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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7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1

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7篇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第五条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7篇

篇一: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执纪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第五条规定,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

 日前,xx 省 xx 市纪委监委就坚持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积极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展开调研,并对新形势下如何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认真思考、提出建议。

 一、执纪监督工作的初步实践

 (一)

 紧抓工作机制,监督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抓住机构改革这个契机,把监督力量统筹起来。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成立 7 个纪检监察室,4 个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监督,3 个纪检监察室专司审查调查。同时,将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分成 8 个协作片,专司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 2 个协作片派驻机构和若干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综合统筹监督力量,提高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把分权制衡严格起来。对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分管工作进行调整,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主要业务部门由不同常委(监委委员)分管,且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由两名副书记分管,确保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则落到实处、程序行之有效、权力相互制衡。三是抓住线索处置这个核心,把程序制度完善起来。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先由案管部门提出线索初步分办、处置建议,提交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监委委员)、案管室负责人等参加的问题线索集体审议会议研究决定处置方式,对流向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审把关、科学分流。同时,细化完善谈话函询有关制度规定,明确和规范需

 要谈话函询的范围、程序和谈话函询后的处理方式,统一制作文书格式,推动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化。

 (二)

 紧扣工作重点,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一是始终贯彻“三转”要求。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合理配置执纪监督工作力量,不断完善执纪监督评价指标,促进相关机构、人员、工作职能“全融合”,提升监督水平。二是认真用好“四种形态”。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用活谈话函询这一重要手段,加强抽查核实和书面回复工作,形成提醒、震慑、警示的三重效果。三是牢牢盯住“两个责任”。将执纪监督工作贯穿“两个责任”落实全过程,执纪监督部门积极参与主体责任考核和评议、正风肃纪检查等专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党委(党组)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三)

 紧握工作载体,监督实效进一步凸显。一是全面融合派驻监督,让“探头”转型升级。坚持把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以执纪监督统筹派驻监督。在问题线索受理方面,执纪监督部门会同各派驻机构扩展干部群众举报途径,提升监督的主动性。在线索管理和处置方面,建立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相互融合的处置机制:对涉及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对口联系的执纪监督部门在主导处置基础上,视情况要求派驻机构参与协助;将派驻机构受

 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处置方案、过程、结果均报所联系的执纪监督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二是全面融入巡察监督,让“利剑”威力倍增。选派执纪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全面增强巡察“利剑”作用,既有利于巡察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查找线索、形成震慑,也有利于增强执纪监督部门对政治生态的全面把握,使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三是全面探索巡回监督,让“政治体检”机动灵活。按照与党委巡察、主体责任考核、日常检查“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由执纪监督部门牵头组织派驻机构开展“巡回监督”工作,不开动员会、不发公告、不开展“全覆盖”式的谈话、不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以推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为重点,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方面开展“短平快”的检查。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执纪监督流程的规范性问题。《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流程作了相关规定,在实践中还是碰到一些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问题。如对执纪监督部门经初次了解核实的问题线索,可能需要直接或流转给执纪审查或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二次处置”,这些问题线索的“二次处置”

 标准怎么定、流程怎么走、期限怎么给等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需通过实践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完善。

 (二)

 执纪监督力量的联动性问题。当前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执纪监督部门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需要从其他监督力量中获取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对派驻机构全面、系统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指导、统筹需要加强,协作片内各派驻机构之间仍以浅层次的“配合、协助”为主,而深层次的“合作、联动”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

 执纪监督手段的多样性问题。虽然我市从融合派驻监督、融入巡察监督、探索巡回监督等方面对拓展执纪监督渠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总体上看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对于如何更加系统、深入、精准的掌握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拓展好用管用的办法。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在完成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后,如何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完善相关长效机制,还需要深入研究。

 (四)

 执纪监督质量的可控性问题。当前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过程中,更多地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脸出汗”,从实践来看,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

 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等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等情况,后续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客观制约因素,可能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如何提高谈话函询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与实践。

 (五)

 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性问题。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但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新进人员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学习培训,以大力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专业才干。尤其是基层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业务不够熟悉,办法不够多,执纪监督水平难以胜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任务。

 三、 强化执纪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

 全面掌握政治生态。将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组等监督力量进行统一规划、系统推进。一方面各监督力量通过加强与组织、审计、司法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以及信息互通,广泛而深入地了解联系地区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另一方面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过

 程中加强协作配合,通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方法,全面掌握“森林”状况。

 (二)

 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回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

 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线索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均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纳入案管部门统一进行转交办;建立完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将派驻机构受理的问题线索归口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防止出现线索流失和处置随意的情况;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处室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

 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

 (四)

 大力拓展监督渠道。加快推进纵到底、横到边的“智慧纪检”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的支撑作用,对外打造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等为一体的日常应用平台,对内打造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外部数据获取于一身的综合管理系统;做好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通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做好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工作,提醒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

 (五)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加强对联系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再监督,积极探索与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参与相关工作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篇二: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十八大以来,在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文结合多年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分析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探索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思路。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深刻总结,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指明方向,是管党治党到边、到底的全覆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如何有效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强化提升实效,是当前公司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人员面临的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把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监督、执纪、问责”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及要求,落实监督责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因此,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标尺,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党组织和“关键少数政治责任”,转变监督理念、找准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二)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

 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执纪审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坚决查纠不正之风;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将执纪职责落到实处。

 (三)问责追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最大的亮点是突出“责任”二字。三中全会还提出要“制定实施切实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抓住了责任制的关键。问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实践证明,只有严格的问责,才能传递压力,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维护党的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当前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王岐山同志曾指出,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紧盯监督主业;“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揪出真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要真问责、严问责。但从实践来看,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也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的差事。客观上,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远没有像地方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的地位高。在企业里,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总是第一位,少数领导甚至认为监督工作阻碍了企业业务的顺利开展。主观上,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得不到理解和支持,思想上有情绪,工作上不作为,影响了自身在企业中地位的提升,形成“无为而无位”的现象。

 (二)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应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虽是双重领导,但实际上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執行等都需要依赖于同级党委和党组织,造成对同级党委和党组织领导的监督很难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难以发挥。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精

 力分散现象严重,在纪检监察工作之外普遍承担着其他大量工作任务,造成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

 (三)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

 一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全。不能准确做到全面履职,只是简单地照搬条例处置,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工作不聚焦、力量分散,对监督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等、靠”的思想,不愿主动触及矛盾,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做工作,工作主动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有的还存在着不想、不敢、不善监督等问题。

 三、持续强化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思路和对策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

 1.深刻理解,强化监督效能 深入探索党员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廉洁教育实施效果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方面,建立《问题汇总整改和反馈表》,建立《廉洁风险防控表》,对重要环节和关键单位党风廉洁风险点进行对表管理,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2.抓住重点,确保监督到位 通过实行监督例会制、党风廉洁建设专项检查制、日常监督制等,使责任监督、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跟踪监督无缝衔接,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到位、做实。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工作原则,把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结合起来使用,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协助党委有针对性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3.注重文化,提高监督实效 抢占干部职工思想阵地,通过企业内部的网络平合,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重大举措,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让党员干部自敲警示钟,增强免疫力,做到不义之财不谋、不法之事不办,最终使廉政成为一种虔诚信仰、一种自觉实践。

 (二)着力提升执纪水平, 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任务

 1.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法治观念

 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牢牢把握企业中心工作,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要对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等现有的制度进行系统清理,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理解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使建立的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确保纪委在法治的框架下严格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

 2.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刚性执行 开展“两落实”(落实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检查工作,定期围绕在“三重一大”、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经营投资等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全面考虑违纪违规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和对待组织审查态度等,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3.坚持从严执纪,推进依法治企 处理问题严格时限要求,落实“快查快结”,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绝不推诿扯皮。防止在运用“四种形态”时,在事化小、小事化了,做老好人,防止出现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代替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现象。严格依法依纪

 依规处理,不因人而异,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做到既不能脱开事实“升格加重”处理,也不能脱开事实“降格里减轻”处理。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保障

 紀检监察人员要主动适应职责任务拓展、履职手段丰富、工作要求提高的新形势、新考验,精准“充电”,“靶向”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履职本领。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防止缺乏监督导致权力被滥用,甚至自身滋生腐败。

 综上所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既是新形势下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必要手段。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总结,让监督执纪问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正风肃纪新常态,推进法治、廉洁企业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篇三: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xx 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推动基层纪委监委履职的实践 1、以宣传教育促进观念转变。态度决定成败,为纠正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想管、不敢管”思想问题,区纪委监委多管齐下,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一是逢会必讲。通过区纪委监委全委会、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及各类调研座谈会等,传达“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等要求,逐步转变观念,树立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二是重点约谈。对极少数辖区内信访不断或履责不力的纪委监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亮黄牌、亮底线,敲警钟、促整改。三是集中畅谈。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要求纪委监委书记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集中畅谈,明方向、明思路。

 2、以组织保障促进精力集中。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近年来,x 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深化乡镇纪委专职专用。通过专项督查通报、飞行检查、分工报批等举

 措,确保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其中,规模较大的 x 个乡镇街道还配备了 x 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 x 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区设置 x 个派驻(出)纪检组,有效整合了区级机关的监督力量。三是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和人员保障。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在 x 家国有企业设立纪检组织,并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确保纪委监委监督网络不留空白。

 3、以培训指导促进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切要求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近年来,区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进能力提升。一是立体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月轮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四种形态”、“两个新规”等新形势新要求及信访处理、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并以实战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清单式指导。下发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分别明确了五大方面 x 项和 x 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基层纪委监委专职专用后干什么的问题。统一标准指导基层信访谈话点建设,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上报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三是制度化巩固。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家访制”等有效管用制度,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建立村级“廉心报”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将各村“三务”信息在“廉心报”上刊登,以“公开”促规范。

 4、以强化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工作考核。建立月

 度清单考核制度,每月由各室下达当月需完成的任务,增强工作饱和度。对不完成任务的在月底点评时予以扣分,对一季度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谈话提醒,强化过程考核,倒逼切实履职。如截至目前,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全部完成 x 件以上自办案件,共计完成 x 件。二是日常考核。通过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初步建立纪检干部档案库,开展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工作。三是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坚决予以调整,去年以来对 x 名纪委监委书记进行了调整。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经过两级纪委监委的共同努力,乡镇部门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体是好的,初步纠正了“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观念理念上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根本,“监督责任”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做难人”,怕“断后路”,怕“失票子”,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尤其是考虑到“x 小地方”,顾忌方方面面关系,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抹不下面子、放不开手脚、犯“软骨病”、做“老好人”,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责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逐级乏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x 也不例外。尽管下发了

 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每月还有月度工作清单,应该说是解决了专职专用后该干什么的困惑。但从实际情况看,还是缺少具体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单位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监督责任落实还是不够有力,在信访化解、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有体现。同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动真格,特别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启动。

 3、能力水平上还不够到位。新的形势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出现“跟不上”的状况。一是结构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岗位存在安置性安排的情况,基层纪委监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干部调整频繁。近几年来,纪检干部逐渐趋于年轻化,但调整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上手,马上就转岗,影响工作推进。新兵较多也导致“一等二靠三拖”情况的存在。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纪检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作风漂浮,办事凭经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背景下,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等情况,有的还在用老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下一步思考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了专职专用的要求,区级机关实现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组织也已经建立健全。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迅速将最新的理念和要求传达到每一

 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入心入脑。当前,特别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按照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要建立科学操作体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内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考核标准,部署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坚决推进“一案双查”。在今年对乡镇联村领导问责良好开局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要严字当头、坚决问责、绝不手软。

 3、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随着派驻全覆盖工作的完成,国有企业纪委监委的设立以及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的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关注。一要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突出干事创业导向,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二要加强指导培训。特别是对刚刚成立的 x 个派驻(出)纪检组,要及时开展纪检干部纪律教育、履行监督责任业务培训等,使派驻纪检干部及时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自身情况报告制度,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突发情况、违纪情况、处分情况、请假外出、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制定严格规范的

 程序,动态了解收集干部队伍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纪检干部动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风清气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协作办理机制,严防“灯下黑”。对于不适合担任纪检干部的,一律调整。对于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查处。

篇四: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研究

 一、推动基层纪委履职的实践 1 、以宣传教育促进观念转变 。态度决定成败,为纠正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想管、不敢管”思想问题,区纪委多管齐下,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逢会必讲。通过区纪委全委会、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及各类调研座谈会等,传达“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等要求,逐步转变观念,树立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

 二是重点约谈。对极少数辖区内信访不断或履责不力的纪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亮黄牌、亮底线,敲警钟、促整改。

 三是集中畅谈。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要求纪委书记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集中畅谈,明方向、明思路。

 2 、以组织保障促进精力集中 。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近年来,XX 区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

 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一是深化乡镇纪委专职专用。通过专项督查通报、飞行检查、分工报批等举措,确保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其中,规模较大的X个乡镇街道还配备了X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 XX 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区设置 X 个派驻(出)纪检组,有效整合了区级机关的监督力量。

 三是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和人员保障。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在 X 家国有企业设立纪检组织,并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确保纪委监督网络不留空白。

 3。

 、以培训指导促进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切要求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近年来,区纪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进能力提升。

 一是立体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月轮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四种形态”、“两个新规”等新形势新要求及信访处理、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并以实战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清单式指导。下发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分别明确了五大方面 26 项和 23 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基层纪委专职专用后干什么的问题。统一标准指导基层信访谈话点建设,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上报制度,确保安全文明。

 三是制度化巩固。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家访制”等有效管用制度,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建立村级“廉心报”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将各村“三务”信息在“廉心报”上刊登,以“公开”促规范。

 4 、以强化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一是工作考核。建立月度清单考核制度,每月由各室下达当月需完成的任务,增强工作饱和度。对不完成任务的在月底点评时予以扣分,对一季度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谈话提醒,强化过程考核,倒逼切实履职。如截至目前,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全部完成 1 件以上自办案件,共计完成 X 件。

 二是日常考核。通过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初步建立纪检干部档案库,开展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工作。。

 三是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坚决予以调整,去年以来对 2 名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经过两级纪委的共同努力,乡镇部门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体是好的,初步纠正了“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 、观念理念上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根本,“监督责任”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

 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做难人”,怕“断后路”,怕“失票子”,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尤其是考虑到“XX小地方”,顾忌方方面面关系,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抹不下面子、放不开手脚、犯“软骨病”、做“老好人”,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 、责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 。“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逐级乏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XX 也不例外。尽管下发了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每月还有月度工作清单,应该说是解决了专职专用后该干什么的困惑。但从实际情况看,还是缺少具体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单位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监督责任落实还是不够有力,在信访化解、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有体现。同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动真格,特别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启动。

 3 、能力水平上还不够到位。

 。新的形势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出现“跟不上”的状况。

 一是结 构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岗位存在安置性安排的情况,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是干部调整频繁。近几年来,纪检干部逐渐趋于年轻化,但调整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上手,马上就转岗,影响工作推进。新兵较多也导致“一等二靠三拖”情况的存在。

 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

 纪检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作风漂浮,办事凭经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背景下,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等情况,有的还在用老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下一步思考 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了专职专用的要求,区级机关实现了区纪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组织也已经建立健全。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迅速将最新的理念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入心入脑。当前,特别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按照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 、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要建立科学操作体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内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分工到位。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考核标准,部署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坚决推进“ 一案双查” 。在今年对乡镇联村领导问责良好开局的基础上,继续

 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要严字当头、坚决问责、绝不手软。

 3 、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随着派驻全覆盖工作的完成,国有企业纪委的设立以及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的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关注。一要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突出干事创业导向,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要加强指导培训。特别是对刚刚成立的 17 个派驻(出)纪检组,要及时开展纪检干部纪律教育、履行监督责任业务培训等,使派驻纪检干部及时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自身情况报告制度,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突发情况、违纪情况、处分情况、请假外出、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制定严格规范的程序,动态了解收集干部队伍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纪检干部动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风清气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协作办理机制,严防“灯下黑”。对于不适合担任纪检干部的,一律调整。对于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查处。

篇五: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学员论坛 QIUZHI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于建超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企改革

 的进一步深化 , 在新形势 、 新任务和新要求下 ,

 把监督摆在纪检监察工作第一位抓紧抓实 , 对

 于深化党的自我监督 ,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

 深发展意义重大 。

 当前 ,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过程中还存在明显不足 ,

 必须牢牢抓住监督这个第一职责 、 基本职责 , 精

 准监督 、 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 , 以高质量党内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 、 国企改革稳步进行 。一 、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

 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 , 天津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

 按照中央纪委 、 市纪委工作要求,聚焦企业主业

 主责,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同向发力 , 督促企业党

 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取得了一定

 成效 。

 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 , 部分企业

 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仍存在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 精准监督聚焦不够 , 监督合力尚未有效

 形成 。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

 责监督招法不多 、 力度不够 。

 纪检监察工作是业

 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 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

 工作 ,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对企业其他业务部门

 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不够了解,造成 “ 外行监

 督内行 ” 的情况 , 无法精准发现被监督单位在履

 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的问题和党风廉政

 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二是党委 、 纪委 、 各职能

 部门之间缺乏沟通 , 工作协同性不强 , 没有充分

 发挥各职能部门特长 , 形成监督合力 , 在共享监

 督资源方面存在壁垒 。

 三是问题靶标没有树牢 。

 在日常监督和案件核查方面缺乏火眼金睛 , 不

 能敏锐地发现问题,仅仅习惯于基层检查 、 列席

 监督 、 谈话函询等几种固定监督手段 , 监督的有

 效性 、 针对性打了折扣 ; 有的主动监督 、 靠前监

 督意识不强 , 过分依赖信访举报等渠道 , 甚至出

 现离开信访举报就不会监督的现象 , 分析问题

 不够透彻,解决问题没有招法 。2 .

 自身本领欠缺 , “ 四种形态 ” 运用不当 。

 一

 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

 足 、 本领恐慌现象 , 不会 、 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

 程度存在 , 不能做到在新时代运用新思想发现

 新问题 , “ 只要眼中有监督 , 监督就无处不在 ” 的

 理念树立不牢固 。

 企业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

 位 , 主动监督意识有待提升 , 导致监督实效打折

 扣 , 难以识别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漏

 洞 , 无法做到事前预警 、 堵塞漏洞 , 及时化解矛

 盾 。

 二是对于 “ 四种形态 ” 界限范围掌握不清 , 对

 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对号入座 , 弱

 化了监督执纪应有的震慑力 , 没有真正起到处

 理一个 、 警示一批 、 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3 .

 创新意识不足 , 监督手段单一 。

 随着时代求知

 2021/1139。

 。. .。

 。

 QIUZHI 党校学员论坛的进步 、 科技的发展 , 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越来越

 隐蔽化 、 智能化 。

 一是少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

 部仍然墨守成规 , 在监督方式上沿袭传统的听

 汇报 、 看台账 、 搞测评 , 监督手段缺乏创新 。

 二是

 对企业大宗物资采购 、 项目建设 、 招投标 、 公车

 管理等重点领域 、 关键环节,运用审计监督 、 财

 务检查等专业手段监督不充分 。

 不善于运用科

 技手段实施精准有效监督 , 对监督什么 、 怎么监

 督感到茫然 , 找不到有效的监督切入点和着力

 点 , 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 。二 、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做实做细监督

 执纪工作的对策建议1.

 统一思想认识 ,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 。

 一

 是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长期

 性 、 综合性和基础性特质,正确看待严肃执行和

 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 ,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

 组织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 守护党的初心使命

 中的职责定位 , 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形势及工作

 任务 , 整体谋划 、 精准推进监督工作 。

 二是抓好

 日常监督同时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 , 引导广

 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 “ 四个意识 ” 、 坚定 “ 四个自

 信 ” ,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 、 政治领悟力 、 政治执

 行力 。

 要督查党员干部把 “ 两个维护 ” 落实到履

 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 。2 .

 完善监督机制 , 提升监督效能 。

 一是由纪

 检监察组织牵头 , 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 梳理形成

 “ 监督工作清单 ” , 明确各职能部门对重点监督

 内容和监督时需把握的关键点 , 为监督工作提

 供遵循 。

 二是在党委的领导下 , 通过梳理信访举

 报问题线索 、 审计发现的问题 、 巡视巡察发现的

 问题 、 涉法涉诉案件 、 信访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各

 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寻找监督切入点 , 增

 强监督针对性 , 对问题整改不力 、 推诿扯皮行为

 进行严肃问责 。3 .

 提高综合能力 , 强化精准监督 。

 一是进一

 步把准职责定位 , 积极适应新形势 、 新要求 , 不

 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法规 、 精准有效

 监督的能力水平 , 确保定位向监督聚焦 、 责任向

 监督聚压 、 力量向监督聚合 。

 二是充分发挥党风

 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 , 协调有关职

 能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联合监督 , 按照监督工

 作清单 , 重点采取调研式监督 , 综合运用其他监

 督方式 , 聚焦本企业重点工作 , 找出被监督企业

 存在的问题 。

 三是及时向被监督企业党组织反

 馈 “ 监督意见书 ” ,督促被监督企业党组织落实

 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 限期落实整改 。

 四是定期

 向同级党组织提交监督情况报告 , 汇报监督发

 现的问题 , 并对同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 , 促进完善顶

 层设计 , 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

 落实落细 。4 . 持续守正创新 , 探索方法手段 。

 一是深入

 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 、

 查阅相关资料 、 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 , 掌握被调

 研单位具体情况 , 及时发现问题 、 精准处置问

 题 、 有效整改问题 , 防止对着线索搞监督和关起

 门来搞监督 。

 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 制作

 廉洁文化实物 、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等方式 , 将廉

 洁教育和预警监督融入日常 , 提醒党员干部时

 刻保持清醒头脑 , 筑牢廉洁履职思想防线 。

 三是

 抓住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事件 , 紧盯与

 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开展监督 , 追踪查处发现的问题线索 , 必

 要时开展 “ 回头看 ” , 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

 四

 是积极开展激励式监督 , 对承担工作难度较大

 的干部进行激励式谈话 , 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

 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 体现组织的严管

 与厚爱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 59 期中青年

 干部培训一班学员 , 天津农垦宏达有限公司纪

 检监察部部长责任编辑:朱健40求知

 2021/11。

 。. .。

 。

篇六: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监督执纪 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自今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17 日至 19 日到海南调研时强调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要增强监督本领,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开展监督,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要加强自我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在严格监督下正确行使的总要求。本人觉得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还有很多做的不到位,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 思考谋划意识不强。对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思考不多,探索不深。过分依赖上级纪委监委对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习惯于完成“规定动作”,对如何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又充分结合本派驻单位实际开展好监督做得不够。未能充分理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阶段性工作的关系,在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工作方面能投入精力尽心完成,在日常监督的“常”和“长”上就思考不多、下功夫不够。

 二是 把握重点 精准监督效果不佳。对政治监督理 解不够准确,对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理解有偏差,工作中“眉毛胡子一把抓”现象。对监督对象的轻重主次把握不佳,总认为监督领导干部难度较大,有意识地将监督重点转移到普通干部和基层公职人员身上。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较为薄弱,对重点监督哪些环节、以什么形式有效发现问题、采用什么方法妥善处置等缺乏具体举措,特别是一些重点环节的派驻“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驻在部门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把脉”不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有的放矢提出 监督意见。

 三是 监督 方式不灵活 震慑 力 不足。目前,我们纪检监察组平时仍主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翻台账、开展访谈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在创新监督方式上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四种形态”贯通运用能力欠缺,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置。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

 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灵活运用问责、约谈、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有欠缺。不善于从政治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对谈话类措施界限不清楚、对区分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掌握不透。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本组单位人数多,廉政风险环节多,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等特点,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促使各单位认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成效,今后将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监督: 一是注重日常工作监督。派驻机构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通过参加、列席党委(党组)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履职报告会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驻在单位履责纪实、警示教育、作风效能建设等情况加强督查。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权”三个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监督方式。围绕“人”,主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股级干部,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科学研判评价,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围绕“事”,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公职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权”,盯住重

 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效率都有明显提高。

 二是强化专项工作监督。我们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督促民防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人防工程出租出借等环节加大监督。督促民防办公室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在市政府有关人防政策规定的文件调整后,增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加强文件的执行力;二是加大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督促招标办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其招投标合法行为,督促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全流程监管,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巡查执法,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标后市场的监督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政府工程开展标后督查,同时严格按程序审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请假手续等。

 三是提出合理信访监督。在信访调查中发现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时,纪检组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形式,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精准发力。

 四是突出专题工作监督。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和违规借贷活动专项整治》等等专题活动,我们将督促驻在部门按照要求出台专题实施意见,制定专题整改方案,成立专题整改领导小组,全力保障各项专题活动的顺利实施,督促加大对煤气黑气点、建筑市场、小商小贩等城管监管部门安全督查频次力度,确保上级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落实。

 五是跟进巡察工作监督。在市委巡察组对城管局巡察反馈意见后,认真督促城管局党委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六大类 38 个具体问题,督促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出台完善相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采购流程等制度,规范制度建设并落实执行力。针对住建系统存在的公职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纪检组督促住建局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取消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事业单位挂证情况。

 下一步,我们纪检组还将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督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清单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继续督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继续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建制重点,(如工作人员违规出租塔吊、钢管、违规推销保温材料、混凝土等其他建筑材料、城管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等)。坚持开门建制,突出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力求所建制度简便易行管用,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是继续督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狠抓“慵懒散”问题。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察实情,办实事,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实际行动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办事效率的明显提升,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继续督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建设资金使用、残疾人专项资金等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对住建工程建设领域和行政执法领域等重要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督查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物业资金管理,在资金来源、拨补原则、拨补程序、资金监管等方

 面加以规范,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问题,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我们将加强对下属部门权力运行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严惩招投标领域腐败、污染防治领域腐败、涉黑腐败及“保护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七: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通过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不同层级的监督检查,发现在实施“三转” 后,纪检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一些纪检组干部在履职尽责中仍然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对纪检监察工作思考不多、研究不透、方法欠缺,监督缺位。结合自己近年来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纪检组履职情况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并就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为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这让基层

 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各级党委、纪委相继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并认真细化,积极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纪检组是纪委监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成效,既直接关系到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又影响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体成效。就目前实际情况看,纪检组的工作参差不齐,发挥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存在的问题不少,这就需要我们对纪检组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加以认真分析,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为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纪检组在查办案件、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等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客观地说他们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通过近年来参与县纪委查办案件了解到,一些纪检组在所在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还很有限,其职能的发挥还很不尽人意。综合纪检组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我认为,纪检组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案力量薄弱。首先,面对违法违纪案件的隐蔽性和日益复杂的环境,纪检监察机构“三转” 后,一些纪检组干部三转后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存在不会干,管不好的问题;其次,面对县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违纪线索,大多数纪检组仅有组长一人,业务不精。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欠缺,有些从来没有参与过办信办案工作,甚至对办信办案程序也不是很了解,受理信访问题只是简单地询问了解情况,工作态度消极应付,往往是能拖就拖,甚至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纪检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较为普遍的存在对违纪行为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

 (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极其重要的职责,纪检组负有监督检查所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对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职责,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组既有工作职责责无旁贷、难以置身事外的现实问题,又面临着难以有效监督的窘境,形成了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情况,这样监督检查职责发挥作用甚微。

  (三)整风肃纪、作风建设常态化有待坚持。纪检组处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对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问题最熟悉,最有条件协调所在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但是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执行力不到位的问题,在具体落实上,主动性不强,开展监督检查难以坚持经常,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难以维持,作风建设效果不理想。个别部门人浮于事,对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工作出工不出力,效率不高等慵懒散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群众戏称:制度、规章“停在纸上、挂在墙上、休眠在档案里”。

  另外,管理考核机制监督检查落实上力度不大,个别纪检组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责任制考核等,突击“制造”工作资料,汇报材料注水、“假大空”现象时有发生,年终考核还存在搞平衡和失之于软的情况。

  二、意见及建议

  如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核心就是要让纪检组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让这些干部们“专”起来,“精”起来,“干”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机制。

 1、建立纪检组统配统管机制。强化纪检组的统一管理,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新体制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现有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框架下,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完善基层纪委、纪检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机制,从体制机制方面减少办案阻力、减轻纪检组干部压力,确保在工作一线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探索建立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导,纪检组参与的相互巡查机制。参照巡视制度的做法,组织各纪检组划分成若干个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实行交叉巡查,强化监督职能。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用制度激发纪检组干事创业激情。

 1、针对纪检组不会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完善考核制度。在管理考核上下功夫,逐步探索实行纪检组由县纪委监察机关统派统管,进一步完善纪检组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纪检组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纪检组的有效管理,激发纪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针对纪检组业务不精,不会办信办案的问题,建立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组的业务

 指导,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

 3、针对纪检组群众不信任、不敢举报,信访件少,案源线索少等问题,积极挖掘案源线索。制定挖掘案源相关措施,在镇村及驻在部门设置举报箱,定期开箱直接获取案件线索;深入群众,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形式,倾听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对所在部门党员干部意见,主动查找党员干部违纪线索。通过丰富和拓展案源线索途径,积极查找案源线索,教育和惩处违纪党员干部,支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赢得尊重。

  (三)加强纪检组自身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会干事、不出事。

 1、外因是基础、内因是关键。纪检组要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要提高争先进位意识,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检查、问责和组织协调等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协调好与所在部门党委、党组的关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2、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纪检组

 做好坚强的后盾,充分发挥“两个为主”的作用,在干部的提拔任用、岗位调整、福利待遇等方面下功夫,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全力支持、指导纪检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他们营造敢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氛围。

  以上仅就纪检组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思考。对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组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在责任落实中再研究再细化,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好监督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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