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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读书11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4-19

生命的读书11篇

生命的读书篇1

生命,一个多么深奥的词,一个成功人士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天空中绽开的五彩缤纷的礼花;一个失败者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一朵凋谢的花儿,终究还会自信地开放。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公平的,没有多少之分,你生命的主人是自己,就看你是否能掌握自己所拥有的生命。

一个个因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例,让我们痛不欲生。现在科技提高了,家家户户都有自行车、电瓶车、甚至私家车。在去年,我们舟山市的交通事故就有480起,致至死亡的有36人,受伤的有146人,经济损失50多万。

一个年仅8岁的小巍海和两个比他大几岁的哥哥在马路边玩,正巧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两个大哥哥老远儿就看见了,于是他们跑到了马路对面。小巍海看见哥哥们跑了过去,他就跟着跑过去,正当小巍海跑到马路中央时,那辆大卡车已经离小巍海很近了。那辆大卡车原先只限载三吨,而它现在竟然载了8吨的水泥。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大卡车什么也不装,出会把人轧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而对于一个将将8岁的孩子,怎么承受得住呢?卡车轧过了小巍海的胸膛,勒骨穿过了他的心脏,才刚刚8岁的小巍海就这样当场死亡。卡车怎么这样无情,去撞一个年幼的孩子?小巍海又是那样的无知,干嘛要去横穿马路呢?这件事晴天霹雳,催人泪下,令人同情。由此,我想到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上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我们是《沈四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课题研究小组。我们学校地处十字路口,这是交通繁忙的地段。我们在同学们上学的高峰期,在十字路口旁的红绿灯处记录了遵守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数,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学太多了。有一次,一位妈妈带着一位同学,开着车闯红灯,孩子大声喊叫:“妈妈,红灯!快停下来。”可那位妈妈像没听见一样仍然一如既往,这时正好没有来往的车辆,要是有,不是又要出现那凄惨的一幕吗!我真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所担心啊!

有些人,等人生的最后时刻才明白生命的可贵;等死神擦肩而过时,才会去珍惜生命。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才有了资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生命吧!

生命的读书篇2

今年寒假,我读了伍美珍阿姨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盛欣怡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妈妈得了不治之症。我读到这儿,心不禁一紧,癌症,天哪,这可是一个很难治好的病!不知道盛欣怡决定如何打算?我继续读了下去,盛心怡的妈妈很快进行了手术,可是病情已经扩撒了,妈妈得知她得病情后,便要求盛欣怡做家务,而且很严格,学习还不能落后,盛欣怡一天只能睡六个小时,而妈妈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不好,成天找茬儿批评盛欣怡。我不禁有点讨厌盛欣怡的妈妈,盛欣怡只是一个孩子,至于这么苛刻吗?

后来,盛欣怡的妈妈去其他地方治病,盛欣怡无意中看到了妈妈写得日记,日记一共有三篇,第一篇讲了盛欣怡的妈妈刚生病时,妈妈放心不下盛欣怡。第二篇讲了妈妈很痛苦,看到心怡这么累,她很心痛,但是妈妈不能松懈下来。第三篇是妈妈看到盛欣怡进步了很高兴。读到这,我才知道盛欣怡妈妈的苛刻都是为了盛欣怡。

可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盛心怡的妈妈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妈妈在自己生命即将燃尽的时候,还时时刻刻关心着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爱的伟大!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平时对我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不管怎样都是为了我好,我得感谢母亲!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品悟到了母亲的无私,让我受益终生!

生命的读书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生命流泪的样子》,很受感动。

故事中,六年级小学生盛欣怡性格软弱、心底善良,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扰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

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在妈妈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她无意间在电脑中看见了妈妈的日记,明白了妈妈为什么对她那么冷酷。而12岁的欣怡,过早的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读完这本书,我已泪流满面。我想: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原来妈妈对欣怡那么狠心,并不是因为妈妈对她的爱有所消减,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需要发泄。妈妈拼尽生命终点的最后燃烧,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

生命总是有限的,而爱却是无限的。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了出来,到了秋天,它们就会凋落和飘零,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来年新的生命……让我们用永恒的爱去谱写生命之歌吧。

生命的读书篇4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生命的读书篇5

如何获得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主题换谁写都很难把控吧。尤其还要写的学术又生动。于是作者排布了这样的思路:

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心流,什么是感受,工作和休闲,人际交往,生活品质,个人性格和自我悦纳。

最后你可以发现,每个话题都很大!作者前言不搭后语的乱说了一气,只是想说明白一点:人生可以擅长某些事并在这些事上获得专注,从而感知一种平淡的幸福。但是他居然花了一百七十多页才说完,内容散乱、枯燥乏味令人咂舌。

当然,你也可以觉得里面有一条关于搭建生命心流的主线贯穿其中,告诉了我们获得一种叫做“心流”的状态,大概就可以获得美好生活,以及告诉了我们心流的形成、培养,发展心流对人生的影响,与我们生活感受的关系。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认真,但我确实同时获得了这两种感受:客观学术,杂乱没有骨架。

哪怕我认真看了目录,知道了本书的核心,也仍然觉得行文太散没有压住自己想讨论的话题。节奏凌乱没有能让读者有很好的阅读体验。

当然,不排除一种情况:作者有意不想把节奏做的很好、章节之间的关联做的很强,从而降低阅读体验来剔除一部分阅读、思考能力差的读者。

我只是一个刚刚过了及格线的读者吧,勉强把这本书在两小时的时间里看完了。(别的书大概都是半小时到一小时的阅读时间)能支撑下来这份耐心的,大概是:

一 我确实很赞同作者的一些观点,甚至有些话我觉得就是自己说出来的,被他早发现几年先说了。

二行文散乱不注重关联,尝试涵盖巨大主题又想写的很学术,学术之余还希望能通过增添点小故事降低枯燥的阅读感,这种做法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啊。看的时候仿佛看到了写作能力堪忧的自己。所以怎么也要耐着性子看下去。

文字本身还是金句连篇的。我又摘抄了不少。可能之前对这本书期待太高了,感觉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玄幻——至少他说的内容让我觉得,只是在不停印证我自己脑中已有的想法罢了。

生命的读书篇6

看《宇宙生命之谜》这本书时,书上的“宇宙的未解之谜”这几个字非常吸引我,但“万恶的金钱”这部分内容读后更让我思绪万千。

从古至今,人们都喜爱金钱。有人认为,拥有金钱是拥有一切,金钱在人们眼里应该是美好的,路上丢着一百元,能有机个人不动心?可这本书上却说“万恶的金钱”……

原来,书上说,因为金钱才有战争、有谋害,有抢夺等不正当行为,反之,如果没有金钱,人们也会生活得更快乐。当然,也有人认为金钱是个绝对的好东西。

我认为,金钱把人们划分为了两个档次:有人花天酒地,昏天黑地;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倾家荡产;有人日进斗金,不费吹灰之力,有人却拼死拼活,也难以维持生计。有很多贫困潦倒的人都会被“千金”所害,也有人用金钱瞒天过海,干尽了坏勾当。这都是金钱的“杰作”。当然,也有一些穷困是当事人自己之过,但不可否认,没有金钱,人们可能过得不够好。形成现状的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有些人“手痒痒”,一定要用不正当手段夺取金钱,结果害了别人,使别人流浪街头、无家可归。

看完这一章,我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个大部分以金钱多少来决定地位的社会中,金钱虽然是无数人向往得到的东西,但也是最脏的。在有些人眼里,金钱就是烫手的山芋,扔掉又可惜;在另一群人眼里,金钱就是一切,他们会付出一切去抢夺。

我希望人们不要有邪念,不要有对金钱的贪污,本着一颗正直之心,把“烫手的山芋”用在好地方。

生命的读书篇7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生命的读书篇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生命的重要。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她的妈妈开始对她苛刻起来,所有的家务都归她做,“蛋壳组合”把她开除了,楼上阿姨的怜悯使她痛苦万分。可是同学们的友情,还有老师的关心使她心里暖暖的。有一次因为妈妈的指责,欣怡还骂了妈妈,使妈妈的病情更加严重,她担心受到爷爷奶奶的训斥,更加担心自己会被爸爸打,妈妈也不得不去天津治病,盛欣怡还是在上课,思想上还是在开小差,害怕妈妈会离她而去。

读到这,我也不禁为她担心。幸好手术非常成功,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地体验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到最后她看了她妈妈的日记,这才明白了妈妈的苦心。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要珍惜亲情,更要珍惜友情,好好地活下去。

生命的读书篇9

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这不仅指人的生命,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哪怕是一只蚂蚁,也有维护自己生命的权利。“人是万物的灵长”、“人是万物的主宰”,这些都是人类自己封的,谁赋予了人类居高临下的权利?

人类既然是生命中的一分子,就没有什么可特殊的。在所有的生命面前,万物都是平等的,所以,我们应当既尊重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生命,这样,也就是尊重了我们自己的生命。

自然的法则决定了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必须和谐相处,共同缔造美丽的家园,否则,就会受到自然法则的惩罚。这种自然法则最先受到大的恐龙的破坏,后来,最先灭绝的,恰恰就是高大威猛、弱肉强食的恐龙。

人类的历史并不是很长,人类诞生不久,就以捕猎为生,于是,那些奔跑着的动物就成为人类捕猎的对象,成为人类的美味大餐。现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人类不敢吃的,而且什么珍稀吃什么,这使得珍稀动物越来越稀少,有的已经接近灭绝。君不见,洁白的天鹅垂下了带血的翅膀,在集市上被公开出售;君不见,藏羚羊被偷猎者追捕,茫茫的青藏高原上,堆着它们的累累白骨;君不见,东北虎的数量大大减少,打死金钱豹的人竟然还被当做孤胆英雄。

赫然出现在中学语文课本上。近来,又出现了清华才子用硫酸泼狗熊,四川一大学生将一只小狗放在微波炉里烘烤等旷世奇闻。长此以往,等世界上只剩下人类的时候,我们还与谁为伴,我们还拿什么作为生命的依托?到那时,人类灭绝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人类的历史恐怕比恐龙的历史还短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维持自然界的平衡,我们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生命的个体之间要相互尊重,

和谐相处,因为生命与生命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谁都离不开谁,就如同我们离不开水、阳光和空气一样。我们有什么理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或者尊严,去剥夺其他生命生存的权利呢?

生命的读书篇10

我们的日常活动分为三类:

生产类

为了求得生存以及生活舒适而不得不做的事情,人们会花1/4~1/2的精力在上面,占据了每周清醒时间的35%

维持类

保持身体机能及维护个人财物

休闲类

分为主动式休闲和被动式休闲。运用它的最佳方式是用来学习。但是现在会被三类活动消耗:媒体消耗、交谈、发展爱好等。

由上可见,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基本上脱离不了与生产、维持、休闲相关的体验。

生活的实际内涵即我们的举动和感受,这取决于思想、情绪以及我们对于化学、生理与社会运转过程的阐释。

米哈里采用的研究方法是:

经验取样法ESM(Experience Sampling Method)即每两小时记录一次。

体验——离不开时间框架

我们知道,生存即在行动、感觉以及思考过程中体验一切。而我们体验生活的方式是休憩、生产、消费、互动的循环。人的注意力有限并且还有日常的生产类维持类需要分一杯羹,因此我们体验世界的心力极为有限,生活相应地会呈现固定的形态。

体验的内涵——我们的选择

诚然,体验离不开时间框架,时间将成为我们的稀缺资源。体验的内涵决定我们的生活素质,如何分配或投资时间,则成为个人很重要的决定。

个人生活的绝大部分取决于一些先天条件如性别、年龄、社会地位等,并且由于人是群居动物,因而也会受到他人的影响。但是,人的自主意志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因为人类意识有着变通能力、动机或抉择能力,我们足以改变结局。

万事皆可能反其道而行,除非我们能够自己掌稳方向,否则生命必沦为外力所控,转而追求不相干的目标。每日生活的总和就在于我们决定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我们需要相信:做决定的是我们自己。

美好生活

研究美好生活的三个假设:

前人的真理是当时的观念以及言语表达,今人要不断探讨,重新阐释,以适于今天。

科学是反映真相的最可靠途径。

追寻生命意义的唯一途径就是以现有的能力来理清历史的真相,追寻未来的可能性。

如何创造美好的生活:掌握经验的塑造力量,探明现实中的需求、潜在挫折。

生命的读书篇11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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