。涉法上访问题触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较少,主要反应的是司法机关执法问题,反应的问题主要触及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司法的效力与公平的关系等等。2是具有 1 定的公道性。信访大众多是 1 些弱势群体,主要是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上访的,反应的问题多具有 1 定的公道性,真正无理缠诉的只是少数。3 是上访行动交织着 1 定的背法性。虽然涉法上访问题大多具有公道因素,但是当问题 1 时没有解决或案件 1 时没有侦破或赔偿没有及时到位时,有些上访行动则出现了明显对抗性色采,上访行动本身已远远超越上访触及问题的范畴。4 是情势上显现“3 多”性。“3 多”即越级上访多、同 1 问题的上访次数多、上访的部门多。5 是问题处置上具有复杂性。很多上访人是多年来 4 处申述的,上访次数多到达 10 几次乃至几 10 次,而且是同 1 信访问题重复屡次、多部门频繁上访,在基层没有处理好乃至激化矛盾,导致问题越积越深,处置难度愈来愈大。

 (2)当前涉法上访问题产生的缘由。涉法上访的产生是社会政

 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矛盾冲突的综合反应,是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分析,产生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缘由有最少以下 8 个方面:

 第 1、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时期必定带来更多的涉法上访问题。党的 107 大肯定了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 2020 年比 2000 年翻两翻,人均 GDP 从 1000 美元增长到 4000 美元的战略目标。这 1 时期既是经济腾飞的重要战略机遇发展期,也是社会结构变动最剧烈、各种矛盾最突出的时期。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益关系和分配情势日益多样化,社会生活中矛盾和冲突和各种不肯定、不稳定因素应运而生。同时,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法机关在解决矛盾中的地位作用日趋突出。这是致使涉法上访问题增多的社会客观因素之 1。

 第 2、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普法活动的深入展开,大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人民大众应用法律武器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他们的切身利益遭到侵害或正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1 方...

篇九:信访诉求有理但未化解的原因

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的研究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的研究

  摘 要:近年来改革步伐不断深入,综合实力也在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但社会各层次的问题也在日渐暴露,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依旧存在问题,其中信访问题尤为突出,这将影响改革发展的进程与社会政治稳定。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协调各方利益、保障权益渠道以达到维稳的状态。同时需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与服务。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 原因 对策

  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的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显,这样将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与社会稳定。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

  (一)主体的广泛性与规模的集群性

  从信访主体来看,涵盖社会各个阶层与各个领域,不仅有工人、农民等传统习惯的信访群体,而且有城乡的被拆迁户、私营外商企业主等具备时代特色的群体。既有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等社会弱势群体,也有军转干部、复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问题产生共鸣,于是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与申联,产生集体访、群体访。

  (二)活动的组织性与行为的对抗性

  从行为激烈程度看,现在的一些信访人员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或喊冤叫屈,或采取静坐、下跪、拦截车辆,或围堵与冲击国家机关,威胁、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上访,并且有扬言自残、自杀给党与政府进行施压。

  (三)矛盾的尖锐性与内容的涉法性从复杂程度看,问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既有家庭矛盾、邻里纷争,也有社会管理、经济利益、体制改革,从反映内容看,涉及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法规,一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

  (四)惩治的微弱性与形势的严峻性

 信访人大多事由问题需要解决的,但借机闹访的也不在少数。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种非法集体上访,冲击国家机关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受到制裁的却很少,使得少数不法上访户有恃无恐、信访形势严峻。

  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

  (一)执法人员的主观因素是直接原因

  1、执法不公

  个别执法办案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低,原则性不强,徇私枉法,在案件处理中参杂着关系、金钱与人情,造成一系列冤假错案。此外案件久拖不决、久侦未破。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以及执行难等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使得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办案能力欠缺

  一些执法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低,办案能力差,在行政执法、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与执行等各个环节由于原始证据采集不及时或不全,事实认定不清,责任划分不明,审理程序不合法,使用法律不当,处理判决有误,造成执法过错与过失以及案件瑕疵。

  3、有错不纠

  个别执法人员明知案件处理不当、有误,但怕揭短亮丑,影响单位形象,不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严格依法办事,而是蒙骗搪塞群众,更有甚者,为了树立执法权威,以法压人,以权压人,一错再错,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二)现实客观因素是重要原因

  1、信访成本低,解决问题快

  信访人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对于一些涉法案件,通过司法途径,难以支付高昂的律师费与诉讼费。

  2、情理法冲突,处理难度大

  有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错综复杂,于法不据,目前根本无条件,无法处理。特别是“文革”期间被平反昭雪的案子,现在要求国家赔偿,支付劳动改造期间的劳动报酬。

  3、穷尽法律手段与程序,申诉上访成唯一出路

  有相当一部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因信访人已通过行政复议、民事或行政诉讼等手段,通过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等程序,当事人仍对相关处理意见不满意或不服法院判决、不认罪伏法,抱着申张正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当事人只有通过向上级相关部门

 或领导多头写信进行申诉上访,造成一信多投、多访现象,形成信访骨头案、老案、沉积案。

  (三)信访人观念认识上的因素是主要原因

  1、唯官为上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强烈的人治观念,部分信访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官不信法的观念,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信访思想。

  2、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当事人缺乏正确的诉讼观念,而且由于其自身原因,当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存在差异时,为了其个人利益,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一旦未获得满足,就走访途径。此外在农村以老年人为主,普遍是文化素质较低,法治意识差,无论是否有理总要求政府包揽。尽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口头上火法律文书中已告之当事人相关事宜,但当事人放弃该项法律赋予的权利。有的涉法信访还没有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或没有穷尽法律手段或诉讼程序。

  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畅通信访渠道

  1、党委主导,部门配合

  大多数信访案件并不是某个政法机关自身可以把问题解决好的,而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尤其是信访人的当地党委政府。

  2、首长坐镇,定期接待

  对于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应该立即解决。需要限期解决的需要研究后进行回复。对于限期答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解决。

  3、反馈信息,下访寻访

  及时发现了解信访信息,排查纠纷,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解决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务必依法处理,维护群众利益

  1、坚持执法为民

  信访群众大多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待群众信访,要理解、要同情、要疏导,最终进行解决。信访工作人员在心里一定要装有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对当事人

 的信访事项,无论反映的情况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情理,都要真诚关注,及时进行办理。

  2、强化接访技能

  对于当事人要耐心细致地开展接待工作,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与不信任情绪,尤其是对上访老户,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情相待,切忌简单粗暴,逐步提升适用法律与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3、规范接待工作

  专门设立群众来接待场所,并由有经验的同志负责日常接待工作,把“热情接待、热心服务、热诚倾听、热衷实效”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原则。

  (三)严格依法办结,正确息诉罢访

  1、严格办理

  办理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合法适当。要严把事实与证据,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依法终结

  处理信访问题,案案都要有结果,且要依法终结,终结的案件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完毕,相关程序全部到位、合法。

  3、息诉罢访

  处理信访问题,不能以程序办结了事,还需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在息诉罢访上求实效,要依靠社会力量,促使息诉罢访,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尽量利用各种渠道已于适当救济,帮助解决信访人的具体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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